本發明屬于農藥制劑研發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中藥農藥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在目前的農業生產中,化學農藥的普遍使用有效地遏制了農作物病蟲害,但是同時也給人畜以及整個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通常使用的化學農藥毒性大,在農作物中會有一定的殘留,僅僅依靠食用前簡單沖洗根本無法有效去除殘留的農藥,因而對人類健康存在潛在的威脅。并且經常使用單一配方的殺蟲劑,對于殺蟲的效果不甚理想。
公開于該背景技術部分的信息僅僅旨在增加對本發明的總體背景的理解,而不應當被視為承認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該信息構成已為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有技術。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中藥農藥及其制備方法。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中藥農藥,由按重量份比的以下原料制成:蛇蛻15-30份、土地龍15-30份、莨菪25-50份、胡桐淚10-20份、蒼耳子10-25份、萹蓄10-20份、蘇合香9-15份、榧子25-50份、樟腦15-30份、蘆薈5-15份、鸛骨5-15份、皂莢子5-15份和麝香10-20份。
作為優選,所述的中藥農藥,由按重量份比的以下原料制成:蛇蛻25份、土地龍20份、莨菪45份、胡桐淚18份、蒼耳子22份、萹蓄15份、蘇合香13份、榧子40份、樟腦25份、蘆薈10份、鸛骨12份、皂莢子13份和麝香18份。
另外,本發明還提供了所述的中藥農藥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按重量份數稱取以上各味藥,將除樟腦、蘇合香、麝香外的其余各味藥置入大瓦鍋內,加入自來水,浸泡8-10小時后,用武火燒開,再用文火熬煮90分鐘后,把藥液倒出,得第一次煎煮液;
(2)然后再加重量為藥渣5-10倍的自來水,用武火燒開,再用文火熬煮60min后關火倒出,得第二次煎煮液;
(3)將第二次煎煮液濃縮得到濃縮藥液,然后再把樟腦、蘇合香、麝香倒進濃縮藥液中,攪拌均勻,即得本發明中藥農藥。
作為優選,步驟(1)中自來水的加入量為加入中藥重量的15-20倍。
作為優選,步驟(3)中所述濃縮藥液的相對密度為1.0-1.5。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發明的中藥農藥主要成分為天然中藥原料,配比合理,原料間協同增效,藥液在農作物中殘留時間短,能在土壤中自動轉化成肥料。
(2)本發明的中藥農藥環保、健康、使用簡單、方便,具有低毒、安全、成本低廉的特點。
(3)本發明的中藥農藥對農作物具有良好的殺蟲、驅蟲、促進植物增長的效果,且能夠防病、治病,適用范圍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描述,但應當理解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受具體實施方式的限制。
實施例1:
一種中藥農藥,由按重量份比的以下原料制成:蛇蛻15份、土地龍15份、莨菪25份、胡桐淚10份、蒼耳子10份、萹蓄10份、蘇合香9份、榧子25份、樟腦15份、蘆薈5份、鸛骨5份、皂莢子5份和麝香10份。
本發明還提供了所述的中藥農藥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按重量份數稱取以上各味藥,將除樟腦、蘇合香、麝香外的其余各味藥置入大瓦鍋內,加入自來水,浸泡8小時后,用武火燒開,再用文火熬煮90分鐘后,把藥液倒出,得第一次煎煮液;自來水的加入量為加入中藥重量的15倍;
(2)然后再加重量為藥渣5倍的自來水,用武火燒開,再用文火熬煮60min后關火倒出,得第二次煎煮液;
(3)將第二次煎煮液濃縮得到濃縮藥液,所述濃縮藥液的相對密度為1.0;然后再把樟腦、蘇合香、麝香倒進濃縮藥液中,攪拌均勻,即得本發明的中藥農藥。
實施例2:
一種中藥農藥,由按重量份比的以下原料制成:蛇蛻30份、土地龍30份、莨菪50份、胡桐淚20份、蒼耳子25份、萹蓄20份、蘇合香15份、榧子50份、樟腦30份、蘆薈15份、鸛骨15份、皂莢子15份和麝香20份。
本發明還提供了所述的中藥農藥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按重量份數稱取以上各味藥,將除樟腦、蘇合香、麝香外的其余各味藥置入大瓦鍋內,加入自來水,浸泡10小時后,用武火燒開,再用文火熬煮90分鐘后,把藥液倒出,得第一次煎煮液;自來水的加入量為加入中藥重量的20倍;
(2)然后再加重量為藥渣10倍的自來水,用武火燒開,再用文火熬煮60min后關火倒出,得第二次煎煮液;
