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特別是涉及一種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
背景技術:
履帶起重機是指采用履帶行走底盤的桁架式臂架結構起重機。現有技術中起重量在400噸以上的大型履帶式起重機,通常具有標準工況和超起工況。其中,標準工況為不安裝超起桅桿時的作業工況,如標準塔式副臂工況和標準主臂工況等;超起工況為安裝超起桅桿時的作業工況,如超起塔式副臂工況和超起主臂工況等。而每種工況下又都分別具有主臂工況、塔臂工況、副臂工況等。不同的臂形由于重量,尺寸,以及與之配套的附屬件的重量和尺寸而存在有較大的差異,因而也均對應著不同的起重性能,進一步也對應著不同的使用要求及成本。由于以上條件的限制,對于一些起重量不大的重物,用戶通常會選擇一臺 更小噸位的吊車來完成。由此便造成了大噸位履帶起重機只能吊大型重物的現狀。所以,大噸位履帶起重機使用頻率的減少,無形中也增大了用戶的使用成本。對于超大噸位履帶起重機來說,通常具有組合式臂架、組合式轉臺等更多的組件結構,對于具有超起工況的大型履帶起重機來說,目前超起工況的實現形式較多,一種為不可自行移動的托盤式超起配重,該種方式只能在吊鉤吊起一個較大起重量的時候才能實現后配重離地,隨前車行走;一旦重物落地后,超起配重也要隨著落地,此時要實現整車移動,必須將后配重拆下轉運,使用極其不方便。另一種方式是前車仍然為標準的履帶起重機,超起配重放在一個可隨前車一起移動的輪胎式小車或可完全自行移動的履帶式底盤上;該種方式完全避免了第一種方式的弊端,但整車的運行對成本、場地、安裝等方面的要求就會隨之增加,這也就造成了大噸位履帶起重機使用頻率不高的現象,給使用者增加了成本。針對上述問題,在節約成本和提高使用效率等方面,現有技術主要有以下兩種較為常用的技術方案第一種方案,也是目前設計上經常采用的,即在不同噸位履帶起重機設計上為節約設計成本及為大用戶節約使用成本,常常會對不同噸位的產品采用互換性設計,提高設計的通用性。如圖I和圖2所示,兩臺不同型號的履帶起重機使用相同的固定副臂100,其中圖I為QUY100型,圖2為QUY200型。第二種方案為,通過一臺大型平行臂架履帶起重機同時借用兩臺同噸位的履帶起重機的臂架和部分轉臺結構,使產品的通用性更高。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在于第一種方案是目前設計中普遍采用的一種方式,這種方法可以降低產品設計費用,易形成產品的標準化和系列化。但是,這種方式對于用戶來說僅僅節省了采購費用,而在使用中的費用并沒有降低,同時其改進也僅在于使少許部件的使用效率有所提高。第二種方案,從理論上和第一種方案是一致的,同樣要求用戶購買至少三臺履帶起重機,才能實現整車的通用或重新組合;在購買成本和使用成本上并沒有給用戶帶來更高的收益。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種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該履帶起重機通過部件間的相互組合可以形成多種履帶起重機,從而能夠實現一機多用。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包括轉臺和安裝在所述轉臺上并可拆卸的第一主臂,所述第一主臂上設有副臂組件或塔臂組件,在重新組合狀態下,所述副臂組件或塔臂組件取代所述第一主臂并與所述轉臺配合連接,形成新的主臂。優選地,所述副臂組件包括固定副臂和固定支架,所述固定副臂通過固定支架安裝在主臂上。優選地,所述塔臂組件包括塔式副臂、前支架和后支架,所述塔式副臂通過前支架 和后支架安裝在主臂上。更優選地,所述新的主臂上設有塔臂組件。優選地,所述新的主臂上設有副臂組件。優選地,所述新的主臂上設有第一主臂。進一步,所述轉臺上設置至少三組分別與所述第一主臂、副臂組件及塔臂組件配合連接的絞耳。優選地,所述第一主臂、副臂組件及塔臂組件的下絞點連接件的形狀和尺寸相一致。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包括可拆卸的轉臺和安裝在所述轉臺上并可拆卸的第一主臂,所述第一主臂是由至少兩組標準單臂架組合形成的組合式臂架,所述轉臺是由至少兩個標準轉臺組合形成的組合式轉臺,重新組合時,以拆卸后的標準轉臺作為新的轉臺,以拆卸后的標準單臂架作為新的主臂。基于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本實用新型通過部件間的相互組合可以組成一臺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實現一機多用的功能。具體地I、本實用新型通過不同臂架的組合,實現臂架之間的高效率利用,從而提高整機的利用率;2、本實用新型將組合式臂架和轉臺變成了常規的單臂單轉臺,組裝方式大為簡便,從而降低了整車對外界條件的要求,提高了整車使用率,工程適用性更廣。