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轉臺主體結構以及設置有這種轉臺主體結構的起重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技術領域,具體涉及ー種轉臺主體結構以及設置該轉臺主體結構的起重機。
背景技術:
在起重機的各大組成結構件中,轉臺是用于聯系起重機上下車的關鍵承載結構件。現有的履帶式起重機中,大部分的轉臺采用傳統的整體式結構。整體式結構的轉臺包括轉臺主體結構以及附屬結構,轉臺主體結構與附屬結構之間為可拆卸連接。如圖I所示為現有的一種轉臺主體結構,該轉臺主體結構包括左側立板10、右側立板(圖I中未示出)以及位于左側立板10、右側立板之間用于安裝零部件的安裝箱,左側立板10以及右側立板在轉臺的厚度方向上均由上分體101以及下分體102通過銷軸6組裝而成。轉臺主體結構上安裝的零部件主要有吊臂、回轉機構、卷揚機構、動カ系統、液壓系統和駕駛室的回轉平臺等。隨著履帶起重機起重量的増大,轉臺主體結構上安裝的各零部件的重量和體積均隨之明顯增大,所以需要轉臺主體結構上具有足夠的裝配、維修空間,但是,由于國家法規規定的轉臺的運輸寬度僅為3. 5米,無論是以上所述的哪種整體式結構的轉臺在運輸過程中即使拆卸掉了其上的附屬結構,剩下的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尺寸仍舊很大,由于受運輸不能超高、超寬的限制,無法將轉臺主體結構寬度尺寸設計太大,導致轉臺主體結構上的零部件的安裝空間極為有限,無法滿足零部件裝配、維修的空間需求。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種轉臺主體結構以及設置該轉臺主體結構的起重機,解決了現有技術存在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尺寸受到運輸尺寸的限制,導致無法滿足零部件裝配、維修的空間需求的技術問題。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術方案該轉臺主體結構,包括第一組件以及第ニ組件,其中所述第一組件與所述第二組件通過可拆卸連接結構相連接;所述轉臺主體結構存在長度方向、寬度方向以及厚度方向;、[0010]所述第一組件以及所述第二組件至少在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上被所述可拆卸連接結構鎖定在一起。優選地,所述第一組件與所述第二組件以所述轉臺主體結構上沿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延伸的邊沿上的垂直中分線對稱設置;和/或,所述第一組件和/或所述第二組件各自為分體式構件組裝而成或者各自為一體式結構;和/或,所述可拆卸連接結構為銷軸連接結構、螺栓連接結構、螺釘連接結構或卡扣連接結構其中之一或多種的組合。優選地,所述銷軸連接結構包括至少ー個連接體、分別開設于所述連接體位置相反的兩端上的第一通孔、分別開設于所述第一組件上、所述第二組件上的第二通孔以及銷軸,其中所述連接體位置相反的兩端上的每一端上至少開設有一個所述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的數目與所述第二通孔數目以及所述銷軸的數目相同;所述銷軸依次嵌入所述第一通孔、所述第二通孔或者依次嵌入所述第二通孔、所述第一通孔。優選地,所述連接體呈條形,且其橫截面呈U形、長方形或正多邊形,所述第一通孔貫穿所述連接體上位置相對的側壁;所述第一組件上固設有至少ー個第一凸沿,所述第一凸沿沿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朝接近所述第二組件的方向延伸,所述第一組件上的所述第二通孔開設于所述第
一凸沿上;所述第二組件上固設有至少ー個第二凸沿,所述第二凸沿沿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朝接近所述第一組件的方向延伸,所述第二組件上的所述第二通孔開設于所述第
