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關聯于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照明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有關于一種照明技術,且特別是有關于一種關聯于發光二極管燈具(LEDlamps)的照明系統。
背景技術:
:不同廠商所各自研發的發光二極管燈具都搭配有對應的調光控制器(dimmingcontiOller),而且在最基礎的低階應用中,每一盞發光二極管燈具的調光控制器大致都內嵌在墻面上,故而使用者必須在觸手可及的情況下才能操控發光二極管燈具。另外,在某些高階應用中,某些發光二極管燈具所搭配的調光控制器還具有遙控的功能以形成調光遙控器(dimmingremoter)。然而,這些調光遙控器不但成本高,而且彼此間還不能完全通用。
發明內容有鑒于此,為了要解決先前技術所述及的問題,本發明的一示范性實施例提供一種關聯于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照明系統,其包括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以及具有通信功能的第一驅動裝置。第一驅動裝置耦接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與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相對應的一第一控制信號,并據以提供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的一第一工作參數。在本發明的一示范性實施例中,所述的照明系統可以還包括具有通信功能且內建一(套)互動應用程序的電子設備。基此,電子設備可以反應于所述互動應用程序的啟動而接收一第一使用者輸入指令,并且轉換所述第一使用者輸入指令以產生所述第一控制信號。另外,電子設備可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以將所述第一控制信號傳輸至第一驅動>J-Uρα裝直。在本發明的一示范性實施例中,所述的照明系統可以還包括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以及具有通信功能的第二驅動裝置。第二驅動裝置耦接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與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相對應的一第二控制信號,并據以提供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一第二工作參數。在本發明的一示范性實施例中,所述的電子設備可以還反應于所述互動應用程序的啟動而接收一第二使用者輸入指令,并且轉換所述第二使用者輸入指令以產生所述第二控制信號。另外,電子設備可以還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以將所述第二控制信號傳輸至第二驅動裝置。在本發明的一示范性實施例中,電子設備可以為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或平板電腦。在此條件下,電子設備可以通過藍牙無線傳輸、WiFi無線傳輸、一WiMAX無線傳輸、Zigbee無線傳輸、紅外線無線傳輸、通用串行總線(USB)有線傳輸至少其中之一或其間的組合以與第一和/或第二驅動裝置進行通信。在本發明的一示范性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和/或第二使用者輸入指令可以包括語音指令、觸碰指令、手勢指令與方向(重力)感測指令至少其中之一。在本發明的一示范性實施例中,第一驅動裝置能夠進行整體模塊化設計以形成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的電源模塊;以及第二驅動裝置能夠進行整體模塊化設計以形成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電源模塊。由此可知,使用者可以通過具有某一有線或無線通信協議的電子設備(例如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或平板電腦)產生相應的控制信號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來操控不同但同時具有相同有線或無線通信協議的發光二極管燈具。如此一來,本發明即可有效地解決現有技術所述及的問題。為讓本發明的上述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多個實施例,并配合所示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然而,上述一般描述及以下實施方式僅為例示性及闡釋性的,其并不能限制本發明所欲主張的范圍。下面的所示附圖是本發明的說明書的一部分,示出了本發明的示例實施例,所附圖式與說明書的描述一起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圖I示出為本發明一示范性實施例的照明系統(illuminationsystem)10的示意圖;圖2A示出為圖I的具有通信功能的驅動裝置103-1的示意圖;圖2B示出為圖I的具有通信功能的驅動裝置103-2的示意圖;圖3示出為本發明另一示范性實施例的照明系統10’的示意圖;圖4示出為圖3的具有通信功能的驅動裝置103的示意圖。附圖標記說明10、10’照明系統;101-1、101-2:發光二極管燈具;103、103-1、103-2:驅動裝置;105電子設備;107-1、107-2:傳感器;201,201-1,201-2:恒壓供電單元;203-1、203-2、203-1’、203-2’恒流供電單元;205、205-1、205-2:通信模塊;207、207-1、207-2:控制單元;iAP:互動應用程序;CS1、CS2:控制信號;P_workl、P_work2:工作參數;V1、V2:(可調)工作電壓;II、12:(可調)工作電流;L1、L2:狀態參數;Vac:交流電壓;Vdc:直流額定電壓;ΠΝ1、υΝ2:使用者輸入指令。具體實施例方式現將詳細參考本發明的示范性實施例,在附圖中說明所述示范性實施例的實例。另外,凡可能之處,在附圖及實施方式中使用相同標號的元件/構件代表相同或類似部分。圖I示出為本發明一示范性實施例的照明系統(illuminationsystem)10的示意圖。請參閱圖1,照明系統10至少包括發光二極管燈具(LEDlamps)101-1與101-2、具有通信功能(communicationfunction)的驅動裝置(drivingdevices)103-1與103-2,以及具有通信功能且內建一(套)互動應用程序(interactiveapplication)iAP的電子設備(electronicequipment)105。其中,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與101-2中分別配置有用以感測燈具狀態的傳感器107-1與107-2。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電子設備105可以為智能手機(smartphone)、筆記本電腦(notebook)或平板電腦(tabletPC),但并不限制于此。