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用除草劑草甘膦制劑處理的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植物內的壞死本申請是申請日為2006年3月3日的、發明名稱為“減輕用除草劑草甘膦制劑處理的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植物內的壞死”的中國專利申請201210298071.5的分案申請。發明背景本發明一般地涉及用于通過頂部葉面施用除草劑草甘膦制劑而控制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中雜草的改良方法。本發明還涉及用于實施本文中所公開雜草控制方法的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棉花(即Gossypiumhirsutum)提供用于紡織品制造的理想纖維以及用于人類消費的油、用于家畜的飼料和用于多種工業產品的基本化學品。在美國及世界眾多其他地區充分建立起棉花生產。如其它栽培作物一樣,雜草可以引起明顯的產量損失并需要種植者精心管理,因為雜草通過競爭包括水、營養素和光線在內的可用資源起干擾作用。在棉花中,雜草還可以妨礙收獲并通過降低棉花皮棉產量和皮棉質量而對種植者造成不利經濟影響。控制棉花中雜草的方法包括栽培方法、機械方法、生物方法和化學方法。在這些方法中,廣泛采用化學性雜草控制法以及耕作方法(例如準備種床、耕作)和栽培方法(例如作物輪換、選擇田地)。在農業化學領域內稱作草甘膦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是用在控制萌發種子、新生幼苗、成熟和已建成木本植物和草本植物以及水生植物生長的高度有效并且商業上重要的廣譜植物毒性劑。草甘膦作為出土后除草劑用來控制栽培作物用地(包括棉花生產)內類型廣泛的一年生和多年生草和闊葉雜草物種的生長,并且是可從孟山都公司(Monsantocompany,SaintLouis,MO)獲得的ROUNDUP系除草劑中的活性成分。草甘膦及其鹽便利地以含水除草劑制劑方式(通常含有一種或多種表面活性劑)施用至靶植物的葉組織(即葉或其它光合作用器官)。在施用后,草甘膦由葉組織吸收并轉運至整個植物內。草甘膦非競爭性地阻斷在幾乎全部植物中常見的重要生物化學途徑。更具體地,草甘膦抑制了導致芳香族氨基酸生物合成的莽草酸途徑。草甘膦通過抑制植物中存在的酶5-烯醇丙酮酰-3-磷酸莽草酸合酶(EPSP合酶或EPSPS)而抑制磷酸烯醇丙酮酸與3-磷酸莽草酸轉化成5-烯醇丙酮酰-3-磷酸莽草酸。遺傳工程的進展已經提供轉化棉花和其它栽培植物的必要工具,以使它們含有用于改善某些農學性狀及產品質量的外來基因。在農學和環境上特別重要的一個性狀是除草劑耐受性,尤其草甘膦除草劑耐受性。草甘膦抵抗或耐受性作物植物可以減少對控制雜草耕作的需要,因而有效減少土壤侵蝕。此外,草甘膦耐受性作物植物為實現足夠的雜草控制提供更多簡便性及靈活性。草甘膦耐受性棉花例如可以通過將表達多種天然或變異的植物或細菌EPSPS酶的能力導入植物基因組而產生,其中所述的EPSPS酶對草甘磷具有較低親和力并且因此在草甘膦存在下保留酶的催化活性(見例如美國專利號5,633,435、5,094,945、4,535,060、6,040,497和6,740,488)。草甘膦耐受性已經導入棉花植物并且是在棉花生產中目前廣泛應用的成功產品。可從孟山都公司得到的目前商業上名為棉花事件1445的ROUNDUPREADY提供草甘膦抗性。草甘膦通常頂部(OTT)施用至從出土至四葉節發育期的ROUNDUPREADY棉花(例如以至多約每英畝0.75磅草甘膦酸當量的比率(1b酸當量/A或約0.84kg酸當量/公頃))。與ROUNDUP除草劑草甘膦制劑組合使用的ROUNDUPREADY棉花品種已經在美國成為棉花生產中雜草管理的標準程序。對種植者而言,使用ROUNDUPREADY棉花系統的主要優點是它允許簡單而方便地使用草甘膦(一種廣譜的出土后除草劑)以有效控制雜草和牧草、具有優異的作物安全性并較少地受到先前植物除草劑應用影響。其它好處包括更好地適應免耕系統及減耕系統。ROUNDUPREADY棉花擴展了對雜草管理的選擇并使實施雜草控制更容易、更經濟和更有靈活性。已經報道,種植者較少的跨田往返以施用除草劑和較少的栽培往返,這節省燃料并減少土壤侵蝕。草甘膦耐受性棉花,因此降低除草劑帶來的環境風險,與此同時提高必需的化學性雜草控制的效率。雖然作為棉花生產中的標準已得到廣泛接受,然而ROUNDUPREADY棉花品種對種植者強加了一些限制。ROUNDUPREADY棉花品種具有這樣的繁殖體,其對在一些情況下可以導致如花粉散發、落花、落鈴和/或皮棉產量損失所度量的成熟延遲或繁殖性損傷的草甘膦介導性損傷易感。因此,為避免這種繁殖性損傷或使其最小化,通常從第五葉節期及此后中止向從ROUNDUPREADY棉花事件1445及其后代的種子中生長而來的棉花植物以頂部方式(例如通過覆蓋(layby))施用草甘膦除草劑并且取而代之的是在該生長階段通常將草甘膦作為作物行間的葉后定向噴霧來施用以便使與棉花植物接觸最小化。除草劑定向施用需要往往易受不正確應用影響的專用設備,必須以較低速度操作,并且與播撒施用器相比,需要每英畝更多次數的往返。據信繁殖性草甘膦耐受性缺乏的原因是關鍵組織內CP4EPSPS表達不足、這些組織對草甘膦更敏感和更高量的草甘膦在這些強壯的庫組織內聚集,其中所述的缺乏限制了草甘膦對對應于名為棉花事件1445的ROUNDUPREADY的棉花植物的晚期葉面施用。最近,如國際公開號WO2004/072235所公開,孟山都公司已經開發出新的草甘膦耐受性棉花事件(命名為MON88913,將商業命名為ROUNDUPREADYFLEX棉花并具有保藏于美國典型培養物保藏中心、保藏號為PTA-4854的種子)以向棉花種植者提供改良產物,旨在管理有損經濟的雜草。ROUNDUPREADYFLEX棉花因繁殖組織內增加的草甘膦耐受性而提供提高的保留果實和作物安全。這些允許用于頂部方式地面施用草甘膦農用除草劑(例如以每英畝草甘膦酸當量至多到約1.125磅(1b酸當量/A或約1.26kg酸當量/公頃)的比率)的期限從棉花出土延長直至覆蓋,該階段是棉花中雜草控制的關鍵時間。通過這些增強的處理機會,與葉后定向施用或遮蔽式噴霧器施用相比,種植者利用頂部除草劑施用可更有效地管理棉花中的雜草控制。盡管存在由ROUNDUPREADY和ROUNDUPREADYFLEX棉花在雜草控制中提供的廣為認可的優勢,已經觀察到這些轉基因棉花品種在某些環境下,在頂部施用草甘膦除草劑后表現出葉組織壞死易感性。在向處于植物發育晚期的ROUNDUPREADYFLEX棉花以頂部方式施用草甘膦除草劑的情況下,壞死性損害在已處理棉花植物上的外觀可能因為更充分發育的株冠和更大的可用葉面積而顯得更醒目。這種現象是罕見的,并且這種葉損傷(如果將遭遇的話)通常是有限的,很少有或沒有更嚴重的損傷表現,并且植物在標準或推薦的ROUNDUP處理方案下,棉花可痊愈,基本沒有產量損失或沒有對繁殖力的不利影響。具體而言,棉花的頂部生長點和隨后的葉未被影響。因此需要用于向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植物進行頂部、葉面施用的方法和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它們在雜草控制中有效并且始終避免在生長季期間可能遭遇的可變環境條件下誘導已處理植物內的明顯葉壞死。發明簡述如下詳細討論,根據本發明,發現在頂部方式施用草甘膦除草劑后及在某些生長條件下在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植物內偶爾觀察到的葉壞死現象受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PMIDA)和/或其鹽誘導,至少部分地受其誘導,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PMIDA)和/或其鹽在草甘膦除草劑制劑中通常以相對低的濃度存在。本發明包含多個方面和實施方案,其涉及減輕在以除草劑草甘膦制劑處理的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植物內的PMIDA誘導性壞死的策略,包括雜草控制方法、用來在實施此類雜草控制方法中使用的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和制劑以及制造用來在制備此類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和制劑中使用的工業級草甘膦產物的方法。雖然本發明具有減輕在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植物內的PMIDA誘導性壞死方面的應用,本文中所公開的本發明眾多方面和實施方案具有更廣泛的應用。因此,在多種實施方案中,提供用于選擇性控制含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田中雜草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施加足夠量的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的除草劑草甘膦制劑至作物的葉及雜草以控制雜草生長。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在營養組織和繁殖組織內具有提高的草甘膦耐受性,以致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在棉花作物植物上出現至少5個葉節時的施用沒有對植物造成顯著的草甘膦介導性繁殖損傷。在一個實施方案中,控制存在于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及其鹽的濃度和除草劑草甘膦制劑的施用比率,以致沒有在所述棉花作物植物中誘導明顯葉壞死。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草甘膦制劑包含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安全劑,安全劑的濃度足以抑制由存在于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作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施加至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包含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除了烷氧基化烷基胺之外的助劑。助劑以有效降低作物內細胞膜通透性的量存在,其目的是與用施用混合物處理的作物相比,降低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用制劑處理的作物內的細胞攝取,其中所述的施用混合物除用烷氧基化烷基胺替換助劑之外具有如制劑那樣的相同組成。備選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是選自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堿金屬鹽、烷基胺鹽和鏈烷醇胺鹽形式的其可農用鹽;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含有助劑的安全劑。選擇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助劑的濃度以致于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轉移至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葉組織中的速率足夠緩慢,以抑制由存在于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作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本發明還提供殺死在含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田中雜草或或控制其生長以及用于其它雜草控制應用內的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例如噴霧溶液、罐式混合物和濃縮物)。在一個實施方案中,組合物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如此濃度的安全劑,其足以抑制由存在于草甘膦組合物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作物誘導的明顯葉壞死。合適的安全劑可以選自金屬離子、抗氧化劑、保濕劑、光吸收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以及小于5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組合物還包含氨甲基膦酸并且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與氨甲基膦酸的重量比不超過0.25:1;或組合物還包含除了烷氧基化烷基胺或烷氧基化磷酸酯之外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或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其鉀鹽、二鉀鹽、單銨鹽、二銨鹽、鈉鹽、單乙醇胺鹽、正丙胺鹽、乙胺鹽、乙二胺鹽、六亞甲基二胺鹽或三甲基锍鹽形式存在;或組合物還包含含有烷氧基化烷基胺和烷氧基化磷酸酯的表面活性劑成分;或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其異丙胺鹽形式存在。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是選自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堿金屬鹽、烷基胺鹽和鏈烷醇胺鹽的其可農用鹽形式;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包含助劑的安全劑,選擇所述助劑的濃度是為了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轉移至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葉組織中的速率足夠緩慢,以抑制由存在于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作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的濃度基于酸當量是至少約360克/升或更高;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易于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脫質子化作用或部分脫質子化作用所形成的陰離子形成絡合物或鹽的金屬離子安全劑,其中金屬離子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的摩爾比是至少約0.4:1;和含有至少一種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的表面活性劑成分。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小于5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氨甲基膦酸(酸當量),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與氨甲基膦酸的重量比不超過0.25:1。