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及其標準節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塔式起重機及其標準節。其中標準節包括主弦桿(10),主弦桿(10)包括四個第一側板(11),四個第一側板(11)兩兩相互垂直形成十字形結構。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可以改善標準節的主弦桿的受力,延長標準節的使用壽命。
【專利說明】塔式起重機及其標準節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工程機械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塔式起重機及其標準節。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的塔式起重機中,塔身的標準節的主弦桿主要采用角鋼、方鋼或H鋼。角鋼和H鋼受力狀況不好、抗彎性能相對較差;方鋼內腔防腐困難,嚴重影響標準節的使用壽命。
[0003]如圖1和圖2中的標準節所示,對于起重力矩較大的塔式起重機來說,不能直接采用角鋼作為主弦桿,必須將兩個角鋼焊接在一起才可以,增加了加工工藝,且由于是焊接固定,角鋼的受力情況還是不太理想。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塔式起重機及其標準節,可以改善標準節的主弦桿的受力,延長標準節的使用壽命。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標準節,包括主弦桿,主弦桿包括四個第一側板,四個第一側板兩兩相互垂直形成十字形結構。
[0006]進一步地,四個第一側板從主弦桿的中心向外延伸的長度相同。
[0007]進一步地,標準節還包括:連接板,連接板與四個第一側板中的至少一個第一側板通過固定銷軸連接,并沿遠離主弦桿的方向延伸;以及水平腹桿,水平腹桿通過連接銷軸連接在連接板的延伸端。
[0008]進一步地,連接板的延伸端具有向遠離主弦桿的方向突出的凸部,水平腹桿連接在凸部上以避開主弦桿。
[0009]進一步地,連接板包括兩個第二側板,兩個第二側板垂直連接形成L形結構;兩個第二側板分別與四個第一側板中的相鄰的兩個第一側板一一對應通過固定銷軸連接,且L形結構的夾角處對應于主弦桿的十字形結構的夾角處設置。
[0010]進一步地,連接板還包括第三側板,第三側板固定連接在兩個第二側板之間并向遠離主弦桿的方向延伸;標準節還包括斜腹桿,斜腹桿連接在第三側板的延伸端以避開主弦桿。
[0011]進一步地,兩個第二側板的用于穿設不同固定銷軸的銷軸孔的高度不同。
[0012]進一步地,至少一個第一側板的相對兩側分別固定有連接板,至少一個第一側板的相對兩側的連接板的延伸端圍設形成安裝空間。
[001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塔式起重機,包括多個標準節,多個標準節分別為前述的標準節。
[0014]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塔式起重機,包括多個標準節,多個標準節分別為前述的標準節,多個標準節的相鄰的兩個標準節中,一個標準節的端部穿設在另一個標準節的安裝空間中。
[0015]應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主弦桿為十字形結構,相較于現有技術中的角鋼和H鋼的形狀來說,受力情況大為改善,能夠更好地滿足起重力矩較大的塔式起重機的工作要求,相較于現有技術中的方鋼的形狀來說,由于十字形結構不存在方鋼的封閉內周面,所以可以直接噴涂油漆防腐,工藝相當簡單,大幅度提高了標準節的使用壽命。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的說明書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17]圖1示出了根據現有技術的標準節的示意圖;
[0018]圖2示出了根據圖1的A處放大圖;
[0019]圖3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標準節的示意圖;
[0020]圖4示出了根據圖3的B處放大圖;
[0021]圖5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主弦桿的橫截面示意圖;
[0022]圖6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連接板的示意圖;以及
[0023]圖7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兩個標準節連接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4]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申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0025]如圖3至圖7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塔式起重機的標準節,結合參見圖3和圖4,標準節包括主弦桿10以及水平腹桿20,其中主弦桿10包括四個第一側板11,四個第一側板11兩兩相互垂直固定連接形成十字形結構,水平腹桿20連接在十字形結構上,水平腹桿20與主弦桿10相配合形成空間桁架結構。主弦桿10采用十字形結構,相比一般的標準節都是采用角鋼、工型鋼、方鋼而言,大大改善了主弦桿10的受力狀況,且十字形結構的表面更加方便進行防銹處理,它不存在像方鋼一樣的內周面,可以直接噴涂油漆防腐,后期若是油漆掉了,可以直接補刷,防腐處理相當方便,大大提高了其標準節的使用壽命。
[0026]結合參見圖5,優選地,四個第一側板11從主弦桿10的中心向外延伸的長度相同,可以進一步提高主弦桿10的抗彎曲強度,受力更加均勻。
[0027]結合參見圖6和圖7,優選地,標準節還包括連接板40,水平腹桿20通過連接板40與主弦桿10連接。具體地,連接板40包括兩個第二側板41,兩個第二側板41垂直固定連接形成L形結構,裝配時,L形結構的夾角處43對應于主弦桿10的十字形結構的夾角處
12,兩個第二側板41分別與相鄰的兩個第一側板11--對應通過固定銷軸30連接,且兩
個第二側板41的一端向遠離主弦桿10的方向延伸,水平腹桿20通過連接銷軸50連接在連接板40的延伸端。