而且,電子設備105可以至少通過藍牙(Bluetooth)無線傳輸、WiFi無線傳輸、WiMAX無線傳輸、Zigbee無線傳輸、紅外線(infraredrays)無線傳輸、通用串行總線(USB)有線傳輸至少其中之一或其間的組合(但都不限制于此)以與驅動裝置103-1和/或103-2進行通信/溝通。電子設備105可以反應于互動應用程序iAP的啟動(activation)而接收來自外界的使用者輸入指令ΠΝ1(例如觸碰指令和/或語音指令和/或手勢指令和/或方向(重力)感測指令(即,語音指令、觸碰指令、手勢指令與方向(重力)感測指令至少其中之一,但并不限制于此,且其中的方向(重力)感測指令例如可以由陀螺儀、加速器計等多軸感測裝置或光感測裝置所產生),并且轉換所接收的使用者輸入指令ΠΝ1以產生控制信號CSl。而且,電子設備105可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以將所產生的控制信號CSl傳輸至驅動裝置103-1。在此條件下,具有通信功能的驅動裝置103-1耦接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與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相對應且來自電子設備105的控制信號CSl,并據以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工作參數(workingparameter)P_workl(例如,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可調)工作電壓(adjustableworkingvoltage)Vl與(可調)工作電流(adjustableworkingcurrent)II)。更清楚來說,圖2A示出為圖I的具有通信功能的驅動裝置103-1的示意圖。請合并參閱圖I與圖2A,驅動裝置103-1包括恒壓供電單元(constantvoltagesupplyingunit)201-1、恒流供電單兀(constantcurrentsupplyingunit)203-1、通信模塊(communicationmodule)205-1,以及控制單兀(controlunit)207-1。恒壓供電單元201-1用以接收交流電壓(ACvoltage)Vac,并且對所接收的交流電壓Vac進行轉換(例如交流-直流轉換)以提供直流額定電壓(DCconstantvoltage)Vdc。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恒壓供電單元201-1可以由橋式整流器(bridgerectifier)與反馳式轉換器(flybackconverter)所組成,但并不限制于此。恒流供電單元203-1用以接收來自恒壓供電單元201-1直流額定電壓Vdc,并且對所接收的直流額定電壓Vdc進行轉換(例如直流-直流轉換)以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可調工作電壓Vl與可調工作電流II。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恒流供電單元203-1可采用降壓轉換線路(buckconversioncircuit)來實施,但并不限制于此。通信模塊205-1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來自電子設備105的控制信號CS1。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通信模塊205-1可以為任何型態的有線通信模塊(例如USB通信模塊,但并不限制于此)或無線通信模塊(例如藍牙無線通信模塊、WiFi無線通信模塊、WiMAX無線通信模塊、Zigbee無線通信模塊、紅外線無線通信模塊,但并不限制于此)。控制單元207-1耦接恒壓供電單元201-1、恒流供電單元203_1與通信模塊205-1,用以反應于通信模塊205-1所接收的控制信號CSl而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1與恒流供電單元203-1的運作。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控制單元207-1可以采用模擬和/或數字的方式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1與恒流供電單元203-1的運作,從而實現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模擬、數字或脈寬調變(PWM)調光。舉例來說,控制單元207-1可以同時采用數字的方式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1與恒流供電單元203-1的運作;或者,控制單元207-1可以采用數字與模擬的方式分別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1與恒流供電單元203-1的運作;或者,控制單元207-1可以采用模擬與數字的方式分別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1與恒流供電單元203-1的運作;一切端視實際設計而論。除此之外,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中的傳感器107-1用以感測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狀態,并據以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狀態參數LI給控制單元207-1。其中,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中的傳感器107-1與控制單元207-1之間可以數字的方式進行通信/溝通。在此條件下,控制單元207-1即可通過通信模塊205-1而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將所接收的狀態參數LI傳輸至電子設備105,藉以使得電子設備105能夠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當下)的狀態(例如運行時間(operationtime)、亮度(brightness)、色溫(colortemperature)、開/關(0N/0FF)、···等)進行(即時)監控。另一方面,電子設備105還可以反應于互動應用程序iAP的啟動而接收來自外界的使用者輸入指令UIN2(例如觸碰指令和/或語音指令和/或手勢指令和/或方向(重力)感測指令(即,語音指令、觸碰指令、手勢指令與方向(重力)感測指令至少其中之一),但并不限制于此),并且轉換所接收的使用者輸入指令ΠΝ2以產生控制信號CS2。而且,電子設備105可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以將所產生的控制信號CS2傳輸至驅動裝置103-2。