(3)將第二次煎煮液濃縮得到濃縮藥液,所述濃縮藥液的相對密度為1.5;然后再把樟腦、蘇合香、麝香倒進濃縮藥液中,攪拌均勻,即得本發明的中藥農藥。
實施例3:
一種中藥農藥,由按重量份比的以下原料制成:蛇蛻20份、土地龍25份、莨菪40份、胡桐淚15份、蒼耳子20份、萹蓄15份、蘇合香12份、榧子40份、樟腦25份、蘆薈10份、鸛骨10份、皂莢子10份和麝香15份。
本發明還提供了所述的中藥農藥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按重量份數稱取以上各味藥,將除樟腦、蘇合香、麝香外的其余各味藥置入大瓦鍋內,加入自來水,浸泡9小時后,用武火燒開,再用文火熬煮90分鐘后,把藥液倒出,得第一次煎煮液;自來水的加入量為加入中藥重量的18倍;
(2)然后再加重量為藥渣8倍的自來水,用武火燒開,再用文火熬煮60min后關火倒出,得第二次煎煮液;
(3)將第二次煎煮液濃縮得到濃縮藥液,所述濃縮藥液的相對密度為1.2;然后再把樟腦、蘇合香、麝香倒進濃縮藥液中,攪拌均勻,即得本發明的中藥農藥。
實施例4:本發明的中藥農藥的殺蟲效果
試驗地點:南寧市石埠鎮石西村某豆角田,面積3畝。
2015年6月,該田中的豆角在剛剛開花時,發生了病蟲害,導致豆角葉片大面積發黃,并且豆角株下部的葉片開始脫落。經仔細觀察,病蟲種類包括蚜蟲、螨蟲等。
遂將這3畝豆角劃分為四個區域,A區按照常規方式噴灑化學農藥敵敵畏,B、C、D區分別對應噴施實施例1、2、3的中藥農藥,噴施時將藥液稀釋10倍,噴施量以周到無滴落為準。
噴灑農藥3日后對田內豆角進行觀察,發現A區豆角癥狀并無明顯好轉,而B、C、D區的豆角則有變青趨勢,病蟲害得到了遏制,其中以D區情況最好;7天后又噴施一遍,一周后后觀察,發現A區豆角病情并無并無明顯緩解,而B、C、D區豆角上則未發現有害蟲,這說明原有蚜蟲、螨蟲已被殺滅或驅除,并且豆角葉片明顯變青,長勢旺盛。
實施例5:本發明的中藥農藥的殺蟲效果
試驗地點:南寧市武鳴縣九聯村某小白菜地,面積2畝。
2014年6月底,武鳴縣九聯村某小白菜地發生了大面積菜青蟲病害,嚴重影響了小白菜的品質。取實施例3的中藥農藥藥液,稀釋10倍噴施,3日后觀察,未發現害蟲,防效達到100%。
實施例6:本發明的中藥農藥的殺蟲效果
試驗地點:南寧市上林縣明亮鎮九龍村某油菜地,面積2畝。
2015年7月中旬,地主人發現該油菜地發生了大面積蚜蟲和螨蟲,該油菜此時已進入結小花苞期。為了獲得綠色無害的油菜產品,地主人求助于申請人。施用本發明實施例2的中藥農藥,稀釋10倍,3日后,防治效果均在95%以上,效果明顯。尤其是,周邊其他地里的害蟲也沒有向該地塊蔓延,說明本發明的中藥農藥具有很好的驅蟲效果。
實施例7:本發明的中藥農藥的殺蟲效果
試驗地點:百色市德保縣那甲鄉農小村某西瓜田,面積3畝。
2014年5月,德保縣那甲鄉農小村某西瓜田西瓜苗在開花前得了西瓜花葉病毒病,癥狀表現為:聚攏頭,不生長。為對比用藥效果,故將西瓜田劃分成了A、B、C、D四個小區,其中A區按照常規用量葉面噴施多菌靈,B、C、D三個小區分別對應噴施實施例1、2、3的中藥農藥,葉面噴施,噴施時將藥液稀釋8倍,噴施量以周到無滴落為準。
3日后觀察,各小區西瓜的西瓜花葉病毒病都得到了遏制,不再繼續惡化,但是病毒病并沒有完全消除;均再次用藥,3日后觀察病毒病完全消除。15天后發現,B、C、D三個小區的西瓜長勢明顯好于A區西瓜。
同年,在當地還對辣椒、白蘿卜等蔬菜病毒病的防治也進行了類似實驗,同樣獲得了很好的防治效果。
實施例8:本發明的中藥農藥的殺蟲效果
試驗地點:百色市靖西縣新圩鄉渠剛村某黃瓜田,面積3畝。
2014年8月初,在靖西縣新圩鄉渠剛村某黃瓜田,在黃瓜定植后選取四個小區做如下對比:A、B、C三個小區分別噴施實施例1-3的中藥農藥,藥液稀釋10倍后施用,噴施周到;D區以清水代替。
經持續觀察,發現在黃瓜的整個生長期內,A、B、C三個小區的蚜蟲發生率明顯低于D區,3個月后收獲時,A、B、C三個小區的黃瓜較D區高出8-10cm。
同樣的,本發明的中藥農藥對于稻谷、冬瓜上的蚜蟲、螨蟲也具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前述對本發明的具體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描述是為了說明和例證的目的。這些描述并非想將本發明限定為所公開的精確形式,并且很顯然,根據上述教導,可以進行很多改變和變化。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選擇和描述的目的在于解釋本發明的特定原理及其實際應用,從而使得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并利用本發明的各種不同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以及各種不同的選擇和改變。本發明的范圍意在由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形式所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