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鑄造起重機的標識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鑄造起重機的標識裝置,所述標識裝置包括固定設置在鑄造起重機的軌道板梁上的標識物,當所述鑄造起重機處于作業位置時,所述標識物與所述鑄造起重機的司機室側主梁的邊緣對準。通過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標識裝置,只要使司機室側主梁的邊緣與標識物對準,便可方便快捷地使鑄造起重機位于作業位置,顯著減小了調整鑄造起重機的位置所需要的時間和精力,并顯著提高了生產效率。
【專利說明】用于鑄造起重機的標識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鑄造起重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用于鑄造起重機的標識裝置。【背景技術】
[0002]目前鑄造起重機在掛落罐、兌鐵、鑄鐵、折罐等作業時,司機需要一邊作業一邊不停地調整鑄造起重機的大車位置,以便使鑄造起重機準確完成作業。在司機不斷調整大車位置的過程中,不僅花費了大量的精力和時間,還使得生產效率低下。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鑄造起重機的標識裝置,在該標識裝置的作用下,司機能夠方便快捷地將鑄造起重機定位到作業位置,從而提高生產效率。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用于鑄造起重機的標識裝置,所述標識裝置包括固定設置在鑄造起重機的軌道板梁上的標識物,當所述鑄造起重機處于作業位置時,所述標識物與所述鑄造起重機的司機室側主梁的邊緣對準。
[0005]優選地,所述標識物為焊接在所述軌道板梁上的扁鋼。
[0006]優選地,在所述標識物上涂有反光材料。
[0007]優選地,在所述標識物上涂有彩色材料。
[0008]優選地,當所述鑄造起重機處于作業位置時,所述標識物與所述鑄造起重機的司機室側主梁的左邊緣對準。
[0009]優選地,所述標識裝置還包括能夠朝向所述標識物照射光的照明裝置。
[0010]優選地,所述照明裝置設置在所述鑄造起重機的司機室的頂部。
[0011 ] 優選地,所述照明裝置為碘鎢燈。
[0012]通過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標識裝置,在調整鑄造起重機的位置時,只要使司機室側主梁的邊緣與標識物對準,便可方便快捷地完成定位,使鑄造起重機準確地位于作業位置,因此,顯著減小了調整鑄造起重機的位置所需要的時間和精力,并顯著提高了生產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鑄造起重機固定工作位的標識裝置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
[0015]參照圖1,圖1是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鑄造起重機固定工作位的標識裝置的示意圖。[0016]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用于鑄造起重機的標識裝置,該標識裝置包括固定設置在鑄造起重機的軌道板梁3上的標識物2,當鑄造起重機處于預定的作業位置時,該標識物2與鑄造起重機的司機室側主梁4的邊緣對準。該邊緣可位于司機室5的前方,以便司機或者其他操作人員在可視的情況下調整鑄造起重機的位置。當然,還可以使其他部位與標識物2對準,只要能夠使司機或其他操作人員方便看見即可。例如,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可以使司機室側主梁4的左邊緣I與標識物2對準,該左邊緣I是相對于司機而言的。由于該左邊緣I位于司機的正前方,所以能夠使司機更方便地進行調整。
[0017]在鑄造起重機上,根據實際作業情況可能會存在多個作業位置。在這樣的情況下,首先可以利用現有技術中的調整方法依次將鑄造起重機調整至預定的每個作業位置處,然后依次在軌道板梁3上的與司機室側主梁4的邊緣對準的位置處做出標記,最后再在每個標記處將標識物2固定在軌道板梁3上,便可完成標識裝置的安裝與固定。
[0018]具體地,標識物2的具體形式較多,例如,標識物2可以為焊接在軌道板梁3上的扁鋼,該扁鋼的寬度可大體為30_,還可具有直角。即,該扁鋼可以包括兩部分,一部分可固定在軌道板梁3上,當然,該部分在軌道板梁3上的位置不應該干涉鑄造起重機的位置調整,例如,可將該部分固定在軌道板梁3的下表面上。另一部分從軌道板梁3向外延伸,且延伸的方向應該保證鑄造起重機的司機或其他操作人員能夠看見該部分,例如,可豎直向下延伸,具體地,可從軌道板梁3的下側大體向下延伸250mm。
[0019]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以上形式,標識物2還可具有其他形式。例如,可以為固定在軌道板梁3上的發光體或者直桿等,只要能夠起到使鑄造起重機的作業位置突出的標識作用即可。
[0020]在標識物2的表面上還可以涂有反光材料,以便使該標識物2更加地清晰明顯。此夕卜,還可以在標識物2的表面上涂有彩色材料,諸如,涂覆紅白相間的彩色帶。此外,所涂覆的反光材料也可以呈彩色,以進一步地增強視覺效果。
[0021]為了保證夜間也能正常進行作業,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標識裝置還包括照明裝置,該照明裝置可以朝向標識物2照射光,以便使司機在夜間或陰暗的環境下也能夠看清標識物2。
[0022]具體地,照明裝置可以固定在鑄造起重機的司機室5的頂部,以直接照射標識物
2。此外,照明裝置的具體形式可以為1000W的碘鎢燈,從而在反光材料的反光作用下,能夠更加明顯突出標識物2。當然,照明裝置還可以設置在其他位置,也可以為其他形式的燈,只要能夠對標識物2進行照明以使標識物2可見即可。
[0023]通過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標識裝置,在調整鑄造起重機的位置時,只要使司機室側主梁4的邊緣與標識物2對準,便可方便快捷地完成定位,使鑄造起重機準確地位于作業位置,因此,顯著減小了調整鑄造起重機的位置所需要的時間和精力,并顯著提高了生產效率。
[0024]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但是,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變型,這些變型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鑄造起重機的標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裝置包括固定設置在鑄造起重機的軌道板梁上的標識物,當所述鑄造起重機處于作業位置時,所述標識物與所述鑄造起重機的司機室側主梁的邊緣對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物為焊接在所述軌道板梁上的扁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識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標識物上涂有反光材料。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識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標識物上涂有彩色材料。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標識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鑄造起重機處于作業位置時,所述標識物與所述鑄造起重機的司機室側主梁的左邊緣對準。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裝置還包括能夠朝向所述標識物照射光的照明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標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設置在所述鑄造起重機的司機室的頂部。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標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為碘鎢燈。
【文檔編號】B66C7/08GK203419674SQ201320463948
【公開日】2014年2月5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31日 優先權日:2013年7月31日
【發明者】王森 申請人:攀鋼集團西昌鋼釩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