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板導向折疊裝置、拉板機構及起重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拉板導向折疊裝置、拉板機構及起重機,其中,該拉板導向折疊裝置設置于起重機的上導向拉板與下導向拉板之間,該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包括:導向板,其第一端與所述上導向拉板的下端連接,第二端與所述下導向拉板的上端連接;限位機構,設置于所述上導向拉板和所述下導向拉板與所述導向板的連接端,用于限制所述導向板的轉動角度;彈性驅動裝置,其一端連接于所述導向板,另一端連接于所述上導向拉板或所述下導向拉板,用于驅使所述導向板轉動。因此,本發明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能夠控制可折疊拉板自動有序地折疊。
【專利說明】拉板導向折疊裝置、拉板機構及起重機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工程機械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拉板導向折疊裝置、拉板機構及起重機。【背景技術】
[0002]隨著起重機的大型化,副臂成為不可缺少的部件之一,而拉板則成為連接副臂支架和副臂的受力構件。多節拉板之間通過銷軸鉸接而連在一起,在起臂過程中,拉板張開,并可在變幅平面內繞銷軸自由轉動。在落臂過程中,將拉板折疊收起,因而拉板以其便捷疊放、受力可靠的優良性能而日益得到廣泛應用。
[0003]為了節省空間、便于運輸,通常要求拉板能在預定位置疊放整齊,由于多節拉板的多樣性轉動,無準確定位的拉板轉動很容易導致起重機零部件的損壞,降低施工效率。
[0004]目前的起重機的拉板折疊限位裝置,可通過限制相鄰兩鉸接拉板的轉動角度,使其無法自動折疊成一塊整體,并可以使折疊位置后移到預期希望出現的地方。但是,現有的起重機的拉板折疊限位裝置只能在預定的鉸接點處折疊,而且伸縮臂結構拉板折疊時無法使用,也無法實現上、下鉸點異面拉板折疊。
[0005]可見,現有的起重機的拉板折疊限位裝置對拉板的限位功能十分受限,不便于施工,而且效率低。
【發明內容】
[0006]有鑒于此,本發明提出一種拉板導向折疊裝置,能夠控制可折疊拉板自動有序折疊。另外,本發明還提出一種設置有上述拉板導向折疊裝置的拉板機構及起重機。
[0007]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0008]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拉板導向折疊裝置,拉板導向折疊裝置設置于起重機的上導向拉板與下導向拉板之間,該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包括:導向板,其第一端與所述上導向拉板的下端連接,第二端與所述下導向拉板的上端連接;限位機構,設置于所述上導向拉板和所述下導向拉板與所述導向板的連接端,用于限制所述導向板的轉動角度;彈性驅動裝置,其一端連接于所述導向板,另一端連接于所述上導向拉板或所述下導向拉板,用于驅使所述導向板轉動。
[0009]進一步地,上述裝置中,所述彈性驅動裝置包括:第一驅動彈簧,其一端連接于所述導向板,另一端連接于所述上導向拉板;和/或,第二驅動彈簧,其一端連接于所述導向板,另一端連接于所述下導向拉板。
[0010]進一步地,上述裝置中,所述第一驅動彈簧的至少一端采用可調節彈力的連接方式;和/或,所述第二驅動彈簧的至少一端采用可調節彈力的連接方式。
[0011]進一步地,上述裝置中,所述限位機構包括:限位塊和可調限位螺栓;所述限位塊和可調限位螺栓設置在第一端和第二端的兩側,分別與所述導向板上設置的限位凸臺相配合作用;其中,不在所述導向板同一端的限位塊和可調限位螺栓位于所述導向板的同側。
[0012]進一步地,上述裝置中,所述上導向拉板的上端與可折疊拉板的下端連接;其中,所述導向板的轉動面與所述可折疊拉板的轉動面相垂直。
[0013]進一步地,上述裝置中,所述可折疊拉板的上端與起重機的上懸臂鉸接,其鉸接點為拉板接點;所述下導向拉板的下端與張緊油缸的一端連接,所述張緊油缸的另一端與起重機的下懸臂鉸接,其鉸接點為下鉸接點;其中,所述導向板的預設轉動方向根據所述上鉸接點和所述下鉸接點之間的相對位置進行設置。
[0014]進一步地,上述裝置還包括:用于放置所述可折疊拉板的拉板托架,與所述拉板導向折疊裝置設置于同側,位于所述張緊油缸的上方。
[0015]進一步地,上述裝置中,所述導向板通過轉動銷軸分別與所述上導向拉板和所述下導向拉板連接。
[0016]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如下優點:
