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致發光的冷光顯示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光顯示板,尤其涉及一種由電致發光的冷光顯示板。
燈光顯示板在日常生活中應用非常廣泛,例如廣告、路牌、標碼等,可以說各式各樣,但其大部分均是采用電能激發發光,如霓虹燈就是最常用一例。在這些顯示板中,由于激發放光物往往需要高壓激發,因此需要一套高壓發光裝置,這樣結構較為復雜,而且這種顯示板耗電也較大,所以并不理想,尤其當其設置于無交流電源處如汽車之類的移動物上時,還需一套較大功率的直流 交流的逆變器,其所占空間就更大,結構就更為復雜。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設計一種功率小的冷光顯示板,以節省電能,節省空間和滿足無交流電場合的需要,尤其可滿足汽車等移動物上的顯示板的需要。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電致發光的冷光顯示板由通電裝置和冷光顯示板兩部分所組成,其特征在于冷光顯示板為一層狀板,它有兩塊絕緣保護板其一設有一透明導電層一發光粉層、其二設有一透明導電層一標志層,兩絕緣保護板相互對立設置,由絕緣粘膠延四周粘合而成一整體,其中二導電層分布于發光層兩側,且分別與二導線的一端相接,二導線的另一端與通電裝置相接,通電裝置又與電源相聯接。
上述結構的冷光顯示板,當其與220V交流電相接通后,冷光板上的兩導電板通過發光層形成回路,而此發光層在電的作用下就發光,使用者通過自己使用的需要,在標記層上作所需的鏤空標記或圖案,這樣光可通過此鏤空的標記或圖案透光顯示,而其余處為不透光。從而達到顯示所需標記的目的。本冷光顯示板因其前、后均為絕緣保護板,所以無論是操作、安裝、使用均很安全。又因發光粉本身所需電或熱很小,所以耗電少,即使在無交流電源的場合,所需的直流功率、直流交流逆變器的功率均較小,因此結構較為簡單,重量輕體積小,它可方便地裝置于汽車等移動物或其它懸掛物上。
下面以其附圖及實施例來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予以進一步敘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冷光顯示板的剖面圖圖3為帶有逆變器的冷光顯示板的整體結構示意圖圖1、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電致發光的冷光顯示板的實施例,它由通電裝置1和冷光顯示板2及連接導線3所組成,其中冷光顯示板2為由二塊玻璃21、26,其一在玻璃21上真空鍍膜一氧化銦的透明導電層22,靜電噴涂一發光層23,其二在玻璃26上先作一絲光圖案25、后再在其上真空鍍膜一氧化銦 的透明導電層24,并將導電層24與發光層23相對合,用絕緣膠27沿板四周將其粘合成一整體。這樣的顯示板,因其絕緣保護層21、26均為透光層,所以其顯示的標記兩邊均能見到,只是所有圖案或標記一正一反而已。
如果將上述實施例中的絕緣玻璃21改為不透明的樹脂絕緣層,則其顯示的標記,只在正面能看到,這對某些一面置于墻體上的廣告,一面顯示已是足夠的了。
上述實施例中的通電裝置,當其電源為220V交流電時,通電裝置為一插頭(見圖1)即可,而當其電源為直流電時,此通電裝置就為一直流 交流逆變器(見圖3),這種逆變器已成產品公開銷售,它可將12V、24V或36V直流輸入電逆變為220V交流輸出電,例如UPK2436型號逆變器就是其中之一。當采用這種逆變器作通電裝置時,該冷光顯示板可用于與汽車的12V電源相接,而直接、方便地用于汽車上作顯示板。
綜上所述本冷光顯示板具有結構簡單、體積小、使用方便、安全可靠等優點,它可廣泛應用于各種廣告、標牌、路標中,尤其適用于汽車上。
權利要求1.一種電致發光的冷光顯示板由通電裝置和冷光顯示板兩部分所組成,其特征在于冷光顯示板為一層狀板,它由兩塊絕緣保護板其一設有一透明導電層一發光粉層、其二設有一透明導電層一標志層,兩絕緣保護板相互對立設置由絕緣粘和膠延四周粘合而成一整體,其中二導電層分布于發光層兩側,且分別與二導線的一端相接,二導線的另一端與通電裝置相接,通電裝置又與電源相聯接。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冷光顯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所二塊絕緣保護板均為玻璃板。
3.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冷光顯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塊絕緣保護板,其中之一為玻璃板,另一為絕緣不透明的樹脂板。
4.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冷光顯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絕緣保護板上的導電層為一真空鍍膜的一氧化銦導電層。
5.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冷光顯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通電裝置為一直流 交流的逆變器。
6.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冷光顯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通電裝置為一插頭。
專利摘要一種電致發光的冷光顯示板由通電裝置和冷光顯示板所組成。冷光顯示板為一層狀板,它由兩塊絕緣保護板其一設有一透明導電層一發光粉層、其二設有一透明導電層一標志層所組成,且二導電層上設有二導電線,此二導電線通過插頭直接與~220V電源相接,或通過逆變器與直流電源相接。該冷光顯示板結構簡單,體積小,耗電少,發光效率高,尤其適宜用于汽車上作標記顯示牌或作路標。
文檔編號H05B33/02GK2214069SQ94243339
公開日1995年11月29日 申請日期1994年10月26日 優先權日1994年10月26日
發明者孟廣祥, 孟召利 申請人:孟廣祥, 孟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