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改進的板材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改進的板材,包括板材主體,板材主體包括上層板和下層板,上層板與下層板之間垂直連接有若干加強筋,上層板與下層板以及加強筋相互配合形成若干中空單元,中空單元內填充內吸音層,下層板下連接有基板,上層板上設有碳纖維板,碳纖維板上設有加熱層,加熱層上設有保溫層,保溫層上設有耐火層,耐火層上設有耐磨層。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板材具備吸音隔音以及加熱的效果,適應不同客戶的需求。
【專利說明】
一種改進的板材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板材,尤其涉及一種改進的板材。
【背景技術】
[0002]板材是裝修中重要的材料,板材種類繁瑣,主要有實木板、大芯板、竹拼板、密度板、飾面板、細芯板、指接板、三聚氰胺板、防水板、石膏板、水泥板、免漆板、烤漆板、刨花板等,根據裝修的要求不同可以選擇不同類型的板材。目前很多裝修要求達到隔音的效果,采用普通板材進行裝修,隔音效果差,且板材的強度也差,達不到現有的需求。
[0003]因此,需要尋求一種新的技術方案來解決上述問題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改進的板材。
[0005]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6]—種改進的板材,包括板材主體,板材主體包括上層板和下層板,上層板與下層板之間垂直連接有若干加強筋,上層板與下層板以及加強筋相互配合形成若干中空單元,中空單元內填充內吸音層,下層板下連接有基板,上層板上設有碳纖維板,碳纖維板上設有加熱層,加熱層上設有保溫層,保溫層上設有耐火層,耐火層上設有耐磨層。
[0007]中控單元與吸音層的空隙處設有彈性緩沖層。
[0008]板材主體兩側分別設有內嵌部和外嵌部,內嵌部的外表面對稱的設有橢圓凹槽,外嵌部的內表面對稱的設有與橢圓凹槽對應的橢圓凸槽。
[0009]在上述技術方案中,跟現有技術相比所達到的技術效果是:板材具備吸音隔音以及加熱的效果,適應不同客戶的需求;加強筋與彈性緩沖層的配合增強了板材的強度和延展性;板材的內嵌部和外嵌部上橢圓凹槽和橢圓凸槽的配合,增強了板材之間的連接強度。
【附圖說明】
[0010]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結構示意圖。
[0011 ]以上附圖中:1-板材主體,2-上層板,3-下層板,4-加強筋,5-中空單元,6-吸音層,7-基板,8-碳纖維板,9-加熱層,I O-保溫層,11-耐火層,12-耐磨層,13-彈性緩沖層,14-內嵌部,15-外嵌部,16-橢圓凹槽,17-橢圓凸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0013]實施例一:
[0014]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的板材,包括板材主體I,板材主體I包括上層板2和下層板3,上層板2與下層板3之間垂直連接有若干加強筋4,上層板2與下層板3以及加強筋4相互配合形成若干中空單元5,中空單元5內填充內吸音層6,下層板3下連接有基板7,上層板2上設有碳纖維板8,碳纖維板8具備強度高、重量輕、以及柔韌性好的優點,碳纖維板8上設有加熱層9,加熱層9上設有保溫層10,保溫層10上設有耐火層11,耐火層11上設有耐磨層12,中空單元5與吸音層6的空隙處設有彈性緩沖層13,板材主體I兩側分別設有內嵌部14和外嵌部15,內嵌部14的外表面對稱的設有橢圓凹槽16,夕卜嵌部15的內表面對稱的設有與橢圓凹槽16對應的橢圓凸槽17。
[0015]板材具備吸音隔音以及加熱的效果,適應不同客戶的需求;加強筋4與彈性緩沖層13的配合增強了板材的強度和延展性;板材的內嵌部14和外嵌部15上橢圓凹槽16和橢圓凸槽17的配合,增強了板材之間的連接強度
[0016]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并據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根據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改進的板材,其特征在于:包括板材主體,所述板材主體包括上層板和下層板,所述上層板與下層板之間垂直連接有若干加強筋,所述上層板與下層板以及加強筋相互配合形成若干中空單元,所述中空單元內填充內吸音層,所述下層板下連接有基板,所述上層板上設有碳纖維板,所述碳纖維板上設有加熱層,所述加熱層上設有保溫層,所述保溫層上設有耐火層,所述耐火層上設有耐磨層。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的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單元與吸音層的空隙處設有彈性緩沖層。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的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板材主體兩側分別設有內嵌部和外嵌部,所述內嵌部的外表面對稱的設有橢圓凹槽,所述外嵌部的內表面對稱的設有與橢圓凹槽對應的橢圓凸槽。
【文檔編號】B32B9/00GK205522720SQ201620136668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2月23日
【發明人】王亞萍
【申請人】王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