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包括后部帶有開口的電梯轎廂、設置在電梯轎廂開口處的具有一定容納空間的尾廂、對重架及提供動力的曳引機構,所述尾廂與電梯轎廂配合后電梯門到尾廂最后部的距離大于急救擔架車的長度,所述對重架安裝在電梯井道的左側部或者右側部或者后部的左、中、后側,所述對重架包括多個對重塊,所述對重塊為高密度的窄條狀結構;使用本電梯可實現急救擔架車在高樓層的急救。
【專利說明】一種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特別是一種常規電梯轎廂與尾廂配合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科學技術迅速發展,人類生活水平的提高更是不斷日新月異,電梯作為樓宇的垂直運輸唯一主要設備,人們對電梯承載的功能要求也越來越多,現有的電梯遠遠不能適應當今社會發展的需要,隨著人類健康水平的不斷提高及其壽命的不斷增長,高齡層的人數將越來越多,老年人的健康問題已成為人類社會關注的焦點,其就醫急救便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話題,而在密集的住宅樓中,其傳統的住宅電梯又無法運載急救床或急救擔架,這樣往往會延誤急救時間,給家屬及急救單位帶來極大的困擾,因此,迫切需要一種能夠在現有標準電梯內運載急救床或急救擔架,滿足醫用急救功能要求的電梯。
[0003]在我國高層住宅樓里的居民不得不防范那些突如其來的疾病,且某些疾病發病時,病人必須平躺著送到醫院,這時一般的乘客電梯由于轎廂深度原因不能放置擔架,救護人員只能抬著擔架,從樓梯一層一層往下抬,從而浪費了寶貴的搶救時間。
[0004]2012年8月I日強制實施的GB50096-2011《住宅設計規范》其中6.4.2條明確規定:“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住宅,每棟樓設置電梯應不少于兩臺,其中應設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這是新規范最被稱道的一項規定,凸顯人性化,可以方便緊急情況時,搶險人員入戶救援。
[0005]根據我國《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7588-2003中的有關規定,為了確保電梯不被超載,必須嚴格控制電梯轎廂面積。額定載重量IOOOkg的乘客電梯轎廂面積不允許超過2.52m2,轎廂常規內部凈尺寸為1600mm(寬)X 1400mm(深);額定載重量800kg的乘客電梯轎廂面積不允許超過2.lm2,轎廂常規內部凈尺寸為1400mm(寬)X1300mm(深)。以上額定載重量下的乘客電梯常規轎廂面積都沒有超過《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7588-2003對于轎廂最大面積的規定,且多余的轎廂面積常規情況下是不會利用的。但是具備醫療急救功能的急救床或急救擔架長度均為1900mm左右,其不足之處是急救床或急救擔架根本無法放入額定載重量為IOOOkg或800kg的一般乘客電梯轎廂內,除非電梯轎廂深度尺寸加大到1900mm以上,個別地方為此正對電梯土建設計以及采購發布了一些地方性法規,規定電梯轎廂深度必須達到2100_以便能放置擔架,為了能達到轎廂深度2100mm,建議設計額定載重量不小于1000kg,這就造成了有些建筑實際只需要額定載重量800kg的電梯,為了達到放置擔架的目的,不得不增加額定載重量。額定載重量的增加又牽扯到其他好多方面,首先就是井道面積的增加,還有就是用電量的增加,例如一臺額定載重量為800kg、速度為1.5m/s的無齒輪永磁同步曳引機功率約為8.2kw,而一臺額定載重量為1000kg、速度為