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小于約5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除了烷氧基化烷基胺或烷氧基化磷酸酯之外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是其鉀鹽、二鉀鹽、單銨鹽、二銨鹽、鈉鹽、單乙醇胺鹽、正丙胺鹽、乙胺鹽、乙二胺鹽、六亞甲基二胺鹽或三甲基锍鹽形式,和小于約5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小于約5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含有烷氧基化烷基胺或烷氧基化磷酸酯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成分。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是其異丙胺鹽形式,和小于約5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基于草甘膦酸當量(酸當量)的小于0.4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和氨甲基膦酸,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與氨甲基膦酸(酸當量)的重量比不超過0.25:1。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基于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的小于約0.4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和除了烷氧基化烷基胺或烷氧基化磷酸酯之外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是其鉀鹽、二鉀鹽、單銨鹽、二銨鹽、鈉鹽、單乙醇胺鹽、正丙胺鹽、乙胺鹽、乙二胺鹽、六亞甲基二胺鹽或三甲基锍鹽形式,和基于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的小于約0.45wt.%(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基于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小于約0.4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含有烷氧基化烷基胺或烷氧基化磷酸酯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成分。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是其異丙胺鹽形式,和基于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的小于約0.4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在又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是其鹽形式,小于約0.45wt.%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和至少約0.02wt.%的甘氨酸或其鹽(酸當量),其中重量百分數基于相對于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的酸當量。仍在又一個實施方案中,含水濃縮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是其鹽形式,組合物的制備包含水解二烷基膦酸酯中間體,該中間體包含二烷基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羧酸鹽或衍生自二烷基亞膦酸鹽與N-羥甲基甘氨酸的反應。本發明還提供用于制備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和制劑的多種工業級草甘膦組合物。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工業級草甘膦組合物基于干重包含至少95wt.%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小于0.1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選自不超過0.7wt.%的N-甲酰-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不超過0.03wt.%的N-甲基亞氨基二乙酸中的副產物。根據另一個實施方案,工業級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90wt.%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小于0.6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氨甲基膦酸,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與氨甲基膦酸的重量比不超過0.25:1,其中重量百分數基于干重。根據另一個實施方案,工業級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90wt.%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或其鹽、小于0.4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至少0.02wt.%的甘氨酸或其鹽,其中重量百分數基于干酸當量。根據又一個實施方案,工業級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90wt.%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在約0.02wt.%和約0.25wt.%之間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選自不超過0.6wt.%N-甲酰-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副產物,其中重量百分數基于干酸當量。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草甘膦產物選自包含至少約90wt.%草甘膦酸的工業級草甘膦組合物和包含至少約360克/升酸當量的草甘膦的可農用鹽的濃縮水溶液。組合物基于草甘膦酸當量包含小于約0.4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以及在約0.05和約2wt.%之間的草甘雙膦或其鹽(酸當量)。本發明還提供用于通過氧化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而制備草甘膦的多種工藝過程,其中草甘膦產物具有低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在一個實施方案中,方法包括使含有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含水反應介質與含分子氧的氣體在用于氧化的催化劑存在下接觸;從在得到的產物反應溶液內獲得的草甘膦中回收草甘膦產物,草甘膦產物的回收包含從含水混合物中分離該產物,其中總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與總草甘膦含量的比率高于產物反應溶液內的相應比率至少25%,迫使氧氣在催化劑存在下流經含水反應介質內至如此程度,即其足以減少產物反應溶液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至如此水平,以致回收的草甘膦產物具有基于草甘膦的小于約600ppm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和從工藝過程中取出草甘膦產物。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工藝過程包括使含有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含水反應介質與含分子氧的氣體在用于氧化的催化劑存在下接觸;從在得到的產物反應溶液內獲得的草甘膦中回收草甘膦產物,迫使氧氣在催化劑存在下流經含水反應介質內至如此程度,即其足以減少產物反應溶液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至如此水平,以致回收的草甘膦產物具有基于草甘膦的小于約600ppm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和從工藝過程中取出草甘膦產物。根據另一個實施方案,工藝過程包括氧化在含水反應介質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以產生含有草甘膦和未反應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產物反應溶液;將草甘膦以具有基于草甘膦不大于600ppm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的產物形式從產物反應溶液中回收,該產物形式的回收包括使包含反應溶液的水溶液或包含衍生自產物反應溶液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溶液與具有相對于草甘膦優先對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選擇性親和力的陰離子交換樹脂接觸。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工藝過程包括氧化在含水反應介質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以產生含有草甘膦和未反應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產物反應溶液;使草甘膦從包含或衍生自產物反應溶液的結晶器料液中結晶;使得到的母液內的草甘膦晶體漿液接受固體/液體分離處理;清洗一部分母液以從工藝過程中去除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并將另一份母液再循環至在其中草甘膦從料液中結晶的結晶器內,清洗部分的體積相對于再循環部分的體積是足夠的,以致在固體/液體分離步驟內分離的固體草甘膦晶體具有低于600ppm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或可以使其與含水洗滌介質接觸以產生具有低于600ppm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的固體草甘膦產物。在又一個實施方案中,工藝過程包括使初級反應系統內含有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含水介質與含分子氧的氣體在特定氧化催化劑存在下接觸,以產生包含產物反應溶液并使特定催化劑懸浮于其中的產物漿液,其中所述的產物反應溶液包含草甘膦和未反應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將催化劑從反應產物溶液中分離以產生過濾的產物反應溶液;并使包含或衍生自過濾產物反應溶液的水溶液與精煉反應區內的氧化劑接觸以使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進一步轉化成草甘膦。在又一個實施方案中,工藝過程包括使含有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含水反應介質與含分子氧的氣體在碳上貴金屬催化劑存在下并且不存在非貴金屬助催化劑濃度下接觸,其中所述濃度的非貴金屬助催化劑將有效遲滯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氧化或引起氧氣在氧化甲醛或甲酸中的消耗速率相對于氧氣在氧化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中的消耗速率顯著提高;并維持反應介質與含分子氧的氣體接觸持續足夠時間,以降低得到的產物反應溶液中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至不大于250ppm。在又一個實施方案中,工藝過程包括氧化在含水反應介質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以產生含有草甘膦和未反應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產物反應溶液;轉移產物反應溶液至多種草甘膦產物經其而產生的產物回收過程;和操作產物回收過程以產生至少2種分開的具有不同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的草甘膦鹽產物,其中產物之一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基于草甘膦小于約1000ppm,該含量低于多種草甘膦產物中另一種產物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至少25%。仍在又一個實施方案中,工藝過程包括使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與氧化作用反應區內的在含水反應介質中的氧化劑在用于氧化的催化劑存在下接觸,因而實現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氧化并產生包含草甘膦或可以轉換成草甘膦的其它中間體的反應溶液;并且進一步加工反應溶液以產生含有不超過約600ppm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的草甘膦產物,繼續含水反應介質內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氧化直至反應介質內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濃度已經降低至最終濃度,以致所述的進一步加工產生基于草甘膦的不大于約600ppm濃度。本發明還提供編程控制方案,其與用來通過氧化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而制備草甘膦的多種方法組合使用。此類方法還包括測量影響如通過本方法所產生的一種或更多種草甘膦產物中N-(甲基磷酸)亞氨基二乙酸含量的選擇方法變量;通過自動化控制回路控制選擇方法變量,以符合于分別建立在所述諸回路內的調定點;將信號傳輸至傳送度量值和調定點值的編程性控制器內;根據寫入軟件內的算法對與所述信號相對應的調定點計算調節量,其中控制器用所述的軟件編程;和將來自編程性控制器的信號傳輸至用于調節調定點的控制回路以使對方法操作與算法一致。本發明還提供用于制備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是其鹽形式)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的工藝過程。工藝過程包括水解包含二烷基N-(膦酰甲基)甘氨酸、二烷基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羧酸鹽或由二烷基亞膦酸鹽與N-羥甲基甘氨酸反應所產生其它酯中間體的二烷基中間體,以產生包含草甘膦或草甘膦的可農用鹽的溶液;和回收固體草甘膦酸或包含濃度至少約360克/升酸當量的草甘膦可農用鹽的含水濃縮物。