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牽引輪式電梯的制動方法及牽引輪式電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制動一牽引輪式電梯的方法及一種牽引輪式電梯。
一牽引輪式電梯機械包括一帶有與電梯提升繩索配合的槽的牽引輪和一直接或通過一傳動機構驅動牽引輪的電機。該機械包括一直接或例如通過一軸作用在牽引輪上的制動器。電梯的操縱制動器的工作原則是當它沒有被特別地要求不制動時,它總是被強制地制動。在一典型的操縱制動器結構中,制動器被彈簧或等價元件的力關閉并通過反作用于關閉元件的力的受控致動器來開啟及保持開啟狀態。當牽引輪制動時,制動效果通過摩擦附著力及其它由牽引輪施加到繩索上的附著效果傳到提升繩索上。在一電梯盡快停止的緊急制動情況下,會要求制動系統提供比正常操作情形下加速和減速期間更大的附著力。
為了增加繩索和牽引輪之間的附著力,特別在快速電梯和具有大提升高度的電梯中,有時采用帶有大的根切角的槽的牽引輪。摩擦附著力也可通過增大繩索的接觸角來增大。用于增大接觸角的方案包括例如ESW(延長的單纏繞)和雙纏繞懸掛,其中通過使用繩索交叉布置或一個次級繩索滑輪使牽引輪和繩索之間的一接觸角超過180°。在普通的單纏繞懸掛中,牽引輪和繩索之間的接觸角為180°或在通過使用換向輪而使繩索間的距離增大時稍小于180°。簡言之,可通過使用根切繩槽和增加根切角及增大接觸角來增加摩擦力。
在多數電梯包括快速電梯和那些具有大的提升高度的電梯中,在一正常的工作狀態下,提升繩索只繞過牽引輪且牽引輪繩槽帶有適度根切角的傳統懸掛方式足以保證在電梯所有負載情況下繩索于牽引輪上的不打滑附著。但為了使其能緊急制動,系統必需被設計為能提供更大的附著力。但是,附著的改善導致電梯成本增加的缺點,尤其是提高了運行期間的成本。根切繩槽增加了繩和繩槽的磨損,且根切角越大,磨損得越快。相似地,在ESW和雙纏繞懸掛方式中繩索接二連三地彼此相連地彎曲增大了繩子的磨損。在ESW和雙纏繞懸掛方式中,繩索交叉接觸是增大繩索磨損的一附加因素。雙纏繞懸掛施加了一個額外的載荷到牽引輪的軸承和次級繩索滑輪上。
本發明的目的是將基本上簡單的普通電梯的懸掛系統的應用擴展到快速電梯和具有大的提升高度的電梯中并改善那些目前正在使用的電梯的工作特性。本發明也可應用于修正上述的缺點上。本發明以于權利要求1和7中所述的特征為特征,本發明不同實施例的特點體現在其它權利要求中。
本發明的方案可實現繩索和牽引輪的更長的使用壽命,驅動裝置可采用這樣一種方案實現內部應力小,其意味著例如軸承載荷小。繩索、牽引輪和軸承的使用壽命甚至可增加到原服務期的幾倍長。總之,可在機器和繩索系統中采用更簡單的解決方案。由于CSW懸掛方式不需要在機房中的任何換向輪,甚至很大的電梯所需的地板空間都是合理的。不需要笨重的用于換向輪結構的支撐機構。通過本發明實現的裝置的適中的尺寸和重量使機房布置更簡單及安裝更容易。高性能的機器常被用于包括幾部電梯的電梯組中,在這種情況下可簡單布置在空間利用方面的優點就不言而喻了。
以下,參照附圖及在本發明非限定的應用范圍的實施例的輔助下來對本發明進行描述,其中
圖1表示了根據本發明的一驅動裝置的布置。
圖1表示了一在電梯升降井39上方的機房45中的驅動裝置1的布置。該驅動裝置安裝在一由鋼條構建的平臺46上。借助于一換向滑輪47,提升繩索48被布置成走向對重3的繩索段與走向電梯轎廂4的繩索段之間的距離略大于牽引輪2的直徑。驅動裝置的制動器6主要是當電梯靜止不動時用作一止動閘。在電梯中一優選的制動方法為電制動。一般來說,這意味著即使在電力中斷或使用緊急停止功能時電機再生地(regeneratively)制動,操縱制動器6下落,導致制動效果增大。從而,一個很大的制動力施加在牽引輪上,而繩索、對重和電梯轎廂以及其它懸掛在其上的質量有繼續它們的運動的趨勢。如果提升繩索和牽引輪之間的附著力不夠,那么繩索將開始打滑且電梯不能通過制動牽引輪而被停止。在一如圖1所示的電梯中,繩索打滑的風險出現在相當高的速度時或當系統的電梯轎廂與對重側之間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時。但是,在具有大的提升高度的快速電梯中,轎廂和對重如此之重以至于即使25%的過載本身也不會引起繩索打滑。在低速時,如果電梯按傳統方式確定尺寸,繩索在突然制動例如在緊急停止情況下不會打滑。在較高的速度時,當速度為每秒幾米時,繩索很容易開始打滑,特別是在牽引輪的繩槽根切以減小繩索磨損為標的而設計的情況下。
