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塔吊大鉤配重鐵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新型塔吊大鉤配重鐵,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鐵為一帶有圓孔的正面似三角形的鋼板板塊,所述鋼板板塊的正面三角形的頂角和兩個底角為圓弧形;所述圓孔包括第一圓孔和第二圓孔,所述第一圓形開位于鋼板板塊的頂部,所述第二圓孔位于鋼板板塊的底部第一圓孔的下方左右對稱并排排列。本實用新型通過大鉤配重鐵的設置,增加塔吊大鉤重量,同時本配重鐵設置有圓孔,其中第一圓孔防止了主鋼絲繩出槽;第二圓孔保持吊物用鋼絲繩上端分開,減少鋼絲繩相互纏繞造成的磨損;同時保持吊物用鋼絲繩的間距,防止鋼絲繩攪繩;由于第二圓孔左右對稱設置,確保了吊物用鋼絲繩下端掉點平行,防止吊物轉動傾斜。
【專利說明】—種新型塔吊大鉤配重鐵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吊裝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新型塔吊大鉤配重鐵。
【背景技術】
[0002]傳統應用中,塔吊大鉤吊物時容易左右晃動,鋼絲繩容易交纏,帶來鋼絲繩的磨損,同時鋼絲繩容易脫槽,吊物容易轉動和傾斜,不夠穩定,給客戶帶來困擾。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新型塔吊大鉤配重鐵,解決了上述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0005]一種新型塔吊大鉤配重鐵,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鐵為一帶有圓孔的正面似三角形的鋼板板塊,所述鋼板板塊的正面三角形的頂角和兩個底角為圓弧形;所述圓孔包括第一圓孔和第二圓孔,所述第一圓孔位于鋼板板塊的頂部,所述第二圓孔位于鋼板板塊的底部第一圓孔的下方左右對稱并排排列。
[0006]較佳地,所述鋼板板塊的厚度為20mm。
[0007]較佳地,所述第一圓孔為I個,所述第二圓孔為4個,所述第一圓孔和所述第二圓孔的大小相當。
[0008]較佳地,所述第一圓孔和所述第二圓孔的直徑為100mm。
[0009]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0010]由上述的技術方案可見,本實用新型通過大鉤配重鐵的設置,增加塔吊大鉤重量,同時本配重鐵設置有圓孔,其中第一圓孔防止了主鋼絲繩出槽;第二圓孔保持吊物用鋼絲繩上端分開,減少鋼絲繩相互纏繞造成的磨損;同時保持吊物用鋼絲繩的間距,防止鋼絲繩攪繩;由于第二圓孔左右對稱設置,確保了吊物用鋼絲繩下端掉點平行,防止吊物轉動傾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塔吊大鉤配重鐵結構圖;
[0012]圖2為本實用新型圖1A-A截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塔吊大鉤配重鐵結構圖,
[0015]一種新型塔吊大鉤配重鐵,所述配重鐵為一帶有圓孔的正面似三角形的鋼板板塊,所述鋼板板塊的正面三角形的頂角101和兩個底角102為圓弧形;
[0016]所述圓孔包括第一圓孔103和第二圓孔104,所述第一圓孔103位于鋼板板塊的頂部,所述第二圓孔104位于鋼板板塊的底部第一圓孔103的下方左右對稱并排排列。
[0017]所述第一圓孔103為I個,所述第二圓孔104為4個,所述第一圓孔103和所述第二圓孔104的大小相當。
[0018]如圖2為本實用新型圖1A-A截面圖所示,所述鋼板板塊的厚度為h為20mm。所述第一圓孔103和所述第二圓孔104的直徑d為100mm。
[0019]由上述的實施例可見,本實用新型通過大鉤配重鐵的設置,增加塔吊大鉤重量,同時本配重鐵設置有圓孔,其中第一圓孔防止了主鋼絲繩出槽;第二圓孔保持吊物用鋼絲繩上端分開,減少鋼絲繩相互纏繞造成的磨損;同時保持吊物用鋼絲繩的間距,防止鋼絲繩攪繩;由于第二圓孔左右對稱設置,確保了吊物用鋼絲繩下端掉點平行,防止吊物轉動傾斜。
[0020]當然,實施本實用新型的任一產品或方法必不一定需要同時達到以上所述的所有優點。
[0021]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型塔吊大鉤配重鐵,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鐵為一帶有圓孔的正面似三角形的鋼板板塊,所述鋼板板塊的正面三角形的頂角和兩個底角為圓弧形; 所述圓孔包括第一圓孔和第二圓孔,所述第一圓形孔位于鋼板板塊的頂部,所述第二圓孔位于鋼板板塊的底部第一圓孔的下方左右對稱并排排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重鐵,其特征在于,所述鋼板板塊的厚度為20_。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重鐵,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圓孔為I個,所述第二圓孔為4個,所述第一圓孔和所述第二圓孔的大小相當。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配重鐵,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圓孔和所述第二圓孔的直徑為100mm。
【文檔編號】B66C23/74GK203545540SQ201320576461
【公開日】2014年4月16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7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17日
【發明者】顧浩彬, 薛洪中, 閆立 申請人:中聯世紀建設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