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圍壁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電梯圍壁結構,固定于艙壁以形成電梯圍井,其中電梯圍壁結構包括圍壁以及多個水平強框架,圍壁包括至少一塊槽型壁并與艙壁共同圍成電梯圍井的井道,每塊槽型壁上具有沿豎直方向延伸且在水平方向上相互間隔的多個波峰部;多個水平強框架于豎直方向間隔排列,并固定于圍壁。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梯圍壁結構,其圍壁由至少一塊槽型壁圍成,且槽型壁上具有沿豎直方向延伸且在水平方向上相互間隔的多個波峰部,這種結構代替了現有結構中設置于圍壁的由球扁鋼制成的垂向扶強材,大幅降低了結構重量,同時簡化了結構進而減少了對例如半潛式平臺中非常寶貴的空間的占用。
【專利說明】電梯圍壁結構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梯圍壁【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半潛式平臺的電梯圍壁結構。
【背景技術】
[0002]半潛式平臺從干舷甲板到下面的浮筒的推進器室、泵艙等設備艙室的垂直距離可達40m左右,需要使用電梯輸送人員及貨物,故目前多數半潛式平臺配備了電梯。在現有的半潛式平臺中,電梯位于半潛式平臺立柱部分的高度約20m,電梯通道必須與其它設備及艙室通過例如鋼質的防火圍壁分隔,因此,電梯圍壁就成了帶電梯的半潛式平臺必須具備的重要結構。現有半潛式平臺立柱的主體結構主要采用垂向扶強材與水平強梁結合的形式。而電梯在垂向上的尺寸遠大于水平方向上的尺寸。因此常規的結構形式在設計和建造上都比較困難。
[0003]如圖1所示,其表示現有的半潛式平臺電梯圍壁結構的一實施方式,即采用垂向扶強材412以及水平強梁413的結構形式,其中垂向扶強材412沿豎直方向固定于電梯圍壁周圍且由球扁鋼制成,水平強橫梁413環繞固定于電梯圍壁。該種結構形式的電梯圍壁重量較大。以高19.5m,長3.25m,寬2.6m的立柱范圍內的電梯圍壁為例,其重量可達25.4t。這對重量控制十分嚴格的半潛式平臺是十分不利的。并且,該種結構占用面積較大,造成立柱內部空間的浪費。此外,該種結構造價較高,且變形控制比較困難,由于電梯對其內部空間要求嚴格,無法承受較大變形,而電梯井圍壁即要焊接水平強梁413,又要焊接垂向扶強材412,每一次焊接都會產生熱變形,因此需要焊后進行火工矯正來整形,進一步提高成本。
[0004]如圖2所示,其表示現有的半潛式平臺電梯圍壁結構的另一實施方式,即采用水平扶強材413’,無需水平強梁413。該種結構形式的電梯圍壁重量仍較大。以高19.5m,長3.25m,寬2.6m的立柱范圍內的電梯圍壁為例,其重量仍可達24.8t,未能有效降低結構重量。此外,該種結構由于具有大量的水平扶強材,導致焊接量進一步增加,因而使變形控制更為困難,并且施工工期長,成本較高。
[0005]因此,提出一種重量較輕、變形控制簡單、占用面積較小的用于半潛式平臺的電梯圍壁結構,已成為本領域內亟待解決的一大技術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現有技術中電梯圍壁結構重量較大且變形控制較困難的技術問題。
[0007]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8]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電梯圍壁結構,固定于艙壁以形成電梯圍井,其中所述電梯圍壁結構包括圍壁以及多個水平強框架,所述圍壁包括至少一塊槽型壁并與所述艙壁共同圍成所述電梯圍井的井道,每塊所述槽型壁上具有沿豎直方向延伸且在水平方向上相互間隔的多個波峰部;所述多個水平強框架于豎直方向間隔排列,并固定于所述圍壁外以支撐所述圍壁。
[0009]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每塊所述槽型壁上還具有沿豎直方向延伸的多個波谷部,所述多個波谷部與所述多個波峰部交替排列。
[0010]根據另一實施方式,所述波峰部及所述波谷部的水平截面呈梯形,或者呈弧形。
[0011]根據另一實施方式,所述多個波峰部為均勻分布。
[0012]根據另一實施方式,所述水平強框架與所述圍壁的形狀契合。
[0013]根據另一實施方式,每塊所述槽型壁上還具有沿豎直方向延伸的多個波谷部,所述多個波谷部與所述多個波峰部交替排列,組成所述水平強框架的構件寬度大于所述波峰部及所述波谷部的寬度。
[0014]根據另一實施方式,所述圍壁由三塊所述槽型壁圍成且所述圍壁的水平截面呈U型。
[0015]根據另一實施方式,每個所述水平強框架的水平截面呈U型。
[0016]根據另一實施方式,所述圍壁由兩塊所述槽型壁圍成且所述圍壁的水平截面呈L型。
[0017]根據另一實施方式,每個所述水平強框架的水平截面呈L型。
[0018]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梯圍壁結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梯圍壁結構,其圍壁由至少一塊槽型壁圍成,且槽型壁上具有沿豎直方向延伸且在水平方向上相互間隔的多個波峰部,這種結構代替了現有結構中設置于圍壁的由球扁鋼制成的垂向扶強材,大幅降低了結構重量,同時簡化了結構進而減少了對例如半潛式平臺中非常寶貴的空間的占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圖1a是現有的電梯圍壁結構一實施方式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0020]圖1b是圖1a中沿直線A-A所作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21]圖2a是現有的電梯圍壁結構另一實施方式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0022]圖2b是圖2a中沿直線A’ -A’所作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23]圖3a是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梯圍壁結構的一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3b是圖3a中沿直線A” _A”所作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25]圖4是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梯圍壁結構的另一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26]其中,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0027]11.圍壁;111.槽型壁;1111.波峰部;12.水平強框架;2.艙壁;21.水平強橫梁;31.井道;412.垂向扶強材;413.水平強梁;413’.水平扶強材。