ニ凸沿上。 優選地,所述第一凸沿和/或所述第二凸沿嵌于所述連接體內,且嵌于所述連接體內的部分與所述連接體的側壁的內側相抵接;和/或;所述第一凸沿和/或所述第二凸沿呈板狀,且其延展平面與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長度方向相垂直;和/或,所述第一凸沿與所述第一組件為一體式結構或者所述第一凸沿與所述第一組件為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凸沿與所述第二組件為一體式結構或者所述第二凸沿與所述第二組件為固定連接;和/或,所述銷軸與液壓動カ機構相連接,所述銷軸嵌入或拔出所述第一通孔以及所述第二通孔的動力為所述液壓動カ機構提供;和/或,所述銷軸包括銷軸本體以及止位凸起,其中所述銷軸本體呈圓柱狀、棱柱狀、圓錐狀或管狀,所述止位凸起位于所述銷軸本體其中一端的周向外表面上,所述銷軸本體與所述止位凸起為一體式結構或者所述銷軸本體與所述止位凸起固定連接,所述銷軸本體依次嵌入所述第一通孔以及所述第二通孔或者依次嵌入所述第二通孔以及所述第一通孔。優選地,所述止位凸起呈環狀或圈狀,且環繞于所述銷軸本體其中一端的周向外表面上,所述止位凸起的外徑大于所述第一通孔以及所述第二通孔的內徑; 和/或,所述第一通孔的內徑與所述第二通孔的內徑相同;和/或,所述銷軸本體嵌入所述第一通孔以及所述第二通孔內的一端穿過所述第一通孔并延伸出所述第二通孔,且銷軸本體延伸出所述第二通孔的部分設置有用于防止所述銷軸本體沿其嵌入方向的反方向脫出所述第二通孔的防脫結構;或者,所述銷軸本體嵌入所述第二通孔以及所述第一通孔內的一端穿過所述第二通孔并延伸出所述第一通孔,且銷軸本體延伸出所述第一通孔的部分設置有用于防止所述銷軸本體沿其嵌入方向的反方向脫出所述第二通孔的防脫結構。[0029]優選地,所述防脫結構包括開設于所述銷軸本體延伸出所述第二通孔的部分上的防脫孔以及嵌于所述防脫孔內的防脫銷或防脫螺栓。[0030]優選地,所述銷軸連接結構包括至少三個所述連接體以及位置介于至少其中兩個所述連接體之間的連接板或連接架,其中 至少其中兩個所述連接體之間通過所述連接板或連接架固定連接或者至少其中兩個所述連接體與連接板或連接架為一體式結構。優選地,所述第一組件和/或所述第二組件包括兩個以上分體式構件,其中兩個以上所述分體式構件在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上和/或長度方向上和/或厚度方向上通過所述緊固結構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緊固結構為銷軸連接結構、螺栓連接結構、螺釘連接結構或卡扣連接結構、焊接結構、鉸接結構、膠水粘結結構其中之一或多種的組合。該起重機,包括上述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轉臺主體結構以及吊臂、回轉機構、卷揚機構、動カ系統、液壓系統和駕駛室的回轉平臺,其中至少所述吊臂、所述回轉機構、所述卷揚機構、所述動カ系統、所述液壓系統以及所述駕駛室的回轉平臺其中之一安裝于所述轉臺主體結構上;所述第一組件以及所述第二組件分別為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左側立板以及右側立板。基于上述技術方案中的任一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至少可以產生如下技術效果由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轉臺主體結構包括第一組件以及第ニ組件,且第一組件以及第ニ組件至少在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上被可拆卸連接結構鎖定在一起,因為可拆卸連接結構是可以自由拆卸的,故而在運輸轉臺主體結構時,操作人員可以先拆卸掉可拆卸連接結構以解除可拆卸連接結構在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上對第一組件以及第二組件的鎖定,這樣便可以通過単獨運輸第一組件以及第ニ組件的方式,減小轉臺主體結構運輸時的寬度尺寸,故而克服了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尺寸受到運輸尺寸的限制的缺陷,由此便可以將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尺寸設計更大,從而保證轉臺主體結構具有足夠的空間用于安裝吊臂、回轉機構、卷揚機構、動カ系統、液壓系統和駕駛室的回轉平臺等零部件,并且轉臺主體結構內部用于安裝各零部件的空間也可以隨著各零部件體積的增大而增大,所以解決了現有技術存在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尺寸受到運輸尺寸的限制,導致無法滿足零部件裝配、維修的空間需求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轉臺主體結構至少存在以下優點I、該轉臺主體結構可以在寬度方向上分拆為至少兩個單獨的組件,單獨的組件可以單獨運輸,使轉臺主體結構在寬度方向上不受運輸尺寸的限制,由于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尺寸可以設計更大,所以能夠為零部件的裝配、維修提供更為充足的空間;2、減小了轉臺單件(或稱単獨的組件)的運輸尺寸和重量,解決了設置該轉臺主體結構的起重機尤其是超大噸位的履帶式起重機轉場時,受運輸尺寸的限制而運輸困難的問題,由于可以使用載重量較小的交通工具進行運輸,降低了對交通工具的要求,進而運輸更為簡單、方便;3、減小了轉臺的單件尺寸和重量,解決了設置該轉臺主體結構的起重機尤其是超大噸位的履帶式起重機內結構件因為體積太大無法找到合適的加工設備進行加工,加工難度較大的問題,從而降低了加工難度以及對加工設備的要求。