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多層復合發泡無紡布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無紡布,具體提供一種多層復合發泡無紡布。
【背景技術】
[0002]無紡布是一種非織造布,它是直接利用高聚物切片、短纖維或長絲將纖維通過氣流或機械成網,然后經過水刺,針刺,或熱軋加固,最后經過后整理形成的無編織的布料。其具有柔軟、透氣和平面結構的新型纖維制品,優點是不產生纖維肩,強韌、耐用、絲般柔軟,也是增強材料的一種,而且還有棉質的感覺,和棉織品相比,無紡布更容易成形,而且造價便宜。現有汽車座椅表面越來越多地使用無紡布作用原料,無紡布具有增強座椅表面強度、耐磨性、不易破損等優勢。然而現有的無紡布的松軟度不夠,無法為人們提供更好的舒適性。
【實用新型內容】
[0003]因此,為了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多層復合發泡無紡布。
[0004]為解決此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取以下方案:一種多層復合發泡無紡布,包括基層、粘膠層、發泡層、面層、圖案層和防水耐磨層,所述發泡層位于基層的上方,所述面層位于發泡層的上方,所述發泡層與基層、面層之間通過粘膠層復合粘接,在所述面層的上表面設有圖案層,所述圖案層的上表面通過防水涂料密封形成防水耐磨層,且所述復合發泡無紡布上均勻設有復數個透氣孔。
[0005]進一步改進的是:所述基層和面層為無紡布層。
[0006]進一步改進的是:所述發泡層為聚氨酯發泡層。
[0007]通過采用前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方面為:本實用新型各層次次序的特殊設計是經過反復試驗得出,不是簡單的疊加,該無紡布采用聚氨酯發泡結構,使無紡布更厚實、松軟,舒適性好,且外表通過防水耐磨層涂覆,能有效保護圖案層并抵擋大部分污漬造成的損害,使無紡布歷久彌新,同時其透氣效果好,成本低廉,可被廣泛應用于汽車座椅表面。
【附圖說明】
[0008]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現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10]參考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公開一種多層復合發泡無紡布,包括基層1、粘膠層
2、發泡層3、面層4、圖案層5和防水耐磨層6,所述基層I位于底層,所述發泡層3位于基層I的上方,所述發泡層3為聚氨酯發泡層,且所述復合發泡無紡布上均勻設有復數個用于透氣的透氣孔7,所述面層4位于發泡層3的上方,所述基層I和面層4為無紡布層,所述發泡層3與基層1、面層4之間通過粘膠層2復合粘接,在所述面層4的上表面設有圖案層5,所述圖案層5的上表面通過防水涂料密封形成防水耐磨層6。
[0011]通過采用前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方面為:本實用新型各層次次序的特殊設計是經過反復試驗得出,不是簡單的疊加,該無紡布采用聚氨酯發泡結構,使無紡布更厚實、松軟,舒適性好,且外表通過防水耐磨層涂覆,能有效保護圖案層并抵擋大部分污漬造成的損害,使無紡布歷久彌新,同時其透氣效果好,成本低廉,可被廣泛應用于汽車座椅表面。
[0012]盡管結合優選實施方案具體展示和介紹了本實用新型,具體實現該技術方案方法和途徑很多,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但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明白,在不脫離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在形式上和細節上可以對本實用新型做出各種變化,均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多層復合發泡無紡布,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層、粘膠層、發泡層、面層、圖案層和防水耐磨層,所述發泡層位于基層的上方,所述面層位于發泡層的上方,所述發泡層與基層、面層之間通過粘膠層復合粘接,在所述面層的上表面設有圖案層,所述圖案層的上表面通過防水涂料密封形成防水耐磨層,且所述復合發泡無紡布上均勻設有復數個透氣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層復合發泡無紡布,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層和面層為無紡布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層復合發泡無紡布,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層為聚氨酯發泡層。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多層復合發泡無紡布,包括基層、粘膠層、發泡層、面層、圖案層和防水耐磨層,所述發泡層位于基層的上方,所述面層位于發泡層的上方,所述發泡層與基層、面層之間通過粘膠層復合粘接,在所述面層的上表面設有圖案層,所述圖案層的上表面通過防水涂料密封形成防水耐磨層,且所述復合發泡無紡布上均勻設有復數個透氣孔。本實用新型各層次次序的特殊設計是經過反復試驗得出,不是簡單的疊加,該無紡布采用聚氨酯發泡結構,使無紡布更厚實、松軟,舒適性好,且外表通過防水耐磨層涂覆,能有效保護圖案層并抵擋大部分污漬造成的損害,使無紡布歷久彌新,同時其透氣效果好,成本低廉,可被廣泛應用于汽車座椅表面。
【IPC分類】B32B7-12, D06Q1-00, B32B3-24, B32B27-40, B32B5-18
【公開號】CN204471977
【申請號】CN201520187953
【發明人】莊小芳
【申請人】莊小芳
【公開日】2015年7月15日
【申請日】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