【具體實施方式】
[0028]體現本實用新型特征與優點的典型實施例將在以下的說明中詳細敘述。應理解的是本實用新型能夠在不同的實施例上具有各種的變化,其皆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范圍,且其中的說明及圖示在本質上是作說明之用,而非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
[0029]實施方式I
[0030]如圖3a所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梯圍壁結構的一實施方式。在本實施方式I中,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梯圍壁結構用以固定于半潛式平臺的艙壁2以形成電梯圍井。其中該電梯圍壁結構是設于半潛式平臺的立柱主體結構上,即半潛式平臺立柱的艙壁2上,具體來說,在本實施方式I中該電梯圍壁結構設于一塊艙壁2上并形成電梯圍井。并且,半潛式平臺的艙壁2可為傳統結構,即該艙壁2上沿豎直方向間隔地固定有多個水平強橫梁21。
[0031]如圖3a和圖3b所示,在本實施方式I中,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梯圍壁結構主要包括圍壁11以及多個水平強框架12。
[0032]如圖3a所示,圍壁11由三塊槽型壁111圍成且呈U型,圍壁11與一艙壁2共同圍成的空間即為電梯圍井的井道31,其中每塊槽型壁111上具有沿豎直方向延伸且相互間隔的多個波峰部1111。
[0033]如圖3a所示,三塊槽型壁111中的兩塊間隔且平行,其各一端固定于艙壁2 —側表面,另一塊槽型壁111固定于上述兩塊槽型壁111的各另一端之間,即三塊槽型壁111與該艙壁2固定后圍成的空間即為電梯圍井的井道31。需要說明的是,圍壁11與艙壁2固定后形成的井道31的截面呈口型,即艙壁2與兩塊與其固定的槽型壁111的夾角均為直角,三塊槽型壁111圍成圍壁11的結構僅為呈U型的圍壁11的一種實施方式。然而以上結構亦可通過三塊以上的槽型壁111實現,或者通過一體成型的方式,將一塊槽型壁111直接成型為U型以充當前述結構的圍壁11。本實施方式I中的結構設計旨在簡化結構、降低占用面積的基礎上實現對電梯及相關設備的容納,并不以此為限。在本實施方式I中,該波峰部1111及波谷部的水平截面呈梯形,以便于波峰部1111及波谷部的加工成型以及焊接,但并不以此為限,其亦可選擇矩形或弧形等其他形狀。此外,每塊槽型壁111上的各波峰部1111為均勻分布,但并不以此為限。通過上述結構,具有波峰部111及波谷部的槽型壁形成近似于波紋板的結構,其波峰部111及波谷部即提供了現有電梯圍壁結構中垂向扶強材的加強功能。需要說明的是,槽型壁111具有波峰部1111及波谷部的結構并不唯一,例如,可在槽型壁111的一側面上壓型形成多條凹槽,這些凹槽沿豎直方向延伸且在水平方向上間隔排列,即利用這些凹槽替波峰部111及波谷部的結構,亦可實現圍壁11在豎直方向上的結構加強功能,并不以此為限。
[0034]如圖3a和圖3b所示,多個水平強框架12于豎直方向上間隔排列,每個水平強框架12沿水平方向圍繞固定于圍壁11以支撐圍壁11。即,在本實施方式I中,水平強框架12為與圍壁11對應的U型。水平強框架12與圍壁11為焊接固定,且焊接面為與槽型壁111的各波峰部1111及各波谷部對應的形狀,即水平強框架12的與波峰部1111及波谷部的形狀契合,并且,組成水平強框架的構件寬度大于波峰部1111及波谷部的寬度,以便在例如焊接固定時預留焊接量,便于操作。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水平強框架12亦可僅與各波峰部1111契合地焊接固定于槽型壁111上,并不以此為限。各水平強框架12的設置位置可分別對應于各水平強橫梁21,即水平強框架12與水平強橫梁21的數量相同,亦不以此為限。
[0035]在本實施方式I中,槽型壁111是由板厚為5?8mm的鋼板直接壓制出波峰部1111而成,但并不以此為限,槽型壁111可選用其他材質的板材制成,且其板厚亦可根據不同需求靈活選擇。在安裝過程中,將三根方鋼管焊接為U型的水平強框架12,并焊接于艙壁2的水平強橫梁21上,再將各槽型壁111安裝并與水平強框架12焊接固定以形成U型的圍壁11,但并不以此為限,例如可將各槽型壁111預先組裝焊接為U型的圍壁11,再將該圍壁11安裝于艙壁2上,最后在進行水平強框架12的安裝;又如可將水平強框架12安裝于U型的圍壁11上,再將上述結構安裝于艙壁2。
[0036]另外,由于半潛式平臺的立柱高度較高,電梯圍井處于立柱內的部分的高度可達20m,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可以利用多個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梯圍壁結構,在豎直方向上依次焊接固定組成一個整體的電梯圍壁11。以安裝在高度為19.5m,長3.25m,寬2.6m的半潛式平臺立柱內的電梯圍壁結構為例,其結構重量僅為11.6t,只有前述的兩種現有的電梯圍壁結構重量的45.7%。這對于重量控制十分嚴格的半潛式平臺十分有利。
[0037]實施方式2