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ー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圖I為現有技術中公開的ー種轉臺主體結構的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 供的轉臺主體結構的主要組成部分組裝成完整的轉臺主體結構的示意圖;圖3為圖I所示轉臺主體結構中防脫結構與周圍其他零部件之間的連接關系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做進ー步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ー種拆卸、安裝方便且寬度尺寸不會受運輸尺寸的限制,可以滿足零部件裝配、維修的空間需求的轉臺主體結構。如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轉臺主體結構,包括第一組件I以及第二組件2,其中第一組件I與第二組件2通過可拆卸連接結構3相連接,轉臺主體結構存在長度方向、寬度方向以及厚度方向,第一組件I以及第ニ組件2至少在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上被可拆卸連接結構3鎖定在一起。由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轉臺主體結構包括第一組件I以及第ニ組件2,且第一組件I以及第ニ組件2至少在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上被可拆卸連接結構3鎖定在一起,因為可拆卸連接結構3是可以自由拆卸的,故而在運輸轉臺主體結構時,可以先拆卸掉可拆卸連接結構3以解除可拆卸連接結構3在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上對第一組件I以及第ニ組件2的鎖定,這樣便可以通過単獨運輸第一組件I以及第ニ組件2的方式,減小轉臺主體結構運輸時的寬度尺寸,故而克服了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尺寸受到運輸尺寸的限制的缺陷,進而也可以將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尺寸設計更大,從而保證轉臺主體結構具有足夠的空間用于安裝吊臂、回轉機構、卷揚機構、動カ系統、液壓系統和駕駛室的回轉平臺等零部件,并且轉臺主體結構內部用于安裝各零部件的空間也可以隨著各零部件體積的增大而増大,所以解決了現有技術存在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尺寸受到運輸尺寸的限制,導致無法滿足零部件裝配、維修的空間需求的技術問題。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中第一組件I與第二組件2以轉臺主體結構上沿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延伸的邊沿上的垂直中分線4對稱設置。沿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延伸的邊沿上的垂直中分線4與轉臺的長度方向是重合或平行的。由于第一組件I與第二組件2的結構對稱,重量相等,安裝、運輸過程中對第一組件I與第二組件2施加的支撐カ是相等或近似相等的,也可以使用相同的安裝或運輸工具進行安裝或運輸,所以有助于減小安裝、運輸成本。本實施例中第一組件I和/或第二組件2各自為分體式構件9組裝而成,或者,第ー組件I與第二組件2各自為一體式結構,第一組件I以及第ニ組件2優選為各自為兩個以上分體式構件9組裝而成。上述結構的優點在于一方面在第一組件I以及第ニ組件2本身體積較大,重量較重,不便于運輸時,也可以將第一組件I或第二組件2繼續分拆為分體式的構件后再搬運;另ー方面在生產第一組件I以及第ニ組件2時先生產其體積、重量均較小的分體式的構件會更為容易。第一組件I和/或第二組件2可以為由其各自的構件在其寬度方向上組裝而成,也可以為由其各自的構件在其長度方向上或厚度方向上組裝而成,當然,第一組件I和/或第二組件2也可以同時為由其各自的構件在其寬度方向上、長度方向上以及厚度方向上組裝而成。