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防沖頂施工升降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施工升降機領域,尤其是一種防沖頂施工升降機。
背景技術:
施工升降機通常又被稱為施工電梯。施工升降機的種類很多,按其運行方式有無對重和有對重兩種,按其控制方式分為手動控制式和自動控制式。其按需要還可以添加變頻裝置和PLC控制模塊,另外還可以添加樓層呼叫裝置和平層裝置。目前市場上使用的施工升降機大部分為無對重式的,驅動系統置于吊籠上方,一方面可減小籠內噪音,使吊籠內凈空增大,同時也使得傳動更加平穩、機構振動更小,無對重設計也簡化了安裝過程;為了便于施工電梯的控制和其智能性,施工電梯還可以安裝變頻器,既節能又能無級調速,運行起來更加的平穩,乘坐也更加的舒適;安裝平層裝置的施工電梯控制起來更加的方便,更精準的停靠在需要停靠的樓層;安裝樓層呼叫裝置能可使得使用時的信息流通更加的方便,使管理更加的方便。在安全方面,目前的施工電梯得到了很好的保證,首先為電氣安全保證,施工電梯安裝有抽拉門行程開關、對開門行程開關、頂門行程開關、上限位行程開關、下限位行程開關等行程開關,只要有任何一個行程開關處于保護狀態,電動機就會處于剎車狀態。然而目前的施工升降機中的絕大多數的吊籠是通過導向滾輪裝配在塔架上的,工作時,吊籠通過導向滾輪在塔架上的滾動而上下移動,其中吊籠上下移動的驅動力來自于驅動裝置,正如上文描述的那樣,驅動裝置設于吊籠的籠頂,一般情況下,驅動裝置上設有齒輪,塔架上設有與所述齒輪對應的齒條,目前的施工升降機中,齒條均是從下向上一直延伸至塔架的頂部,齒輪與齒條之間的相互嚙合帶動吊籠的升降,根據相關標準,吊籠具有一定的沖頂高度,該沖頂高度是由上述的上限位行程開關來限定的,然而在實際生產過程中,由于電氣控制的不確定性,如電氣損壞等因素,吊籠沖頂的現象仍然存在,此種情況一旦發生,將直接威脅到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另外,目前的施工升降機中,由于需要防止吊籠超重,吊籠均是通過傳感器銷軸掛在驅動裝置上的,而傳感器銷軸是中空結構,因此強度有限,由于長期受到吊籠的剪力,因此難免的會出現斷軸現象,進而引造成吊籠墜落的安全隱患,這顯然也大大降低了施工升降機的安全系數。綜上所述,目前的施工升降機仍然存在吊籠沖頂以及吊籠墜落的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防沖頂施工升降機,以解決現有的施工升降機的吊籠沖頂的問題。·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的防沖頂施工升降機采用以下技術方案防沖頂施工升降機,包括塔架以及通過導向滾輪裝配在塔架上的吊籠,吊籠的籠頂具有驅動裝置,驅動裝置通過齒輪與塔架上設置的齒條嚙合,塔架的上端具有防沖頂段,防沖頂段從齒條的上端處向上延伸,當驅動裝置的齒輪從齒條上端與齒條脫離時,吊籠頂部與防沖頂段上端的距離不小于吊籠的沖頂高度。吊籠與塔架之間還設有防沖頂行程開關,當該防沖頂行程開關處于保護狀態時,齒輪仍然與齒條嚙合。所述吊籠通過傳感器銷軸掛在驅動裝置上,驅動裝置和吊籠之間還設有橫向的保險銷,該保險銷在傳感器銷軸損壞之前不受驅動裝置和吊籠的剪力。所述保險銷的外周面與吊籠上或驅動裝置上設置的對應銷孔的孔壁之間具有間隙,該間隙使得保險銷在傳感器銷軸損壞之前不受驅動裝置和吊籠的剪力。由于本發明的防沖頂施工升降機的塔架上端具有防沖頂段,防沖頂段從齒條的上端處向上延伸,當驅動裝置的齒輪從齒條上端與齒條脫離時,吊籠頂部與防沖頂段上端的距離不小于吊籠的沖頂高度,因此,在施工升降機工作的過程中,若由于工作人員的誤操作
或者相關電氣部件的故障導致吊籠沒有在設定的位置停車時,齒輪隨吊籠向上行走并脫離齒條,此時驅動吊籠上升的力消失,使得吊籠一直保持在沖頂高度以內,從而避免吊籠沖頂事故的發生,由于齒輪齒條是純機械結構,因此可保證絕對的可靠性,由此可見,本發明的防沖頂施工升降機解決了現有的施工升降機的吊籠沖頂的問題。更進一步的,所述防沖頂行程開關可作為防沖頂段之前的一道屏障,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避免齒輪與齒條的脫離,保證施工升降機的正常、連續工作;所述的保險銷可在傳感器銷軸斷裂時自動代替傳感器軸保證吊籠與驅動裝置的掛接,從而防止吊籠墜落的事故發生;間隙,顧名思義是指很小的間隔,采用保險銷與對應的銷孔之間的間隙來保證保險銷在傳感器銷軸損壞之前不受驅動裝置和吊籠的剪力則可使保險銷在傳感器銷軸斷裂的瞬間接替對應的傳感器銷軸工作,減小傳感器銷軸斷裂后吊籠對保險銷的沖擊,進一步優化吊籠的安全性能。
