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以氣體或者液體SO3作為磺化劑,以高碳鏈或者多環芳烴為主要原料的重質組分為磺化原料,采用膜式磺化或者釜式磺化工藝,生產用于日用及工業領域的表面活性劑,增大磺化劑的利用率,同時又減少環保壓力的一項技術,具體涉及一種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利用裝置。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隨著日用化工、油田三次采油技術的發展,以重烷基苯、石油餾分油、高碳鏈α-烯烴等烷基苯類重質組分為磺化原料的產品日益增多。這些分子量在280?600的重質組分磺化原料,由于分子量相對較高,粘度較大,因此在磺化反應過程中,屬于SO3過量的磺化反應,氣體SO3與液體原料之間的氣液摩爾比一般在1:1?1.5:1之間。
[0003]中國專利CN203139877U公開了一種磺化生產過程中的聯合尾氣凈化裝置,包括依次連接的氣相三氧化硫入口管線、磺化反應器、氣液分離器、氣相出口管線、酸吸收系統、尾氣處理系統,所述氣相三氧化硫入口管線包括管線三、管線四,所述管線三通過開關閥與磺化反應器連接,所述管線四通過開關閥與酸吸收系統連接;氣相出口管線包括管線一、管線二,所述管線一依次通過與開關閥一、酸吸收系統、開關閥二與尾氣處理系統連接,所述管線二通過開關閥三與尾氣處理系統連接。該裝置中將磺化反應過剩的氣體SO3伴隨著磺化后的尾氣一起進入尾氣處理系統,由于這部分SO3氣體中存在磺化反應過程夾帶的酸渣等雜質,會增加尾氣處理系統的負荷,長周期運行時會使靜電除霧器兩極絕緣性變差而跳停,導致尾氣排放不達標,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0004]另外,中國專利CN101327914B公開了一種尾氣循環利用的三氧化硫濕氣體高濃低溫吸收制酸工藝,然而,針對高氣液摩爾比的重質原料磺化生產中,尾氣中的三氧化硫氣體雜質較多,制取硫酸的質量較差。因此,如何能利用酸吸收系統中的濃硫酸做載體,把其吸收的三氧化硫氣體回收再利用,而濃硫酸循環使用,降低生產中的原材料消耗,保證尾氣達標排放是一個值得研究的課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有磺化尾氣排放不達標,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問題。
[0006]為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包括磺化反應器、氣液分離器、濃硫酸吸收塔、硫酸循環槽、煙酸栗和煙酸蒸發塔,所述磺化反應器的出料口通過管線與氣液分離器的進料口連接,所述氣液分離器的氣相出口與濃硫酸吸收塔的進料口通過管線連接,所述濃硫酸吸收塔的出料口通過管線與硫酸循環槽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硫酸循環槽出料口通過管線與煙酸蒸發塔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煙酸栗安裝于硫酸循環槽與煙酸蒸發塔之間的管線上,所述煙酸蒸發塔上端的氣體出口通過管線與磺化反應器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煙酸蒸發塔下端的液體出口通過管線與濃硫酸吸收塔的進料口連接。
[0007]上述磺化反應器為膜式磺化反應器。
[0008]上述煙酸蒸發塔中設有耐酸金屬絲或者耐酸瓷球填料。
[0009]上述煙酸蒸發塔與磺化反應器之間的管線上設置有流量計。
[0010]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0011](I)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這種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將磺化反應中的三氧化硫回收再進入磺化反應中利用,降低了生產中原料的消耗,降低成本。
[0012](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這種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凈化了磺化反應尾氣中的三氧化硫,降低了后期尾氣處理系統的負荷,同時,使尾氣實現達標排放,避免了環境污染。
[0013](3)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這種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制作成本低,便于推廣使用。
[0014]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實用新型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6]附圖標記說明:1、磺化反應器;2、氣液分離器;3、濃硫酸吸收塔;4、硫酸循環槽;5、煙酸栗;6、煙酸蒸發塔;7、流量計。
【具體實施方式】
[0017]實施例1:
[0018]為了克服現有磺化尾氣排放不達標,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問題,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如圖1所示的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包括磺化反應器1、氣液分離器2、濃硫酸吸收塔3、硫酸循環槽4、煙酸栗5和煙酸蒸發塔6,所述磺化反應器I的出料口通過管線與氣液分離器2的進料口連接,所述氣液分離器2的氣相出口與濃硫酸吸收塔3的進料口通過管線連接,所述濃硫酸吸收塔3的出料口通過管線與硫酸循環槽4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硫酸循環槽4出料口通過管線與煙酸蒸發塔6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煙酸栗5安裝于硫酸循環槽4與煙酸蒸發塔6之間的管線上,所述煙酸蒸發塔6上端的氣體出口通過管線與磺化反應器I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煙酸蒸發塔6下端的液體出口通過管線與濃硫酸吸收塔3的進料口連接。
