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差動傳感器重量檢測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重量檢測裝置,特別涉及一種差動傳感器重量檢測裝置,屬于機械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現今傳感器通過簧片的變形來觸發號開關量實際對起重量沒有數字量的檢測沒有數據,得不到準確數值,使檢測沒有依據性。使檢測不準確。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克服現有的缺陷,提供一種冬季施工粧頭防水裝置,在粧頭與鋼筋的接觸部分設置遇水膨脹橡膠條,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0005]本實用新型一種差動傳感器重量檢測裝置,環體、彈片、微動開關、可調螺釘、杠桿,所述環體內設置可調螺釘,所述可調螺釘另一端設置彈片,所述彈片另一側設置微動開關,所述環體兩端設置安裝孔,所述安裝孔上設置杠桿。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杠桿的形狀為X形。
[0007]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通過設置差動傳感器來測量兩個安裝孔的距離可以高精度的測量出彈性形變的形變量,以數據化,使檢測更加精確。
【附圖說明】
[0008]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09]在附圖中: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一種差動傳感器重量檢測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中標號:1、環體;2、彈片;3、微動開關;4、可調螺釘;5、安裝孔;6、杠桿。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3]實施例: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差動傳感器重量檢測裝置,環體1、彈片2、微動開關3、可調螺釘4、杠桿6,環體I內設置可調螺釘4,可調螺釘4另一端設置彈片2,彈片2另一側設置微動開關3,環體I兩端設置安裝孔5,安裝孔5上設置杠桿6。
[0014]杠桿6的形狀為X形,便于測量數據。
[0015]安裝方式與具體原理,一種差動傳感器重量檢測裝置,環體1、彈片2、微動開關3、可調螺釘4、杠桿6,環體I內設置可調螺釘4,可調螺釘4另一端設置彈片2,彈片2另一側設置微動開關3,環體I兩端設置安裝孔5,安裝孔5上設置杠桿6,杠桿6的形狀為X形,便于測量數據。
[0016]本次采用差動位移傳感器來測量環體2個安裝孔,分別是安裝與塔機連接銷軸和尼龍輪銷軸的距離來反應出所吊起重量的實際重量,由于塔機所吊物體重量原理上與2個安裝孔的距離成正比,正常吊重可以使環體產生彈性形變,因此在2個孔的螺絲上增加一個X形狀的杠桿,外加差動傳感器來測量這2孔的距離可以高精度的測量出彈性形變的形變量
[0017]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差動傳感器來測量兩個安裝孔的距離可以高精度的測量出彈性形變的形變量,以數據化,使檢測更加精確。
[0018]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差動傳感器重量檢測裝置,環體(I )、彈片(2)、微動開關(3)、可調螺釘(4)杠桿(6),其特征在于,所述環體(I)內設置可調螺釘(4),所述可調螺釘(4)另一端設置彈片(2 ),所述彈片(2 )另一側設置微動開關(3 ),所述環體(I)兩端設置安裝孔(5 ),所述安裝孔(5)上設置杠桿(6)。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差動傳感器重量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杠桿(6)的形狀為X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于機械領域且提供了一種差動傳感器重量檢測裝置,環體、彈片、微動開關、可調螺釘、杠桿,所述環體內設置可調螺釘,所述可調螺釘另一端設置彈片,所述彈片另一側設置微動開關,所述環體兩端設置安裝孔,所述安裝孔上設置杠桿,本次采用差動位移傳感器來測量環體2個安裝孔,由于塔機所吊物體重量原理上與2個安裝孔的距離成正比,正常吊重可以使環體產生彈性形變,因此在2個孔的螺絲上增加一個X形狀的杠桿,外加差動傳感器來測量這2孔的距離可以高精度的測量出彈性形變的形變量;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差動傳感器來測量兩個安裝孔的距離可以高精度的測量出彈性形變的形變量,以數據化,使檢測更加精確。
【IPC分類】G01G3/00
【公開號】CN204788591
【申請號】CN201520402752
【發明人】何劍波, 陳強, 蔣鎮海, 趙海軍
【申請人】常州常創電氣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