本發明還提供供應草甘膦產物用于在其中需要將產物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始終維持在小于約0.06wt.%(基于草甘膦)的應用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在制造設施內產生草甘膦,草甘膦在如此設施內的產生包含在用于氧化的催化劑存在下催化氧化含水介質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在設施內的指定操縱期間,在可有效始終產生具有基于草甘膦的小于約0.06wt.%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的草甘膦產物的條件下開展本方法;和將指定操縱期間所產生的草甘膦與其它操縱期間所產生的其它草甘膦產物分開,其中其它草甘膦產物具有基于草甘膦的大于約0.06wt.%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在本發明的其它方面,提供用于篩選用來對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作物植物進行葉面施用的除草劑草甘膦制劑的方法,其中所述植物易受存在于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所致的葉壞死影響。該方法包括(a)培育作物植物直至預定發育階段或持續預定時間階段;(b)施加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鹽的除草劑草甘膦制劑至該植物;(c)在預定的溫度和濕度條件下維持處理的植物持續預定時間階段,其中選擇所述的溫度和濕度條件旨在在引起植物中由存在于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所致的葉壞死損傷應答;和(d)確定對植物的葉壞死損傷程度。總之,本發明涉及如下項目的技術方案:1.用于選擇性控制含有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田中雜草的方法,其中所述作物在營養組織和繁殖組織內具有提高的草甘膦耐受性,該方法包括:當所述棉花作物植物上出現至少5個葉節時,向所述作物及雜草的葉施加足夠量的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的除草劑草甘膦制劑以控制所述雜草生長,而未對所述作物植物造成明顯的草甘膦介導性繁殖損傷;和控制存在于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及其鹽的濃度以及所述田中所述作物及雜草與除草劑草甘膦制劑的施加比率,以致未在所述棉花作物植物中誘導明顯的葉壞死。2.用于選擇性控制含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田中雜草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向所述作物及雜草的葉應用足夠量的除草劑草甘膦制劑以控制所述雜草的生長,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及安全劑,其中安全劑的濃度足以抑制由存在于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所述作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3.項目2所述的方法,其中施加所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至處于特定發育期的所述作物植物,而未對所述作物植物造成明顯的草甘膦介導性繁殖損傷。4.項目3所述的方法,其中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在營養組織和繁殖組織內具有提高的草甘膦耐受性,以致當所述棉花作物植物上出現至少5個葉節時,施加所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至所述田中的所述作物及雜草,而未對所述作物植物造成明顯的草甘膦介導性繁殖損傷。5.項目1或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作物植物上出現至少一個繁殖節時,施加除草劑草甘膦制劑至所述田中的所述作物及雜草。6.項目1或4所述的方法,其中當所述作物植物上存在6個或更多個葉節,或當所述作物植物上存在10個或更多個葉節,或當所述作物植物上存在12個或更多個葉節,或當所述作物植物上存在14個或更多個葉節時,施加除草劑草甘膦制劑至所述田中的所述作物及雜草。7.項目1或4所述的方法,其中施加除草劑草甘膦制劑至具有所述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所述田中的所述作物及雜草,其中所述的田中包括田邊。8.項目1或4所述的方法,其中當所述作物植物上存在6個或更多個葉節且不超過10、12、14、16、18、20或25個葉節時,施加除草劑草甘膦制劑至所述田中的所述作物及雜草。9.項目1或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草甘膦介導對所述作物植物的繁殖損傷通過花粉散發和/或皮棉產量來定量。10.項目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作物植物表現出這樣的花粉散發,其與4葉節階段后未葉面施用除草劑草甘膦制劑的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植物的花粉散發是可比的。11.項目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作物植物表現出這樣的皮棉產量,其與4葉節階段后未葉面施用除草劑草甘膦制劑的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植物的皮棉產量是可比的。12.項目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作物內的葉壞死通過所述作物植物葉表面上壞死性損害的面積定量,并且其中所述作物植物葉表面上的壞死性損害面積平均占不超過約25%的所述作物植物的總葉面積,或不超過約20%的所述作物植物的總葉面積,或不超過約15%的所述作物植物的總葉面積,或不超過約10%的所述作物植物的總葉面積,或不超過約5%的所述作物植物的總葉面積。13.項目2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包含所述安全劑,并且所述安全劑通過抑制所述作物植物內植物毒性自由基的堆積而抑制由存在于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所述作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14.項目2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包含所述安全劑并且所述安全劑包含所選濃度的助劑,所選濃度的助劑使得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轉移至所述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葉組織中的速率足夠緩慢,以便抑制由存在于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所述作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15.項目14的方法,其中所述助劑包含烷基多聚葡糖苷、二元醇、三元醇、多元醇、二鏈烷醇胺、三鏈烷醇胺、聚亞烷基二醇、二亞烷基二醇、三亞烷基二醇、多元醇酯、烷氧基化酰胺、烷氧基化烷基苯酚、烷氧基化芳基苯酚、脂肪醇烷氧基化物或醇烷氧基化物。16.項目2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包含所述安全劑并且所述安全劑選自金屬離子、抗氧化劑、保濕劑、光吸收化合物及其混合物。17.項目2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包含所述安全劑并且所述安全劑包含易于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通過脫質子化作用或部分脫質子化作用所形成的陰離子形成絡合物或鹽的金屬離子,此種絡合物或鹽的形成可以有效抑制由存在于所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所述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18.項目17所述的方法,其中金屬離子是多價的。19.項目17或18所述的方法,其中金屬離子是過渡金屬離子。20.項目17或18所述的方法,其中金屬離子選自鋁、銻、鐵、鉻、鎳、錳、鈷、銅、鋅、釩、鈦、鉬、錫、鋇及其混合物。21.項目20所述的方法,其中金屬離子選自鋁、銅、鐵、鋅及其混合物。22.項目21所述的方法,其中安全劑包含鐵和鋅金屬離子的混合物或鐵和銅金屬離子的混合物。23.項目2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包含所述安全劑并且所述安全劑包含抗氧化劑。24.項目2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包含所述安全劑并且所述安全劑包含保濕劑。25.項目2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包含所述安全劑并且所述安全劑包含光吸收化合物。26.項目2至2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包含所述安全劑,并且存在于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及其鹽的濃度以及所述田中所述作物及雜草與除草劑草甘膦制劑的施加比率是這樣的,以致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及其鹽的施加比率大于約2.5g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公頃。27.項目中1至25中任一項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控制存在于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及其鹽的濃度以及所述田中所述作物及雜草與除草劑草甘膦制劑的施加比率,以致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及其鹽的施加比率不超過約2.5g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公頃;或不超過約2.2g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公頃;或不超過約2g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公頃;或不超過約1.7g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公頃;或不超過約1.5g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公頃;或不超過約1.2g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公頃;或不超過約1g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公頃;或不超過約0.7g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公頃;或不超過約0.5g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公頃;或不超過約0.25g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公頃。28.用于選擇性控制含有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植物的田中雜草的方法,其中所述作物在營養組織和繁殖組織內具有提高的草甘膦耐受性,該方法包括:當所述棉花作物植物上出現至少5個葉節時,向所述作物及雜草的葉施加足夠量的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的除草劑草甘膦制劑以控制所述雜草生長,而未對所述作物植物造成明顯的草甘膦介導性繁殖損傷,其中除草劑草甘膦制劑還包含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除烷氧基化烷基胺之外的助劑,所述助劑以如此的量存在,其有效降低所述作物內的細胞膜通透性,以便與用施用混合物處理的作物相比降低所述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用所述制劑處理的所述作物內的細胞攝入,其中除了烷氧基化烷基胺被替換為所述助劑之外所述制劑具有與所述施用混合物相同的組成。29.用于選擇性控制含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田中雜草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向所述作物及雜草的葉施加足夠量的除草劑草甘膦制劑以控制所述雜草生長,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為、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以及包含助劑的安全劑,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為選自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堿金屬鹽、烷基胺鹽和鏈烷醇胺鹽的可農用鹽形式,其中如此選擇除草劑草甘膦制劑中所述助劑的濃度,以致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轉移至所述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葉組織中的速率足夠緩慢,以便抑制由存在于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所述作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30.項目2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助劑包括烷基多聚葡糖苷、二元醇、三元醇、多元醇、二鏈烷醇胺、三鏈烷醇胺、聚亞烷基二醇、二亞烷基二醇、三亞烷基二醇、多元醇酯、烷氧基化酰胺、烷氧基化烷基苯酚、烷氧基化芳基苯酚、脂肪醇烷氧基化物或醇烷氧基化物。31.項目29或30所述的方法,還包括除了銨或二銨之外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鹽。32.項目1至3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植物的基因組包含選自SEQIDNO:1、SEQIDNO:2、SEQIDNO:3和SEQIDNO:4的一個或更多個DNA分子;或在DNA擴增方法中,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植物的基因組產生包含SEQIDNO:1或SEQIDNO:2的擴增子;或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植物包含與標記多核酸的互補鏈遺傳連鎖的草甘膦耐受性狀,并且該標記多聚核酸分子與選自SEQIDNO:1和SEQIDNO:2的DNA分子同源或互補。