[0038]如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梯圍壁結構的另一實施方式,其與實施方式I的區別在于,在本實施方式2中,圍壁11僅由兩塊槽型壁111圍成且呈L型,且該圍壁11固定于兩個艙壁2的相交處,即兩塊槽型壁111形成的圍壁11與兩個相交的艙壁2共同圍成的空間即為電梯圍井的井道31。需要說明的是,圍壁11與艙壁2固定后形成的井道31的截面亦呈口型,兩塊槽型壁111圍成圍壁11的結構僅為呈L型的圍壁11的一種實施方式。然而以上結構亦可通過兩塊以上的槽型壁111實現,或亦可通過一體成型的方式實現。本實施方式2與實施方式I的相同部分在此不再贅述。本實施方式2中的結構設計亦旨在簡化結構、降低占用面積且適用于兩個艙壁2相交處結構的基礎上,實現對電梯及相關設備的容納,并不以此為限。
[0039]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梯圍壁結構占用面積小,由于沒有扶強材和水平強梁,所以這種結構不占用緊張的立柱內部空間。并且,由于槽型壁111的焊接工作量較現有的水平強梁的更小,且不需要焊接扶強材,因此一次壓制成形后沒有焊接熱變形,不需要焊后整形。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梯圍壁結構的結構較為簡單且施工方便,可以確保較高的施工質量及較短的施工周期,一次報驗通過率可達100%。涂裝容易,由于沒有普通扶強材或強梁與艙壁2之間的死角,使得涂裝十分方便,節省涂料和工時。此外,由于該電梯圍壁結構的槽型壁111是一次性壓制成形,沒有焊后火工矯正的痕跡,因此在燈光下不像有整形后產生的色差,外形較為美觀。
[0040]雖已參照幾個典型實施例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電梯圍壁結構,但應理解,所用的術語是說明和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由于本實用新型能夠以多種形式具體實施而不脫離其構思或實質,因此,上述實施例不限于任何前述的細節,而應在隨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構思和范圍內廣泛地解釋,故落入權利要求或其等效范圍內的全部變化和改型都應為隨附權利要求所涵蓋。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梯圍壁結構,固定于艙壁⑵以形成電梯圍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梯圍壁結構包括: 圍壁(11),包括至少一塊槽型壁(111)并與所述艙壁⑵共同圍成所述電梯圍井的井道(31),每塊所述槽型壁(111)上具有沿豎直方向延伸且在水平方向上相互間隔的多個波峰部(1111);以及 多個水平強框架(12),于豎直方向間隔排列,并固定于所述圍壁(11)外以支撐所述圍壁(1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圍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塊所述槽型壁(111)上還具有沿豎直方向延伸的多個波谷部,所述多個波谷部與所述多個波峰部(1111)交替排列。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梯圍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波峰部(1111)及所述波谷部的水平截面呈梯形,或者呈弧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圍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波峰部(1111)為均勻分布。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圍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強框架(12)與所述圍壁(11)的形狀契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梯圍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塊所述槽型壁(111)上還具有沿豎直方向延伸的多個波谷部,所述多個波谷部與所述多個波峰部(1111)交替排列,組成所述水平強框架(12)的構件寬度大于所述波峰部(1111)及所述波谷部的寬度。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圍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圍壁(11)由三所述槽型壁(111)圍成且所述圍壁(11)的水平截面呈U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梯圍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水平強框架(12)的水平截面呈U型。
9.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圍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圍壁(11)由兩塊所述槽型壁(111)圍成且所述圍壁(11)的水平截面呈L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梯圍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水平強框架(12)的水平截面呈L型。
【文檔編號】B66B11/00GK204079174SQ201420385834
【公開日】2015年1月7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11日 優先權日:2014年7月11日
【發明者】夏廣印, 徐勤花, 滕瑤 申請人: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煙臺中集來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海陽中集來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龍口中集來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