在此條件下,具有通信功能的驅動裝置103-2耦接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與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相對應且來自電子設備105的控制信號CS2,并據以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工作參數P_work2(例如,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可調)工作電壓V2與(可調)工作電流12)。更清楚來說,圖2B示出為圖I的具有通信功能的驅動裝置103-2的示意圖。請合并參閱圖I、圖2A與圖2B,驅動裝置103-2與驅動裝置103-1的結構類似,且其包括恒壓供電單元201-2、恒流供電單元203-2、通信模塊205-2,以及控制單元207-2。恒壓供電單元201-2用以接收交流電壓Vac,并且對所接收的交流電壓Vac進行轉換(例如交流-直流轉換)以提供直流額定電壓(DCconstantvoltage)Vdc。相似地,恒壓供電單元201-2可以由橋式整流器與反馳式轉換器所組成,但并不限制于此。恒流供電單元203-2用以接收來自恒壓供電單元201-2的直流額定電壓Vdc,并且對所接收的直流額定電壓Vdc進行轉換(例如直流-直流轉換)以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可調工作電壓V2與可調工作電流I2。相似地,恒流供電單元203-1可采用降壓轉換線路來實施,但并不限制于此。通信模塊205-2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來自電子設備105的控制信號CS2。相似地,通信模塊205-2可以為任何型態的有線通信模塊(例如USB通信模塊,但并不限制于此)或無線通信模塊(例如藍牙無線通信模塊、WiFi無線通信模塊、WiMAX無線通信模塊、Zigbee無線通信模塊、紅外線無線通信模塊,但并不限制于此)。控制單元207-2耦接恒壓供電單元201-2、恒流供電單元203_2與通信模塊205-2,用以反應于通信模塊205-2所接收的控制信號CS2而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2與恒流供電單元203-2的運作。相似地,控制單元207-2可以采用模擬和/或數字的方式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2與恒流供電單元203-2的運作,從而實現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模擬、數字或脈寬調變(PWM)調光。舉例來說,控制單元207-2可以同時采用數字的方式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2與·恒流供電單元203-2的運作;或者,控制單元207-2可以采用數字與模擬的方式分別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2與恒流供電單元203-2的運作;或者,控制單元207-2可以采用模擬與數字的方式分別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2與恒流供電單元203-2的運作;一切端視實際設計而論。除此之外,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中的傳感器107-2用以感測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狀態,并據以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狀態參數L2給控制單元207-2。其中,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中的傳感器107-2與控制單元207-2之間可以數字的方式進行通信/溝通。在此條件下,控制單元207-2即可通過通信模塊205-2而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將所接收的狀態參數L2傳輸至電子設備105,藉以使得電子設備105能夠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當下)的狀態(例如運行時間、亮度、色溫、開/關、...等)進行(即時)監控。基于上述,當使用者通過操作電子設備105而使得內建在電子設備105中的互動應用程序iAP被執行/啟動時,此時電子設備105的屏幕上即可顯示一個專屬于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與101-2的圖型化虛擬控制介面。基此,使用者只要通過電子設備105以進行觸碰和/或語音和/或手勢和/或方向(重力)感測設定,就可同時或各別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與101-2進行遠程操控/搖控。換言之,當電子設備105所內建的互動應用程序iAP被執行/啟動時,電子設備105可以同時被視為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與101-2的虛擬調光遙控器(virtualdimmingremoter),藉以同時或各別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與101-2進行遠程操控/搖控。舉例來說,當電子設備105所內建的互動應用程序iAP被執行/啟動時,使用者可以根據需求而通過電子設備105以輸入(例如經由觸碰和/或語音和/或手勢和/或方向(重力)感測的方式)欲對(例如)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進行操控的使用者輸入指令UINl(例如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開/關、亮度、色溫、時間、調光方式...等)。一旦使用者通過電子設備105以輸入欲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進行操控的使用者輸入指令ΠΝ1后,電子設備105可以通過已被啟動的互動應用程序iAP來轉換使用者所輸入的使用者輸入指令ΠΝ1,藉以產生控制信號CS1,并且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例如藍牙無線傳輸,但并不限制于此)以將所產生的控制信號CSl傳輸至驅動裝置103-1。一旦通信模塊205-1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例如藍牙無線傳輸,但并不限制于此)接獲來自于電子設備105的控制信號CSl的話,則控制單元207-1就會反應于通信模塊205-1所接獲的控制信號CSl而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1與恒流供電單元203-1的運作,藉以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1提供直流額定電壓Vdc,并且控制恒流供電單元203-1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可調工作電壓Vl與可調工作電流11。其中,控制單元207-1藉由控制恒流供電單元203-1以實現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模擬、數字或脈寬調變(PWM)調光。