[0017]本發明的拉板自動導向折疊裝置,通過導向板控制拉板折疊位置,特別是在上、下鉸點異面時,通過可調的驅動裝置和限位機構,對導向板的轉動角度進行設置,實現其在預定角度內的偏轉,從而使所有可折疊拉板在施工需要的情況下能夠自動有序地折疊。
[0018]因此,本發明導向板的設計既保證拉板機構的正常工作,又能在上、下鉸點異面時,實現上、下鉸點之間異面可折疊拉板的自動折疊,進一步保證順利實現拉板折疊。
[0019]另一方面,本發明還提供一種拉板機構,該拉板機構設有上述任一種拉板導向折疊裝置。
[0020]由于上述任一種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具有上述技術效果,因此,設有該拉板導向折疊裝置的拉板機構也應具備相應的技術效果,茲不贅述。
[0021 ]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起重機,該起重機設有上述任一種拉板機構。
[0022]由于上述任一種拉板機構具有上述技術效果,因此,設有拉板機構的起重機也應具備相應的技術效果,茲不贅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3]構成本發明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24]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25]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可折疊拉板處于拉緊狀態的示意圖;
[0026]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可折疊拉板開始折疊時的示意圖;
[0027]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的工作狀態示意圖。
[0028]附圖標記說明
[0029]I 限位塊
[0030]2 可調限位螺栓
[0031]3 下導向拉板
[0032]4 轉動銷軸
[0033]5 導向板
[0034]61 第一驅動彈簧
[0035]62 第二驅動彈簧
[0036]7 上導向拉板[0037]8拉板托架,
[0038]9下懸臂
[0039]10張緊油缸
[0040]11可折疊拉板
[0041]12上懸臂
[0042]A上鉸點
[0043]B下鉸點
【具體實施方式】
[0044]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45]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發明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
互組合。
[0046]本發明的基本思想在于: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拉板折疊功能受限和操作不便等問題,提出一種拉板導向折疊裝置,設計一種采用與可折疊拉板垂直安裝且可轉動的導向板,并配置有驅使導向板轉動的驅動裝置和限制其轉動角度的可調限位結構。這樣,通過驅動裝置和可調限位結構對導向板的控制,從而對可折疊拉板進行準確定位且轉動導向力可調節,因而,實現拉板的自動有序折疊。上、下鉸點異面的拉板自動折疊,帶有限位裝置。
[0047]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各優選實施例作進一步說明:
[0048]參照圖1,其示出了本實施例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的結構。本實施例中,該拉板導向折疊裝置設置于起重機的上導向拉板3與下導向拉板7之間,該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包括:導向板5、限位機構和彈性驅動裝置。其中,導向板5的第一端與上導向拉板3的下端連接,第二端與下導向拉板7的上端連接。限位機構分別設置于上導向拉板3和下導向拉板7與導向板5的連接端,用于限制導向板5的轉動角度。彈性驅動裝置用于驅使導向板5轉動,該彈性驅動裝置的一端連接于導向板5,另一端連接于上導向拉板3或下導向拉板7。
[0049]本實施例中,通過導向板5控制拉板折疊位置,從而在伸縮臂時可折疊拉板能自動折疊,并使所有拉板鉸點處都能自動折疊。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本實施例通過可調的驅動裝置和限位機構,能夠實現上、下鉸點異面拉板的自動折疊。
[0050]例如,在上、下鉸點異面時,通過采用本實施例的拉板自動導向折疊裝置,并對其轉動角度進行控制,從而實現預定角度的偏轉,使所有可折疊拉板能夠自動折疊并有序置放。