33.項目1至3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包含從棉花事件的種子或其草甘膦耐受性后代生長而來的棉花植物,其中所述棉花事件命名為MON88913并具有保藏于美國典型培養物保藏中心(ATCC)、保藏號為PTA-4854的代表性種子。34.項目3或29的方法,其中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包含從命名為1445的棉花事件的種子或其草甘膦耐受性后代生長而來的棉花植物,并且當所述作物植物上存在4個或更少葉節時,出現指定發育期。35.用于殺死含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田中雜草或控制其生長的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安全劑,其濃度足以抑制由存在于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所述作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所述安全劑選自金屬離子、抗氧化劑、保濕劑、光吸收化合物及其混合物。36.項目35所述的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其中安全劑包含易于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通過脫質子化作用或部分脫質子化作用所形成的陰離子形成絡合物或鹽的金屬離子,此種絡合物或鹽的形成有效抑制由存在于所述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所述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37.項目36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金屬離子是多價的。38.項目36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金屬離子是過渡金屬離子。39.項目36或3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選自鋁、銻、鐵、鉻、鎳、錳、鈷、銅、鋅、釩、鈦、鉬、錫、鋇、及其混合物。40.項目39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選自鋁、銅、鐵、鋅及其混合物。41.項目4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安全劑包含鐵和鋅金屬離子的混合物或者鐵和銅金屬離子的混合物。42.項目36至41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安全劑包含選自鐵、鋁、鋅和銅多價金屬離子及其混合物的多價金屬離子。43.項目4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安全劑包含多價鐵離子。44.項目4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安全劑衍生于選自硫酸鐵、氯化鐵、二元、三元或其它多元羧酸的鐵鹽及其混合物的化合物。45.項目36至4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的(equivalent)摩爾比率是至少約0.15:1、至少約0.2:1、至少約0.25:1、至少約0.3:1、至少約0.35:1、至少約0.4:1、至少約0.45:1、至少約0.5:1、至少約0.55:1、至少約0.6:1、至少約0.65:1、至少約0.7:1、至少約0.75:1、至少約0.8:1、至少約0.85:1、至少約0.9:1或至少約0.95:1。46.項目36至45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的摩爾比率不大于約25:1、不大于約20:1、不大于約15:1、不大于約10:1、不大于約5:1、不大于約4:1、不大于約3:1或不大于約2.5:1。47.項目36至46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的摩爾比率是從約0.5:1至約25:1、從約0.5:1至約20:1、從約1:1至約25:1、從約1:1至約20:1、從約1:1至約15:1、從約1:1至約10:1、從約1:1至約9:1、從約1:1至約8:1、從約1:1至約7:1、從約1:1至約6:1、從約1:1至約5:1、從約1:1至約4:1、從約1:1至約3:1、從約1:1至約2.5:1或從約1:1至約2:1。48.項目36至47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為濃縮物形式并且組合物還包含增溶配體以協助維持制備濃縮組合物期間溶液內的金屬離子,從而金屬離子可用于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通過脫質子化作用或部分脫質子化作用所形成的陰離子形成絡合物或鹽。49.項目4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包含衍生自硫酸鐵、氯化鐵或氧化鐵的多價鐵并且組合物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鉀鹽。50.項目48或49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增溶配體選自多酸、羥酸、酐、酯、酰胺、鹵化物鹽或其前體、多羥基化合物、氨基酸、蛋白質、多糖及其混合物。51.項目5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增溶配體包含多元羧酸。52.項目5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增溶配體包含檸檬酸。53.項目48至52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增溶配體以相對于金屬離子過量的摩爾數存在于組合物內。54.項目5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增溶配體與金屬離子的摩爾比率是從約1.5:1至約4:1。55.項目35所述的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其中安全劑包含抗氧化劑,選擇抗氧化劑是為了抑制由存在于所述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所述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56.項目5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抗氧化劑選自氫醌、間苯二酚、BHA、BHT及其混合物。57.項目55或56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抗氧化劑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的摩爾比是從約50:1至約1:1、從約40:1至約1:1、從約30:1至約1:1、從約20:1至約1:1、從約15:1至約1:1、從約10:1至約1:1、從約5:1至約1:1、從約3:1至約1:1或從約2:1至約1:1。58.項目35所述的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其中安全劑包含保濕劑,選擇保濕劑是為了抑制由存在于所述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所述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59.項目5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保濕劑是吸濕性的并且在水中基本不可離子化。60.項目58或59所述的組合物,其中保濕劑包含多羥基醇。61.項目6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保濕劑選自山梨醇、木糖醇、肌醇、甘露醇、羥泛酸、甘油及其衍生物和混合物。62.項目58至61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保濕劑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的摩爾比率是從約1000:1至約1:1、從約500:1至約1:1、從約250:1至約1:1、從約100:1至約1:1、從約50:1至約1:1、從約40:1至約1:1、從約30:1至約1:1、從約20:1至約1:1、從約15:1至約1:1、從約10:1至約1:1、從約5:1至約1:1、從約3:1至約1:1或從約2:1至約1:1。63.項目35所述的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其中安全劑包含光吸收化合物,選擇光吸收化合物是為了抑制由存在于所述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所述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64.項目6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光吸收化合物包含染料。65.項目64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光吸收化合物包含3-羧基-5-羥基-1-對-磺苯基-4-對-磺苯基偶氮吡唑三鈉鹽。66.項目35至65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還包含表面活性劑成分。67.項目66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表面活性劑包含選自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兩性表面活性劑、兩性離子表面活性劑及其混合物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68.項目6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表面活性劑成分包含選自烷基胺、烷基醚胺、烷基胺烷氧基化物、烷基醚胺烷氧基化物、季烷基胺、季烷基醚胺、烷氧基化季烷基胺、烷氧基化季烷基醚胺、乙酸烷基胺、氧化胺、烷氧基化氧化胺、烷氧基化氧化醚胺及其鹽和混合物的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69.項目6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表面活性劑成分包含式(3)的乙氧基化烷基胺,其中m+n是在約2和約25之間并且R是具有約12個至約22個碳原子的支鏈或直鏈烷基。70.項目6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表面活性劑成分包含選自烷基聚葡糖苷、甘油酯、乙氧基化甘油酯、乙氧基化蓖麻油、乙氧基化還原糖酯、多元醇酯、乙氧基化酰胺、乙氧基化聚乙二醇酯、乙氧基化烷基苯酚、乙氧基化芳基苯酚、脂肪醇乙氧基化物、環氧乙烷共聚物、環氧丙烷共聚物、有機硅、有機氟化物及其混合物的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71.項目6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表面活性劑成分包含選自脂肪酸、脂肪皂、烷基硫酸鹽、磺化油、醚硫酸鹽、磺酸鹽、烷基萘磺酸鹽、烷基磺酸鹽、磺基琥珀酸鹽、磺酰胺、羥乙基磺酸鹽、肌氨酸鹽、磷酸鹽及其混合物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72.項目6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表面活性劑成分包含選自甜菜堿、咪唑啉鹽、烷基羥乙基甘氨酸和烷基胺二丙酸鹽的兩性表面活性劑。73.項目35至72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是含水濃縮物并且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的量基于酸當量小于0.3、0.35、0.4、0.5、0.6、0.7、0.8、0.9、1、2、3、4或5克/升組合物。74.項目35至73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還包含烷基葡糖苷表面活性劑,其中烷基具有4個至18個碳原子并且所述表面活性劑含有每烷基單位從1個至3個葡糖苷單位。75.項目74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還包含烷氧基化烷基胺表面活性劑,其中烷氧基是乙氧基或丙氧基,烷氧基化作用的程度是從1至15并且烷基具有8至22個碳原子。76.項目35至75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其鈉鹽、鉀鹽、銨鹽、二銨鹽、異丙胺鹽、乙醇胺鹽、三甲基锍鹽、氧化锍鹽及其混合物或組合的形式存在。77.項目76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鉀鹽形式存在。78.項目35至77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是含水濃縮物并且所述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的濃度基于酸當量是至少約360、370、380、390、400、410、420、430、440、450、460、470、480、490、500、510、520、530、540、550、560、570、580、590或600克/升或更高。79.項目3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的濃度不超過約2wt.%并且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的濃度小于0.0012wt.%。80.項目35至79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草甘膦主要為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鉀鹽形式并且組合物還包含含有式(3)的乙氧基化烷基胺表面活性劑的表面活性劑成分,其中m+n在約2和約25之間并且R是具有約12個至約22個碳原子的支鏈或直鏈烷基。81.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和小于5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其中:組合物還包含氨甲基膦酸并且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與氨甲基膦酸的重量比率不超過0.25:1;或組合物還包含除了烷氧基化烷基胺或烷氧基化磷酸酯之外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或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其鉀鹽、二鉀鹽、單銨鹽、二銨鹽、鈉鹽、單乙醇胺鹽、正丙胺鹽、乙胺鹽、乙二胺鹽、六亞甲基二胺鹽或三甲基锍鹽的形式存在;或組合物還包含含有烷氧基化烷基胺和烷氧基化磷酸酯的表面活性劑成分;或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其異丙胺鹽形式存在。