1.5m/s的無齒輪永磁同步曳引機功率約為10.lkw,按每天運行18小時計算,僅僅曳引機一項一年就多耗電12483度。所以使用額定載重量小、井道面積占用小、轎廂比例協調的普通乘客電梯運送平躺在擔架上的病人就成了一個急需解決的難題。[0006]除非轎廂深度尺寸加大到1.9m,就需要將電梯制造成細長條形,這樣電梯轎廂造型常規使用時更不方便,勢必會造成電梯土建井道平面內尺寸會嚴重偏離常規,以及土建井道面積會嚴重增大,浪費土建面積,直接增加使用成本,這里就出現了使用的需要和電梯轎廂面積嚴格不允許超標的的矛盾,且平衡問題不容易掌握。
[0007]現有的樓房的電梯井道面積已經確定,且電梯型號和規格已經確定,如果改動較大現有的電梯需要大范圍的更換,成本勢必會很高,若能在現有的電梯井道、電梯型號規格不變的情況下,研制出實現醫用擔架急救的方案,是急需要解決的問題。
[0008]鑒于此提出本發明。
【發明內容】
[0009]本發明的目的為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
[0010]為了實現該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11 ] 一種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包括后部帶有開口的電梯轎廂、設置在電梯轎廂開口處的具有一定容納空間的尾廂、對重架及提供動力的曳引機構,所述尾廂與電梯轎廂配合后電梯門到尾廂最后部的距離大于急救擔架車的長度。
[0012]所述的尾廂設置在電梯轎廂后部的中間位置或者設置在電梯轎廂后部偏向電梯轎廂的左側或者右側位置,所述的尾廂和所述的電梯轎廂焊接連接和/或螺栓連接和/或掛鉤連接和/或一體沖壓成型。
[0013]所述的尾廂的至少兩個對邊上設置有“]”形槽,所述電梯轎廂的對應位置設置有相應的“[”形槽,“]”形槽、“[”形槽的對應位置設置有螺栓孔,通過螺栓將尾廂和電梯轎廂連接或者“]”形槽、“[”形槽匹配后焊接連接。
[0014]所述的尾廂的兩側設置有多排帶孔的連接板,所述的電梯轎廂的對應位置伸出多個與連接板上的孔相匹配的螺栓桿,連接板與螺栓桿匹配后螺栓連接。
[0015]所述的尾廂的兩側設置有多個掛鉤,所述電梯轎廂的對應位置伸出多個與掛鉤相匹配的掛鉤座,掛鉤座上設置有防止掛鉤上下移動的條形擋板。
[0016]所述的尾廂的上部設置有多個環狀連接件,所述電梯轎廂的對應位置設置有多個吊鉤,通過鋼絲繩將環狀連接件和吊鉤連接,尾廂的下部和電梯轎廂的對應位置連接。
[0017]所述的尾廂的寬度為d,電梯井道的寬度為dl,其中,d < dl ;所述尾廂的深度為s,電梯轎廂所在的電梯井道的深度為s2,電梯轎廂的深度為Si,急救擔架車的長度為LI,電梯轎廂前壁的厚度為s3其中,s < s2-sl,且s > Ll-sl-s3,所述的尾廂的高度為h,電梯轎廂的高度為hl,h < hi,所述的尾廂包括一底板、與底板相對應的頂板、兩側板和后板,各板的連接處設置有加強結構,所述的尾廂的底板和電梯轎廂的底面一體設置或者由多部分連接。
[0018]所述的底板的上表面和電梯轎廂的底面處于同一水平面上或者所述的底板的上表面高于電梯轎廂的底面,底板的上表面高出電梯轎廂的底面的高度與電梯轎廂所要鋪設的地板或者裝飾板的厚度匹配。
[0019]所述對重架安裝在電梯井道的左側部或者右側部或者后部的左側或者中間或者右側,所述對重架包括多個對重塊,所述對重塊為高密度的窄條狀結構;所述的對重塊的寬度方向縮短了 13%-25%。[0020]所述的尾廂和電梯轎廂連接處可以為開口直接連通,方便大物件進入。
[0021]所述的后板的對應位置還設置有前板,所述前板為可以連通電梯轎廂的可開關的尾廂門,所述尾廂門可以為任意的開門形式,中分或者旁開,所述的尾廂門為推拉式結構或者向內外旋轉式結構或者伸縮折疊式結構,所述的尾廂門通過滑道或者通過鉸鏈與尾廂相連接,所述的尾廂門上設置有門鎖,所述的門鎖為IC卡控制的磁卡鎖或者為密碼控制的密碼鎖或者為按鈕式鎖或者為專用鑰匙控制的鑰匙鎖或者為指紋鎖或者為掛鎖。
[0022]所述的尾廂門與尾廂連接處設置有用于給電梯控制主板發送急救信號和/或能控制燈具開關的至少一個微動開關,所述的尾廂的內部設有用于照明的燈具,所述燈具為由微動開關控制的尾廂門打開后燈具啟動、尾廂門關閉后燈具關閉的燈具,所述的電梯的外呼盒設置有告知電梯急救專用的告知裝置,該告知裝置由控制主板控制,通過告知裝置告知在等電梯的人電梯正處在擔架急用狀態。
