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組合熒光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熒光燈上,特征是用額定電壓220伏白熾燈泡代換一般熒光燈中的鎮流器。
一般熒光燈是由燈管,啟輝器,鎮流器三部分組成,這種熒光燈在接通220伏交流電源時,便能啟動正常發光,但這一工作過程中有這樣的問題,在電路中起限制熒光燈管啟動電流和工作電流的鎮流器,工作中要消耗一定的功率(無功功率和鎮流器內阻消耗的功率等),因此,熒光燈功率因數低,一般在0.33-0.53,使部分電能白白消耗在鎮流器上,這樣常常使得電能的利用率降低。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通常的做法是在熒光燈電路中(感性負載)并聯一個電容器,就能提高熒光燈功率因數達0.9,但在熒光燈電路中并聯一個電容器使得線路結構變復雜,電路中元器件增多,成本高,在實際技術上把功率因數提高到1有很大的困難,而且也無法做到即把功率因數提高到1,又能使熒光燈和白熾燈同時照明。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改進的組合熒光燈具,它能夠有效的把功率因數提高到1,具有熒光燈和白熾燈同時照明的雙重作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把一般熒光燈上的鎮流器部分從電路中去掉,換接上額定電壓220伏額定功率一定的白熾燈泡,當接通220伏交流電源時,熒光燈,白熾燈同時啟動正常發光。白熾燈泡不但起到限制熒光燈管啟動電流和正常工作電流,同時白熾燈還發光照明。
本實用新型只需要把一般熒光燈中的鎮流器從電路中去掉,換接上額定電壓220伏額定功率一定的白熾燈泡即可,所以比一般熒光燈具有結構簡單,重量輕,成本低,在相同的光照明條件下,本實用新型啟動電流,工作電流均比一般熒光燈小,功率因數提高到1,具有熒光燈管和白熾燈同時照明作用,發光率高,電能利用充分,對于一定功率熒光燈管,在配備額定電壓220伏一定額定功率范圍內的白熾燈泡,取額定功率大的白熾燈泡,低壓啟動性能好。
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細節及工作情況由以下的實施例及其附圖給出
圖1是本實用新型組合熒光燈具的電路圖。由熒光燈管(1);啟輝器(2)白熾燈泡(3);三部分組成。當接通220伏交流電源(電路圖中開關未畫出)時,熒光燈管白熾燈泡便能啟動正常發光。
圖2是一般熒光燈電路圖,由熒光燈管(1);啟輝器(2);鎮流器(4),三部分組成。
本實用新型組合熒光燈具,對不同功率的熒光燈管需配用額定電壓220伏,額定功率不同的白熾燈泡,具體數據如下組合熒光燈具熒光管與白熾燈匹配表熒光燈管配備相應配備相應功率白熾燈額定電壓白熾燈額定功率4W220V25W-40W6W220V25W-40W8W220V25W-60W12W220V40W-80W15W220V60W-120W20W220V60W-150W30W220V80W-150W40W220V100W-200W100W220V300W-500W
權利要求1.一種組合熒光燈具,由熒光燈管[1],啟輝器[2],白熾燈泡[3]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白燈泡[3]代換一般熒光燈中的鎮流器[4]。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熒光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4W熒光燈管需配額定電壓220V,額定功率25W-40W白熾燈泡。
3.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熒光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6W熒光燈管需配額定電壓220V,額定功率25W-40W白熾燈泡。
4.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熒光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8W熒光燈管需配額定電壓220V,額定功率25W-60W白熾燈炮。
5.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熒光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12W熒光燈管需配額定電壓220V,額定功率40W-80W白熾燈泡。
6.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熒光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15W熒光燈管需配額定電壓220V,額定功率60W-120W白熾燈泡。
7.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熒光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20W熒光燈管需配額定電壓220V,額定功率60W-150W白熾燈泡。
8.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熒光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30W熒光燈管需配額定電壓220V,額定功率80W-150W白熾燈泡。
9.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熒光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40W熒光燈管需配額定電壓220V,額定功率100W-200W白熾燈泡。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熒光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100W熒光燈管需配額定電壓220V,額定功率300W-500W白熾燈泡。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用于照明的組合熒光燈具,其目的是提供一種改進的熒光燈。它能有效的把功率因數提高到1,熒光燈管,白熾燈泡同時發光照明,比一般熒光燈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重量輕,充分利用電能,發光率高,低壓啟動性能好。廣泛應用于工作,學習,生活等各種照明場合。一般熒光燈是由熒光燈管、啟輝器、鎮流器三部分組成。本實用新型的特征在于所述的鎮流器從電路中去掉,換接上額定電壓220伏一定額定功率的白熾燈泡。
文檔編號H05B41/02GK2105822SQ9022446
公開日1992年5月27日 申請日期1990年11月23日 優先權日1990年11月23日
發明者張煥英, 石瑛 申請人:張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