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鹽堿地城市園林綠地建設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適用于鹽堿地城市園林綠地有機地表覆蓋的方法。
背景技術:
鹽堿地城市園林綠地中的鹽堿限制了植物的成活和健康生長,一般鹽堿地城市土壤鹽堿度在0.5%以上,普通的植物在這樣的鹽堿地環境中很難正常的成活、生長,使得鹽堿地城市園林綠化的造價成本翻倍的增加。為創造適宜植物生長的土壤環境,城市建設中投入較大的物力財力,并且不能保證所創造的的土壤環境能長久保持。
造成這種狀況主要原因是:土壤地下水含鹽堿量較高,隨土壤毛細管上升到土壤表層,影響植物根系正常生長的水環境。
破解這一難題的關鍵是:減少地面蒸發,減弱土壤毛細管對地下鹽堿水的傳導作用。
目前,城市園林綠地土壤改良的現有技術主要是換土和隔鹽層技術。
換土是將需要栽植植物的綠地表土更換成適宜植物生長的中性土壤,以滿足植物生長的需求。
隔鹽層技術是在土壤中構造一層隔鹽層,阻止地下水沿著毛細管上升,從而避免地下鹽堿含量高的水對表層土壤鹽堿化。
這兩項技術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很快的改善土壤條件,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土壤毛細管形成后,仍然會將地下含鹽水分導到地面,導致土壤發生次生鹽堿化,不能長久保持土壤酸堿度,嚴重影響植物生長。另外由于都要對表層土壤進行改造和翻動,往往會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同時,現有技術只能通過對鹽堿的隔離達到緩解土壤鹽堿性的目的,不能對土壤的物理化學環境進行長期有效的改善,因此這類工程與技術無法改善林地土壤生態環境。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適用于鹽堿地城市園林綠地有機地表覆蓋的方法,旨在能有效的改善土壤酸堿條件,提高土壤生態環境質量,增強土壤肥力,促進植物成活和健康生長,并改善景觀效果,降低管理成本。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適用于鹽堿地城市園林綠地有機地表覆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步驟如下:
步驟一:在土壤鹽堿狀況有待改善的區域中,定義該區域為有機地表覆蓋區域,對該區域內的樹木周圍樹冠投影范圍內的土壤進行50cm深度疏松土壤,切斷土壤中的毛細管(如圖1藍色毛細管所示);
步驟二:在土壤表層鋪設塑料格柵,后加蓋有機覆蓋層30-50mm,減少地表水分蒸發,使地下原土層中的毛細管不能向地表層土壤中傳導地下含鹽水分,從而避免地表土壤的次生鹽漬化,緩解土壤鹽堿性;
步驟三:灑水:在覆蓋材料表面灑水、消毒液至濕透覆蓋物,使覆蓋物沉降穩定;
所述步驟一中的有機地表覆蓋區域,應選在已經建成或者新建的城鎮園林綠地中,濃蔭覆蓋下,不利于植物生長的林下區域,或者路邊花壇、草地及地表裸露區域等有造景需求的區域;
所述步驟一中的有機地表覆蓋區域是以樹干為中心,離開樹干基部10-25cm;
所述步驟一中的疏松土壤是利用疏松林地土壤的工具,在保證不傷害根系的情況下,對擬覆蓋區域的樹根周圍樹冠投影范圍內進行松土,松土深度大于一定范圍,該范圍具體為20-30cm,疏松土壤厚度達到50cm,以延長土壤保持疏松狀態的時間,減弱甚至避免地下含鹽水分向上傳導至根系周圍,影響植物生長;