[0023]所述的尾廂的水平截面的形狀為正方形、長方形、梯形、三角形或者半圓形或者不規則形狀,所述尾廂的內部設有急救物品和固定急救物品的捆綁帶,所述急救物品為擔架、急救藥箱、體外電擊器、氧氣袋中的一種或者多種。
[0024]采用本發明所述的技術方案后,帶來以下有益效果:
[0025]1、與常規電梯轎廂匹配后能實現醫用擔架急救,縮短了病人從樓上到樓下所花的時間,為病人的急救贏得了更多的時間。
[0026]2、不改變現有住宅電梯的井道面積,適用于目前大部分電梯的改造,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建筑物原有設計、布局。
[0027]3、使用現有安裝的電梯進行改造,不需要對現用電梯進行更換,大大降低了成本。
[0028]4、不需要增加電梯井道的面積,增加了土建面積的利用率。
[0029]5、確保乘客電梯轎廂有效面積不減少,避免了電梯正常使用時不會因為電梯轎廂有效面積的減少所出現的乘客擁擠現象。
[0030]6、對重架寬度方向縮短,采用高密度的材料,便于對重架的安裝。
[0031]7、滿足原有土建結構不變、電梯布置不變、電梯結構基本不變的情況下,對電梯的改造。
[0032]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描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33]圖1: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立體圖
[0034]圖2: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主視圖
[0035]圖3: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側視圖
[0036]圖4: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俯視圖
[0037]圖5:圖3的A處放大圖
[0038]圖6:圖3的B處放大圖
[0039]圖7:圖3的C處放大圖
[0040]圖8:圖4的D處放大圖
[0041]圖9: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層門擔架急用顯示圖
[0042]圖10: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中尾廂加高主視圖[0043]圖11: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中尾廂加高側視圖
[0044]圖12: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中尾廂門旁開主視圖
[0045]圖13: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中尾廂門旁開俯視圖
[0046]圖14: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中尾廂門旁開主視圖
[0047]圖15: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中尾廂加高尾廂門旁開主視圖
[0048]圖16: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中尾廂加高尾廂門旁開主視圖
[0049]圖17: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中尾廂門向上開主視圖
[0050]圖18: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中尾廂與電梯轎廂連接結構圖