[0051]上述實施例中,當彈性驅動裝置的數量為一個時,可設置在導向板5與上導向拉板3之間或者導向板5與下導向拉板7之間;當彈性驅動裝置的數量為兩個時,分別在導向板5與上導向拉板3、導向板5與下導向拉板7之間各設置一個。
[0052]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彈性驅動裝置可采用彈簧、橡膠、硅膠等材料制作而成。
[0053]例如,至少一個彈性驅動裝置可包括:第一驅動彈簧61和/或第二驅動彈簧62。其中,第一驅動彈簧61的一端連接于導向板5,另一端連接于上導向拉板3。第二驅動彈簧62的一端連接于導向板5,另一端連接于下導向拉板7。
[0054]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實施例優選采用彈簧提供驅動力,不僅結構簡單,且占用空間
非常小。
[0055]在一優選實施例中,第一驅動彈簧61的至少一端采用可調節彈力的連接方式。或者,第二驅動彈簧62的至少一端采用可調節彈力的連接方式。或者,第一驅動彈簧61和第二驅動彈簧62的至少一端都采用可調節彈力的連接方式。
[0056]上述實施例中,限位機構可包括:限位塊I和可調限位螺栓2。限位塊和可調限位螺栓設置導向板第一端和第二端的兩側,分別與導向板上設置的限位凸臺相配合作用。其中,不在導向板同一端的限位塊和可調限位螺栓位于導向板的同側。
[0057]例如,如圖1所示,上導向拉板3、下導向拉板7與導向板5連接端的兩側分別限位塊I和可調限位螺栓2。其中,在下導向拉板7上設置的限位塊I和可調限位螺栓2的位置,與上導向拉板3上的限位塊I和可調限位螺栓2設置位置相反。也可以說,異端的限位塊I和可調限位螺栓2同側設置。例如,限位塊I設置在下導向拉板7的右側,可調限位螺栓2設置在下導向拉板7的左側;相對地,在導向板5的另一端,限位塊I設置在上導向拉板3的右側,可調限位螺栓2設置在上導向拉板3的左側。
[0058]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實施例采用可調限位螺栓,不僅對導向板5起到限位作用,而且還可保證準確轉向角度。
[0059]下面,對于采用上述各實施例所述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的拉板機構,其可折疊拉板在拉緊狀態和開始折疊狀態做進一步說明:
[0060]參照圖2和圖3,其示出了本實施例提供的可折疊拉板處于拉緊狀態和開始折疊時的狀態。圖4示出了本實施例提供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的工作狀態。
[0061]上述實施例中,上導向拉板3的上端與可折疊拉板11的下端連接。其中,導向板5的轉動面與可折疊拉板11的轉動面相垂直。
[0062]需要說明的是,可折疊拉板11的上端與起重機的上懸臂12鉸接,其鉸接點為拉板接點A。下導向拉板7的下端與張緊油缸10的一端連接,張緊油缸10的另一端與起重機的下懸臂9鉸接,其鉸接點為下鉸接點B。其中,導向板5的預設轉動方向根據上鉸接點A和下鉸接點B之間的相對位置進行設置。
[0063]優選的是,上述實施例還可包括拉板托架8,拉板托架8與拉板導向折疊裝置設置于同側,位于可折疊拉板11的下部和張緊油缸10的上方,用于放置折疊后的可折疊拉板11。
[0064]例如,上鉸接點A和下鉸接點B異面時,在可折疊拉板的下部增加上述實施例所述的拉板自動導向折疊裝置,并對其轉動角度進行設置,實現預定角度的偏轉,從而使其他拉板能夠自動折疊在拉板托架8內,其中,拉板機構中的可折疊拉板是指相互鉸接的剛性拉板且都能折疊。
[0065]上述各實施例中,導向板5可通過轉動銷軸4分別與上導向拉板3和下導向拉板7連接。
[0066]如圖2至圖4所示,當上懸臂12隨臂縮回時,轉動銷軸4在驅動彈簧6及限位塊I的作用下,導向板5朝預定的方向旋轉,轉動效果可通過調整驅動彈簧6的彈力加以保證,轉動角度可通過調整限位螺栓2確定,當上導向拉板3轉動至與拉板托架8重合時,可折疊拉板11就可以順利折疊好。
[006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上述各實施例具有如下優點:
[0068]本發明的拉板自動導向折疊裝置,通過導向板控制拉板折疊位置,特別是在上、下鉸點異面時,對導向板的轉動角度進行設置,實現其在預定角度內的偏轉,從而使所有可折疊拉板在施工需要的情況下(如伸縮臂時)能夠自動有序地折疊。
[0069]因此,本發明導向板的設計既保證拉板機構的正常工作,又能在上、下鉸點異面時,通過可調的驅動裝置和限位機構對導向板的控制,實現上、下鉸點之間異面可折疊拉板的自動折疊,進一步保證順利實現拉板折疊。
