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熒光板改進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種廣告、宣傳用的電子顯示裝置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熒光板改進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的熒光板,又稱為熒光手寫板、LED電子手寫熒光板、LED熒光板、電子熒光板或索彩熒光板等,是用熒光筆寫在熒光板上,插上電源,通過熒光板側面的LED高亮貼片光源照射到亞克力面板或是超白玻璃面板上,通過熒光筆寫出的字來發出不用的顏色,和不同模式的效果,非常吸引人的眼光。熒光板主要用于:電子行業、餐飲行業、通信行業、文具行業、禮品飾品行業等等。但是,現有的熒光板的熒光筆一般都是與熒光板主體分離地,寫完信息后熒光筆一般都是放在熒光板旁邊,容易丟失,且在搬移中容易遺忘熒光筆。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技術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熒光板改進結構,熒光筆結合于框架上,在使用過程中或搬動熒光板時都不會從筆槽內掉落。
[0004]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解決方案是:
[0005]—種熒光板改進結構,包括熒光板主體及熒光筆,所述熒光板主體包括左框架、右框架、上框架及下框架,所述左框架、上框架、右框架及下框架首尾相連形成一中空方形框體;所述上框架靠近右框架的位置處設有用于容置熒光筆的筆槽,所述筆槽的右端口連通右框架外端面;所述右框架靠近筆槽右端口的后側位置上通過銷軸上下轉動連接有轉動擋板,所述轉動擋板與銷軸徑向相對側上設有掛鉤,所述右框架靠近筆槽右端口的前側位置上凸設有固定擋桿和彈力擋桿,所述彈力擋桿設置在固定擋桿的上方,所述掛鉤可分離地扣接于固定擋桿上。
[0006]優選地,所述熒光板主體還包括導光面板、反光面板、LED發光系統以及燈光控制器,所述導光面板和反光面板相鄰設置且均設于中空方形框體內,所述LED發光系統設置在導光面板分別與左框架和右框架之間,所述燈光控制器的一端連接LED發光系統,另一端連接電源。
[0007]優選地,所述LED發光系統包括柔性線路板及電連接柔性線路板的LED燈條,所述LED燈條朝向導光面板設置。
[0008]優選地,所述導光面板為透明亞克力板或超白鋼化導光玻璃板。
[0009]優選地,所述右框架上設有容置孔,所述彈力擋桿由壓簧及水平凸桿組成,所述壓簧設置在所述容置孔內,所述水平凸桿的一端連接壓簧,另一端水平凸伸至固定擋桿的上方或容置于容置孔內。
[0010]優選地,所述容置孔由同軸連通設置的內圓孔和外圓孔組成,所述內圓孔的直徑大于外圓孔的直徑;所述水平凸桿由與內圓孔形狀相匹配的第一桿部及一體連接第一桿部并與外圓孔形狀相匹配的第二桿部組成,所述第一桿部的軸向長度小于內圓孔的軸向深度,所述第二桿部的軸向長度大于外圓孔的軸向深度。
[0011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由于在上框架上設有筆槽,筆槽的右端口連通至右框架的外端面,右框架靠近筆槽右端口位置處設有轉動擋板、固定擋桿和彈力擋桿,彈力擋桿可內縮于容置孔內也可凸伸出容置孔外,轉動擋板上設有掛鉤,轉動擋板可繞銷軸上下轉動以封閉口或打開筆槽右端口,且在封閉筆槽右端口后掛鉤扣接于固定擋桿上,彈力擋桿凸伸出容置孔外,從而使得轉動擋板不會向上或向下轉動,保持轉動擋板封閉筆槽右端口,使得熒光筆在使用過程中或搬動熒光板時都不會從筆槽內掉落。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前視圖。
[0013]圖2為圖1中所示A部的局部放大圖。
[0014]圖3為本實用新型導光面板、反光蓋板、LED發光系統及燈光控制器位置關系圖。
[0015]圖4為本實用新型封閉筆槽狀態右視圖。
[0016]圖5為本實用新型打開筆槽狀態右視圖。
[0017]圖6為本實用新型彈力擋桿與右框架橫剖面結構示意圖。
[0018]附圖標記說明:
[0019]10、導光面板;20、反光面板;30、LED發光系統;40、燈光控制器;51、左框架;52、右框架;53、上框架;54、下框架;501、內圓孔;60、熒光筆;70、筆槽;80、轉動擋板;81、掛鉤;91、固定擋桿;92、彈力擋桿;921、壓簧;922、水平凸桿。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21 ]如圖1-6所不,本實施例提供一種焚光板改進結構,包括焚光板主體及焚光筆60。
[0022]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熒光板主體包括導光面板10、反光面板20、LED發光系統30、燈光控制器40、左框架51、右框架52、上框架53及下框架54,所述左框架51、上框架53、右框架52及下框架54首尾相連形成一中空方形框體,所述導光面板10和反光面板20相鄰設置且均設于中空方形框體內,所述LED發光系統30設置在導光面板10分別與左框架51和右框架52之間,所述燈光控制器40的一端連接LED發光系統30,另一端連接電源以提供電力發光。
[0023]在本實施例中,所述LED發光系統30包括柔性線路板及電連接柔性線路板的LED燈條,所述LED燈條朝向導光面板10設置,所述導光面板10為透明亞克力板或超白鋼化導光玻璃板。
[0024]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上框架53靠近右框架52的位置處設有用于容置熒光筆60的筆槽70,所述筆槽70的右端口連通右框架52外端面。所述右框架52靠近筆槽70右端口的后側位置上通過銷軸上下轉動連接有轉動擋板80,所述轉動擋板80與銷軸徑向相對側上設有掛鉤81,所述右框架52靠近筆槽70右端口的前側位置上凸設有固定擋桿91和彈力擋桿92,所述彈力擋桿92設置在固定擋桿91的上方,所述掛鉤81可分離地扣接于固定擋桿91上。