[0051]圖19: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中尾廂與電梯轎廂連接結構圖
[0052]圖20:本發明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中尾廂與電梯轎廂連接結構圖
[0053]圖21:圖9的E處放大圖
[0054]其中:1、尾廂,2、底板,3、頂板,4、側板,5、后板,6、前板,7、尾廂門,8、微動開關,9、門鎖,10、電梯轎廂,11、燈具,12、擔架,13、捆綁帶,14、鉸鏈,15、槽鋼,16、告知裝置,17,掛鉤,18、掛鉤座,19、條形擋板,20、環狀連接件,21、吊鉤,22、連接板,23、螺旋桿,24、電梯層門,25、外呼盒。
【具體實施方式】
[0055]如圖1所示,一種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包括后部帶有開口的電梯轎廂10、設置在電梯轎廂10開口處的具有一定容納空間的尾廂1、對重架(圖中未畫出)及提供動力的曳引機構(圖中未畫出),所述對重架安裝在電梯井道的左側部或者右側部或者后部,所述對重架包括多個對重塊,所述對重塊為高密度的窄條狀結構;所述尾廂I與電梯轎廂10配合后電梯門到尾廂I最后部的距離大于急救擔架車的長度,以保證能容納急救擔架車。
[0056]如圖1、圖2、圖3、圖4所示所述的尾廂I設置在電梯轎廂10后部的中間位置還可以設置在電梯轎廂10后部偏向電梯轎廂10的左側或者右側位置,所述的尾廂I和所述的電梯轎廂10焊接連接和/或螺栓連接和/或掛鉤連接和/或一體沖壓成型。
[0057]如圖7所示,所述的尾廂I的至少兩個對邊上設置有“]”形槽,所述電梯轎廂10的對應位置設置有相應的“[”形槽,“]”形槽、“[”形槽的對應位置設置有螺栓孔,通過螺栓將尾廂I和電梯轎廂10連接或者“]”形槽、“[”形槽匹配后焊接連接。螺栓連接方便快捷、焊接連接牢固可靠。
[0058]如圖20所示,所述的尾廂I的兩側設置有多排帶孔的連接板,2,每排連接板22在同一直線上,優選同一水平線,所述的電梯轎廂10的對應位置伸出多個與連接板22上的孔相匹配的螺栓桿23,螺栓桿23與電梯轎廂10固定連接,將尾廂I的連接板22穿過螺栓桿23,連接板22與螺栓桿23匹配后螺栓連接。
[0059]如圖18所示,所述的尾廂I的兩側設置有多個掛鉤17,所述電梯轎廂10的對應位置伸出多個與掛鉤17相匹配的掛鉤座18,掛鉤座18上設置有防止掛鉤17上下移動的條形擋板19。掛鉤座18上有向上的與掛鉤17相匹配的開口,將尾廂I的掛鉤17掛在電梯轎廂10的掛鉤座18上,用條形擋板19將掛鉤座18的開口擋住,可防止電梯上下運動過程中,尾廂I的晃動。
[0060]如圖19所示,所述的尾廂I的上部設置有多個環狀連接件,所述電梯轎廂10的對應位置設置有多個吊鉤通過鋼絲繩將環狀連接件和吊鉤連接,保證電梯向上運動時尾廂I的穩定,尾廂I的下部和電梯轎廂10的對應位置連接,保證電梯向下運動時尾廂I的穩定。
[0061]所述的尾廂I的寬度為d,電梯井道的寬度為dl,其中,d<dl ;所述尾廂I的深度為S,電梯轎廂10所在的電梯井道的深度為s2,電梯轎廂10的深度為Si,急救擔架車的長度為LI,電梯轎廂前壁的厚度為s3其中,s < s2-sl,且s > Ll-sl-s3,所述的尾廂I的高度為h,電梯轎廂10的高度為hl,h < hl,如圖2、圖3所示,所述的尾廂I的高度為供折疊式醫用擔架折疊平放的常規高度(小于1200_),這樣可以節省一定的材料,從而減低制造成本,或者如圖10、圖11所示,所述的尾廂I的高度為為供固定式醫用擔架垂直豎放的加高高度(小于電梯轎廂的高度),平時,尾廂I里面固定式醫用擔架垂直豎放,使用時只需取出后就可應用,方便快捷,避免了折疊擔架安裝的時間,為急救贏取更多的時間。
[0062]如圖3、圖4所示,所述的尾廂I包括一底板2、與底板相對應的頂板3、兩側板4和后板5,各板的連接處設置有加強結構,所述的尾廂I的底板2和電梯轎廂10的底面一體設置或者由兩部分連接。優選頂板3的形狀和底板2的形狀相同,且頂板3和底板2平行設置,頂板3的面積小于等于底板2的面積,須保證尾廂I與常規電梯轎廂配合后,能允許急救擔架車平放在電梯內。