本實施例中可拆卸連接結構3優選為銷軸連接結構,當然,可拆卸連接結構3也可以為螺栓連接結構、螺釘連接結構或卡扣連接結構其中之一或上述多種連接結構的疊加或組合。上述連接結構均為結構上比較簡單,且容易拆卸、安裝的可自由拆卸的連接結構。卡扣連接結構是采用過盈配合(或稱緊配合)的方式鎖定,拆卸時相對于其他可拆卸連接結構會稍微費カー些。螺栓連接結構以及螺釘連接結構也可以為螺柱等其他開設有螺紋的緊固件構成的連接結構所取代。當然,本實施例也不排除使用其他本領域中常用的連接方式的可能性。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中銷軸連接結構包括至少ー個連接體5、分別開設于連接體5位置相反的兩端上的第一通孔51、分別開設于第一組件I上、第二組件2上的第二通孔12以及銷軸6,連接體5位置相反的兩端上的每一端上至少開設有ー個第一通孔51,第一通孔51的數目與第二通孔12數目以及銷軸6的數目相同,銷軸6依次嵌入第一通孔51、第二通孔12或依次嵌入第二通孔12、第一通孔51。由于連接體5上可以安裝零部件,所以設置連接體5延長了第一組件I以及第二組件2的寬度尺寸,進而運輸過程中也可以將連接體5拆卸下來以單獨運輸第一組件I、第ニ組件2或連接體5,由此可見,連接體5的存在可以進ー步減少轉臺主體結構在寬度方向上受到的限制。將第一組件I、第二組件2與連接體5安裝在一起時,可以先將第一組件I或第二組件2其中的一個與連接體5連接好之后,再將連接體5與第一組件I或第二組件2其中的另ー個進行連接。當然,連接體5也可以與第一組件I或第二組件2其中的ー個為一體式結構,而與第一組件I或第二組件2其中的另ー個為固定連接,固定連接也可以采用螺釘連接結構、螺栓連接結構或本領域中其他已知的連接結構相連接,連接體5也可以與第一組件I或第二組件2其中的一個采用銷軸連接結構固定連接,而與第一組件I或第二組件2其中的另ー個采用螺釘連接結構、螺栓連接結構或本領域中其他已知的連接結構相連接。本實施例中連接體5呈條形,且其橫截面(與其長度方向相垂直的截面)呈U形、 長方形、正方形或正六邊形,銷軸連接結構優選為包括兩個以上連接體5,兩個以上連接體5中的部分連接體5 (例如其中的一個或兩個連接體5)的橫截面呈U形,部分連接體5的橫截面呈長方形,第一通孔51貫穿連接體5上位置相對的側壁。上述結構的連接體5不僅耗費材料少,重量輕,而且也便于開設第一通孔51,同時,還具有強度高,適宜于承受重載荷的優點。[0063]當然,連接體5的橫截面也可以為正五變形等邊數較多的正多邊形或正多邊形之外的多邊形,例如橫截面也可以呈梯形。本實施例中第一組件I上固設有至少ー個第一凸沿11,第一凸沿11沿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朝接近第二組件2的方向延伸,第一組件I上的第二通孔12開設于第一凸沿11上;第二組件2上固設有至少ー個第二凸沿21,第二凸沿21沿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朝接近第一組件I的方向延伸,第二組件2上的第二通孔12開設于第二凸沿21上。第一凸沿11以及第ニ凸沿21的設置不僅便于開設第二通孔12,而且在第一組件I以及第ニ組件2分別與連接體5進行連接操作時,第一凸沿11以及第ニ凸沿21還具有導向作用。當然,第一組件I上設置第一凸沿11時,第二組件2也可以不設置第二凸沿21,同理,第二組件2上設置第二凸沿21時,第一組件I也可以不設置第一凸沿11。本實施例中第一凸沿11和/或第二凸沿21嵌于連接體5內,且與連接體5的側壁內側相抵接。這種結構有利于第一凸沿11和/或第二凸沿21與連接體5之間采用相插接的方式組合在一起,進而有利于快速將第一通孔51與第二通孔12對齊即使第一通孔51與第二通孔12同軸以便于嵌入銷軸6。當然,第一凸沿11和/或第二凸沿21也可以抵靠于連接體5的側壁的外表面上,此時,也能保證第一通孔51與第二通孔12對齊。本實施例中開設于連接體5位置相反的兩端其中一端上的第一通孔51的數目與開設于連接體5位置相反的兩端其中另一端上第一通孔51的數目相同。由于第一通孔51的數目與第二通孔12的數目以及銷軸6的數目是一致的,所以這種結構可以保證連接體5位置相反的兩端與第一組件I之間以及與第二組件2之間的連接強度一致,轉臺主體結構負重時,第一組件I以及第ニ組件2上承受的重量更為均勻。本實施例中第一凸沿11和/或第二凸沿21呈板狀,且其延展平面優選為與轉臺主體結構的長度方向相垂直。第一凸沿11和/或第二凸沿21與轉臺的寬度方向相平行或相重合時,且其延展平面與轉臺主體結構的長度方向相垂直時,第一凸沿11上的第二通孔12以及第ニ凸沿21上的第二通孔12的軸向方向與轉臺主體結構的長度方向相同。這種結構在安裝的過程中,第一凸沿11和/或第二凸沿21與連接體5相插接時第一通孔51與第二通孔12更容易對準。