[0028]為了方便兩個標準節之間的連接,主弦桿10的四個十字形結構的夾角處12 —一對應地設置有四個連接板40,使每個第一側板11的相對兩側分別固定有第二側板41,四個連接板40的延伸端圍設形成十字形的安裝空間,用于穿設另一個標準節的主弦桿10,當兩個標準節連接時,只要將其中一個標準節的主弦桿10的端部穿設進另一個標準節的主弦桿10的安裝空間中即可,無需穿設銷軸,兩個標準節之間的拆裝過程更加簡化,解決了兩個標準節在拆裝過程中因銷軸受到腐蝕或變形導致的拆裝困難問題;且主弦桿10的十字形結構使得兩個標準節安裝完成后,四個第一側板11中的每個第一側板11上均設置有一個固定銷軸30,相對于現有技術中采用連接頭形式,兩個標準節安裝完成后,主弦桿10的每兩個相對的側面上設置有一個固定銷軸30的方式而言,本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使每個固定銷軸30所承受的力相比現有技術中要小很多,更加不容易產生變形,且固定銷軸30的長度大大減短,使其更容易安裝和維護,大大降低了安裝難度。
[0029]當然,這里連接板40不限于L形結構,也可以是一字形結構的平板,即每個連接板40只有一個第二側板41,在每個第一側板11的相對兩側分別通過固定銷軸30固定有一個向遠離主弦桿10方向延伸的平板,固定在主弦桿10的十字形結構上的所有平板的延伸端也可以形成安裝空間,用于安裝另一個標準節。
[0030]此外,對于包括兩個第二側板41的連接板40來說,兩個第二側板41之間也可以是通過弧形段平滑過渡的結構或是V形結構。
[0031]優選地,每個連接板40的兩個第二側板41中用于穿設固定銷軸30的銷軸孔的高度不同,可以避免兩個固定銷軸30之間產生干涉。
[0032]優選地,為了避免水平腹桿20、連接板40之間的裝配與安裝空間之間形成干涉,每個第二側板41的延伸端具有向遠離主弦桿10的方向突出的凸部42,水平腹桿20通過連接銷軸50連接在凸部42以避開主弦桿10。
[0033]進一步優選地,為了增加了連接強度,每個第一側板11相對兩側的第二側板41的凸部42對應設置,連接銷軸50穿設在對應的兩個凸部42上。
[0034]由于標準節還包括斜腹桿60,為了方便安裝斜腹桿60,優選地,連接板40還包括第三側板44,第三側板44焊接固定在兩個第二側板41之間并向遠離主弦桿10的方向延伸,斜腹桿60連接在第三側板44的延伸端以避開主弦桿10,避免對主弦桿10表面造成破壞。
[0035]結合參見圖7,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塔式起重機,包括多個標準節,其中任意相鄰的兩個標準節在裝配時,其中一個標準節的端部穿設在另一個標準節的主弦桿10的安裝空間中。
[0036]從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上述的實施例實現了如下技術效果:
[0037]1、改善標準節受力情況;
[0038]2、降低了標準節間的連接難度,便于標準節拆卸;
[0039]3、方便進行防腐處理,提高了標準節的使用壽命。
[0040]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包括主弦桿(10),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弦桿(10)包括四個第一側板(11),所述四個第一側板(11)兩兩相互垂直形成十字形結構;所述塔式起重機標準節還包括:連接板(40),所述連接板(40)與所述四個第一側板(11)中的至少一個第一側板(11)通過固定銷軸(30)連接,并沿遠離所述主弦桿(10)的方向延伸;以及水平腹桿(20),所述水平腹桿(20)通過連接銷軸(50)連接在所述連接板(40)的延伸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其特征在于,所述四個第一側板(11)從所述主弦桿(10)的中心向外延伸的長度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板(40)的延伸端具有向遠離所述主弦桿(10)的方向突出的凸部(42),所述水平腹桿(20)連接在所述凸部(42)上以避開所述主弦桿(1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板(40)包括兩個第二側板(41),所述兩個第二側板(41)垂直連接形成L形結構; 所述兩個第二側板(41)分別與所述四個第一側板(11)中的相鄰的兩個第一側板(11)一一對應通過所述固定銷軸(30)連接,且所述L形結構的夾角處(43)對應于所述主弦桿(10)的十字形結構的夾角處(12)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板(40)還包括第三側板(44),所述第三側板(44)固定連接在所述兩個第二側板(41)之間并向遠離所述主弦桿(10)的方向延伸; 所述標準節還包括斜腹桿(60),所述斜腹桿(60)連接在所述第三側板(44)的延伸端以避開所述主弦桿(10)。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第二側板(41)的用于穿設不同所述固定銷軸(30)的銷軸孔的高度不同。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側板(11)的相對兩側分別固定有所述連接板(40),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側板(11)的相對兩側的所述連接板(40)的延伸端圍設形成安裝空間。
8.一種塔式起重機,包括多個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分別為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塔式起重機標準節。
9.一種塔式起重機,包括多個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分別為權利要求7所述的塔式起重機標準節,所述多個塔式起重機標準節的相鄰的兩個塔式起重機標準節中,一個塔式起重機標準節的端部穿設在另一個塔式起重機標準節的所述安裝空間中。
【文檔編號】B66C23/62GK203794501SQ201420093866
【公開日】2014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3日 優先權日:2014年3月3日
【發明者】顏瑤, 李桂芳 申請人: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