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升降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具體涉及一種升降機,屬于器械制造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升降機被廣泛應用于各種領域,可以用于提升和下降貨物,便于貨物的搬運,降低了勞動人員的勞動強度,但現有的搬運用升降機體積較大,成本較高,且承載能力差,不適合用于較重貨物的搬運,不能很好地搬運各種貨物,而在貨物搬運過程中,可能還會造成搬運工人受傷,給企業帶來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發明內容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且承載能力強的升降機。本發明的升降機,包括底座、承載架、伸縮桿、外支臂、內支臂和護桿;所述底座和承載架兩側分別設置有滑槽,且滑槽上分別安裝有滾輪;所述外支臂由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活動鉸接而成;所述內支臂由第三支臂和第四支臂活動鉸接而成;所述外支臂左側分別與底座和承載架左側鉸接,右側與滾輪鉸接;所述內支臂與外支臂平行設置;所述伸縮桿設置有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所述第一伸縮桿一端與第二支臂鉸接,另一端與底座鉸接;所述第二伸縮桿與第一伸縮桿平行設置;所述護桿分別置于底座兩端。進一步地,所述第一伸縮桿置于第二支臂上端。進一步地,所述底座和承載架由不銹鋼材料制成。進一步地,所述底座設置有防滑墊。進一步地,所述承載架中間設置有多組橫桿。本發明有益效果: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安全可靠,且承載能力強,能夠很好地搬運各種貨物,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能很好地支撐起貨物,提高了搬運效率,從而增大了企業的生產效益。
為了易于說明,本發明由下述的具體實施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圖1為本發明升降機的整體結構圖。1-底座;2_承載架;3_伸縮桿;4_外支臂;5_內支臂;6-護桿;7_滾輪。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圖1所示,本發明的升降機,包括底座1、承載架2、伸縮桿3、外支臂4、內支臂5和護桿6 ;所述底座I和承載架2兩側分別設置有滑槽,且滑槽上分別安裝有滾輪7 ;所述外支臂4由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活動鉸接而成;所述內支臂5由第三支臂和第四支臂活動鉸接而成;所述外支臂4左側分別與底座I和承載架2左側鉸接,右側與滾輪7鉸接;所述內支臂5與外支臂4平行設置;所述伸縮桿3設置有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所述第一伸縮桿一端與第二支臂鉸接,另一端與底座I鉸接;所述第二伸縮桿與第一伸縮桿平行設置;所述護桿6分別置于底座I兩端。其中,所述第一伸縮桿置于第二支臂上端;所述底座I和承載架2由不銹鋼材料制成;所述底座I設置有防滑墊;所述承載架2中間設置有多組橫桿。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安全可靠,且承載能力強,能夠很好地搬運各種貨物,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能很好地支撐起貨物,提高了搬運效率,從而增大了企業的生產效益。上述實施方式旨在舉例說明本發明可為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實現或使用,對上述實施方式進行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故本發明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任何符合本權利要求書或說明書描述,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性、創造性特點的產品,均落入 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升降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I)、承載架(2)、伸縮桿(3)、外支臂(4)、內支臂(5)和護桿(6);所述底座(I)和承載架(2)兩側分別設置有滑槽,且滑槽上分別安裝有滾輪(7);所述外支臂(4)由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活動鉸接而成;所述內支臂(5)由第三支臂和第四支臂活動鉸接而成;所述外支臂(4)左側分別與底座(I)和承載架(2)左側鉸接,右側與滾輪(7)鉸接;所述內支臂(5)與外支臂(4)平行設置;所述伸縮桿(3)設置有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所述第一伸縮桿一端與第二支臂鉸接,另一端與底座(I)鉸接;所述第二伸縮桿與第一伸縮桿平行設置;所述護桿(6)分別置于底座(I)兩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伸縮桿置于第二支臂上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和承載架(2)由不銹鋼材料制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設置有防滑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機,其特征在于:所 述承載架(2)中間設置有多組橫桿。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升降機,包括底座、承載架、伸縮桿、外支臂、內支臂和護桿;所述底座和承載架兩側分別設置有滑槽,且滑槽上分別安裝有滾輪;所述外支臂由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活動鉸接而成;所述內支臂由第三支臂和第四支臂活動鉸接而成;所述外支臂左側分別與底座和承載架左側鉸接,右側與滾輪鉸接;所述內支臂與外支臂平行設置;所述伸縮桿設置有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所述第一伸縮桿一端與第二支臂鉸接,另一端與底座鉸接;所述第二伸縮桿與第一伸縮桿平行設置;所述護桿分別置于底座兩端;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安全可靠,且承載能力強,能夠很好地搬運各種貨物。
文檔編號B66F7/06GK103232007SQ20131015966
公開日2013年8月7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3日 優先權日2013年5月3日
發明者李敏華 申請人:昆山市大昌機械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