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電控照明系統的控制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井下電控照明系統的控制裝置,屬照明【技術領域】。由蓄電池、電源總開關、繼電器、行程開關、照明燈、點火開關、保險元件組成。行程開關和照明燈安裝在電控箱內,實現打開電控箱門自動對電控箱照明、關門自動熄滅的功能,以及實現對電控箱照明的斷電或上電檢查、測量、更換保險等。有益效果是此裝置結構簡單、實用、檢修方便、性能可靠。
【專利說明】井下電控照明系統的控制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照明控制裝置,具體涉及一種連井下電控照明系統的控制裝置。特別適用于地下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電控箱照明系統的控制。
【背景技術】
[0002]井下工程,如建筑、大型水利、碼頭、地下油庫、各種深基礎和樁基的施工。施工環境惡劣,如電控系統出現故障,需對電控箱進行檢修,尤其夜間檢修時,看不清楚控制箱內元器件針腳、端子排、線號、走向,難以進行檢修;即使有移動照明,使用也不是很方便。
【發明內容】
[0003]針對上述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井下電控照明系統的控制裝置,實現打開電控箱門自動對電控箱照明、關門自動熄滅的功能,以及實現對電控箱照明燈亮時對整車控制系統帶電或者斷電的檢修。
[0004]本發明是以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井下電控照明系統的控制裝置,包括蓄電池、電源總開關、繼電器、行程開關、照明燈、點火開關和保險;電源總開關一端接蓄電池的正極,另一端接照明保險和整車控制保險的一端;行程開關常閉觸點一端接繼電器的線圈+端,另一端接照明保險另一端,同時接繼電器觸點的公共端;繼電器常開觸點接照明燈一端,照明燈另一端接地;點火開關公共端B接控制保險另一端;蓄電池負極、繼電器線圈-端接地;行程開關和照明燈安裝在電控箱內。
[0005]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檢修方便、可靠又省電。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6]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0007]附圖是本發明電氣控制原理圖。
[0008]圖中:1、蓄電池,2、繼電器,3、電源總開關,4、行程開關,5、點火開關,6、照明燈,7、
照明保險,8、整車控制保險。
【具體實施方式】
[0009]如附圖所示,井下電控照明系統的控制裝置由以下元件組成:蓄電池1、電源總開關3、繼電器3、行程開關4、照明燈6、點火開關5、照明保險7和控制保險8組成。電源總開關3 —端?接蓄電池1正極,另一端0接照明保險7和控制保險8的一端;行程開關4常閉觸點一端接繼電器2的線圈幻+,另一端接照明保險7另一端,同時接繼電器2觸點的公共端D ;繼電器2常開觸點0接照明燈6 —端,照明燈6另一端接地;點火開關5公共端B接整車控制保險8另一端。蓄電池1負極、繼電器2線圈粒-端接地。行程開關4和照明燈6安裝在電控箱內。
[0010]圖中箭頭所示接整車控制系統。
[0011]控制原理是:打開電源總開關3使其閉合,供電,行程開關4和照明燈6均安裝在電控箱內,打開電控箱門時,行程開關4觸點恢復常閉狀態,繼電器2線圈得電,那么繼電器2的常開觸點閉合,照明燈6亮;此時如果需要帶電檢測整車控制系統,只需打開點火開關5使其閉合,相反,如果需要斷電測量,就不要打開點火開關5。關上電控箱門時,行程開關4常閉觸點斷開,繼電器2線圈不得電,觸點不閉合,照明燈6不亮。實現了打開電控箱門自動對電控箱照明、關門自動熄滅的功能。當檢修電控箱不需要照明燈6亮時,只需拔掉照明保險7。
【權利要求】
1.一種井下電控照明系統的控制裝置,其特征是它包括蓄電池(1)、電源總開關(3)、繼電器(2)、行程開關(4)、照明燈(6)、點火開關(5)、接照明保險(7)和控制保險(8);電源總開關(3)—端接蓄電池(1)的正極,另一端接照明保險(7)和控制保險(8)的一端;行程開關(4)常閉觸點一端接繼電器(2)的線圈+,另一端接照明保險(7)另一端,同時接繼電器(2)觸點的公共端;繼電器(2)常開觸點接照明燈(6)—端,照明燈(6)另一端接地;點火開關(5)公共端B接控制保險(8)另一端;蓄電池(1)負極、繼電器(2)線圈一端接地;行程開關(4 )和照明燈(6 )安裝在電控箱內。
【文檔編號】H05B37/02GK103731947SQ201210384223
【公開日】2014年4月16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優先權日:2012年10月11日
【發明者】李超 申請人: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