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照明式操作按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便攜式電話機等電子裝置的操作按鈕,更具體地說、它是關于一種用光源從按鍵的底面側進行照明的照明式操作按鈕。
近年來、技術飛速發展、不斷擴大普及的便攜式電話機,要求其更普及到無論何時何地都能方便地使用。但是,為了無論何時何地都能利用,便攜式電話機的操作按鈕要采用照明式的,要做成能在夜間或黑暗場所進行操作。
圖12是表示這種便攜式電話機外觀的透視圖,1是前側殼體,2是后側殼體,由這兩側殼體1、2構成本機殼體,它容納裝有電池、IC和LSI印刷線路板等電子器件。3是設置在前側殼體1上的液晶顯示器,4是排列配設在前側殼體1上的撥號鍵、功能鍵等按鍵,為了能在黑暗場所方便地操作,采用圖中沒表示的照明裝置,由背后發光體照明。5是一端能轉動地設置在前側殼體1上的翻蓋,圖中表示打開的狀態,關閉時覆蓋在按鍵上,保護按鍵并且防止對按鍵的錯誤操作。6是設置在翻蓋5上的話筒,7是揚聲器,8是接受和發送信號用的天線。
雖然具有上述結構的便攜式電話機在殼體1、2內設置著從底面側將按鍵照明的光源,但它是把電致發光的發光體(下面,把它稱為EL)用作光源。這個EL是在基底薄膜上依次疊積上透明電極層、發光體層、電介質層、背面電極層和絕緣層而形成,當將交流電壓加到上述透明電極層和背面電極層之間,就激勵起電場,通過電子沖擊發光體層而發光。但通常所用的EL都是以藍-綠色系列的發光顏色進行發光的。
雖然以前的照明式操作按鈕是把EL作為光源,從底面側將按鍵照明,但是,在按鍵上印刷著數字、文字、記號等印刷文字,而且印刷的顏色大多使用黑、紅、藍等多種顏色。于是、如上所述,由于EL的發光顏色是藍-綠色系列,因而相對于印刷在按鍵上的全部印刷顏色而言,不是良好的發光顏色,有時通過照明也難看清,或者看到的是已變色了的顏色。因此,為了能容易地看清印刷的文字等,可考慮將照到按鍵上的光做成白色。
也即、要把EL本來的藍-綠色系的發光顏色變成白色,只要在形成EL的發光體層的材料里,混合進構成藍-綠的互補色的紅色油墨,將其作為發光體層、依次疊積而形成疊積層、構成EL,就使發光顏色在紅色的作用下而變成白色。
這樣,若用白色光照明按鍵,則無論印刷顏色怎樣,加到按鍵上的數字、文字、記號等印刷文字就不會變色,能清楚地辯認。
然而,發白色光的EL通過混入紅色油墨,從表面看時其為粉紅色,而且,由于按鍵是由透光性材料構成,因而在EL不工作時,從外部經按鍵可看到EL的粉紅色,這影響電話機的美觀。
即,以前的照明式操作按鍵,美觀較差,而且,由于在EL工作時、發光而呈現白色;在不工作時、EL呈現粉紅色,因而在工作與不工作轉換時,有給人不舒服感的問題。
本發明是為了解決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而作出的,其目的是提供一種沒有不舒服感、不會影響美觀的照明式操作按鈕。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而作出的本發明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設有由透光性材料構成的按鍵;配置在上述按鍵的底面側、工作時從底面側照明上述按鍵的電致發光的發光體;通過將上述按鍵壓下而輸出鍵操作信號的開關接點;在上述電致發光的發光體不工作時、使電致發光的發光體反射的反射光衰減的元件。
上述衰減元件可以由抑制光透過的部件構成。
上述衰減元件也可由使光擴散的部件構成。
上述衰減元件可具有混入于構成上述按鍵的透光性材料中的著色材料顆粒。
著色材料顆粒可著有與上述電致發光的發光體照明按鍵底面的光相同的顏色。
照明按鍵底面的光和著色材料顆粒的著色可以是白色的。
上述衰減元件可以形成在上述按鍵底面上的有透光性的有色印刷層。
透光性的有色印刷層可以有是與電致發光的發光體照明按鍵底面的光同色系的印刷層。
照明按鍵底面的光和透光性的有色印刷可以是白色的。上述衰減元件可以有形成在上述按鍵頂面上的消光澤的表面。
上述衰減元件也可具有設置在上述按鍵和電致發光的發光體之間的半透明反射薄片。
半透過反射薄片也可設置在電致發光的發光體表面上。上述衰減元件也可具有印刷在上述電致發光的發光體表面上的半透光反射材料。
上述衰減元件也可具有設置在上述按鍵和電致發光的發光體之間的使光擴散的棱鏡薄片。上述衰減元件也可具有構成上述電致發光的發光體的基底薄膜,該基底薄膜是經過限制透過加工處理過的。
