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抗靜電彩涂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金屬薄板卷材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抗靜電彩涂卷。
【背景技術】
[0002]常規涂層用的是聚酯涂料,由聚酯樹脂、全甲醚化三聚氰胺樹脂、酯類及芳香烴類溶劑組成,經連續輥涂的方式涂覆于鋼板或鋁板上,經高溫烘烤后,固化成膜。經過涂料涂覆的鋼板或鋁板因具有防塵、防污、防菌等特點。但通常這些彩涂板所用的前處理和后處理都存在大量的化學物質,處理不當就會對環境產生大量的污染,同時,普通的彩板通過吸附,會在漆膜表面不斷沉淀形成污染層,并且,灰層會利用漆膜表面微視下的凹凸不平,滲入表面的空隙中,在雨水蒸發后仍然存于漆膜中形成污垢。
[0003]另外,彩涂卷用途廣泛,在一些特殊的行業,如電子、醫藥,內部環境要求達到一定級別的無塵級,而普通的彩涂卷往往沒有抗靜電的性能,無法將彩涂卷表面的靜電及時泄放,導致靜電積累,靜電吸附灰塵,對車間凈化帶來困擾,尤其是導致粉塵污染從而影響車間的無塵級別。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解決以上提出的問題,提供一種抗靜電彩涂卷。
[0005]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的:
[0006]—種抗靜電彩涂卷,基板的正面依次涂有第一化學涂層、底漆、抗靜電涂層、自清潔涂層,基板的背面依次涂有第二化學涂層、背漆;
[0007]所述第一化學涂層和第二化學涂層為無鉻化學轉化涂層,
[0008]所述的底漆和背漆為防腐環氧層。
[0009]作為優選,所述的基板為鍍鋁板或鍍鋅板。
[0010]作為優選,所述的抗靜電涂層為加有鋁粉或銅粉的聚丙烯酸樹酯。
[0011 ] 作為優選,所述的自清潔涂層的厚度不小于4 μ mo
[0012]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3]1、抗靜電涂層能夠將積聚在表面的靜電及時泄放,對于凈化級別較高的車間,能保證卷材表面不吸附粉塵,從而減輕車間的凈化負擔;
[0014]2、通過設置無鉻化學轉化涂層,避免了含鉻的鍍鋅鈍化劑和彩涂化涂液污染下水道水體,污染居住環境;
[0015]3、雨水沖刷時,通過自清潔涂層使得雨滴和彩涂卷的表面形成較低的水接觸角,接觸角越小,親水性越好,雨水帶走灰塵,從而達到清潔的目的。
[0016]本實用新型可用于建筑裝修等,結構簡單合理,環保無害,自動清潔,凈化效果好。
【附圖說明】
[0017]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中:
[0019]1.基板,2.第一化學涂層,3.底漆,4.抗靜電涂層,5.自清潔涂層,6.第二化學涂層,7.背漆。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21]實施例
[0022]如圖1所示,一種抗靜電彩涂卷,基板I的正面涂有第一化學涂層2,在第一化學涂層2上涂有一層底漆3,在底漆3上涂有抗靜電涂層4,所述基板I的背面涂有第二化學涂層6,在第二化學涂層6上涂有一層背漆7。
[0023]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化學涂層2和第二化學涂層6為無鉻化學轉化涂層,所述的底漆3和背漆7為防腐環氧層,
[0024]所述抗靜電涂層4的外側涂有自清潔涂層5,厚度不小于4 μ m。。
[0025]所述的基板I為鍍鋁板或鍍鋅板。
[0026]所述的抗靜電涂層4為加有鋁粉或銅粉的聚丙烯酸樹酯。
[0027]本實用新型可用于建筑裝修等,防止靜電、環保無害,自動清潔,凈化效果好。
【主權項】
1.一種抗靜電彩涂卷,包括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的正面依次涂有第一化學涂層、底漆、抗靜電涂層、自清潔涂層,基板的背面依次涂有第二化學涂層、背漆; 所述第一化學涂層和第二化學涂層為無鉻化學轉化涂層, 所述的底漆和背漆為防腐環氧層。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靜電彩涂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板為鍍鋁板或鍍鋅板。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抗靜電彩涂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抗靜電涂層為加有鋁粉或銅粉的聚丙烯酸樹酯。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抗靜電彩涂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自清潔涂層的厚度不小于 4 μ m0
【專利摘要】一種抗靜電彩涂卷,基板的正面依次涂有第一化學涂層、底漆、抗靜電涂層、自清潔涂層,基板的背面依次涂有第二化學涂層、背漆;所述第一化學涂層和第二化學涂層為無鉻化學轉化涂層,所述的底漆和背漆為防腐環氧層。所述的基板為鍍鋁板或鍍鋅板,所述的抗靜電涂層為加有鋁粉或銅粉的聚丙烯酸樹酯,所述的自清潔涂層的厚度不小于4μm。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抗靜電涂層能夠將積聚在表面的靜電及時泄放,對于凈化級別較高的車間,能保證卷材表面不吸附粉塵,從而減輕車間的凈化負擔;本實用新型可用于建筑裝修等,結構簡單合理,環保無害,自動清潔,凈化效果好。
【IPC分類】B32B33/00, B32B15/085, B32B27/18
【公開號】CN204869880
【申請號】CN201520608785
【發明人】莫利華, 沈建明
【申請人】紹興遠鼎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16日
【申請日】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