[0063]所述的底板2的上表面和電梯轎廂10的底面處于同一水平面上,電梯轎廂10的底面可以向后延伸形成底板2,這樣有利于急救擔架的進出,或者所述的底板2的上表面高于電梯轎廂10的底面,底板2的上表面高出電梯轎廂10的底面的高度與電梯轎廂10所要鋪設的地板或者裝飾板的厚度匹配,這樣可以滿足用戶在電梯轎廂10內鋪設大理石等裝飾地板的需求,而尾廂I內沒有必要鋪設地板,這樣還能減低電梯的整體重量,從而減小牽引力,節約電能,底板2和電梯轎廂10底面可以為沖壓成型。
[0064]所述的尾廂I和電梯轎廂10的連接處,可以沒有門,直接為開口形式,可方便大物件進入。
[0065]所述的尾廂I和電梯轎廂10的連接處,還可以設置尾廂門,尾廂門可以為任意的形式和開口方向,可以為中分門(參見圖2、圖11)、旁開門(參見圖12、圖13、圖14、圖15、圖16)、向上開門(參見圖17),所述的后板5的對應位置還設置有前板,所述前板為可以連通電梯轎廂的可開關的尾廂門7,所述的尾廂門7為推拉式結構或者向內外旋轉式結構或者伸縮折疊式結構,所述的尾廂門7通過滑道或者通過鉸鏈14與尾廂I相連接,所述的尾廂門7上設置有門鎖9。
[0066]如圖2所示,所述的兩扇尾廂門7為向兩側推拉式結構或者向內外旋轉式結構,所述的尾廂門7通過軌道或者通過鉸鏈14與尾廂I相連接。
[0067]當尾廂I的深度度大于尾廂I的寬度的1/2時,兩扇尾廂門7可以選擇為向尾廂I內側旋轉的結構,尾廂門7與側板4的連接處設置有鉸鏈14,尾廂門7與側板4通過鉸鏈14鉸接(參見圖8),尾廂門7可以向尾廂內側旋轉,這樣當有病人急救時,將尾廂門7向尾廂I內側旋轉打開,急救擔架可以進入電梯,采用向尾廂I內旋轉打開的方式尾廂I打開后,尾廂門7與尾廂I的側板4貼合,這樣減少了占用電梯轎廂10的可利用面積,為醫護人員和病人家屬提供更多的空間。
[0068]當尾廂I的深度度小于等于尾廂I的寬度的1/2時,兩扇尾廂門7可以選擇為向電梯轎廂10 —側旋轉的結構,尾廂門7與側板4的連接處設置有鉸鏈14,尾廂門7與側板4通過鉸鏈14鉸接(參見圖8),尾廂門7可以向電梯轎廂10 —側旋轉,這樣當有病人急救時,將尾廂門7向電梯轎廂10—側旋轉打開,急救擔架可以進入電梯,打開的尾廂門7位于電梯轎廂10內,這樣,可以方便打開尾廂門7。
[0069]或者尾廂門7也可以選擇向兩側推拉的結構,尾廂門7的底部設置有直線導軌,尾廂門7可以在導軌內滑動,這樣當有病人急救時,將尾廂門7向兩側滑動,尾廂I打開,這樣尾廂I打開后,尾廂門7與電梯轎廂10的后壁貼合,不占用尾廂I和電梯轎廂10的利用空間。
[0070]如圖2、圖10所示,所述的尾廂門7上設置有門鎖9,可以為機械控制的或者電動控制的或者電子鎖,當電梯正常使用時,門鎖9處于鎖合狀態,當遇到急救時,將門鎖9開啟,便可以打開尾廂門7。
[0071]所述的門鎖9為IC卡控制的磁卡鎖或者為密碼控制的密碼鎖或者為按鈕式鎖或者為專用鑰匙控制的鑰匙鎖或者為指紋鎖或者為掛鎖。按鈕式鎖可以為抽拉按鈕式鎖,門鎖9為專人或者特殊方式打開的,不能隨便每個人都能夠打開,否則會影響電梯的正常使用,優選門鎖9安裝在電梯轎廂內部,控制門鎖開啟的IC卡、密碼或者鑰匙等要安排給小區專人負責,并告知所有的用戶,方便電梯急救時能迅速開啟。
[0072]所述的尾廂門7與尾廂連接處設置有用于給電梯控制主板發送急救信號和/或能控制燈具開關的至少一個微動開關8,所述的尾廂I的內部設有用于照明的燈具11,所述燈具11為由微動開關8控制的尾廂門7打開后燈具11啟動、尾廂門7關閉后燈具11關閉的燈具11,所述的電梯外呼盒25設置有告知電梯急救專用的告知裝置16 (參見圖9、圖21),該告知裝置設置在每層的電梯層門24周圍的明顯位置,該告知裝置由控制主板控制,通過告知裝置16告知在等電梯的人電梯在擔架急用,這樣設計更人性化,避免了外部的人等太長時間。
[0073]當有病人急救打開尾廂門7后,微動開關8給電梯控制主板發送急救開始信號,電梯控制主板收到信號后,控制電梯外面告知裝置上顯示擔架急用等字樣,同時,電梯不再響應其他樓層的呼應,當尾廂門7關閉后微動開關8給電梯控制主板發送急救結束信號,電梯急救狀態結束,恢復正常使用。