對基底薄膜所作的加工可以是在其表面上進行的消去光澤處理。
對基底薄膜所作的加工可以是在表面上形成三角形的細微凹凸。
基底薄膜可以是半透光反射薄片。
上述按鍵可以有附加在上表面上的數字、文字。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而作出的本發明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底座,它設有多個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上述各個照明式操作按鈕設有由透光性材料構成的按鍵;配置在上述按鍵的底面側;工作時從底面側照明上述按鍵的電致發光的發光體;通過將上述按鍵壓下,輸出鍵操作信號的開關接點;在上述電致發光的發光體不工作時,使電致發光的發光體反射的反射光衰減的元件。
圖1是表示本發明的第1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2是表示本發明的第2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3是表示本發明的第3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4是表示本發明的第4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5是表示本發明的第5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6是表示本發明的第6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7是表示本發明的第7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8是表示本發明的第8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9是表示本發明的第9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10是表示本發明的第10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11是表示對本發明的效果進行評價的測定數據的圖表;圖12是表示現有的使用照明式操作按鈕的便攜式電話機的透視圖。
下面參照附圖來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
第1實施方式圖1是表示本發明的第1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中,1是前側殼體,4是排列地配設在前側殼體上的由硅橡膠構成的按鍵,硅橡膠中有白色顏料構成的著色材料顆粒4a混入。4b是突出地設置在按鍵4的底面上的驅動部,9是印刷在按鍵4的頂面上的數字、文字、記號等印刷文字,10是將按鍵4彼此間連接起來、并能壓下地支承按鍵4的薄壁部,11是下述的用來配置開關用電極片12的由樹脂構成的屏蔽盒,12是配置著開關型板的開關用電極片,13是配置在上述開關用電極片12上的發聲板發出咯嗒聲、與上述驅動部4b相對應的位置上形成凸部。14是配設在發聲板13上的EL,為使其發出白色光、在發光體層里混入了紅色油墨。15是按鍵4薄壁部10的端部、這端部15將EL14、發聲板13和開關用電極片12夾持在前側殼體1的突起部1a和屏蔽盒11之間地加以支持。
下面,說明具有上述結構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動作。
當把按鍵4壓下時,驅動部4b將發聲板13的凸部壓下而使其變形。當把按鍵4進一步壓下時,發聲板13的凸部就按壓開關用電極片12,由此使開關用電極片12的開關接點12a閉合,發出操作按鍵4的鍵操作信號。
這時若是在夜間或黑暗的場所操作按鍵4的場合下,從圖上沒表示的電源將交流電壓加到EL14上而使其發光,從按鍵4的底面側照射出白色光。雖然按鍵4里有白色著色材料顆粒4a混入,但是EL投射的白色光的透過性是確保的,而且,由于EL14發光的照度較高,因而操作者能一邊確認被照明的按鍵4的印刷文字9、一邊進行鍵操作。
