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單元持續照明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技術,特別是涉及一種單元持續照明系統。
背景技術:
單元持續照明系統通常配置有多個供電電源,從而可以避免基于單一電源供電(如市電供電)的照明系統存在的停電照明光源滅的問題。這里的單元可以是指住宅、房間、醫院、學院、辦公場所、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或者廠房等照明區域。現有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主要包括如下兩種方式。方式一、基于UPS(不間斷電源)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該系統主要包括:市電電源、UPS、開關等控制電路以及照明光源。在市電電源停電時,由UPS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繼續為照明光源提供電能。方式二、基于EPS (應急電源)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該系統主要包括:市電電源、EPS、開關等控制電路以及照明光源。在市電電源停電時,由EPS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為照明光源提供電能,且照明系統中的照明光源也僅在市電電源停電的情況下被點亮,也就是說,該單元持續照明系統是在正常的照明系統基礎上另外附加的備用照明系統。發明人在實現本實用新型過程中發現,現有的基于UPS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中的控制電路以及照明光源并不能夠感知到電力來源的變化,從而也就不會針對電力來源的變化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照明光源的控制靈活性較差;而現有的基于EPS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由于是正常的照明系統 基礎上附加的備用照明系統,在市電電源停電的情況下才被點亮,因此,提高了持續照明實現成本;而且,其照明光源的控制靈活性也較差。有鑒于現有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存在的問題,本發明人基于從事此類產品設計制造多年豐富的實務經驗以及專業知識,并配合學理的運用,積極加以研究創新,以期創設一種新型結構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能夠克服現有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存在的問題,使其更具有實用性。經過不斷的研究設計,并經過反復試作樣品及改進,終于創設出確具實用價值的本實用新型。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現有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存在的技術問題,而提供一種新型結構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包括,可以針對電力來源的變化采取相應的應對處理操作,從而可以提高照明光源的控制靈活性,且可以不再額外配置附加的備用照明系統,持續照明實現成本較低。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以及解決其技術問題可以采用以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依據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單元持續照明系統,主要包括:電源轉換裝置、至少一個控制電路以及至少一個光源模塊;所述電源轉換裝置與市電電源、備用電源以及各控制電路均連接,所述電源轉換裝置對所述市電電源或者備用電源輸入的電能進行轉換,并為各控制電路提供相應規格的電能,且所述電源轉換裝置向各控制電路輸出市電電源和備用電源供電切換的通知;各控制電路分別與一個或多個光源模塊連接,各控制電路接收所述通知,各控制電路控制與其連接的光源模塊在市電電源切換到備用電源時與備用電源照明設定參數對應的開/關以及亮/暗照明。較佳的,前述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中所述控制電路集成設置于與其連接的光源模塊中。