相似地,當電子設備105所內建的互動應用程序iAP被執行/啟動時,使用者可以根據需求而通過電子設備105以輸入(例如經由觸碰和/或語音和/或手勢和/或方向(重力)感測的方式)欲對(例如)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進行操控的使用者輸入指令UIN2(例如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開/關、亮度、色溫、時間、調光方式...等)。一旦使用者通過電子設備105以輸入欲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進行操控的使用者輸入指令ΠΝ2后,電子設備105可以通過已被啟動的互動應用程序iAP來轉換使用者所輸入的使用者輸入指令ΠΝ2,藉以產生控制信號CS2,并且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例如藍牙無線傳輸,但并不限制于此)以將所產生的控制信號CS2傳輸至驅動裝置103-2。一旦通信模塊205-2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例如藍牙無線傳輸,但并不限制于此)接獲來自于電子設備105的控制信號CS2的話,則控制單元207-2就會反應于通信模塊205-2所接獲的控制信號CS2而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2與恒流供電單元203-2的運作,藉以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2提供直流額定電壓Vdc,并且控制恒流供電單元203-2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可調工作電壓V2與可調工作電流12。其中,控制單元207-2藉由控制恒流供電單元203-2以實現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模擬、數字或脈寬調變(PWM)調光。顯然地,使用者可以通過具有某一有線或無線通信協議(例如藍牙,但并不限制于此)的電子設備105(例如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或平板電腦)產生相應的控制信號CS1/CS2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來操控不同但同時具有相同有線或無線通信協議(即,藍牙)的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101-2。換言之,在驅動裝置103-1與103-2中的通信模塊205-1與205-2皆為藍牙通信模塊的條件下,由于藍牙通信模塊具備在有效距離內自動匹配的功能,故而同一臺電子設備105可以靈活地在不同地點對不同的驅動裝置103-1與103-2進行遙控,從而實現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與101-2進行同步(synchronous)或異步(asynchronous)操控的目的。除此之外,由于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中配置有用以感測燈具狀態的傳感器107-1。再加上,傳感器107-1可以與控制單元207-1進行數字通信/溝通。因此,控制單元207-1即可通過通信模塊205-1而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將來自傳感器107-1的狀態參數LI傳輸至電子設備105,藉以使得電子設備105能夠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狀態進行即時監控(在電子設備105欲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狀態進行監控的條件下)。相似地,由于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中配置有用以感測燈具狀態的傳感器107-2。再加上,傳感器107-2可以與控制單元207-2進行數字通信/溝通。因此,控制單元207-2即可通過通信模塊205-2而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將來自傳感器107-2的狀態參數L2傳輸至電子設備105,藉以使得電子設備105能夠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狀態進行即時監控(在電子設備105欲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狀態進行監控的條件下)。另一方面,上述示范性實施例是以單一驅動裝置對應至單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為例來進行說明,也即驅動裝置103-1僅對應至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而驅動裝置103-2僅對應至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但是本發明并不限制此。換言之,在本發明的其他示范性實施例中,單一驅動裝置可以對應至2個或2個以上的發光二極管燈具。更清楚來說,圖3示出為本發明另一示范性實施例的照明系統10’的示意圖。請參閱圖3,照明系統10’至少包括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與101-2、具有通信功能的驅動裝置103,以及具有通信功能且內建一(套)互動應用程序iAP的電子設備105。相似地,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與101-2中分別配置有用以感測燈具狀態的傳感器107-1與107-2。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電子設備105可以為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或平板電腦,但并不限制于此。而且,電子設備105可以至少通過藍牙無線傳輸、WiFi無線傳輸、WiMAX無線傳輸、Zigbee無線傳輸、紅外線無線傳輸、USB有線傳輸至少其中之一或其間的組合(但都不限制于此)以與驅動裝置103進行通信/溝通。電子設備105可以反應于互動應用程序iAP的啟動而接收來自外界的使用者輸入指令ΠΝ1和/或ΠΝ2(例如觸碰指令和/或語音指令和/或手勢指令和/或方向(重力)感測指令,但并不限制于此),并且轉換所接收的使用者輸入指令ΠΝ1和/或ΠΝ2以產生控制信號CSl和/或CS2。而且,電子設備105可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以將所產生的控制信號CSl和/或CS2傳輸至驅動裝置103。