另一方面,在白天明亮的場所操作按鍵4時,EL不動作、不發光。這種場合下,雖然EL14做成粉紅色,但由于按鍵4里有白色的著色材料顆粒4a混入,因而從EL14反射的粉紅色的反射光大半被著色材料顆粒4a擋住,從按鍵4頂面側看,幾乎只能看到著色材料顆粒4a的白色。
也即、從外部射來的光經按鍵4后、入射到EL14上,這時入射光被著色材料顆料遮擋而衰減。經按鍵4入射的入射光將EL14照明,其中一部分構成粉紅色的反射光而將按鍵4底面照明,又經過按鍵4而投射到外部,但這時又被著色材料顆粒4a遮擋、衰減、因此,從EL14射出的粉紅色反射光被著色材料顆粒4a遮擋,沒有原來從外部入射的入射光那樣高的照度,所以從按鍵4的頂面側看時、幾乎看不到粉紅色、只能較好地看到著色材料顆粒4a的白色。
第1實施方式由于把著色材料顆粒4a的顏色取成與EL14發光色相同的白色,因而能與EL14動作與否無關地使按鍵4是白色的、能心情輸快地進行操作,而且不會影響按鈕4的美觀。
第2實施方式圖2是表示本發明第2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中,4是混入白色的著色材料顆粒4a后成形的由樹脂材料構成的按鍵。
上述第2實施方式與第1實施方式的不同點在于構成按鍵4的材料是由硅橡膠構成的樹脂成形材料。著色材料顆粒4a與上述第1實施方式同樣地、在EL不動作時將它的粉紅色反射光遮擋,從按鍵4頂面看時,幾乎只能看到著色材料顆粒4a的白色。
第3實施方式圖3是表示本發明第3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中,4是用透光性材料樹脂成形的按鍵,9是印刷在該按鍵4底面上的文字、數字等印刷文字,16是在該印刷文字上、沿著按鍵4的整個底面、含有白色顏料的透光性油墨、其與EL14的發光色相配合而形成白色。4b是與按鍵4的底面側的透光性油墨16上方連接成一體的、由橡膠材料構成的驅動部,10是薄壁部。
也即、在EL14動作時發生的光、經構成驅動部4b的透明橡膠材料、透光性油墨16而從按鍵4的底面進行照明,從按鍵4的頂面投射到外部。操作者能根據該EL4的發光明了地認清按鍵4底面的印刷文字9。雖然EL的發光被透光性油墨16遮擋一部分,但由于照度較高,因而能充分得到經按鍵4的投光,還能在黑暗處充分認清印刷文字9。
另一方面,在EL不動作時,從EL14反射的粉紅的反射光被透光性油墨16遮擋,從按鍵4頂面看時,能看到透光性油墨16的白色,能清楚明了地認識印刷文字。也就是說,從EL14反射的反射光是從外部經按鍵4、透光性油墨16和橡膠材料后入射的光在EL14上反射的,由于從外部入射的入射光本身的照度就較低,再加上入射時和反射時的透光性油墨16的2次遮擋而衰減,因而幾乎不投光到外部。
上述第3實施方式,由于把透光性油墨16的顏色設定成與EL14的發光色相同的白色,因而無論EL14動作與否,按鍵4總是白色的,能心情愉快地操作,而且不會影響美觀。雖然上述第3實施方式把透光性油墨16印刷在按鍵4底面上,但能取得與印刷在按鍵4頂面上同樣的效果。
第4實施方式圖4是表示本發明第4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鍵的放大斷面圖。圖中,17是消去光澤的著色涂層,它在按鍵4的頂面上進行印刷的印刷文字9的上方、譬如沿著頂面整個區域進行涂漆而形成的。
第4實施方式中,把從外部經按鍵4入射的光和用EL14將入射的光反射、形成粉紅色的反射光而投射到外部的都用消去光澤的著色涂層17遮擋。因此,用該第4實施例也能愉快地操作,而且不會影響按鍵4的美觀。雖然把印刷文字9印刷在按鍵4的頂面上會因手指操作而把印刷文字9剝離、摩耗,但借助消去光澤的著色涂層17能提高印刷文字9的耐摩耗性。
第5實施方式圖5是表示本發明第5實施例的照明式操作按鍵的放大斷面圖。圖中,18是疊積在EL14表面上而形成的半透光反射薄片。該半透光反射薄片18是將油墨印刷到云母珍珠微粒里形成的,通過調整云母珍珠微粒的配合比,該能把光透過率調整成規定的透過率。
第5實施方式中,從外部經按鍵4入射的光和用EL14將入射來的光反射、形成粉紅色的反射光而投射到外部的都是用上述半透光反射薄片18加以遮擋。即、半透光反射薄片18使入射的光反射一定比例、使剩余的透過;經按鍵4投射到外部的光是用半透光反射薄片18將外部入射的光加以反射的光,和由EL14反射并透過半透光反射薄片18的粉紅色的反射光。由于與后者相比,前者的光量多得多,因而在效果上能將粉紅色的反射光遮擋。
這樣,用第5實施方式也能愉快地操作,而且不會影響按鍵4的美觀。