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圖I為現有技術中QUY100型起重機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現有技術中QUY200型起重機的結構示意圖;圖3-1為本實用新型在標準主臂工況的結構示意圖;[0028]圖3-2為本實用新型在標準固定副臂工況的結構示意圖;圖3-3為本實用新型在標準塔式副臂工況的結構示意圖;圖4-1為本實用新型副臂式主臂履帶起重機的結構示意圖;圖4-2為本實用新型塔式主臂履帶起重機的結構示意圖;圖4-3為本實用新型輕型塔式主臂履帶起重機的結構示意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超大型履帶起重機的結構示意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組合式臂架的結構示意圖;圖7為本實用新型組合式轉臺的結構示意圖; 圖8為本實用新型標準單臂架的結構示意圖。圖中3.主臂4.主臂底節臂5.主臂頂節臂6.固定副臂底節臂7.固定副臂8.固定支架9.塔式副臂底節臂10.塔式副臂11.前支架12.后支架14.組合式轉臺15.組合式臂架16. 6米節17. 12米節18.臂頭19.左轉臺20.前部左轉臺21.前部中轉臺22.前部右轉臺23.右轉臺24.后轉臺70.副臂組件110.塔臂組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參見圖3-1、圖3-2、圖3-3 圖8,其中示出本實用新型一種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的各種實施例,本實用新型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包括轉臺和安裝在所述轉臺上并可拆卸的第一主臂3,所述第一主臂3上設有副臂組件70 (如圖3-2所示)或塔臂組件110(如圖3-3所示),在重新組合狀態下,本實用新型的副臂組件70和塔臂組件110可以根據具體施工要求而相互替換使用,且所述副臂組件70或塔臂組件110均可與所述轉臺配合連接,形成新的主臂,所述的配合連接可以采用現有技術中各種的配合連接方式,例如增設絞耳結構或將組件上連接部位的尺寸、形狀制造成相互配配合的統一連接件。進一步,如圖3-2所示,所述副臂組件70包括固定副臂7和固定支架8,所述固定副臂7通過固定支架8安裝在主臂上。具體地,固定副臂7的固定副臂底節臂6與第一主臂3的主臂頂節臂5相互連接。如圖3-3所示,所述塔臂組件110包括塔式副臂10、前支架11和后支架12,所述塔式副臂10通過前支架11和后支架12安裝在主臂上。具體地,塔式副臂10的塔式副臂底節臂9與第一主臂3的主臂頂節臂5相互連接。本實用新型在重新組合時,至少包括如下幾種組合方式(I)第一主臂3仍然作為主臂,副臂組件70和塔臂組件110可以相互替換;(2)拆卸下第一主臂3,采用副臂組件70作為新的主臂,并在其上設置塔臂組件110作為新的塔臂;(3)拆卸下第一主臂3,采用塔臂組件110作為新的主臂,并在其上設置副臂組件70作為新的副臂,如圖中4-3所示;(4)在上述第(2)、(3)的組合方式中,還可以用第一主臂3替換副臂組件70或塔臂組件110,與新的主臂相配合連接。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不難理解,為了滿足本實用新型的多種組合方法,可以在所述轉臺上設置至少三組分別與所述第一主臂3、副臂組件70及塔臂組件110配合連接的絞耳;更優選地,可以將本實用新型所述第一主臂3、副臂組件70及塔臂組件110的下絞點連接件的形狀和尺寸制造成相互配合一致的統一連接件。參見圖5 圖8,其中不出本實用新型的又一種實施例一種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包括可拆卸的轉臺和安裝在所述轉臺上并可拆卸的第一主臂3,所述第一主臂3是由至少兩組標準單臂架組合形成的組合式臂架15,如圖6所示,所述轉臺是由至少兩個標準轉臺組合形成的組合式轉臺14,如圖7所示; 本實施例在重新組合時,以拆卸后的標準轉臺作為新的轉臺,以拆卸后的標準單臂架(如圖8所示)作為新的主臂。具體地,本實用新型的工作過程和工作原理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案主要包括兩種,一種如圖3-1 圖3-3所示其中,圖3-1示出本實用新型為標準履帶起重機的主臂工況;此外,通過在第一主臂3上安裝塔臂組件110可以實現塔臂工況,如圖3-3所示;通過在第一主臂3上安裝副臂組件70即可實現固定副臂工況,如圖3-2所示。重新組合時,在起重量不大的情況下,可以用塔臂組件110的塔臂副臂10或副臂組件70的固定副臂7實現與轉臺的連接,固定副臂式主臂工況的履帶起重機(如圖4-1所示)或者塔式主臂工況的履帶起重機(如圖4-2所示);在起重量不大,同時需要起升高度較高的情況下,用塔臂組件110代替主臂3作為新的主臂,用副臂組件70代替塔臂作為新的塔臂,形成輕型塔式主臂工況的履帶起重機,如圖4-3所示。通過這種方式實現節約能源,提高臂架利用率的目的。本實用新型上述技術方案的實現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兩種成本相對較低的方案,當然不僅限于這兩種。一種實現方式是在轉臺上設置至少三對分別可以與第一主臂3、固定副臂7、塔式副臂10相配合連接的絞耳,根據使用的需要安裝塔式副臂10或者固定副臂7,從而實現塔臂式主臂或副臂式主臂的功能。進一步,還可以在塔式副臂10的臂頭設置用于安裝固定副臂7的絞耳,從而實現用原有塔式副臂接固定副臂的輕型塔式主臂功能,如圖4-3所示。另一種實現方式是將第一主臂3、塔式副臂10和固定副臂7底節臂的下絞點制造成形狀、尺寸相互配合一致的統一連接件,以實現可以分別與轉臺相配合連接的功能。