在此條件下,具有通信功能的驅動裝置103耦接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與101_2,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與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和/或101-2相對應且來自電子設備105的控制信號CSl和/或CS2,并據以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和/或101-2的工作參數P_workl(例如,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可調)工作電壓Vl與(可調)工作電流II)和/*P_work2(例如,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可調)工作電壓V2與(可調)工作電流12)。更清楚來說,圖4示出為圖3的具有通信功能的驅動裝置103的示意圖。請合并參閱圖3與圖4,驅動裝置103包括恒壓供電單元201、恒流供電單元203-1’與203-2’、通信模塊205,以及控制單元207。恒壓供電單元201用以接收交流電壓Vac,并且對所接收的交流電壓Vac進行轉換(例如交流-直流轉換)以提供直流額定電壓Vdc。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恒壓供電單元201可以由橋式整流器與反馳式轉換器所組成,但并不限制于此。恒流供電單元203-1’用以接收來自恒壓供電單元201的直流額定電壓Vdc,并且對所接收的直流額定電壓Vdc進行轉換(例如直流-直流轉換)以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可調工作電壓Vl與可調工作電流II。另外,恒流供電單元203-2’用以接收來自恒壓供電單元201的直流額定電壓Vdc,并且對所接收的直流額定電壓Vdc進行轉換(例如直流-直流轉換)以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可調工作電壓V2與可調工作電流12。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恒流供電單元203-1’與203-2’皆可采用降壓轉換線路來實施,但并不限制于此。通信模塊205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來自電子設備105的控制信號CSl和/或CS2。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通信模塊205可以為任何型態的有線通信模塊(例如USB通信模塊,但并不限制于此)或無線通信模塊(例如藍牙無線通信模塊、WiFi無線通信模塊、WiMAX無線通信模塊、Zigbee無線通信模塊、紅外線無線通信模塊,但并不限制于此)。控制單元207耦接恒壓供電單元201、恒流供電單元203_1’與203_2’以及通信模塊205,用以反應于通信模塊205所接收的控制信號CSl和/或CS2而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以及恒流供電單元203-1’和/或203-2’的運作。在本示范性實施例中,控制單元207可以采用模擬和/或數字的方式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以及恒流供電單元(203-1’,203-2’)的運作,從而實現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和/或101-2的模擬、數字或脈寬調變(PWM)調光。舉例來說,控制單元207可以同時采用數字的方式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以及恒流供電單元(203-1’,203-2’)的運作;或者,控制單元207可以采用數字與模擬的方式分別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以及恒流供電單元(203-1’,203-2’)的運作;或者,控制單元207可以采用模擬與數字的方式分別控制恒壓供電單元201以及恒流供電單元(203-1’,203-2’)的運作;一切端視實際設計而論。相似地,控制單元207還是藉由控制恒流供電單元(203-1’,203-2)以實現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101-2)的模擬、數字或脈寬調變(PWM)調光。除此之外,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中的傳感器107-1用以感測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狀態,并據以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的狀態參數LI給控制單元207。其中,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中的傳感器107-1與控制單元207之間可以數字的方式進行通信/溝通。在此條件下,控制單元207即可通過通信模塊205而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將所接收的狀態參數LI傳輸至電子設備105,藉以使得電子設備105能夠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當下)的狀態(例如運行時間、亮度、色溫、開/關、…等)進行(即時)監控。相似地,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中的傳感器107-2用以感測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狀態,并據以提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的狀態參數L2給控制單元207。其中,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中的傳感器107-2與控制單元207之間可以數字的方式進行通信/溝通。在此條件下,控制單元207即可通過通信模塊205而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將所接收的狀態參數L2傳輸至電子設備105,藉以使得電子設備105能夠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2(當下)的狀態(例如運行時間、亮度、色溫、開/關、…等)進行(即時)監控。換言之,控制單元207可以通過通信模塊205而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將所接收的狀態參數LI和/或L2傳輸至電子設備105,藉以使得電子設備105能夠對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和/或101/2(當下)的狀態進行(即時)監控。由此可知,驅動裝置103可以在單一恒壓供電單元201的架構/條件下實現驅動2個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101-2)的應用。當然,基此教示內容,本領域具有通常知識者應當可自行推演/類推出驅動裝置103同時驅動3個或3個以上的發光二極管燈具的實施方式,只要在驅動裝置103中增設3個或3個以上受控制單元207控制的恒流供電單元即可,故而在此并不再加以贅述之。