第6實施方式圖6是表示本發明第6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中,19是把混合有云母等的油墨印刷在EL14表面上的半透光反射印刷層。
第6實施方式中,從外部經按鍵4入射的光和用EL14將入射的光加以反射、形成粉紅色的反射光而投射到外部的都用上述的半透光反射印刷層19遮擋,能與上述第5實施方式同樣地有效遮擋粉紅色的反射光。因此用該第6實施方式也能愉快地操作,而且不會影響按鍵4的美觀。
第7實施方式圖7是表示本發明第7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中,20是在EL14表面上疊積形成的棱鏡形薄片,如局部放大后所示,它是在EL14表面上設有高度為幾十微米的三角形的細微凹凸的薄片。
在該第7實施方式中,從外部經按鍵4入射的光和在EL14把入射的光加以反射、形成粉紅色的反射光而投射到外部的都是用上述棱鏡形薄片20使其擴散而遮擋的。因此用該實施方式也能愉快地操作,而且不會影響按鍵4的美觀。
第8實施方式圖8是表示本發明第8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中,4a是EL,它與上述各個實施方式中的EL14的不同在于構成EL的基底薄膜21的表面是經過消光澤處理的。
即,第8實施方式是用表面經消光澤處理的EL的基底薄膜21本身來遮擋粉紅色的反射光向外部的投射。因此,用該第8實施方式也能愉快地操作,而且不會影響按鈕4的美觀。由于用EL的基底薄膜21本身來遮擋反射光,因而不必準備別的構件,能使裝置小型化。
雖然在該第8實施方式中是用在EL的基底薄膜21上進行了消光澤處理,但也可如第7實施方式那樣,把三角形的細微凹凸設置在基底薄膜上;而且,如第5實施方式那樣,用半透光反射材料構成基底薄膜也可以。
第9實施方式圖9是表示本發明第9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中,4a是用硅橡膠構成的混入子按鍵4里的白色著色材料顆粒,19是將含有云母等的油墨印刷到EL14表面上的半透光反射印刷層。
該第9實施方式是用上述第1實施方式的著色材料顆粒4a和第6實施方式的半透光反射印刷層19、來遮擋從外部經按鍵4入射的光、和在EL14將入射的光加以反射、形成粉紅色的反射光而投射到外部的光,利用各種手段的疊加效果,能有效地遮擋粉紅色的反射光。
第10實施方式圖10是表示本發明第10實施方式的照明式操作按鈕的放大斷面圖。圖中,4a是混入于由成形樹脂材料構成的按鍵4里的白色著色材料的顆粒,19是印刷在按鍵4底面上的半透光反射印刷層。
該第10實施方式是將上述第2實施方式的著色材料顆粒4a和第6實施方式的半透光反射印刷層19印刷到按鈕4的底面、來遮擋從外部經按鍵4處射的光、和在EL14將入射的光加以反射、形成粉紅色的反射光而投射到外部的光,利用它們的疊加效果,能有效地遮擋粉紅色的反射光。
上述各個實施方式是針對從EL14照明按鍵4底面的發光色為白色的情況而言,但可根據附著在按鍵4上的印刷文字的顏色種類而設定為別的發光色,這種場合下,即使用上述各實施方式中的措施來遮擋EL14的表面色投射到外部的光,也能得到同樣的效果。
圖11是表示對本發明的效果進行評價的實驗結果示意圖。圖11a是在坐標上表示顏色關系的圖,a坐標是紅-綠坐標,越向+a側、紅色成分越多;越向-a側、綠色成分越多。而L坐標是白-黑坐標,越向+L側、白色成分越多;越向-L側、黑色成分越多。同樣、b坐標是黃-藍坐標,越向+b側、黃色成分越多;越向-b側、藍色成分越多。
在實驗例中,如圖11b所示、對白色發光的EL單體、表面經消光澤處理的擴散板和混入白色的著色顆粒的厚度為2mm的硅橡膠的各種表面上的各種顏色成分進行了測定。
在EL單體上,由于是白色發光的EL,因而紅色成分a是27.27;黃色成分是19.90;白色成分是82.98。
在擴散板上,紅色成分a是-0.70;黃色成分是-5.31;白色成分是71.36;與紅色和黃色成分相比,綠色和藍色成分較多。
在硅橡膠上,紅色成分a是-1.97;黃色成分是-5.12;白色成分是62.13;與紅色和黃色成分相比,綠色和藍色成分較多。
圖11c是表示對本發明的效果進行評價的測定數據。首先,在把擴散板重疊在EL的狀態下測定的結果,分別得到a:11.49,b:6.88,L:85.19,與EL單體的紅色成分相比較的變化率α是衰減57.9%。變化率α是根據公式(重疊后-EL單體)/EL單體×100%求得。
