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花盆,具體為一種可自動澆灌的電子花盆。
背景技術:
花盆(英文名:flower pot),種花用的一種器皿,為口大底端小的倒圓臺或倒棱臺形狀。種植花卉的花盆形式多樣,大小不一。花卉生產者或養花人士可以根據花卉的特性和需要以及花盆的特點選用花盆,根據制作材料不同,可以分為很多種。花盆是用于私家花園別墅中配套使用的盆狀器物,并廣泛應用于園林綠化和景觀工程當中,其中以陶盆類的花盆最有藝術效果,是中國僅有藝術;的花盆是用質地為泥、瓷、塑料、石及木制品等材料制作的盆形容器.主要應用在園林綠化、景觀綠化、私家園林、小區綠化,現有的花盆一般結構簡單,材質一般為陶瓷或瓦構成,在使用時需要人們手動為所養的植物每天澆水,但當今社會生活節奏較快,人們比較忙,有時幾天不在家就會令所養的植物缺水致死,所以很多人因為這個問題放棄養花的愛好,根據現有的技術很難克服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可自動澆灌的電子花盆。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是一種可自動澆灌的電子花盆,包括自動灌溉箱,所述自動灌溉箱的表面安裝有空氣汲取器,所述空氣汲取器的一端與進氣管連接,所述進氣管的一端穿過自動灌溉箱的表面與渦輪增壓器連接,所述渦輪增壓器的內部安裝有小型內燃機,所述小型內燃機與中冷器電性連接,所述中冷器與廢氣渦輪電性連接,所述渦輪增壓器的底部安裝有空氣加溫器,所述空氣加溫器的內部安裝有加溫管,所述渦輪增壓器的一側安裝有集水箱,所述集水箱的內部并列安裝有兩根冷凝管,所述冷凝管的上端安裝有小型水泵。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自動灌溉箱的頂部安裝有花盆。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自動灌溉箱與花盆通過水管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兩根冷凝管之間通過中連接管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空氣加溫器連接有電源線的一端,所述電源線另一端與電源插頭連接。
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是一種可自動澆灌的電子花盆,自動灌溉箱內部的渦輪增壓器在其內部的小型內燃機的帶動下可吸入外界空氣,根據空氣加溫器可使自動灌溉箱內部的空氣變得高于外界,加溫后的空氣在碰到集水箱內的冷凝管之后會迅速化為水滴,儲存在及水箱內,再通過小型水泵經過水管定期輸送進花盆內部,整個裝置設計合理,使用方便,能解決很多氧化愛好者因沒時間照顧自己養的花而忍痛放棄愛好的問題。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自動灌溉箱;2、水管;3、空氣汲取器;4、花盆;5、電源線;6、電源插頭;7、集水箱;8、小型水泵;9、冷凝管;10、中冷器;11、進氣管;12、渦輪增壓器;13、小型內燃機;14、空氣加溫器;15、加溫管;16、廢氣渦輪;17、中連接管。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1
如圖1-2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可自動澆灌的電子花盆,包括自動灌溉箱1,其特征在于,自動灌溉箱1的表面安裝有空氣汲取器3,空氣汲取器3的一端與進氣管11連接,進氣管11的一端穿過自動灌溉箱1的表面與渦輪增壓器12連接,渦輪增壓器12的內部安裝有小型內燃機13,小型內燃機13與中冷器10電性連接,中冷器10與廢氣渦輪16電性連接,渦輪增壓器12的底部安裝有空氣加溫器14,空氣加溫器14的內部安裝有加溫管15,渦輪增壓器12的一側安裝有集水箱7,集水箱7的內部并列安裝有兩根冷凝管9,冷凝管9的上端安裝有小型水泵8。
自動灌溉箱1的頂部安裝有花盆4,便于人們在其中栽上鮮花。
自動灌溉箱1與花盆4通過水管2連接,便于自動灌溉箱攝取的水分能順利灌溉植物。
兩根冷凝管9之間通過中連接管17連接,便于冷凝管之間的水分相互傳輸。
空氣加溫器14連接有電源線5的一端,電源線5另一端與電源插頭6連接,便于為自動灌溉箱內部的各部件提供電能。
具體的,使用時,人們先在自動灌溉箱1頂部的花盆4里栽入植物,將設備放置在陽臺或其他地方,再將電源插頭6插入任意電源,自動灌溉箱1內部的渦輪增壓器12在其內部的小型內燃機13的帶動下可吸入外界空氣,根據空氣加溫器14可使自動灌溉箱1內部的空氣變得高于外界,加溫后的空氣在碰到集水箱7內的冷凝管9之后會迅速化為水滴,儲存在集水箱7內,再通過集水箱7內部的小型水泵8經過水管2定期輸送進花盆內部。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