[0070]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拉板機構,該拉板機構設有上述任一種拉板導向折疊裝置,該拉板導向折疊裝置設置于起重機的上導向拉板與下導向拉板之間,該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包括:導向板,其一端與所述上導向拉板的下端連接,另一端與所述下導向拉板的上端連接;限位機構,設置于所述上導向拉板和所述下導向拉板與所述導向板的連接端,用于限制所述導向板的轉動角度;彈性驅動裝置,用于驅使所述導向板轉動,其一端連接于所述導向板,另一端連接于所述上導向拉板或所述下導向拉板。
[0071]由于上述任一種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具有上述技術效果,因此,設有該拉板導向折疊裝置的拉板機構也應具備相應的技術效果,其具體實施過程與上述實施例類似,茲不贅述。
[0072]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工程機械,例如起重機,該工程機械設有上述任一種拉板機構,由于上述任一種拉板機構具有上述技術效果,因此,設有拉板機構的工程機械也應具備相應的技術效果,其具體實施過程與上述實施例類似,茲不贅述。
[0073]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于起重機的上導向拉板(3)與下導向拉板(7)之間,該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包括: 導向板(5),其第一端與所述上導向拉板(3)的下端連接,第二端與所述下導向拉板(7)的上端連接; 限位機構,設置于所述上導向拉板(3)和所述下導向拉板(7)與所述導向板(5)的連接端,用于限制所述導向板(5)的轉動角度; 彈性驅動裝置,其一端連接于所述導向板(5),另一端連接于所述上導向拉板(3)或所述下導向拉板(7 ),用于驅使所述導向板(5 )轉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彈性驅動裝置包括: 第一驅動彈簧(61),其一端連接于所述導向板(5 ),另一端連接于所述上導向拉板(3 );和/或, 第二驅動彈簧(62),其一端連接于所述導向板(5),另一端連接于所述下導向拉板(7)。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驅動彈簧(61)的至少一端采用可調節彈力的連接方式;和/或, 所述第二驅動彈簧(62)的至 少一端采用可調節彈力的連接方式。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機構包括:限位塊(I)和可調限位螺栓(2); 所述限位塊(I)和可調限位螺栓(2)設置所述導向板(5)第一端和第二端的兩側,分別與所述導向板(5)上設置的限位凸臺相配合作用; 其中,不在所述導向板(5)同一端的限位塊(I)和可調限位螺栓(2)位于所述導向板(5)的同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導向拉板(3)的上端與可折疊拉板(11)的下端連接; 其中,所述導向板(5)的轉動面與所述可折疊拉板(11)的轉動面相垂直。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折疊拉板(11)的上端與起重機的上懸臂(12)鉸接,其鉸接點為拉板接點(A);所述下導向拉板(7)的下端與張緊油缸(10)的一端連接,所述張緊油缸(10)的另一端與起重機的下懸臂(9 )鉸接,其鉸接點為下鉸接點(B ); 其中,所述導向板(5)的預設轉動方向根據所述上鉸接點(A)和所述下鉸接點(B)之間的相對位置進行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用于放置所述可折疊拉板(11)的拉板托架(8),與所述拉板導向折疊裝置設置于同偵牝位于所述張緊油缸(10)的上方。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導向板(5)通過轉動銷軸(4)分別與所述上導向拉板(3)和所述下導向拉板(7)連接。
9.一種拉板機構,其特征在于,設置有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拉板導向折疊裝置。
10.一種起重機,其 特征在于,設置有權利要求9所述的拉板機構。
【文檔編號】B66C23/62GK103588118SQ201310629197
【公開日】2014年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29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29日
【發明者】張響, 王振忠, 姜冠營 申請人:三一汽車起重機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