較佳的,前述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中所述控制電路和與其連接的光源模塊獨立分尚設置。較佳的,前述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中備用電源包括:蓄電池;且所述蓄電池基于市電電源進行充電或者所述蓄電池基于太陽能進行充電。較佳的,前述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中所述控制裝置包括聲/光報警模塊,輸出市電停電提示信號。較佳的,前述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中所述控制裝置包括:手動調節光源模塊的發光亮度的手調控制元件。較佳的,前述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中所述手調控制元件包括:旋鈕或者觸摸屏。借由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至少具有下列優點以及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電源轉換裝置通過在市電電源和備用電源切換時通知各控制電路,使各控制電路可以有效識別出當前的供電是由市電電源供電還是由備用電源供電,這樣,各控制電路可以根據預先設定來控制各光源模塊在市電電源切換到備用電源情況下的照明狀態,如維持某光源模塊的原照明亮度或者關斷某光源模塊的照明或者調暗某光源模塊的照明亮度等;從而不 論是在市電電源供電的情況下,還是在備用電源(如蓄電池)供電的情況下,可以均使用同一套電源轉換裝置、控制電路以及光源模塊來實現持續照明,而不需要另外設置附加的備用照明系統,降低了持續照明的實現成本,且增強了各光源模塊的照明可控性。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在技術上有顯著的進步,并具有明顯的積極技術效果,誠為一新穎、進步、實用的新設計。上述說明僅是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說明書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的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的一個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為達成預定實用新型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
以下結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依據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的具體實施方式
、結構、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0025]本實用新型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如圖1所示。在圖1中,該單元持續照明系統主要包括:電源轉換裝置1、多個控制電路(即圖1中的控制電路21、控制電路22、……和控制電路2N)以及多個光源模塊(即圖1中的光源模塊31、光源模塊32、……和光源模塊3N)。另外,本實用新型所涉及到的備用電源4也可以屬于該單元持續照明系統。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圖1中示出了多個控制電路和多個光源模塊,但是在實際應用中,控制電路的數量可以為一個,光源模塊的數量也可以為一個;而且,雖然圖1中示出的一個控制電路與一個光源模塊連接,但是在實際應用中,一個控制電路可以與多個光源模塊連接;還有,雖然圖1中示出的電源轉換裝置I是通過一個輸出與各控制電路分別連接,但是在實際應用中,持續照明電源裝置I完全可以根據控制電路需要的電源規格對所有的控制電路進行分組,并通過多個不同的輸出與不同組的控制電路進行連接。下面對本實用新型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中的各組件分別進行說明。電源轉換裝置I與市電電源、備用電源4以及各控制電路分別連接。該電源轉換裝置I主要用于根據各控制電路所需的電源規格對市電電源或備用電源4輸入的電能進行轉換(如電壓轉換以及交流電轉直流電等),從而為各控制電路提供符合其要求的相應規格的電能;另外,電源轉換裝置I還用于在市電電源和備用電源4進行供電切換時,通知各控制電路,以使各控制電路明確獲知,當前的供電電源為市電電源,還是為備用電源4。這里的供電切換可以為由市電電源切換到備用電源4,也可以為由備用電源切換到市電電源。電源轉換裝置I可以通過輸出電壓的大小變化的方式來通知各控制電路供電切換,即在市電電源供電的情況下,電源轉換裝置I提供給控制電路的輸出電壓,應與在備用電源供電的情況下,電源轉換裝置I提供給控制電路的輸出電壓不相同,如兩者可以相差
