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高型門座式起重機的塔身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加高型門座式起重機的塔身,包括安裝在地面軌道上的行走機構、門架、塔身、回轉盤、駕駛室、回轉機構、變幅機構、起升機構、豎塔和起重臂,所述行走機構安裝在門架底部,所述塔身安裝在門架上,所述塔身頂部設有回轉盤,回轉盤與駕駛室通過回轉機構連接;所述塔身包括下立柱、中立柱、上立柱和主弦桿,所述下立柱、中立柱和上立柱分別為正方形桁架結構,通過螺栓連接。有益效果:本發明能夠適應多種工況的需要調節最高起吊高度,并且能夠與同類起升設備互換,方便拆卸、運輸、安裝,提高用戶現場使用范圍。
【專利說明】加高型門座式起重機的塔身
【技術領域】
[0001]該發明涉及一種起重機的塔身,特別涉及一種加高型門座式起重機的塔身,屬于起重機制造【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門座式起重機是指橋架通過兩側支腿支承在地面軌道或地基上的臂架型起重機。具有沿地面軌道運行,下方可通過鐵路車輛或其他地面車輛。可轉動的起重裝置裝在門形座架上的一種臂架型起重機。門形座架的4條腿構成4個“門洞”,可供鐵路車輛和其他車輛通過。門座起重機大多沿地面或建筑物上的起重機軌道運行,進行起重裝卸作業。
[0003]起重設備被大量用于水電站大壩澆筑和設備安裝現場,由于此起重設備原設計起重高度有限,不能滿足施工現場安裝的不同高度,用戶為解決實際問題就需要重新購買起重設備,從而增加工程預算和影響工期。
[0004]
【發明內容】
發明目的: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滿足不同起吊高度要求的加高型門座式起重機的塔身。
[0005]技術方案:一種加高型門座式起重機的塔身,包括安裝在地面軌道上的行走機構、門架、塔身、回轉盤、駕駛室、回轉機構、變幅機構、起升機構、豎塔和起重臂,所述行走機構安裝在門架底部,所述塔身安裝在門架上,所述塔身頂部設有回轉盤,回轉盤與駕駛室通過回轉機構連接;所述塔身包括下立柱、中立柱、上立柱和主弦桿,所述下立柱、中立柱和上立柱分別為正方形桁架結構,通過螺栓連接。
[0006]為了提高塔身的強度同時降低其重量,所述主弦桿為工字形斷面結構。
[0007]為了適應多種工況的需要,所述塔身的高度可以根據要求調節高度。
[0008]有益效果:本發明能夠適應多種工況的需要調節最高起吊高度,并且能夠與同類起升設備互換,方便拆卸、運輸、安裝,提高用戶現場使用范圍。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塔身安裝在門架上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下立柱安裝在門架上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0011]如圖1所示,一種加高型門座式起重機的塔身,包括安裝在地面軌道上的行走機構1、門架2、塔身3、回轉盤4、駕駛室5、回轉機構6、變幅機構7、起升機構8、豎塔9和起重臂10,所述行走機構I安裝在門架2底部,所述塔身3安裝在門架2上,所述塔身3頂部設有回轉盤4,回轉盤(4)與駕駛室5通過回轉機構6連接;所述塔身3包括下立柱31、中立柱32、上立柱33和主弦桿34,所述主弦桿34為工字形斷面結構。所述塔身3的高度可以根據要求調節高度。
[0012]如圖2所示,所述塔身3包括下立柱31、中立柱32、上立柱33和主弦桿34,所述下立柱31、中立柱32和上立柱33分別為正方形桁架結構,通過螺栓連接。
[0013]如圖3所示,所述下立柱31與門架2上平面四腿角上連接板相連接。
[0014]門架加高后,如還需要保持吊30t時,將30噸鋼絲繩由6倍率改成5倍率。此方案方便拆裝和運輸,同時達到起重機根據用戶使用要求可低架與高架互換,也就是一臺起重機可按兩臺使用。
【權利要求】
1.一種加高型門座式起重機的塔身,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裝在地面軌道上的行走機構(I)、門架(2)、塔身(3)、回轉盤(4)、駕駛室(5)、回轉機構(6)、變幅機構(7)、起升機構(8)、豎塔(9)和起重臂(10),所述行走機構(I)安裝在門架(2)底部,所述塔身(3)安裝在門架(2)上,所述塔身(3)頂部設有回轉盤(4),回轉盤(4)與駕駛室(5)通過回轉機構(6)連接;所述塔身(3)包括下立柱(31)、中立柱(32)、上立柱(33)和主弦桿(34),所述下立柱(31)、中立柱(32)和上立柱(33)分別為正方形桁架結構,通過螺栓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高型門座式起重機的塔身,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弦桿(34)為工字形斷面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高型門座式起重機的塔身,其特征在于:所述塔身(3)的高度可以根據要求調節高度。
【文檔編號】B66C23/62GK104071704SQ201410249679
【公開日】2014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9日 優先權日:2014年6月9日
【發明者】楊英麗, 劉麗, 姜濤 申請人:江蘇大通重工有限公司, 吉林大通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