所述步驟二中的覆蓋具體步驟如下:
(1)在疏松土壤表層鋪設50mm厚的塑料格柵,塑料格柵的格框尺寸為80×80mm,并鋪平;
(2)在鋪設好的塑料格柵上,覆蓋粒徑為30-40mm的有機覆蓋物,使覆蓋物充滿格框;
(3)對有機覆蓋層進行整理、攤平;
(4)在整平后的覆蓋物上鋪設50mm厚的粗覆蓋物,粒徑為70-100mm,攤平,壓實;
所述的粗覆蓋物的質地和形狀、大小等可根據覆蓋區域的景觀效果確定,形狀為長方形、圓形、三角形、長條形、碎屑型或者兩種以上形狀的組合。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1、本發明利用切斷土壤毛細管,降低地表水蒸騰量的方法,減少地表土壤次生鹽漬化,并能夠長久保持,有效改善土壤生態環境系統質量,特別有利于為園林植物的生長提供良好的土壤水分條件;
2、有機地表覆蓋物為植物的廢棄物,能夠增加土壤的有機質含量,提高土壤肥力;該方法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城市園林綠地、自然與人工生態植林地、各類經濟林地、雨量充足的南方林地、以及適當缺水的北方干旱林地等;
3、該方法可通過改變覆蓋材料的顏色,改善園林綠地的地面色彩,增加城市景觀效果;
4、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小,綜合自然生態效應強,降低管理成本;特別有利于國際范圍內作為一種降低土壤鹽堿度的綠色土壤改良工程產業的興起和發展。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實施例1
本發明一種適用于鹽堿地城市園林綠地有機地表覆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步驟如下:
步驟一:在土壤鹽堿狀況有待改善的區域中,定義該區域為有機地表覆蓋區域,對該區域內的樹木周圍樹冠投影范圍內的土壤進行50cm深度疏松土壤,切斷土壤中的毛細管;
步驟二:在土壤表層鋪設塑料格柵,后加蓋有機覆蓋層30mm,減少地表水分蒸發,使地下原土層中的毛細管不能向地表層土壤中傳導地下含鹽水分,從而避免地表土壤的次生鹽漬化,緩解土壤鹽堿性;
步驟三:灑水:在覆蓋材料表面灑水、消毒液至濕透覆蓋物,使覆蓋物沉降穩定;
所述步驟一中的有機地表覆蓋區域,應選在已經建成或者新建的城鎮園林綠地中,濃蔭覆蓋下,不利于植物生長的林下區域,或者路邊花壇、草地及地表裸露區域等有造景需求的區域;
所述步驟一中的有機地表覆蓋區域是以樹干為中心,離開樹干基部10cm;
所述步驟一中的疏松土壤是利用疏松林地土壤的工具,在保證不傷害根系的情況下,對擬覆蓋區域的樹根周圍樹冠投影范圍內進行松土,松土深度大于20cm,疏松土壤厚度達到50cm,以延長土壤保持疏松狀態的時間,減弱甚至避免地下含鹽水分向上傳導至根系周圍,影響植物生長;
所述步驟二中的覆蓋具體步驟如下:
(1)在疏松土壤表層鋪設50mm厚的塑料格柵,塑料格柵的格框尺寸為80×80mm,并鋪平;
(2)在鋪設好的塑料格柵上,覆蓋粒徑為30mm的有機覆蓋物,使覆蓋物充滿格框;
(3)對有機覆蓋層進行整理、攤平;
(4)在整平后的覆蓋物上鋪設50mm厚的粗覆蓋物,粒徑為70mm,攤平,壓實;
所述的粗覆蓋物的質地和形狀、大小等可根據覆蓋區域的景觀效果確定,形狀為長方形、圓形、三角形、長條形、碎屑型或兩種以上形狀的組合。
實施例2
本發明一種適用于鹽堿地城市園林綠地有機地表覆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步驟如下:
步驟一:在土壤鹽堿狀況有待改善的區域中,定義該區域為有機地表覆蓋區域,對該區域內的樹木周圍樹冠投影范圍內的土壤進行50cm深度疏松土壤,切斷土壤中的毛細管;
步驟二:在土壤表層鋪設塑料格柵,后加蓋有機覆蓋層50mm,減少地表水分蒸發,使地下原土層中的毛細管不能向地表層土壤中傳導地下含鹽水分,從而避免地表土壤的次生鹽漬化,緩解土壤鹽堿性;
步驟三:灑水:在覆蓋材料表面灑水、消毒液至濕透覆蓋物,使覆蓋物沉降穩定;
所述步驟一中的有機地表覆蓋區域,應選在已經建成或者新建的城鎮園林綠地中,濃蔭覆蓋下,不利于植物生長的林下區域,或者路邊花壇、草地及地表裸露區域等有造景需求的區域;
所述步驟一中的有機地表覆蓋區域是以樹干為中心,離開樹干基部25cm;
所述步驟一中的疏松土壤是利用疏松林地土壤的工具,在保證不傷害根系的情況下,對擬覆蓋區域的樹根周圍樹冠投影范圍內進行松土,松土深度大于30cm,疏松土壤厚度達到50cm,以延長土壤保持疏松狀態的時間,減弱甚至避免地下含鹽水分向上傳導至根系周圍,影響植物生長;
所述步驟二中的覆蓋具體步驟如下:
(1)在疏松土壤表層鋪設50mm厚的塑料格柵,塑料格柵的格框尺寸為80×80mm,并鋪平;
(2)在鋪設好的塑料格柵上,覆蓋粒徑為40mm的有機覆蓋物,使覆蓋物充滿格框;
(3)對有機覆蓋層進行整理、攤平;
(4)在整平后的覆蓋物上鋪設50mm厚的粗覆蓋物,粒徑為100mm,攤平,壓實;
所述的粗覆蓋物的質地和形狀、大小等可根據覆蓋區域的景觀效果確定,形狀為長方形、圓形、三角形、長條形、碎屑型或兩種以上形狀的組合。
實施例3
本發明一種適用于鹽堿地城市園林綠地有機地表覆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步驟如下:
步驟一:在土壤鹽堿狀況有待改善的區域中,定義該區域為有機地表覆蓋區域,對該區域內的樹木周圍樹冠投影范圍內的土壤進行50cm深度疏松土壤,切斷土壤中的毛細管;
步驟二:在土壤表層鋪設塑料格柵,后加蓋有機覆蓋層40mm,減少地表水分蒸發,使地下原土層中的毛細管不能向地表層土壤中傳導地下含鹽水分,從而避免地表土壤的次生鹽漬化,緩解土壤鹽堿性;
步驟三:灑水:在覆蓋材料表面灑水、消毒液至濕透覆蓋物,使覆蓋物沉降穩定;
所述步驟一中的有機地表覆蓋區域,應選在已經建成或者新建的城鎮園林綠地中,濃蔭覆蓋下,不利于植物生長的林下區域,或者路邊花壇、草地及地表裸露區域等有造景需求的區域;
所述步驟一中的有機地表覆蓋區域是以樹干為中心,離開樹干基部20cm;
所述步驟一中的疏松土壤是利用疏松林地土壤的工具,在保證不傷害根系的情況下,對擬覆蓋區域的樹根周圍樹冠投影范圍內進行松土,松土深度大于25cm,疏松土壤厚度達到50cm,以延長土壤保持疏松狀態的時間,減弱甚至避免地下含鹽水分向上傳導至根系周圍,影響植物生長;
所述步驟二中的覆蓋具體步驟如下:
(1)在疏松土壤表層鋪設50mm厚的塑料格柵,塑料格柵的格框尺寸為80×80mm,并鋪平;
(2)在鋪設好的塑料格柵上,覆蓋粒徑為35mm的有機覆蓋物,使覆蓋物充滿格框;
(3)對有機覆蓋層進行整理、攤平;
(4)在整平后的覆蓋物上鋪設50mm厚的粗覆蓋物,粒徑為85mm,攤平,壓實;
所述的粗覆蓋物的質地和形狀、大小等可根據覆蓋區域的景觀效果確定,形狀為長方形、圓形、三角形、長條形、碎屑型或兩種以上形狀的組合。
應當理解的是,這里所討論的實施方案及實例只是為了說明,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可以加以改進或變換,而所有這些改進和變換都應屬于本發明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