[0074]同時,微動開關8還可以發送控制尾廂I內的燈具開關的信號。
[0075]如圖3、圖5所示,所述的尾廂I的內部設有用于照明的燈具11,所述燈具11為由微動開關8控制,尾廂門7打開后燈具11啟動、尾廂門7關閉后燈具11關閉,這樣,不用當急用時在去找開關打開燈具11,還可以避免急救完成后人為的疏忽忘記關閉燈具11造成電量的浪費。
[0076]上述尾廂I的水平截面的形狀為正方形、長方形、梯形、三角形或者半圓形或者不規則形狀,但必須保證尾廂I與常規電梯轎廂配合后,能允許急救急救擔架車平放在電梯內,如圖4所示,所述尾廂I的內部設有急救物品和固定急救物品的捆綁帶13,所述急救物品為擔架12、急救藥箱、體外電擊器、氧氣袋中的一種或者多種,平時急救物品由捆綁帶13固定在尾廂I內,當有病人需要急救時,打開尾廂門7,可取出急救物品。
[0077]上述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的對重架布置方式可以為側對重架或者為后對重架,如果電梯井道的深度方向安裝完尾廂I后還留有空間,電梯可以采用后對重架方式,對重架安裝在尾廂I的后部,可以在尾廂I的后部的中間或者左側或者右側,如果電梯井道的深度方向安裝完尾廂I后留有的空間不夠安裝對重架,電梯可以采用側對重架方式,對重架安裝在電梯轎廂10的一側,電梯轎廂的左側或者右側,對重架也可以安裝在尾廂I的一偵牝尾廂的左側或者右側。上述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使用的對重塊的寬度方向比現使用的縮短了 13%-25%,采用高密度的材料如鑄鐵等,從而減小了對重架的安裝空間。
[0078]本發明所述的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可以應用在現有電梯的改造中,也可以應用到新用電梯的安裝中。
[0079]電梯正常使用狀態時,尾廂I的尾廂門7關閉由門鎖9鎖合,當遇到病人急救的情況,將門鎖9打開,打開尾廂門7,醫用急救擔架可以進入電梯內,通過電梯將病人運送到目的地。
[0080]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前提下,還可以做出多種變形和改進,這也應該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包括后部帶有開口的電梯轎廂(10)、設置在電梯轎廂(10)開口處的具有一定容納空間的尾廂(I)、對重架及提供動力的曳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尾廂(I)與電梯轎廂(10)配合后電梯門到尾廂(I)最后部的距離大于急救擔架車的長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尾廂(I)設置在電梯轎廂(10 )后部的中間位置或者設置在電梯轎廂(10 )后部偏向電梯轎廂(10 )的左側或者右側位置,所述的尾廂(I)和所述的電梯轎廂(10)焊接連接和/或螺栓連接和/或掛鉤連接和/或一體沖壓成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尾廂(I)的至少兩個對邊上設置有“]”形槽,所述電梯轎廂(10)的對應位置設置有相應的“[”形槽,“]”形槽、“[”形槽的對應位置設置有螺栓孔,通過螺栓將尾廂(I)和電梯轎廂(10)連接或者“]”形槽、“[”形槽匹配后焊接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尾廂(I)的兩側設置有多排帶孔的連接板(22),所述的電梯轎廂(10)的對應位置伸出多個與連接板(22)上的孔相匹配的螺栓桿(23),連接板(22)與螺栓桿(23)匹配后螺栓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尾廂(I)的兩側設置有多個掛鉤(17),所述電梯轎廂(10)的對應位置伸出多個與掛鉤(17)相匹配的掛鉤座(18),掛鉤座(18)上設置有防止掛鉤上下移動的條形擋板(19)。