在此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各示范性實施例的驅動裝置(103,103-1,103-2)皆可以進行整體模塊化設計,藉以形成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101-2)專屬的電源模塊(powermodule)0當然,上述各示范性實施例的驅動裝置(103,103-1,103-2)皆可以進行部份模塊化設計。一切端視實際設計/應用需求而論。甚至,在本發明的其他示范性實施例中,配置在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101-2)中的傳感器(107-1,107-2)還可以配置成具有解析語音的能力。如此一來,使用者即可通過語音輸入的方式來(直接)操控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101-2)。或者,配置在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101-2)中的傳感器(107-1,107-2)還可以配置成具有解析手勢的能力。如此一來,使用者即可通過手勢輸入的方式來(直接)操控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101-2)。甚至,配置在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101-2)中的傳感器(107-1,107-2)還可以配置成具有解析方向(重力)感測的能力。如此一來,使用者即可通過傾斜、搖動或是變換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101-2)的方向的方式來(直接)操控發光二極管燈具(101-1,101-2)。綜上所述,使用者可以通過具有某一有線或無線通信協議的電子設備(例如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或平板電腦)產生相應的控制信號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來操控不同但同時具有相同有線或無線通信協議的發光二極管燈具,并且還可以對所有的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狀態進行監控。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權利要求1.一種關聯于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以及一具有通信功能的第一驅動裝置,耦接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與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相對應的一第一控制信號,并據以提供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的一第一工作參數。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具有通信功能的電子設備,內建一互動應用程序,該電子設備反應于該互動應用程序的啟動而接收一第一使用者輸入指令,并且轉換該第一使用者輸入指令以產生該第一控制信號,其中,該電子設備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以將該第一控制信號傳輸至該第一驅動裝置。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工作參數包括一第一可調工作電壓與一第一可調工作電流,且該第一驅動裝置包括一第一恒壓供電單元,用以接收一交流電壓,并且對該交流電壓進行轉換以提供一直流額定電壓;一第一恒流供電單元,用以接收該直流額定電壓,并且對該直流額定電壓進行轉換以提供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的該第一可調工作電壓與該第一可調工作電流;一第一通信模塊,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該第一控制信號;以及一第一控制單元,耦接該第一恒壓供電單元、該第一恒流供電單元與該第一通信模塊,用以反應于該第一通信模塊所接收的該第一控制信號而控制該第一恒壓供電單元與該第一恒流供電單元的運作。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耦接該第一驅動裝置,其中,該第一驅動裝置還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與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相對應的一第二控制信號,并據以提供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一第二工作參數。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電子設備還反應于該互動應用程序的啟動而接收一第二使用者輸入指令,并且轉換該第二使用者輸入指令以產生該第二控制信號;以及該電子設備還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以將該第二控制信號傳輸至該第一驅動裝置。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工作參數包括一第二可調工作電壓與一第二可調工作電流,且該第一驅動裝置還包括一第二恒流供電單元,用以接收該直流額定電壓,并且對該直流額定電壓進行轉換以提供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該第二可調工作電壓與該第二可調工作電流,其中,該第一通信模塊還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該第二控制信號,其中,該第一控制單元還耦接該第二恒流供電單元,用以還反應于該第一通信模塊所接收的該第二控制信號而控制該第二恒流供電單元的運作。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包括一第一傳感器,用以感測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狀態,并據以提供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的一第一狀態參數給該第一控制單元;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包括一第二傳感器,用以感測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狀態,并據以提供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一第二狀態參數給該第一控制單元;以及該第一控制單元通過該第一通信模塊而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將所接收的該第一和/或該第二狀態參數傳輸至該電子設備,藉以使得該電子設備能夠對該第一和/或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狀態進行監控。