實際上,本發明例如通過給驅動裝置牽引輪提供一制動器來實現,所述的牽引輪驅動提升繩索,并通過提升繩索驅動電梯轎廂和其對重。當緊急停止功能啟用時,制動器下落到牽引輪上,制動其運動。緊急停止功能按其本身已知的方式啟用。通過使用一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10來實現緊急停止。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可以對電梯的若干部件施加制動力,因為其旨在與電梯繩索和牽引輪之間的摩擦力無關地對電梯轎廂的運動產生影響。該制動裝置可以施加制動力到例如繩索、一導軌或一補償裝置。一優選的方案是一夾鉗型裝置,將制動力施加到繩索或一導軌或一補償裝置上。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可先前觸發制動,在這種情況下,繩索打滑可以完全避免且只用制動器就可達到制動。另一方面,在制動過程中繩索的滑動可被利用,它將制動動作產生的熱量分布在若干零件中。通過利用繩索打滑,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所需的動力被降低。
如果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器以一渦流制動器實現,例如通過使用永久磁鐵以使磁體與電梯導軌產生相互作用。這種裝置產生的減速取決于速度。可以實現一種夾緊導軌或繩索且僅在超過一預定速度的速度下制動的機械制動裝置。從而,該制動裝置例如在電梯以相對低的速度下被驅動的檢查驅動情形下不會被觸發,即使安全電路是開啟的,因此該裝置不需要一單獨的安全電路旁通功能。另一方面,在低速時,渦流制動器具有可被忽略的制動力,從而這樣一種制動器不會在檢查驅動模式下阻止電梯工作。
對于技術熟練的人來說,很明顯,本發明不同的實施并不局限與上述的例子中,但它們是在下面的權利要求書所述的范圍內進行變動。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制動牽引輪式電梯的方法,該電梯包括一具有一牽引輪的驅動裝置,被牽引輪驅動的提升繩索以及懸掛在繩索上的一電梯轎廂和對重,其特征在于,當電梯因緊急停止功能需要停止時,電梯的制動通過使用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10)來實現。
2.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電梯通過一直接將制動力施加在電梯繩索或一導軌或電梯補償裝置上的制動裝置來制動。
3.如權利要求1或2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的制動作用首先啟動且電梯然后以其自身已知的方式通過牽引輪子以制動。
4.如權利要求1或2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牽引輪被停止,且在電梯繩索在牽引輪的繩槽內打滑的同時,電梯通過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進行制動。
5.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實現的減速與速度無關。
6.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只在超過一預定速度的速度下被引發制動。
7.一種牽引輪式電梯,包括一包含一牽引輪的驅動裝置,被牽引輪驅動的提升繩索以及懸掛在提升繩索上的電梯轎廂和對重,其特征在于電梯包括有一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所述裝置如此控制以便當電梯因緊急停止功能需要停止時提供輔助制動。
8.如權利要求7中所述的牽引輪式電梯,其特征在于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是例如夾鉗型設計形式的裝置,直接施加制動力于電梯的繩索、一導軌或一補償裝置上。
9.如權利要求7或8中所述的牽引輪式電梯,其特征在于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是將制動力施加到一導軌上的渦流制動器。
10.如權利要求7、8或9中所述的牽引輪式電梯,其特征在于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如此控制使得其僅在超過一預定速度的速度下制動。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制動一牽引輪式電梯的方法。當電梯被緊急停止功能即將停止時,電梯通過不包含在驅動裝置內的制動裝置來輔助制動。本發明也涉及一種裝有一制動裝置的牽引輪式電梯,該制動裝置被控制以在電梯在緊急停止功能下即將停止時提供輔助制動。
文檔編號B66B5/16GK1297419SQ99805025
公開日2001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1999年3月23日 優先權日1998年3月23日
發明者約翰尼斯·德瓊, 埃斯科·奧蘭科, 伊爾卡·萊姆皮奧 申請人:通力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