2-5V等;一個具體的例子,設定在市電電源供電的情況下,電源轉換裝置I為控制電路提供的輸出電壓為Uoutl,且在備用電源供電的情況下,電源轉換裝置I為控制電路提供的輸出電壓為Uout2,則Uoutl應高于Uout2,且高出2-5V。本實用新型的電源轉換裝置I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通知各控制電路供電切換,例如,電源轉換裝置I通過變化提供給各控制電路的輸出電壓的極性來通知各控制電路供電切換;再例如,電源轉換裝置I可以利用其與控制電路之間的電力線以電力載波信號的方式通知各控制電路供電切換。本實用新型不限制持續照明電源模塊I通知各控制電路供電切換的具體實現方式。電源轉換裝置I提供給各控制電路的電能可以為具有預定電壓大小的交流電,也可以為具有預定電壓大小的直流電;可以為低壓,也可以是安全特低電壓。另外,該電源轉換裝置I還可以用于為備用電源4提供相應的充電電壓,即市電電源等通過電源轉換裝置I為備用電源4進行充電。控制電路除了與電源轉換裝置I連接之外,還與一個或者多個光源模塊連接。控制電路主要用于為與其連接的光源模塊提供相應規格的電能(如控制光源模塊的工作電流);另外,在市電電源供電的情況下,控制電路提供給光源模塊的電能的規格可以與在備用電源4供電的情況下,控制電路提供給光源模塊的電能的規格不相同(如電流不相同)。本實用新型的控制電路中預先存儲有備用電源照明設定參數(如非正常電流參數),這樣,控制電路在根據電源轉換裝置I的通知(如電壓變化或電力載波信號等),確定出當前已由市電電源切換到備用電源4時,可以根據該備用電源照明設定參數控制與其連接的光源模塊的照明;一個具體的例子,控制電路根據備用電源照明設定參數中的非正常電流參數為光源模塊提供低于正常電流的低電流,使光源模塊處于燭光照明狀態(即暗照明狀態),從而可以在滿足基本照明需求的情況下,盡可能的延長備用電源4的供電時間;另一個具體的例子,控制電路根據備用電源照明設定參數中的非正常關斷參數使光源模塊處于關斷狀態,從而可以減小非重點區域(如辦公室或者客廳等)的光源模塊的電能消耗,而保證重點照明區域(如手術室或者教室或者老人小孩所在的房間等)的光源模塊的電能供給。[0035]本實用新型的控制電路中還可以存儲有市電電源照明設定參數(如正常電流參數),這樣,控制電路在根據電源轉換裝置I的通知(如電壓變化或電力載波信號等),確定出當前已由備用電源4切換到市電電源時,可以根據該市電電源照明設定參數控制與其連接的光源模塊的照明;一個具體的例子,控制電路根據市電電源照明設定參數中的正常電流參數使光源模塊恢復正常照明狀態;另一個具體的例子,控制電路根據市電電源照明設定參數中的正常開參數處于正常照明狀態,從而可以在市電電源恢復供電時使由于市電電源斷電而關斷的光源模塊恢復之前的正常照明狀態。另外,本實用新型的控制電路在接收到打開光源模塊的命令時,也會首先判斷當前的供電是由市電電源提供,還是由備用電源4提供,如果判斷出由市電電源提供,則控制電路控制光源模塊處于正常照明狀態(如根據市電電源照明設定參數使光源模塊處于正常照明狀態),如果判斷出由備用電源4提供,則控制電路根據備用電源照明設定參數控制光源模塊處于相應的照明狀態,如燭光照明狀態、關斷狀態或者在備用電源供電情況下盡可能明売的照明狀態。還有,本實用新型的控制電路可以包括檢測模塊,這樣,控制電路可以根據檢測模塊當前檢測到的環境明暗和/或有無人員進入等檢測信息來控制光源模塊的照明(如使光源模塊處于明亮照明狀態、暗照明狀態或者關斷狀態等)。本實用新型的控制電路中可以包含有可運行程序的芯片。控制電路的具體電路結構可以有多種不同的形式,本實用新型不限制控制電路的具體結構。另外,本實用新型的控制電路可以集成設置于光源模塊中,也可以與光源模塊獨立分離設置。還有,本實用新型的控制電路還具有手調控制元件,如用戶可以通過旋轉控制電路上的旋鈕或者觸碰控制電路上的觸摸屏來調整光源模塊的照明亮度等。光源模塊與控制電路連接。光源模塊主要用于在與其連接的控制電路的控制下處于相應的狀態,如正常照明狀態、關斷狀態、燭光照明狀態等。本實用新型的各光源模塊可以均具體為LED燈(如LED球形燈或LED集成平板燈等),當然,也可以為其他形式的燈,如白炙燈或熒光燈等。本實用新型不限制光源模塊的具體表現形式。 備用電源4與電源轉換裝置I連接。備用電源4主要用于在市電電源停電時,為電源轉換裝置I提供電能。該備用電源4可以包括蓄電池。該蓄電池可以由市電電源通過電源轉換裝置I進行充電,也可以由用戶自備的發電機通過電源轉換裝置I進行充電,當然,該蓄電池也可以利用可再生能源通過電源轉換裝置I進行充電,如利用太陽能或者風能等進行充電。