82.項目8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的量基于酸當量小于0.3、0.35、0.4、0.5、0.6、0.7、0.8、0.9、1、2、3或4克/升組合物。83.項目81或8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的濃度基于酸當量是至少約370、380、390、400、410、420、430、440、450、460、470、480、490、500、510、520、530、540、550、560、570、580、590或600克/升或更高。84.項目8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包含除了烷氧基化烷基胺或烷氧基化磷酸酯之外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或組合物包含含有烷氧基化烷基胺和烷氧基化磷酸酯的表面活性劑成分,并且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其鈉鹽、鉀鹽、銨鹽、二銨鹽、異丙胺鹽、乙醇胺鹽、三甲基锍鹽、氧化锍鹽及其混合物或組合的形式存在。85.項目84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鉀鹽形式存在。86.項目85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另一種鹽。87.用于殺死含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田中雜草或控制其生長的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包含:主要為可農用鹽形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可農用鹽選自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堿金屬鹽、烷基胺鹽及鏈烷醇胺鹽;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包含所選擇濃度助劑的安全劑,所選擇濃度的助劑使得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轉移至所述草甘膦耐受性轉基因棉花作物植物的葉組織中的速率足夠緩慢,以便抑制由存在于除草劑草甘膦制劑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在所述作物內誘導的明顯葉壞死。88.項目8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助劑選自烷基多聚葡糖苷、二元醇、三元醇、多元醇、二鏈烷醇胺、三鏈烷醇胺、聚亞烷基二醇、二亞烷基二醇、三亞烷基二醇、多元醇酯、烷氧基化酰胺、烷氧基化烷基苯酚、烷氧基化芳基苯酚、脂肪醇烷氧基化物、醇烷氧基化物及其混合物。89.項目88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除了銨或二銨之外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鹽。90.用于殺死多余植被或控制其生長的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除草劑草甘膦組合物為含水濃縮物形式并且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其中所述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的濃度基于酸當量是至少約360、370、380、390、400、410、420、430、440、450、460、470、480、490、500、510、520、530、540、550、560、570、580、590或600克/升或更多;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金屬離子,其易于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通過脫質子化作用或部分脫質子化作用所形成的陰離子形成絡合物或鹽,其中金屬離子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的摩爾比率是至少約0.4:1、至少約0.45:1、至少約0.5:1、至少約0.55:1、至少約0.6:1、至少約0.65:1、至少約0.7:1、至少約0.75:1、至少約0.8:1、至少約0.85:1、至少約0.9:1或至少約0.95:1;和表面活性劑成分,其包含至少一種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91.項目9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選自堿金屬鹽、銨鹽、二銨鹽、烷基胺鹽、鏈烷醇胺鹽、烷基锍鹽、氧化锍鹽及其混合物和組合的其可農用鹽形式存在。92.項目9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選自鈉鹽、鉀鹽、異丙胺鹽、乙醇胺鹽、三甲基锍鹽及其混合物和組合的其可農用鹽形式存在。93.項目9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選自堿金屬鹽、烷基胺鹽及其混合物和組合的其可農用鹽形式存在。94.項目9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異丙胺鹽形式存在。95.項目9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鉀鹽形式存在。96.項目90至95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表面活性劑成分包含選自烷基胺、烷基醚胺、烷基胺烷氧基化物、烷基醚胺烷氧基化物、季烷基胺、季烷基醚胺、烷氧基化季烷基胺、烷氧基化季烷基醚胺、乙酸烷基胺、氧化胺、烷氧基化氧化胺、烷氧基化氧化醚胺及其鹽和混合物的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97.項目90至95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表面活性劑成分包含式(3)表面活性劑,其中m+n在約2和約25之間并且R是具有約12個至約22個碳原子的支鏈或直鏈烷基。98.項目9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表面活性劑成分包含烷氧基化的椰油胺和牛油脂肪胺的混合物。99.項目90至98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金屬離子是多價的。100.項目90至99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安全劑包含選自鐵、鋁、鋅和銅多價金屬離子及其混合物的多價金屬離子。101.項目10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安全劑包含多價鐵離子。102.項目10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安全劑衍生于選自硫酸鐵、氯化鐵、二元、三元和其它多元羧酸的鐵鹽及其混合物的化合物。103.項目90至102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的摩爾比率不大于約25:1、不大于約20:1、不大于約15:1、不大于約10:1、不大于約5:1、不大于約4:1、不大于約3:1或不大于約2.5:1。104.項目90至103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當量的摩爾比率是從約0.5:1至約25:1、從約0.5:1至約20:1、從約1:1至約25:1、從約1:1至約20:1、從約1:1至約15:1、從約1:1至約10:1、從約1:1至約9:1、從約1:1至約8:1、從約1:1至約7:1、從約1:1至約6:1、從約1:1至約5:1、從約1:1至約4:1、從約1:1至約3:1、從約1:1至約2.5:1或從約1:1至約2:1。105.項目90至10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還包含增溶配體,以協助維持制備濃縮組合物期間溶液內的金屬離子,從而金屬離子可用于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通過脫質子化作用或部分脫質子化作用所形成的陰離子形成絡合物或鹽。106.項目10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金屬離子包含衍生自硫酸鐵、氯化鐵或氧化鐵的多價鐵并且組合物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鉀鹽。107.項目105或106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增溶配體選自多酸、羥酸、酐、酯、酰胺、鹵化物鹽或其前體、多羥基化合物、氨基酸、蛋白質、多糖及其混合物。108.項目10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增溶配體包含多元羧酸。109.項目10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增溶配體包含檸檬酸。110.項目105至109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增溶配體以相對于金屬離子過量的摩爾數存在于組合物內。111.項目11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增溶配體與金屬離子的摩爾比率是從約1.5:1至約4:1。112.工業級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95wt.%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小于0.1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以及選自不超過0.7wt.%的N-甲酰-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不超過0.03wt.%的N-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副產物,重量百分數基于干重。113.項目11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包含不超過0.2、0.3、0.4、0.5或0.6wt.%的N-甲酰-N-(膦酰甲基)甘氨酸。114.項目112或11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包含不超過0.01或0.02wt.%的N-甲基亞氨基二乙酸。115.項目112至11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包含至少96、97、98或99wt.%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116.工業級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90wt.%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小于0.6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氨甲基膦酸,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與氨甲基膦酸的重量比率不超過0.18:1、0.19:1、0.20:1、0.21:1、0.22:1、0.23:1、0.24:1或0.25:1,重量百分數基于干重。117.項目116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基于相對于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的酸當量,組合物包含小于0.05、0.06、0.07、0.08、0.09、0.10、0.20、0.30或0.40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118.項目116或11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含量基于酸當量是至少約95wt.%。119.工業級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90wt.%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鹽、小于0.45wt.%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至少0.02wt.%甘氨酸或其鹽,重量百分數基于干酸當量。120.項目119所述的組合物,含有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超過約0.010wt.%的草甘雙膦。121.項目119或120所述的組合物,包含選自如下的副產物或雜質: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02wt.%濃度的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01wt.%濃度的N-甲基草甘膦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010wt.%濃度的N-甲酰草甘膦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010wt.%濃度的亞氨基雙(亞甲基膦酸)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010wt.%濃度的N-甲基氨甲基膦酸或其鹽;以及前述最小濃度的任意所述副產物及雜質與任意其它所述副產物及雜質或與超過一種的其它所述副產物及雜質的組合。122.項目119至121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2wt.%和約1.5wt.%之間的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123.項目122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5wt.%和約1.0wt.%之間的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124.項目12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亞氨基二乙酸或亞氨基二乙酸鹽的含量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不大于約0.58wt.