[0025]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右框架52上設有容置孔,所述彈力擋桿92由壓簧921及水平凸桿922組成,所述壓簧921設置在所述容置孔內,所述水平凸桿922的一端連接壓簧921,另一端水平凸伸至固定擋桿91的上方或容置于容置孔內。所述容置孔由同軸連通設置的內圓孔501和外圓孔組成,所述內圓孔501的直徑大于外圓孔的直徑;所述水平凸桿922由與內圓孔501形狀相匹配的第一桿部及一體連接第一桿部并與外圓孔形狀相匹配的第二桿部組成,所述第一桿部的軸向長度小于內圓孔501的軸向深度,所述第二桿部的軸向長度大于外圓孔的軸向深度。
[0026]本實施例在放置好熒光筆60于筆槽70內后,先將所述彈力擋桿92的水平凸桿922壓縮至容置孔內,將所述轉動擋板80繞所述銷軸轉動封閉筆槽70右端口并借助掛鉤81扣接于固定擋桿91上,使得轉動擋板80不會受重力作用繼續向下轉動,再松開水平凸桿922使得水平凸桿922凸出容置孔,借助所述第二桿部使得轉動擋板80不會受到熒光筆60的作用力或在搬運熒光板脫離筆槽70右端口,保證轉動擋板80很好地封閉住筆槽70右端口,使得熒光筆60不易掉落。而在打開筆槽70時,須先將所述彈力擋桿92的第二桿部壓縮至容置孔內而不會影響轉動擋板80上下轉動,再將所述轉動擋板80繞所述銷軸反向轉動使所述掛鉤81脫離固定擋桿91并打開筆槽70右端口。
[0027]本實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實施方式,任何人應該得知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作出的結構變化,凡是與本實用新型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術方案,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熒光板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熒光板主體及熒光筆,所述熒光板主體包括左框架、右框架、上框架及下框架,所述左框架、上框架、右框架及下框架首尾相連形成一中空方形框體;所述上框架靠近右框架的位置處設有用于容置熒光筆的筆槽,所述筆槽的右端口連通右框架外端面;所述右框架靠近筆槽右端口的后側位置上通過銷軸上下轉動連接有轉動擋板,所述轉動擋板與銷軸徑向相對側上設有掛鉤,所述右框架靠近筆槽右端口的前側位置上凸設有固定擋桿和彈力擋桿,所述彈力擋桿設置在固定擋桿的上方,所述掛鉤可分離地扣接于固定擋桿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熒光板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熒光板主體還包括導光面板、反光面板、LED發光系統以及燈光控制器,所述導光面板和反光面板相鄰設置且均設于中空方形框體內,所述LED發光系統設置在導光面板分別與左框架和右框架之間,所述燈光控制器的一端連接LED發光系統,另一端連接電源。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熒光板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發光系統包括柔性線路板及電連接柔性線路板的LED燈條,所述LED燈條朝向導光面板設置。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熒光板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面板為透明亞克力板或超白鋼化導光玻璃板。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熒光板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右框架上設有容置孔,所述彈力擋桿由壓簧及水平凸桿組成,所述壓簧設置在所述容置孔內,所述水平凸桿的一端連接壓簧,另一端水平凸伸至固定擋桿的上方或容置于容置孔內。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熒光板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孔由同軸連通設置的內圓孔和外圓孔組成,所述內圓孔的直徑大于外圓孔的直徑;所述水平凸桿由與內圓孔形狀相匹配的第一桿部及一體連接第一桿部并與外圓孔形狀相匹配的第二桿部組成,所述第一桿部的軸向長度小于內圓孔的軸向深度,所述第二桿部的軸向長度大于外圓孔的軸向深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具體公開一種熒光板改進結構,包括熒光板主體及熒光筆,熒光板主體的上框架靠近右框架的位置處設有用于容置熒光筆的筆槽,筆槽的右端口連通右框架外端面;右框架靠近筆槽右端口的后側位置上通過銷軸上下轉動連接有轉動擋板,轉動擋板與銷軸徑向相對側上設有掛鉤,右框架靠近筆槽右端口的前側位置上凸設有固定擋桿和彈力擋桿,彈力擋桿設置在固定擋桿的上方,掛鉤可分離地扣接于固定擋桿上。本實用新型在封閉筆槽右端口后掛鉤扣接于固定擋桿上,彈力擋桿凸伸出容置孔外,從而使得轉動擋板不會向上或向下轉動,保持轉動擋板封閉筆槽右端口,使得熒光筆在使用過程中或搬動熒光板時都不會從筆槽內掉落。
【IPC分類】G09F13/22
【公開號】CN205302875
【申請號】
【發明人】黃志明
【申請人】黃志明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