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尾廂(I)的上部設置有多個環狀連接件(20),所述電梯轎廂(10)的對應位置設置有多個吊鉤(21),通過鋼絲繩將環狀連接件(20)和吊鉤(21)連接,尾廂(I)的下部和電梯轎廂(10)的對應位置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尾廂(O的寬度為山電梯井道的寬度為dl,其中,d < dl ;所述尾廂(I)的深度為S,電梯轎廂(10)所在的電梯井道的深度為s2,電梯轎廂(10)的深度為Si,急救擔架車的長度為LI,電梯轎廂前壁的厚度為s3其中,s < s2-sl,且8 > Ll-sl-s3,所述的尾廂(I)的高度為h,電梯轎廂(10)的高度為hl,h < hi,所述的尾廂(I)包括一底板(2)、與底板相對應的頂板(3 )、兩側板(4 )和后板(5 ),各板的連接處設置有加強結構,所述的尾廂(I)的底板(2 )和電梯轎廂(10)的底面一體設置或者由多部分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板(2)的上表面和電梯轎廂(10)的底面處于同一水平面上或者所述的底板(2)的上表面高于電梯轎廂(10)的底面,底板(2)的上表面高出電梯轎廂(10)的底面的高度與電梯轎廂(10)所要鋪設的地板或者裝飾板的厚度匹配。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對重架安裝在電梯井道的左側部或者右側部或者后部的左側或者中間或者右側,所述對重架包括多個對重塊,所述對重塊為高密度的窄條狀結構;所述的對重塊的寬度方向縮短了 13%-25%。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尾廂I和電梯轎廂10的連接處,為開口直接連通;或者尾廂I和電梯轎廂10的連接處,設置尾廂門,尾廂門為中分門或者旁開門;所述的尾廂門(7)為推拉式結構或者向內外旋轉式結構或者伸縮折疊式結構,所述的尾廂門(7)通過滑道或者通過鉸鏈(14)與尾廂(I)相連接,所述的尾廂門(7)上設置有門鎖(9),所述的門鎖(9)為IC卡控制的磁卡鎖或者為密碼控制的密碼鎖或者為按鈕式鎖或者為專用鑰匙控制的鑰匙鎖或者為指紋鎖或者為掛鎖。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尾廂門(7)與尾廂連接處設置有用于給電梯控制主板發送急救信號和/或能控制燈具開關的至少一個微動開關(8 ),所述的尾廂(I)的內部設有用于照明的燈具(11),所述燈具(11)為由微動開關(8)控制的尾廂門(7)打開后燈具(11)啟動、尾廂門(7)關閉后燈具(11)關閉的燈具(11 ),所述的電梯的外呼盒設置有告知電梯急救專用的告知裝置,該告知裝置由控制主板控制,通過告知裝置告知在等電梯的人電梯正處在擔架急用狀態。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可容納急救擔架車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尾廂(I)的水平截面的形狀為正方形、長方形、梯形、三角形或者半圓形或者不規則形狀,所述尾廂(O的內部設有急救物品和固定急救物品的捆綁帶(13),所述急救物品為擔架(12)、急救藥箱、體外電擊器、氧氣袋·中的一種或者多種。
【文檔編號】B66B17/12GK103569829SQ201210563092
【公開日】2014年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1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21日
【發明者】酒井建國 申請人:鈴木電梯(中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