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控制單元采用模擬和/或數字的方式控制該第一恒壓供電單元、該第一恒流供電單元與該第二恒流供電單元的運作。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以及一具有通信功能的第二驅動裝置,耦接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與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相對應的一第二控制信號,并據以提供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一第二工作參數。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電子設備還反應于該互動應用程序的啟動而接收一第二使用者輸入指令,并且轉換該第二使用者輸入指令以產生該第二控制信號;以及該電子設備還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以將該第二控制信號傳輸至該第二驅動裝置。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工作參數包括一第二可調工作電壓與一第二可調工作電流,且該第二驅動裝置包括一第二恒壓供電單元,用以接收該交流電壓,并且對該交流電壓進行轉換以提供該直流額定電壓;一第二恒流供電單元,用以接收該直流額定電壓,并且對該直流額定電壓進行轉換以提供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該第二可調工作電壓與該第二可調工作電流;一第二通信模塊,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該第二控制信號;以及一第二控制單元,耦接該第二恒壓供電單元、該第二恒流供電單元與該第二通信模塊,用以反應于該第二通信模塊所接收的該第二控制信號而控制該第二恒壓供電單元與該第二恒流供電單元的運作。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包括一第一傳感器,用以感測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狀態,并據以提供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的一第一狀態參數給該第一控制單元;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包括一第二傳感器,用以感測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狀態,并據以提供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一第二狀態參數給該第二控制單元;該第一控制單元通過該第一通信模塊而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將所接收的該第一狀態參數傳輸至該電子設備,藉以使得該電子設備能夠對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狀態進行監控;以及該第二控制單元通過該第二通信模塊而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將所接收的該第二狀態參數傳輸至該電子設備,藉以使得該電子設備能夠對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狀態進行監控。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控制單元采用模擬和/或數字的方式控制該第二恒壓供電單元與該第二恒流供電單元的運作。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電子設備包括一智能手機、一筆記本電腦或一平板電腦。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電子設備通過一藍牙無線傳輸、一WiFi無線傳輸、一WiMAX無線傳輸、一Zigbee無線傳輸、一紅外線無線傳輸、一通用串行總線有線傳輸至少其中之一或其間的組合以與該第一和/或第二驅動裝置進行通信。16.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和/或該第二使用者輸入指令至少包括語音指令、觸碰指令、手勢指令與方向感測指令至少其中之一。1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和/或該第二使用者輸入指令至少包括語音指令、觸碰指令、手勢指令與方向感測指令至少其中之一。1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驅動裝置能夠進行整體模塊化設計以形成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和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電源模塊。19.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驅動裝置能夠進行整體模塊化設計以形成該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的電源模塊;以及該第二驅動裝置能夠進行整體模塊化設計以形成該第二發光二極管燈具的電源模塊。全文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關聯于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照明系統,其包括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以及具有通信功能的第一驅動裝置。第一驅動裝置耦接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用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接收與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相對應的第一控制信號,并據以提供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的第一工作參數。由此,本發明即可通過包含在照明系統內的具有通信功能的電子設備(例如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或平板電腦)產生第一控制信號,藉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來操控第一發光二極管燈具。文檔編號H05B37/02GK102958250SQ20121030674公開日2013年3月6日申請日期2012年8月23日優先權日2011年8月24日發明者萬寶廩,孫涓涓,鄒海丹,李曉慶申請人:全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博蘭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