圖I是本發明的防沖頂施工升降機的實施例I的結構示意 圖2是圖I中的吊籠的結構示意 圖3是驅動裝置與吊籠的連接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明的防沖頂施工升降機的實施例1,如圖1-3所示,包括塔架11,塔架11上裝配有吊籠12,吊籠12的頂部具有驅動裝置13,驅動裝置13通過齒輪(圖中未示出)輸出動力,塔架11上固定裝配有齒條14,吊籠12通過上述齒輪與該齒條14的嚙合可沿塔架11在上下方向上活動,另外,吊籠12上還裝配有導向滾輪(圖中未示出)并通過導向滾輪與塔架11之間在豎向上導向配合,在水平方向上防脫配合,吊籠12與塔架11之間還設有防沖頂行程開關,以上結構均為現有技術,此處不予贅述,與現有技術不同的是,塔架11的上端具有防沖頂段111,防沖頂段111從齒條14的上端處向上延伸,當驅動裝置13的齒輪從齒條14上端與齒條14脫離時,吊籠12頂部與防沖頂段111上端的距離不小于吊籠12的沖頂高度,需要指出的是,當所述防沖頂行程開關處于保護狀態時,齒輪仍然與齒條14嚙合。吊籠12通過傳感器銷軸15掛在驅動裝置13上,驅動裝置13和吊籠12之間還設有橫向的保險銷16,該保險銷16在傳感器銷軸15損壞之前不受驅動裝置13和吊籠12的剪力,具體地說,保險銷16的外周面與驅動裝置13上設置的對應銷孔的孔壁之間具有間隙,該間隙使得保險銷16在傳感器銷軸15損壞之前不受驅動裝置13和吊籠12的剪力,當然,在其它實施例中,還可以通過在保險銷的外周面與吊籠上設置的對應銷孔的孔壁之間設置間隙,以使得保險銷在傳感器銷軸損壞之前不受驅動裝置和吊籠的剪力。
權利要求
1.防沖頂施工升降機,包括塔架以及通過導向滾輪裝配在塔架上的吊籠,吊籠的籠頂具有驅動裝置,驅動裝置通過齒輪與塔架上設置的齒條嚙合,其特征在于,塔架的上端具有防沖頂段,防沖頂段從齒條的上端處向上延伸,當驅動裝置的齒輪從齒條上端與齒條脫離時,吊籠頂部與防沖頂段上端的距離不小于吊籠的沖頂高度。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防沖頂施工升降機,其特征在于,吊籠與塔架之間還設有防沖頂行程開關,當該防沖頂行程開關處于保護狀態時,齒輪仍然與齒條嚙合。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防沖頂施工升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吊籠通過傳感器銷軸掛在驅動裝置上,驅動裝置和吊籠之間還設有橫向的保險銷,該保險銷在傳感器銷軸損壞之前不受驅動裝置和吊籠的剪力。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沖頂施工升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險銷的外周面與吊籠上或驅動裝置上設置的對應銷孔的孔壁之間具有間隙,該間隙使得保險銷在傳感器銷軸損壞之前不受驅動裝置和吊籠的剪力。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施工升降機領域,尤其是一種防沖頂施工升降機。防沖頂施工升降機包括塔架以及通過導向滾輪裝配在塔架上的吊籠,吊籠的籠頂具有驅動裝置,驅動裝置通過齒輪與塔架上設置的齒條嚙合,塔架的上端具有防沖頂段,防沖頂段從齒條的上端處向上延伸,當驅動裝置的齒輪從齒條上端與齒條脫離時,吊籠頂部與防沖頂段上端的距離不小于吊籠的沖頂高度;在施工升降機工作的過程中,若吊籠沒有在設定的位置停車時,齒輪隨吊籠向上行走并脫離齒條,此時驅動吊籠上升的力消失,使得吊籠一直保持在沖頂高度以內,從而避免吊籠沖頂事故的發生,由此可見,本發明的防沖頂施工升降機解決了現有的施工升降機的吊籠沖頂的問題。
文檔編號B66B5/02GK102935968SQ20121047813
公開日2013年2月20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2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22日
發明者陳浩然, 劉林峰, 賈玉峰, 吳傳戈, 劉苗, 張鐵錘, 李濤, 趙晶 申請人:鄭州市長城機器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