[0042]由上述描述可知,本實用新型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不論是在市電電源供電的情況下,還是在備用電源4 (如蓄電池)供電的情況下,可以均使用同一套電源轉換裝置1、控制電路以及光源模塊實現照明,從而不需要另外設置附加的備用照明系統,降低了持續照明的實現成本;控制電路可以識別出當前的供電是由市電電源供電還是由備用電源4供電,從而本實用新型的系統可以利用控制電路中的預先設定參數來控制各光源模塊的具體照明狀態,增強了各光源模塊的照明狀態可控性。本實用新型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的一個具體例子如圖2所示。圖2示出了一個2室I廳I廚I衛I陽臺的住宅的持續照明系統。在該持續照明系統中,電源轉換裝置的功率為120W,且該電源轉換裝置在市電電源供電的情況下輸出48V±1V的直流電(Uoutl)給各局部照明的控制電路,同時輸出24V的直流電給蓄電池進行充電,該蓄電池的容量為lOAh,而且各個控制電路均可以根據正常照明的需要隨時調節與其連接的LED模塊的驅動電流,以使各LED模塊發出需要的光亮。在市電電源斷電的情況下,由蓄電池進行供電,120W的電源轉換裝置輸出45V土 IV直流電(Uout2),各局部照明的控制電路在接收這一直流電的同時,檢測出該直流電的電壓等于或低于46V,則確定出市電停電而切換到蓄電池供電狀態,這樣,各局部照明的控制電路根據預先設定的參數分別采用下述措施之一:保持相應的LED模塊的照明亮度,自動關閉相應的LED模塊、調暗相應的LED模塊;從而可以保證重要區域的照明,減弱次重要區域的照明,關閉非重要區域的照明。另外,本實用新型的控制裝置可以包含聲/光報警模塊,這樣,在采用上述措施的同時聲/光報警模塊可以發出市電停電提醒信號,以提示用戶市電電源斷電。該市電停電提示信號可以為聲音提示信號或光提示信號(如停電指示燈的閃爍),也可以同時是聲音提示信號和光提示信號。本實用新型不限制該停電提示信號的具體表現形式。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較佳實施例揭示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電源轉換裝置、至少一個控制電路以及至少一個光源模塊; 所述電源轉換裝置與市電電源、備用電源以及各控制電路均連接,所述電源轉換裝置對所述市電電源或者備用電源輸入的電能進行轉換,并為各控制電路提供相應規格的電能,且所述電源轉換裝置向各控制電路輸出市電電源和備用電源供電切換的通知; 各控制電路分別與一個或多個光源模塊連接,各控制電路接收所述通知,各控制電路控制與其連接的光源模塊在市電電源切換到備用電源時與備用電源照明設定參數對應的開/關以及亮/暗照明。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電路集成設置于與其連接的光源模塊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電路和與其連接的光源模塊獨立分離設置。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備用電源包括:蓄電池;且所述蓄電池基于市電電源進行充電,或者所述蓄電池基于太陽能進行充電。
5.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包括聲/光報警模塊,輸出市電停電提示信號。
6.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包括:手動調節光源模塊的發光亮度的手調控制元件。
7.如權利要求6所述 的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手調控制元件包括:旋鈕或者觸摸屏。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關于單元持續照明系統,包括電源轉換裝置、至少一個控制電路以及至少一個光源模塊;所述電源轉換裝置與市電電源、備用電源以及各控制電路均連接,所述電源轉換裝置對所述市電電源或者備用電源輸入的電能進行轉換,并為各控制電路提供相應規格的電能,且所述電源轉換裝置向各控制電路輸出市電電源和備用電源供電切換的通知;各控制電路分別與一個或多個光源模塊連接,各控制電路接收所述通知,各控制電路控制與其連接的光源模塊在市電電源切換到備用電源時與備用電源照明設定參數對應的開/關和亮/暗照明。本實用新型可以針對電力來源的變化采取相應的應對處理操作,不但提高了照明光源的控制靈活性,而且保證了持續照明的低成本。
文檔編號H05B37/02GK203104901SQ201320068739
公開日2013年7月31日 申請日期2013年2月5日 優先權日2013年2月5日
發明者劉寶林, 李峰 申請人:洛陽頻瑞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