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穿戴電動平衡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可穿戴電動平衡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還沒有真正一款輕便體積小安全簡便控制的代步工具,其他代步工具比如電動車,滑板車,自行車體積都是比較龐大的,比較笨重;目前折疊的電動自行車體積已有很大的改進,但還是會很容易與別人有磕碰,公交地鐵,上下樓梯還是有很大的不方便。因此對于輕便安全,操作簡單的可上路的電動設備是迫切需要的。
[0003]中國專利CN204352519U公開了一雙只允許遙控器控制的四個輪子的電動鞋。這樣的設計缺乏安全的物理制動功能,電子制動具有局限性,四個輪子的設計使得電動鞋不能運動情況下進行轉彎,兩只電動鞋之間沒有實時傳輸溝通狀態。因此,由于存在電動鞋使用遙控器控制的局限性,人們對電動鞋的安全制動,轉彎需求和具有實時調節兩只電動鞋處于同一運行狀態使得穿戴者安全是迫切需要的。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可以在運動情況下進行轉彎,更加易于控制,更加安全的電動平衡鞋。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包括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所述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上分別包括主架、控制模塊和剎車裝置,所述主架具有一個可供腳踏的凹槽,所述主架上設有兩個驅動輪和一個輔助輪,所述兩個驅動輪設于所述主架的兩側,所述驅動輪由驅動電機驅動,所述輔助輪固定于所述主架的腳跟部,所述控制模塊包括無線收發器,所述無線收發器可實現所述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之間的通信,所述驅動電機受所述控制模塊的控制,所述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的不同在于所述主控制鞋的控制模塊還包括陀螺儀和角度感應器。
[0006]所述輔助輪通過后軸固定于所述主架的腳跟部。
[0007]所述主架的后部與所述后軸之間設有減震器。
[0008]所述剎車裝置包括剎車片、電位器和拉環,所述剎車片固定于所述主架的后部,在所述減震器壓縮時所述剎車片可與所述輔助輪接觸,所述電位器固定于所述主架上,所述電位器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所述拉環的兩端分別連接所述減震器和電位器。
[0009]所述主架的底部設有半包圍的加強支架,所述兩個驅動輪通過所述加強支架與所述主架連接。
[0010]所述后軸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加強支架的兩側鉸接。
[0011]所述剎車片固定于所述主架的后底部上。
[0012]所述主架上連接有腳部固定裝置。
[0013]所述腳部固定裝置為可調節的扣帶。
[0014]所述主架的凹槽底板前端固定有前踏板。
[0015]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實現電動鞋可以簡便的操作電動平衡鞋的運行制動停止功能而不一定需要遙控器的控制,實現了兩只電動平衡鞋之間的實時協調,保證了使用者的安全。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發明可穿戴電動平衡鞋一個實施例的前視圖,
[0017]圖2為圖1實施例的后視圖,
[0018]圖3為圖1實施例的背面立體示意圖,
[0019]圖4為圖1實施例的的爆炸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如圖1至圖4所示,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包括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所述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上分別包括主架1、控制模塊和剎車裝置,所述主架具有一個可供腳踏的凹槽11,所述主架上設有兩個驅動輪2和一個輔助輪3,所述兩個驅動輪設于所述主架的兩側,所述驅動輪由驅動電機驅動,該驅動電機設于所述驅動輪內,所述輔助輪通過后軸4固定于所述主架的腳跟部,所述控制模塊包括無線收發器,所述無線收發器可實現所述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之間的通信,所述驅動電機受所述控制模塊的控制,所述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的不同在于所述主控制鞋的控制模塊還包括陀螺儀和角度感應器。控制模塊依靠陀螺儀和角度感應器感應腳向前角度,由陀螺儀和角度感應器產生信號,控制模塊做出反應來實現主控制鞋上的兩個驅動輪同時加速和減速。控制模塊實時監控電動平衡鞋的運行狀態,實時調整輪速使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的速度達到一致,實現共同運行和停止的運動狀態。所述副控制鞋的控制模塊也可以選配陀螺儀和角度感應器。
[0021]使用者還可以通過遙控器或手機APP發射信號至無線收發器,再通過控制模塊來控制驅動電機,從而控制電動平衡鞋的轉動和制動。
[0022]所述剎車裝置包括剎車片5、電位器和拉環6,所述剎車片固定于所述主架的后底部上,所述主架的后部與所述后軸之間設有減震器7。在所述減震器壓縮時所述剎車片可與所述輔助輪接觸,所述電位器固定于所述主架上,所述電位器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所述拉環的兩端分別連接所述減震器和電位器。減震器上下浮動可以拉動電位器,實現減速和剎車待機復機功能,從而確保不啟動電機的時候可以安全的行走,上下樓梯。
[0023]所述主架的底部設有半包圍的加強支架8,所述兩個驅動輪通過所述加強支架與所述主架連接。所述后軸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加強支架的兩側鉸接。所述剎車片固定于所述加強支架上。
[0024]所述主架上連接有可調節的扣帶9,扣帶和主架結合可以適應不同使用者鞋的大小。所述主架的凹槽底板前端固定有前踏板10,用于適合不同腳尺碼的人群。
[0025]所述控制模塊設于所述主架的后部,所述主架的后部還設有為驅動電機和控制裝置供電的電池組,所述主架的后部還設有電量顯示器。
【主權項】
1.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所述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上分別包括主架、控制模塊和剎車裝置,所述主架具有一個可供腳踏的凹槽,所述主架上設有兩個驅動輪和一個輔助輪,所述兩個驅動輪設于所述主架的兩側,所述驅動輪由驅動電機驅動,所述輔助輪固定于所述主架的腳跟部,所述控制模塊包括無線收發器,所述無線收發器可實現所述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之間的通信,所述驅動電機受所述控制模塊的控制,所述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的不同在于所述主控制鞋的控制模塊還包括陀螺儀和角度感應器。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輪通過后軸固定于所述主架的腳跟部。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的后部與所述后軸之間設有減震器。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裝置包括剎車片、電位器和拉環,所述剎車片固定于所述主架的后部,在所述減震器壓縮時所述剎車片可與所述輔助輪接觸,所述電位器固定于所述主架上,所述電位器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所述拉環的兩端分別連接所述減震器和電位器。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的底部設有半包圍的加強支架,所述兩個驅動輪通過所述加強支架與所述主架連接。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軸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加強支架的兩側鉸接。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片固定于所述主架的后底部上。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上連接有腳部固定目.ο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其特征在于:所述腳部固定裝置為可調節的扣帶。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的凹槽底板前端固定有前踏板。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可穿戴電動平衡鞋,包括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所述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上分別包括主架、控制模塊和剎車裝置,所述主架具有一個可供腳踏的凹槽,所述主架上設有兩個驅動輪和一個輔助輪,所述兩個驅動輪設于所述主架的兩側,所述驅動輪由驅動電機驅動,所述輔助輪固定于所述主架的腳跟部,所述控制模塊包括無線收發器,所述無線收發器可實現所述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之間的通信,所述驅動電機受所述控制模塊的控制,所述主控制鞋和副控制鞋的不同在于所述主控制鞋的控制模塊還包括陀螺儀和角度感應器。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實現電動鞋可以簡便的操作電動平衡鞋的運行制動停止功能而不一定需要遙控器的控制,實現了兩只電動平衡鞋之間的實時協調,保證了使用者的安全。
【IPC分類】A63C17/12, A63C17/04, A63C17/20, A63C17/14, A63C17/26
【公開號】CN105641910
【申請號】
【發明人】胡軍
【申請人】永康市軍創工貿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