[0019]磺化原料與氣相三氧化硫同向進入磺化反應器I,在磺化反應器I中反應后的產物進入氣液分離器2,產物經過氣液分離后,其中含有部分三氧化硫的尾氣進入濃硫酸吸收塔3進行吸收,液體產物從氣液分離器2底部排出,濃硫酸吸收塔3中的濃硫酸吸收尾氣中的三氧化硫,濃硫酸吸收三氧化硫后濃度逐漸升高,成為發煙硫酸,發煙硫酸和不含三氧化硫的尾氣從濃硫酸吸收塔3中排出經過硫酸循環槽4,不含三氧化硫的尾氣從硫酸循環槽4頂部的氣體出料口排出進入后期的尾氣處理系統,發煙硫酸通過煙酸栗5進入煙酸蒸發塔6,發煙硫酸在煙酸蒸發塔6中經過加熱蒸發,吸收的三氧化硫被釋放出來,經過管線進入磺化反應器I的三氧化硫氣相入口參與磺化反應,同時釋放出三氧化硫后剩余的濃硫酸通過管線導回到濃硫酸吸收塔3中重復利用,該反應過程可連續循環進行。
[0020]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這種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將磺化反應中的三氧化硫回收再進入磺化反應中利用,降低了生產中原料的消耗,降低成本;同時,凈化了磺化反應尾氣中的三氧化硫,降低了后期尾氣處理系統的負荷,使尾氣實現達標排放,避免了環境污染。
[0021]實施例2:
[0022]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包括磺化反應器1、氣液分離器2、濃硫酸吸收塔3、硫酸循環槽4、煙酸栗5和煙酸蒸發塔6,所述磺化反應器I為膜式磺化反應器,所述磺化反應器I的出料口通過管線與氣液分離器2的進料口連接,所述氣液分離器2的氣相出口與濃硫酸吸收塔3的進料口通過管線連接,所述濃硫酸吸收塔3的出料口通過管線與硫酸循環槽4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硫酸循環槽4出料口通過管線與煙酸蒸發塔6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煙酸栗5安裝于硫酸循環槽4與煙酸蒸發塔6之間的管線上,所述煙酸蒸發塔6上端的氣體出口通過管線與磺化反應器I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煙酸蒸發塔6下端的液體出口通過管線與濃硫酸吸收塔3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煙酸蒸發塔6中設有耐酸金屬絲或者耐酸瓷球填料,所述煙酸蒸發塔6與磺化反應器I之間的管線上設置有流量計7,流量計7可對從尾氣中回收的三氧化硫的流量進行檢測和控制,以便控制進入磺化反應器I的三氧化硫的量。
[0023]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這種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制作成本低,將磺化反應中的三氧化硫以及吸收三氧化硫的濃硫酸進行回收再利用,降低了生產中原料的消耗,降低成本;同時,凈化了磺化反應尾氣中的三氧化硫,降低了后期尾氣處理系統的負荷,使尾氣實現達標排放,避免了環境污染。
[0024]以上例舉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舉例說明,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的限制,凡是與本實用新型相同或相似的設計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磺化反應器(I)、氣液分離器(2)、濃硫酸吸收塔(3)、硫酸循環槽(4)、煙酸栗(5)和煙酸蒸發塔(6),所述磺化反應器(I)的出料口通過管線與氣液分離器(2)的進料口連接,所述氣液分離器(2)的氣相出口與濃硫酸吸收塔(3)的進料口通過管線連接,所述濃硫酸吸收塔(3)的出料口通過管線與硫酸循環槽(4)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硫酸循環槽(4)出料口通過管線與煙酸蒸發塔(6)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煙酸栗(5)安裝于硫酸循環槽(4)與煙酸蒸發塔(6)之間的管線上,所述煙酸蒸發塔(6)上端的氣體出口通過管線與磺化反應器(I)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煙酸蒸發塔(6)下端的液體出口通過管線與濃硫酸吸收塔(3)的進料口連接。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磺化反應器(I)為膜式磺化反應器。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煙酸蒸發塔(6)中設有耐酸金屬絲或者耐酸瓷球填料。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煙酸蒸發塔(6)與磺化反應器(I)之間的管線上設置有流量計(7)。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磺化尾氣中三氧化硫回收再利用裝置,包括磺化反應器、氣液分離器、濃硫酸吸收塔、硫酸循環槽、煙酸泵和煙酸蒸發塔,磺化反應器的出料口通過管線與氣液分離器連接,氣液分離器的氣相出口與濃硫酸吸收塔通過管線連接,濃硫酸吸收塔的出料口通過管線與硫酸循環槽連接,硫酸循環槽出料口通過管線與煙酸蒸發塔連接,煙酸泵安裝于硫酸循環槽與煙酸蒸發塔之間的管線上,煙酸蒸發塔上端的氣體出口通過管線與磺化反應器連接,煙酸蒸發塔下端的液體出口通過管線與濃硫酸吸收塔的進料口連接。該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操作方便,降低了生產中原料的消耗,降低成本,降低了后期尾氣處理系統的負荷,使尾氣實現達標排放,避免了環境污染。
【IPC分類】B01D53/18
【公開號】CN205288027
【申請號】
【發明人】李忠興, 趙繼勇, 李兆國, 張永強, 李文宏, 范偉, 孫華嶺, 翟洪志, 杜朝鋒, 馮杰
【申請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