%、不大于約0.55wt.%或不大于約0.50wt.%。125.項目123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1和約0.58wt.%之間、約0.1和約0.55wt.%之間或約0.1和約0.50wt.%之間的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126.項目119至123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2和約1.5wt.%之間的N-甲基草甘膦或其鹽。127.項目126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2和約1.0wt.%之間的N-甲基草甘膦或其鹽。128.項目127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大于約0.55wt.%或不大于約0.50wt.%的N-甲基草甘膦或其鹽。129.項目119至127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15和約2wt.%之間的氨甲基膦酸或其鹽。130.項目129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2和約1.5wt.%之間的氨甲基膦酸或其鹽。131.項目130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30wt.%的氨甲基膦酸或其鹽。132.項目119至130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2和約1.5wt.%之間的N-甲酰草甘膦或其鹽。133.項目132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3和約1.0wt.%之間的N-甲酰草甘膦或其鹽。134.項目133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大于約0.70wt.%、不大于約0.60wt.%、不大于約0.50wt.%、不大于約0.40wt.%或不大于約0.30wt.%的N-甲酰草甘膦或其鹽。135.項目119至133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1和約1.5wt.%之間的亞氨基雙(亞甲基膦酸)或其鹽。136.項目135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2和約1.0wt.%之間的亞氨基雙(亞甲基膦酸)或其鹽。137.項目136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大于約0.8wt.%亞氨基雙(亞甲基膦酸)或其鹽。138.項目136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2和約0.8wt.%之間的亞氨基雙(亞甲基膦酸)。139.項目119至136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1和約2wt.%之間的N-甲基氨甲基膦酸或其鹽。140.項目139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15和約1.0wt.%之間的N-甲基氨甲基膦酸或其鹽。141.項目140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25wt.%的N-甲基氨甲基膦酸或其鹽。142.項目141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25和約0.6wt.%之間的N-甲基氨甲基膦酸。143.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包含至少1500公噸的如此草甘磷產物,其選自具有如在項目119至142中任一項內所定義的平均組成的草甘膦酸和通過所述草甘膦酸與堿混合而產生的草甘膦可農用鹽的濃縮水溶液。144.如項目143中所述的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包含基于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3000公噸的所述草甘膦產物。145.如項目143或144中所述的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包含基于酸當量的至少1500公噸的固態草甘膦。146.如項目145中所述的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包含基于酸當量的至少3000公噸的固態草甘膦。147.如項目143或144中所述的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包含基于酸當量的至少1500公噸的所述濃縮水溶液。148.如項目147中所述的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包含基于酸當量的至少3000公噸的所述濃縮水溶液。149.如項目147或148中所述的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其中所述濃縮水溶液內的草甘膦主要為其單銨鹽、二銨鹽、異丙胺鹽、鉀鹽、二鉀鹽、鈉鹽、單乙醇胺鹽、乙胺鹽、乙二胺鹽、正丙胺鹽、六亞甲基二胺鹽或三甲基锍鹽或其組合的形式。150.如項目143、144或147至149中任一項所述的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包含含有草甘膦可農用鹽并具有草甘膦平均含量至少約360克/升酸當量的水溶液。151.如項目119至150中任一項所述的工業級草甘膦產物、含水濃縮物、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鹽的酸當量含量或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鹽的酸當量平均含量基于草甘膦酸當量小于0.05、0.06、0.07、0.08、0.09、0.10、0.15、0.20、0.25、0.30或0.40wt.%。152.如項目119至151中任一項所述的工業級草甘膦產物、含水濃縮物、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鹽的酸當量含量或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鹽的酸當量平均含量是至少約0.01、0.02、0.03、0.04或0.05、0.06、0.07、0.08、0.10、0.12、0.15或0.18wt.%。153.如項目119至152中任一項所述的工業級草甘膦產物、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包含至少95wt.%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154.工業級草甘膦組合物,包含至少90wt.%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在約0.02wt.%和約0.25wt.%之間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以及選自不超過0.6wt.%的N-甲酰-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副產物,重量百分數基于干酸當量。155.項目154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超過0.2、0.3、0.4、0.5或0.6wt.%的N-甲酰-N-(膦酰甲基)甘氨酸。156.項目154或155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超過0.03wt.%的NMIDA。157.項目156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超過0.01或0.02wt.%的NMIDA。158.項目154至157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的濃度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不大于0.15wt.%。159.項目116至157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包含至少95、96、97、98或99wt.%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160.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小于5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以及氨甲基膦酸(酸當量),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與氨甲基膦酸的重量比率不超過0.25:1。161.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小于約5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以及除了烷氧基化烷基胺或烷氧基化磷酸酯之外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162.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為其鉀鹽、二鉀鹽、單銨鹽、二銨鹽、鈉鹽、單乙醇胺鹽、正丙胺鹽、乙胺鹽、乙二胺鹽、六亞甲基二胺鹽或三甲基锍鹽的形式,和小于約5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163.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小于約5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包含烷氧基化烷基胺或烷氧基化磷酸酯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成分。164.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為其異丙胺鹽形式,和小于約5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165.項目160至16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的比例基于酸當量小于約0.3、0.35、0.4、0.5、0.6、0.7、0.8、0.9、1、2、3或4克/升的組合物。166.項目160至165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的濃度基于酸當量小于至少約370、380、390、400、410、420、430、440、450、460、470、480、490、500、510、520、530、540、550、560、570、580、590或600克/升或更多。167.項目161或16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其鈉鹽、鉀鹽、銨鹽、二銨鹽、異丙胺鹽、乙醇胺鹽、三甲基锍鹽、氧化锍鹽及其混合物和組合的形式存在。168.項目16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甘氨酸主要以鉀鹽形式存在。169.項目168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另一種鹽。170.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基于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小于0.4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以及氨甲基膦酸,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與氨甲基膦酸(酸當量)的重量比率不超過0.25:1。171.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基于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的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小于約0.4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和除了烷氧基化烷基胺或烷氧基化磷酸酯之外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172.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基于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的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為其鉀鹽、二鉀鹽、單銨鹽、二銨鹽、鈉鹽、單乙醇胺鹽、正丙胺鹽、乙胺鹽、乙二胺鹽、六亞甲基二胺鹽或三甲基锍鹽形式,和小于約0.45wt.%的(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173.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基于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可農用鹽、小于約0.4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和包含烷氧基化烷基胺或烷氧基化磷酸酯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成分。174.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基于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的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為其異丙胺鹽形式,和小于約0.4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175.如項目170至174中任一項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小于0.05、0.06、0.07、0.08、0.09、0.10、0.20、0.30或0.40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176.項目17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與氨甲基膦酸的重量比率基于酸當量不超過0.18:1、0.19:1、0.20:1、0.21:1、0.22:1、0.23:1或0.24:1。177.如項目170至176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含有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超過約0.010wt.