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強制點亮功能的雙頭應急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消防燈具設備,具體涉及了一種帶強制點亮功能的雙頭應急燈。
背景技術:
目前自帶蓄電池的雙頭應急燈的工作原理都是供電線路有電,燈不亮,線路停電燈自動轉換到內部蓄電池供電點亮。但這和消防設計規范上的要求是沖突的,應急燈屬于消防設備,其電源按要求一般都是接在雙電源配電箱上的出線回路,其供電都是有保證的,這樣就會存在著一種情況,即在一些火災現場,線路可能一直有電,導致燈無法自動轉換到內部蓄電池供電而自動點亮,無法滿足消防時自動點亮的功能要求。因此,市場上急需一種即符合消防設計規范,又能在出現火災現場線路不斷電的情況下可以強制啟用的應急燈具。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設計規范,可以有效解決火災現場線路不斷電的情況下應急燈無法使用問題的帶強制點亮功能的雙頭應急燈。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帶強制點亮功能的雙頭應急燈,包括燈泡和內置電路板,內置電路板上設有電源電路、燈控制電路、外接控制電路、故障指示電路和電池充電電路;所述電源電路分別與燈控制電路、外接控制電路、電池充電電路相連接;所述燈控制電路分別與外接控制電路、燈泡相連接;所述故障指示電路與燈控制電路、外接控制電路相連接;所述電池充電電路上設有電池,并與燈控制電路相連接;其中,所述的外接控制電路外接一個中間繼電器。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說明,以上所述的中間繼電器的開關觸點端與外接控制電路相連接,線圈端與消防聯動模塊輸出電源連接。消防聯動模塊輸出電源為24V電源。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說明,以上所述的電池為鎳鎘可充電電池。鎳鎘可充電電池采用3.6V/1800mAh的鎳鎘可充電電池,在停電時可提供功率為2X2.5W,照明時間不少于 lOOmin。本實用新型的雙頭應急燈主要是針對建筑內有消防聯動控制強制點亮功能而設計的一種消防應急燈具,本燈具是在普通自帶蓄電池消防應急燈的基礎上,增加聯動切換模塊(中間繼電器)以實現強制點亮功能的目的。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燈控制電路由Q3、Q4、Q5、Q7和鍵K1、K2、G構成,在無市電時,按一下Kl (開)鍵,Q5飽和導通,Q5的集電極電流通過R12使Q7維持導通;D11反向擊穿工作在穩壓狀態,Q5的集電極電壓給03、04提供偏置使其導通,點亮L1、L2。當按一下G (關)鍵時,Q7截止,撤除了 Q5導通條件,燈關閉; 當有市電供電時,外電源經D9使D7反向截止,Q5無法導通,鍵K和G都不能控制燈L1、L2的開和關;停電后二極管D7負極電位變為零,使其瞬間正向導通,Q5飽和導通,構成點燈電路條件,L1、L2點亮;來電后D7負極電位變高又反向截止,Q5截止,燈滅(起到自動控制的作用);點燈控制電路中D7、Q7通過R6工作在臨界狀態,開關鍵K、G只起到觸發作用;當消防火災時,從消防報警系統聯動模塊輸出24V電源給本燈具,外接控制電路中的繼電器得電吸合,K2導通,Ql截止D7負極電位變低而正偏導通,使Q5導通滿足點燈條件,使L1、L2點亮,實現消防系統強制點亮L1、L2。本實用新型具備的有益效果:1.設計合理、規范,符合消防燈具的要求。在原有的燈具電路上連接一個中間繼電器,以實現強制點亮功能,沒有過多改變原來的電路結構,符合消防的設計規范;而且在中間繼電器不連接消防聯動模塊輸出電源的情況下,該應急燈的工作狀態與普通消防應急燈一樣。2.易生產、且成本低。在原有的應急燈上進行改進即可,而且所用的中間繼電器價格低,不會造成生產成本過高。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電路結構框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電路原理圖。在圖2中,開關_G、K、S,二極管-D,電阻-R,三極管-Q,電容-C,中間繼電器-DC,燈泡-L ;電路中設有三個輕觸自恢復式按鍵:G (OFF、關),K1、K2 (ON開),S (TEST)試驗,以及K2(強制點亮);三個不同顏色的狀態指示燈,D12 (H紅色)表示充電,D13 (W橙色)表示電路故障,D14 (L綠色)表示外電供電;在外電供電的情況下主供指示燈D14亮,給電池充電時D12亮。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實施例:如附圖所示,一個帶強制點亮功能的雙頭應急燈,包括燈泡和內置電路板,內置電路板上設有電源電路、燈控制電路、外接控制電路、故障指示電路和電池充電電路;所述電源電路分別與燈控制電路、外接控制電路、電池充電電路相連接;所述燈控制電路分別與外接控制電路、燈泡相連接;所述故障指示電路與燈控制電路、外接控制電路相連接;所述電池充電電路上設有3.6V/1800mAh鎳鎘可充電電池,并與燈控制電路相連接;所述的外接控制電路外接一個中間繼電器,所述的中間繼電器的開關觸點端與外接控制電路相連接,線圈端與消防聯動模塊輸出電源連接。該帶強制點亮功能的雙頭應急燈在符合消防燈具的設計規范下,增加中間繼電器,實現了強制點亮的功能,而且其易生產、成本低。
權利要求1.一種帶強制點亮功能的雙頭應急燈,包括燈泡和內置電路板,內置電路板上設有電源電路、燈控制電路、外接控制電路、故障指示電路和電池充電電路;所述電源電路分別與燈控制電路、外接控制電路、電池充電電路相連接;所述燈控制電路分別與外接控制電路、燈泡相連接;所述故障指示電路與燈控制電路、外接控制電路相連接;所述電池充電電路上設有電池,并與燈控制電路相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接控制電路外接一個中間繼電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強制點亮功能的雙頭應急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間繼電器的開關觸點端與外接控制電路相連接,線圈端與消防聯動模塊輸出電源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強制點亮功能的雙頭應急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池為鎳鎘可充電電池。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帶強制點亮功能的雙頭應急燈,包括燈泡和內置電路板,內置電路板上設有電源電路、燈控制電路、外接控制電路、故障指示電路和電池充電電路;所述電源電路分別與燈控制電路、外接控制電路、電池充電電路相連接;所述燈控制電路分別與外接控制電路、燈泡相連接;所述故障指示電路與燈控制電路、外接控制電路相連接;所述電池充電電路上設有電池,并與燈控制電路相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接控制電路外接一個中間繼電器,所述的中間繼電器的開關觸點端與外接控制電路相連接,線圈端與消防聯動模塊輸出電源連接。該雙頭應急燈在符合消防燈具的設計規范下,增加中間繼電器,實現了強制點亮的功能,而且其易生產、成本低。
文檔編號H05B37/02GK203072224SQ201320051528
公開日2013年7月17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30日 優先權日2013年1月30日
發明者楊志釗 申請人:中國輕工業南寧設計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