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利用電動機帶動、大幅提高割膠效率、降低人工技術和勞動強度、節約生產成本的天然橡膠產業用的割膠刀。
背景技術:目前,天然橡膠生產上割膠仍沿用100年來的人力割膠方式,用“V”形傳統割膠刀,切削橡膠樹皮,不僅費工費力、勞動強度大,而且對膠工的技術要求比較高,不易控制好割膠口的深淺與厚度,易造成膠線深淺不一,傷及橡膠樹木質層,導致死皮病或其它病害的發生,從而減少膠乳產量,給生產造成較大的損失。前期也有人發明用機械力帶動刀片前后伸縮進行橡膠樹皮切割,雖然可以減少割膠勞動強度,但效率仍然很低,在生產上仍未能推廣使用。此外,用傳統“V”形刀人力割膠對膠工技術要求比較高,培養一名熟練膠工需要1年甚至數年,要投入大量的技術培訓成本。在當前勞動力日趨緊張、人力成本大幅增加、且膠價市場行情不好的背景下,生產企業入不敷出,導致有膠不能割、有膠無人割的尷尬局面,天然橡膠產業面臨一場嚴峻的考驗。因此,迫切需要尋找一種能快速、簡便、對膠工割膠技術要求低,能大幅提升割膠效率、節約生產成本的割膠工具。
技術實現要素: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由電動機帶動旋轉、大幅提高割膠效率、降低人工技術和勞動強度、節約生產成本的天然橡膠產業用的割膠刀。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為:提供一種橡膠電動割膠刀,包括電機、引導裝置和旋轉刀頭;引導裝置通過固定螺絲與電機外殼連接,旋轉刀頭設于引導裝置內;所述引導裝置由數塊圓弧梯形狀引導片組成;每塊引導片由外弧面、內弧面以及兩塊腰面組成;相鄰引導片之間形成缺口;相鄰引導片之間相鄰腰面構成同一平面的限位面,限位面與軸線平行;所述旋轉刀頭上設有螺旋刀片。所述每個限位面距離軸線的距離可設置,用以調節刀片外露程度,從而控制每次割膠耗皮量。本發明橡膠電動割膠刀用以代替傳統人力、“V”形刀切割橡膠樹皮,簡便快速、高效地進行割膠,既減輕勞動強度、又降低對割膠技術的要求,從而節約勞動成本、提高天然橡膠產業的效益。該電動割膠刀能使割膠效率提升4~5倍,勞動強度減少60~80%,節約人工成本60%以上。附圖說明圖1為本發明橡膠電動割膠刀的整體組裝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橡膠電動割膠刀的分解結構示意圖;1、控制電路板;2、電機;3、固定裝置;4、圓弧梯形狀引導片;5、固定裝置;6、螺旋刀片;7、固定螺帽;8、腰面(限位面);9、外弧面;10、內弧面。具體實施方式為了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內容、構造特征、以下結合實施方式并配合附圖作進一步說明。如圖1、2所示,本發明橡膠電動割膠刀,包括電機2、引導裝置和旋轉刀頭;引導裝置通過固定螺絲與電機2外殼連接,旋轉刀頭設于引導裝置內,旋轉刀頭通過轉軸與電機連接;所述引導裝置由數塊圓弧梯形狀引導片4組成;每塊引導片4由外弧面9、內弧面10以及兩塊腰面8組成;相鄰引導片4之間形成缺口;相鄰引導片之間相鄰腰面構成同一平面的限位面8,限位面8與軸線平行;所述旋轉刀頭上設有螺旋刀片6。旋轉刀頭呈圓柱形,直徑約1.5cm、長度約1.5cm。在其軸線方向及前端,有呈螺旋狀分布的螺旋刀片6。旋轉刀頭在電機帶動下旋轉,圖中1為控制電路板;螺旋刀片6對橡膠樹皮縱向和橫向進行切削,從而完成割膠作業。本發明引導裝置由數塊圓弧梯形狀引導片4組成,后端用固定裝置3固定于電機2外殼前端,并可通過螺絲調節前后位置。相鄰引導片4之間形成缺口;缺口位置漏出螺旋刀片。相鄰引導片之間相鄰腰面構成同一平面的限位面8,限位面8與軸線平行;所述每個限位面8距離軸線的距離可設置,如生產上每次割膠耗皮量在0.1~0.3cm之間,通過調節限位面距離軸線的距離,使三個缺口漏出的刀片距離限位面距離分別為:0.1cm、0.2cm、0.3cm。引導裝置主要是調控切割橡膠樹皮的厚度和深度,以保護膠樹不受過度切割傷害。通過固定裝置5將引導裝置固定在電機外殼前端;將旋轉刀頭固定在電機動力軸上,在電機旋轉時,帶動刀頭旋轉,產生切割動力。圖中7為固定螺帽。與現有的割膠工具相比,本發明橡膠電動割膠刀的特點是:(1)利用電動機械力帶動的新型割膠刀代替了傳統的“V”形人力割膠刀,極大的降低了膠工的勞動強度,提高了割膠效率3~5倍,能有效緩解目前勞動力緊張的局面,對天然橡膠產業的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2)電動割膠刀使用方便,對膠工的割膠技術要求不高,大幅縮短了膠工的割膠技能培訓周期,只需數小時就能熟練掌握使用技巧,有效降低了膠工培訓成本費用。(3)電動割膠刀刀頭的引導裝置,能很好的控制割膠深度、耗皮量,且割面平滑,極大的減少了因膠工割膠技術不過關而對膠樹的傷害,從而確保了橡膠生長周期的產量和效益。本發明橡膠電動割膠刀的使用:使用時,用手握著割膠刀把手,將旋轉刀頭置于割線頂端并對準割線,保持與樹干縱向呈90°。選擇一個切割深度(如0.1cm、0.2cm或0.3cm),將引導裝置的限位面8緊貼割面(樹皮),啟動電機開關,割膠刀頭在電機帶動下旋轉,控制力度和角度,從上往下移動、切割橡膠樹皮,完成割膠作業。如果切割樹皮量不足,可重復一次上述過程。以上所披露的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當然不能以此來限定本發明之權利范圍,因此依本發明權利要求所作的等同變化,仍屬于本發明所涵蓋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