%的草甘雙膦。178.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為其鹽形式,小于約0.4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和至少約0.02wt.%的甘氨酸或其鹽(酸當量),重量百分數基于相對于N-(膦酰甲基)甘氨酸酸當量的酸當量。179.如項目178中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小于0.05、0.06、0.07、0.08、0.09、0.10、0.20、0.30或0.40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180.項目170至179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選自如下的副產物或雜質: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02wt.%濃度的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01wt.%濃度的N-甲基草甘膦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010wt.%濃度的N-甲酰草甘膦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010wt.%濃度的亞氨基雙(亞甲基膦酸)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010wt.%濃度的N-甲基氨甲基膦酸或其鹽;以及前述最小濃度的任意所述副產物及雜質與任意其它所述副產物及雜質,或與超過一種的其它所述副產物及雜質的組合。181.項目170至177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選自如下的副產物或雜質: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0.02和約0.55wt.%之間濃度的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0.070wt.%和約1.5wt.%之間濃度的N-甲基草甘膦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30wt.%濃度的氨甲基膦酸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0.010wt.%和約0.70wt.%之間濃度的N-甲酰草甘膦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0.02和約0.8wt.%之間濃度的亞氨基雙(亞甲基膦酸)或其鹽;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0.25和約0.6wt.%之間濃度的N-甲基氨甲基膦酸或其鹽;以及前述最小濃度的任意所述副產物及雜質與任意其它所述副產物及雜質,或與超過一種的其它所述副產物及雜質的組合。182.項目180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2wt.%和約1.5wt.%之間的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183.項目182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5wt.%和約1.0wt.%之間的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184.項目18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亞氨基二乙酸或亞氨基二乙酸鹽的含量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大于約0.58wt.%、不大于約0.55wt.%或不大于約0.50wt.%。185.項目183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1和約0.58wt.%之間、在約0.1和約0.55wt.%之間或在約0.1和約0.50wt.%之間的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186.項目180至183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2和約1.5wt.%之間的N-甲基草甘膦或其鹽。187.項目186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2和約1.0wt.%之間的N-甲基草甘膦或其鹽。188.項目127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大于約0.55wt.%或不大于約0.50wt.%的N-甲基草甘膦或其鹽。189.項目180至187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15和約2wt.%之間的氨甲基膦酸或其鹽。190.項目189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2和約1.5wt.%之間的氨甲基膦酸或其鹽。191.項目190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30wt.%的氨甲基膦酸或其鹽。192.項目180至190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2和約1.5wt.%之間的N-甲酰草甘膦或其鹽。193.項目192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3和約1.0wt.%之間的N-甲酰草甘膦或其鹽。194.項目182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大于約0.70wt.%、不大于約0.60wt.%、不大于約0.50wt.%、不大于約0.40wt.%或不大于約0.30wt.%的N-甲酰草甘膦或其鹽。195.項目193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大于約0.60wt.%的N-甲酰草甘膦。196.項目180至193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1和約1.5wt.%之間的亞氨基雙(亞甲基膦酸)或其鹽。197.項目196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2和約1.0wt.%之間亞氨基雙(亞甲基膦酸)或其鹽。198.項目197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不大于約0.8wt.%的亞氨基雙(亞甲基膦酸)或其鹽。199.項目197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2和約0.8wt.%之間的亞氨基雙(亞甲基膦酸)或其鹽。200.項目180至197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1和約2wt.%之間的N-甲基氨甲基膦酸或其鹽。201.項目200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15和約1.0wt.%之間的N-甲基氨甲基膦酸或其鹽。202.項目201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約0.25wt.%N-甲基氨甲基膦酸。203.項目202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25和約0.6wt.%之間的N-甲基氨甲基膦酸。204.項目201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25和約0.6wt.%之間的N-甲基氨甲基膦酸或其鹽。205.項目170至204中任一項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的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并包含至少約1500公噸基于草甘膦酸當量的所述草甘膦鹽。206.如項目205中所述的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包含基于草甘膦酸當量的至少3000公噸的所述草甘膦鹽。207.如項目205或206中所述的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其中所述濃縮物內包含的草甘膦主要為草甘膦的單銨鹽、二銨鹽、異丙胺鹽、鉀鹽、二鉀鹽、鈉鹽、單乙醇胺鹽、乙胺鹽、乙二胺鹽、正丙胺鹽、六亞甲基二胺鹽或三甲基锍鹽或其組合的形式。208.如項目170至207中任一項所述的工業級草甘膦產物、含水濃縮物、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鹽的含量(酸當量)或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鹽的平均含量(酸當量)基于草甘膦酸當量小于0.05、0.06、0.07、0.08、0.09、0.10、0.15、0.20、0.25、0.30或0.40wt.%。209.如項目170至208中任一項所述的工業級草甘膦產物、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其中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鹽的含量(酸當量)或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鹽的平均含量(酸當量)是至少約0.01、0.02、0.03、0.04或0.05、0.06、0.07、0.08、0.10、0.12、0.15或0.18wt.%。210.含水除草劑濃縮組合物,包含至少約360克/升(基于酸當量)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其主要為其鹽形式,所述組合物的制備包括水解二烷基膦酸酯中間體,該中間體包含二烷基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羧酸鹽或衍生自二烷基亞膦酸鹽與N-羥甲基甘氨酸的反應。211.如項目210中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其中所述二烷基中間體的制備包括甘氨酸或氨基乙酸鹽與甲醛源的反應。212.如含項目211中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其中所述反應在烷基胺存在下實施。213.如項目212中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其中所述烷基胺選自三乙胺和三丁胺。214.如項目213中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其中所述二烷基中間體在堿存在下被水解。215.如項目214中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其中所述堿選自KOH和NaOH。216.如項目210至215中任一項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其中所述濃縮物內包含的草甘膦主要為草甘膦的單銨鹽、二銨鹽、異丙胺鹽、鉀鹽、二鉀鹽、鈉鹽、單乙醇胺鹽、乙胺鹽、乙二胺鹽、正丙胺鹽、六亞甲基二胺鹽或三甲基锍鹽或其組合的形式。217.如項目212至216中任一項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其中所述烷基胺包含三丁胺。218.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包含至少約1500公噸根據項目212至217中任一項內定義的方法制備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219.如項目218中所述的批量、運行量、階段運行量、運輸量、供應量或隔開量,包含至少3000公噸的根據項目212至217中任一項內所定義方法制備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220.草甘膦產物,其選自包含至少約90wt.%的草甘膦酸的工業級草甘膦組合物和包含至少約360克/升酸當量的草甘膦可農用鹽的濃縮水溶液,所述的產物包含基于草甘膦酸當量的小于約0.45wt.%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或其鹽(酸當量)和在約0.05和約2wt.%之間的草甘雙膦或其鹽(酸當量)。221.如項目220中所述的草甘膦產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5和約0.8wt.%之間的草甘雙膦或其鹽。222.如項目220或221中所述的草甘膦產物,其中草甘雙膦或其鹽的濃度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5至約0.8wt.%、約0.05至約0.6wt.%、約0.05至約0.5wt.%或者約0.05至約0.4wt.%、0.1至0.6wt.%、0.1至0.5wt.%、0.1至0.4wt.%以及0.1至0.3wt.%。223.如項目222中所述的草甘膦產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5和約0.5wt.%之間的草甘雙膦或其鹽。224.如項目220中所述的草甘膦產物,包含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1和約0.8wt.%之間的草甘雙膦或其鹽。225.如項目220至224中任一項所述的草甘膦產物,其中甘氨酸含量基于酸當量占草甘膦酸當量的約0.05和約4wt.%之間。226.如項目170至225中任一項所述的草甘膦產物,包含主要為草甘膦的單銨鹽、二銨鹽、異丙胺鹽、鉀鹽、二鉀鹽、鈉鹽、單乙醇胺鹽、乙胺鹽、乙二胺鹽、正丙胺鹽、六亞甲基二胺鹽或三甲基锍鹽或其組合形式的含水濃縮物。227.如項目226中所述的草甘膦產物,主要包含草甘膦的鉀鹽。228.如項目226中所述的草甘膦產物,主要包含草甘膦的異丙胺鹽。229.如項目226中所述的草甘膦產物,包含含有草甘膦的異丙胺鹽和鉀鹽混合物的濃縮物。230.如項目229中所述的草甘膦產物,包含濃縮物,其中所述濃縮物包含與草甘膦的摩爾比率在約0.1和約0.9之間的鉀和與草甘膦的摩爾比率在約0.1至約0.9之間的異丙胺。231.如項目229中所述的草甘膦產物,其中異丙胺與鉀的摩爾比在約0.1和約0.9之間。232.如項目231中所述的草甘膦產物,其中異丙胺和鉀的總和與草甘膦的摩爾比在約0.7和約1.2之間。233.如項目226中所述的草甘膦產物,主要包含草甘膦的單銨鹽或二銨鹽。234.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包含具有如在項目220至233任一項內所定義的平均組成的至少約1500公噸的草甘膦產物。235.批量、運行量、運輸量、階段運行量、隔開量或供應量,包含具有如在項目220至233任一項內所定義的平均組成的至少約3000公噸的草甘膦產物。236.如項目220至225中任一項所述的草甘膦產物或如項目234或235中所述的批量、運行量、階段運行量、運輸量、供應量或隔開量,包含含有基于干重的至少95wt.%的草甘膦酸當量的工業級草甘膦組合物。237.