同時將它們頂節臂的尺寸也制造成與所述下絞點的形狀、尺寸相互配合一致的統一連接件,以實現塔式主臂和輕型塔式副臂的功能。本實用新型的又一種技術方案為參見圖5 圖8,一臺超大型的履帶起重機,通常具備有組合式臂架15 (如圖6所示)及組合式轉臺14(所示如圖7)等部件,各組合結構件之間均用銷軸連接,組成的零部件數量更為龐大。為提高超大噸位履帶起重機的利用率,本實用新型采取如下方式可以實現重新組成一臺較小噸位的履帶起重機。該種技術方案的實現方式也有兩種一種為全部使用原有部件即可組成一臺新的較小噸位的履帶起重機。新型的較小噸位的履帶起重機的部件全部來自于原有的履帶起重機。具體地,將第一主臂3從轉臺上卸下,將副臂組件70或塔臂組件110與所述轉臺連接固定,從而形成塔式主臂工況的履帶起重機(如圖4-2所示)或固定副臂式主臂工況的履帶起重機(如圖4-1所示)另一種實現方法為,在原有履帶起重機的基礎上只增設少許部件同樣也可以組成一臺較小噸位的履帶起重機。具體地,如圖7所示,將前部左轉臺20、前部中轉臺21、前部右轉臺22做成一個結構件,在組成較小噸位履帶起重機時,將所述組合式轉臺分解后重新組裝,此時只需要增設前部中轉臺21單件即可。顯而易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用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及其組合方法,構成各種類型的組合式機械及其組合方法。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 理解依然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進行修改或者對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范圍當中。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其特征在于包括轉臺和安裝在所述轉臺上并可拆卸的第一主臂(3),所述第一主臂(3)上設有副臂組件(70)或塔臂組件(110),在重新組合狀態下,所述副臂組件(70)或塔臂組件(110)取代所述第一主臂(3)并與所述轉臺配合連接,形成新的主臂。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副臂組件(70)包括固定副臂(7)和固定支架(8),所述固定副臂(7)通過固定支架(8)安裝在主臂上。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塔臂組件(Iio)包括塔式副臂(10)、前支架(11)和后支架(12),所述塔式副臂(10)通過前支架(11)和后支架(12)安裝在主臂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新的主臂上設有塔臂組件(110)。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新的主臂上設有副臂組件(70)。
6.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新的主臂上設有第一主臂(3)。
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臺上設置至少三組分別與所述第一主臂(3)、副臂組件(70)及塔臂組件(110)配合連接的絞耳。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臂(3)、副臂組件(70)及塔臂組件(110)的下絞點連接件的形狀和尺寸相一致。
9.一種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可拆卸的轉臺和安裝在所述轉臺上并可拆卸的第一主臂(3),所述第一主臂(3)是由至少兩組標準單臂架組合形成的組合式臂架,所述轉臺是由至少兩個標準轉臺組合形成的組合式轉臺,重新組合時,以拆卸后的標準轉臺作為新的轉臺,以拆卸后的標準單臂架作為新的主臂。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所述的履帶起重機包括轉臺和安裝在所述轉臺上并可拆卸的第一主臂,所述第一主臂上設有副臂組件或塔臂組件,在重新組合狀態下,所述副臂組件或塔臂組件取代所述第一主臂并與所述轉臺配合連接,形成新的主臂。本實用新型通過部件間的相互組合可以組成一臺多種組合方式的履帶起重機,實現一機多用的功能。具體地本實用新型通過不同臂架的組合,實現臂架之間的高效率利用,從而提高整機的利用率;此外本實用新型將組合式臂架和轉臺變成了常規的單臂單轉臺,組裝方式大為簡便,從而降低了整車對外界條件的要求,提高了整車使用率,工程適用性更廣。
文檔編號B66C23/36GK202542747SQ201220128008
公開日2012年11月21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30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30日
發明者丁美蓮, 孫麗, 陳衛東, 韓雷 申請人: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