在把硅橡膠重疊在EL上的狀態下測定的結果,分別得到a:9.84,b:5.60,L:77.14,變化率α是衰減63.9%。
將擴散板重疊在EL上、再在其上重疊硅橡膠的狀態下測定的結果分別得到a:3.75,b:2.25,L:77.03,變化率α是衰減86.2%。任意一種情況下的實驗結果都得到良好的數據。
如上所述,本發明把從電致發光的發光體反射的反射光限制成經按鍵后投射到外部,由于使電致發光的發光體的不工作時的顏色難通過按鍵看到,因而能愉快地操作按鍵,而且不會影響按鍵4的美觀。
權利要求
1.一種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設有由透光性材料構成的按鍵;配置在上述按鍵的底面側、工作時從底面側照明上述按鍵的電致發光的發光體;通過將上述按鍵壓下而輸出鍵操作信號的開關接點;在上述電致發光的發光體不工作時、使電致發光的發光體反射的反射光衰減的元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上述衰減元件由抑制光透過的部件構成。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上述衰減元件由使光擴散的部件構成。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上述衰減元件具有混入于構成上述按鍵的透光性材料中的著色材料顆粒。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著色材料顆粒著有與從上述電致發光的發光體照明到按鍵底面的光相同顏色。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上述衰減元件具有形成在上述按鍵底面上的透光性的有色印刷層。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透光性的有色印刷層是與從電致發光的發光體照明到按鍵底面的光同色系的印刷層。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上述衰減元件有形成于上述按鍵頂面上的消光澤表面。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上述衰減元件具有設置在上述按鍵和電致發光的發光體之間的半透光反射薄片。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上述衰減元件具有印刷在上述電致發光的發光體表面上的半透光反射材料。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上述衰減元件具有構成上述電致發光的發光體的基底薄膜,該基底薄膜經過限制光透過的加工處理。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對基底薄膜所作的加工是在其表面上進行的消光澤處理。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對基底薄膜所作的加工是在表面上形成三角形的細微凹凸。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基底薄膜是半透光反射薄片。
15.一種照明式操作按鈕底座,設有多個照明式操作按鈕,其特征在于,上述各個照明式操作按鈕設有由透光性材料構成的按鍵;配置在上述按鍵的底面側、工作時從底面側照明上述按鍵的電致發光的發光體;通過將上述按鍵壓下,輸出鍵操作信號的開關接點;在上述電致發光的發光體不工作時,使電致發光的發光體反射的反射光衰減的元件。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在把發白色光的EL用作按鍵的背后發光體的場合下,在EL不工作時,從外部經按鍵看不到EL的粉紅色光,不會影響美觀的照明式操作按鈕。它是將白色著色材料顆粒4a混入到構成按鍵的硅橡膠材料里,從EL14反射的粉紅色反射光經按鍵而投射到外部的光由著色材料顆粒4a加以遮擋。
文檔編號H05B33/12GK1217523SQ9811860
公開日1999年5月26日 申請日期1998年8月20日 優先權日1997年8月27日
發明者犬伏俊也, 齊藤浩二, 井上勉 申請人:三菱電機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