如項目178至219或220至235中任一項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批量、運行量、階段運行量、運輸量、供應量或隔開量,還包含表面活性劑。238.如項目237中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批量、運行量、階段運行量、運輸量、供應量或隔開量,包含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239.如項目237中所述的含水除草劑濃縮物、批量、運行量、階段運行量、運輸量、供應量或隔開量,其中所述的表面活性劑選自烷氧基化烷基胺、烷氧基化乙胺、烷氧基化磷酸鹽及其組合。240.如項目237中所述的含水濃縮物、批量、運行量、階段運行量、運輸量、供應量或隔開量,包含烷基聚葡糖苷。241.用于通過氧化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而制備具有低含量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草甘膦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含有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含水反應介質與含分子氧的氣體在用于氧化的催化劑存在下接觸;從在產生的產物反應溶液內得到的草甘膦中回收草甘膦產物,所述草甘膦產物回收該產物,包括從在其中總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與總草甘膦含量的比率大于所述產物反應溶液內的相應比率至少25%的含水混合物內分離該產物,迫使氧氣在所述催化劑存在下流過所述含水反應介質至如此程度,即其足以減少所述產物反應溶液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至如此水平,以致所述回收的草甘膦產物具有基于草甘膦的小于約600ppm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和從該過程中移走所述草甘膦產物。242.用于通過氧化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而制備具有低含量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草甘膦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含有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含水反應介質與含分子氧的氣體在用于氧化的催化劑存在下接觸;從在產生的產物反應溶液內得到的草甘膦中回收草甘膦產物,迫使氧氣在所述催化劑存在下流過所述含水反應介質至如此程度,即其足以減少所述產物反應溶液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至這樣的水平,以致所述回收的草甘膦產物具有基于草甘膦的小于約600ppm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和從該過程中移走所述草甘膦產物。243.項目241或242所述的方法,包括:連續地或間歇地將含有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和特定催化劑的含水反應介質導入系列連續攪拌罐式反應器的第一個反應器;將含分子氧的氣體導入所述系列反應器的每一反應器內;連續地或間歇地將含有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含水反應介質從所述系列反應器內緊接每一后續反應器之前的反應器中轉移至所述每一后續反應器內;和連續地將含有草甘膦的產物反應溶液從所述系列反應器的最末反應器內抽出;將進入一個或多個所述反應器的所述氣體流維持在與所述含水介質的流速的比例足以使得在產物反應溶液內未反應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濃度不大于約250ppm的水平上。244.項目243所述的方法,其中氧流進入所述系列反應器的速率總和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導入所述系列中第一反應器內的速率的比率相對于其它相同方法內的氧流速提高至少5%,其中在所述的其它相同方法中產物反應溶液內未反應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濃度是800ppm。245.項目244所述的方法,其中氧流進入所述系列反應器中最末反應器的速率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導入所述系列中第一反應器內的速率的比率相對于其它相同方法內的氧流速提高約10%至約30%。246.項目243至24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進入除了所述系列反應器中最末反應器之外的至少一個反應器內的氧流速與所述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速率的比率相對于其它相同方法內的氧流速提高至少5%。247.項目246所述的方法,其中進入所述系列反應器中倒數第三反應器內的氧流速與所述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速率的比率相對于其它相同方法內的氧流速提高至少5%。248.項目247所述的方法,其中分別進入所述系列中所述倒數第三反應器和倒數第二反應器內的氧流速與所述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速率的比率相對于其它相同方法內的氧流速提高至少5%。249.項目243至24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催化劑包含特定的碳上貴金屬催化劑。250.項目249所述的方法,其中存在于反應區的所述系列中最末反應器內的催化劑還包含活性碳。251.項目241至25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氧化在溫度至少約115℃下實施。252.項目241至25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離開一個或多個所述反應器的反應溶液內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轉化率和/或該溶液的組成通過監測氧消耗、二氧化碳生成、熱生成或在維持選擇的電流密度中所消耗動力的函數或浸泡于反應溶液內的電極間選擇的電勢差來估計。253.項目25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離開除了所述系列中最末反應器之外的一個或多個所述反應器的反應溶液內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轉化率和/或該溶液的組成通過監測氧消耗、二氧化碳生成、熱生成或在維持選擇的電流密度中所消耗動力的函數或浸泡于反應溶液內的電極間選擇的電勢差異來估計。254.項目253所述的方法,其中進入一個或更多個所述其它反應器的的氧流速根據離開所述其它反應器的反應溶液內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估計轉化率和/或該反應溶液的組成進行調節,以將此轉化率或組成維持在如此靶水平上,以致回收的草甘膦產物包含基于草甘磷的小于約600ppm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255.項目254所述的方法,包括估計離開所述系列反應器中倒數第三反應器的反應溶液內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轉化率和/或該反應溶液的組成并根據所述的估計,調節進入所述系列中所述倒數第三反應器、倒數第二反應器或者倒數第三反應器及倒數第二反應器內的氧流速。256.項目254或255所述的方法,包括估計離開所述系列反應器中倒數第二反應器的反應溶液內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轉化率和/或該反應溶液的組成并根據所述估計,調節進入所述系列中所述倒數第三反應器、倒數第二反應器或者倒數第三反應器及倒數第二反應器內的氧流速。257.項目255或256所述的方法,還包括根據所述的估計調節進入所述系列反應器中最末反應器的氧流速。258.項目241所述的方法,其中將含分子的氧氣體導入分批反應區內的所述含水反應介質內,此期間氧氣導入所述反應區內的循環足以降低分批反應物料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濃度至不大于150ppm。259.用于通過氧化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而制備具有低含量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草甘膦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氧化含水反應介質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以產生含有草甘膦和未反應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產物反應溶液;和從所述產物反應溶液回收草甘膦,所述草甘膦的形式為具有基于草甘膦的不大于600ppm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的產物形式,所述產物形式的回收包括將含有所述產物反應溶液的水溶液或含有衍生自所述產物反應溶液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溶液與具有相對于草甘膦優先對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選擇性親和力的陰離子交換樹脂接觸。260.項目259所述的方法,其中草甘膦的回收包括:使草甘膦從包含或衍生自所述產物反應溶液并且含有草甘膦及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含水結晶料液中結晶;使得到的結晶漿液接受固體/液體分離處理,以從結晶母液中分離結晶的草甘膦;從所述母液中回收額外的草甘膦;和在從所述母液中進一步回收草甘膦之前,將所述母液與用于從該母液中分離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陰離子交換樹脂接觸。261.項目260所述的方法,其中回收額外的草甘膦包括使所述母液接受另外的結晶處理。262.項目259至26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母液在氯化物離子交換區內與相對于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優先對氯化物呈選擇性的陰離子交換樹脂接觸,以及在PMIDA離子交換區內與相對于草甘膦優先對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呈選擇性的陰離子交換樹脂接觸。263.項目260所述的方法,其中離開所述PMIDA離子交換區的母液在草甘膦離子交換區內與用于從所述母液中分離草甘膦的陰離子交換樹脂接觸。264.項目262或263所述的方法,其中對來自所述PMIDA離子交換區的洗脫液通過測定在維持選擇的電流密度中所消耗動力的函數或浸泡于反應溶液內的電極間的選擇電勢差異來監測。265.項目260至26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草甘膦的回收包括:在蒸發式結晶器內使草甘膦從所述產物反應溶液或衍生自該產物反應溶液的溶液內結晶,并且在與所述PMIDA離子交換區內的所述陰離子交換樹脂接觸后,使所述母液再循環至所述蒸發式結晶器。266.項目265所述的方法,其中使草甘膦在真空結晶器內從所述反應溶液中結晶,結晶的草甘膦從真空結晶器母液中分離,額外的草甘膦在蒸發式結晶器內從所述真空結晶器母液中結晶,結晶的草甘膦從蒸發式結晶器母液中分離,并且將蒸發式結晶器母液與用于從所述母液中去除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陰離子交換樹脂接觸。267.項目265或26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蒸發式結晶器包含蒸汽液體分離器、外置式換熱器、在所述蒸汽液體分離器和外置式換熱器之間的循環管線和在所述循環管線內的循環泵。268.項目267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水導入所述蒸發式結晶器內的結晶漿液里,以降低循環經過所述換熱器的結晶器漿液內的固體濃度。269.項目26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蒸發式結晶器還包含蒸汽排出口和低于所述蒸汽排出口水平面的除霧器,向所述漿液導入水包括導入高于所述除霧器的水,由此控制來自所述蒸汽內攜帶的液體和/或固體中的晶體草甘膦在所述除霧器內的聚集。270.項目25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產物反應溶液與所述陰離子交換樹脂接觸。271.用于通過氧化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而制備具有低含量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草甘膦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氧化含水反應介質內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以產生含有草甘膦和未反應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產物反應溶液;使草甘膦從包含或衍生自所述產物反應溶液的結晶器料液中結晶;使母液內得到的草甘膦晶體漿液接受固體/液體分離處理;清洗所述母液的部分,以將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從該過程中去除;和將所述母液的其它部分再循環至在其中使草甘膦從所述料液內結晶的結晶器內,所述清洗部分的體積相對于所述再循環部分的體積是足夠的,以致分離于所述固體/液體分離步驟內的固體草甘膦晶體具有低于600ppm的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或可與含水洗滌介質接觸以產生具有更低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含量的固體草甘膦產物。272.項目271中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清洗所述母液的部分之前,將母液與具有相對于草甘膦對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的更高選擇性親和力的陰離子交換樹脂接觸。273.項目259或27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母液在氯化物離子交換區內與相對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乙酸優先對氯化物呈選擇性的陰離子交換樹脂接觸,以及在PMIDA離子交換區內與相對草甘膦優先對N-(膦酰甲基)亞氨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