本實施例中第一凸沿11與第一組件I為一體式結構或者第一凸沿11與第一組件I為固定連接,優選為第一凸沿11與第一組件I為一體式結構。第二凸沿21與第二組件2為一體式結構或者第二凸沿21與第二組件2為固定連接,優選為第二凸沿21與第二組件2為一體式結構。由于第一凸沿11以及第ニ凸沿21的體積、重量均比較輕,所以固定連接的難度較大,而一體式結構中各部分之間連接強度更為牢靠,而且便于采用一次成型的制造エ藝快速制造,所以優選為一體式結構。本實施例中銷軸6與液壓動カ機構相連接,銷軸6嵌入或拔出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的動カ為液壓動カ機構提供。使用液壓動カ結構時,可以通過控制釋放液壓油或回收液壓油的方式控制銷軸6是嵌入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還是拔出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不僅自動化程度高,而且更為省力。當然,銷軸6也可以使用其他動カ機構,乃至人為提供動カ驅使其嵌入或拔出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如圖3所示,本實施例中銷軸6包括銷軸本體61以及止位凸起62,其中銷軸本體61呈圓柱狀、棱柱狀、圓錐狀、圓臺狀或管狀,止位凸起62位于銷軸本體61其中一端的周向外表面上,銷軸本體61與止位凸起62為一體式結構或者銷軸本體61與止位凸起62固定連接,銷軸本體61依次嵌入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或者依次嵌入第二通孔12以及第一通孔51。止位凸起62可以避免銷軸本體61嵌入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后嵌入深度太深,最終沿其嵌入方向脫出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本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止位凸起62呈環狀或圈狀,且環繞于銷軸本體61其中一端的周向外表面上,止位凸起62的外徑大于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的內徑。呈環狀或圈狀的止位凸起62在與連接體5的側壁(銷軸本體61先嵌入第一通孔51時)相抵靠時,或者,止位凸起62在與第一凸沿11或第二凸沿21 (銷軸本體61先嵌入第二通孔12時)相抵靠時,各處承受的來自于連接體5的側壁、第一凸沿11或第二凸沿21的反作用カ更為均勻,所以強度更為牢固,止退效果也更為可靠。當然,止位凸起62也可以僅僅是一個外凸于銷軸本體61端部周向外表面的凸點或凸臺。本實施例中第一通孔51的內徑與第二通孔12的內徑優選為相同,此時,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可以使用相同的鉆頭或銑刀切削加工出來,而且與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相配合的銷軸6的銷軸本體61軸向方向上各部分的外徑也一致,不僅便于插接安裝,而且制造也比較容易。當然,第一通孔51的內徑與第二通孔12的內徑也可以不同,銷軸6的銷軸本體61軸向方向上各部分的外徑也可以不同。本實施例中銷軸本體61嵌入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內的一端穿過第一通孔51并延伸出第二通孔12,且銷軸本體61延伸出第二通孔12的部分設置有用于防止銷軸本體61沿其嵌入方向的反方向脫出第二通孔12的防脫結構7。防脫結構7可以防止已經嵌入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的銷軸本體61沿其嵌入第一通孔51以及第二通孔12方向的反方向脫出,從而保證了銷軸連接結構鎖定的可靠性。當然,當銷軸本體61依次嵌入第二通孔12以及第一通孔51內的一端穿過第二通孔12并延伸出第一通孔51吋,銷軸本體61延伸出第一通孔51的部分上也可以設置上述如圖3所示的防脫結構7。如圖2和圖3所示,本實施例中防脫結構7包括開設于銷軸本體61延伸出如圖2所示第二通孔12的部分上的防脫孔70以及嵌于防脫孔70內的防脫銷71。防脫孔70與防脫銷71構成的防脫結構7為過盈配合結構,這種防脫結構7不僅結構簡單,而且裝配、拆卸也比較方便。當然,防脫銷71也可以使用防脫螺栓等其他桿件所取代。如圖3所示,本實施例中防脫銷71貫穿防脫孔70,且其與防脫孔70之間過盈配合,防脫銷71的軸向尺寸大于第二通孔12的內徑尺寸。防脫銷71與防脫孔70之間過盈配合時,可以避免防脫銷71從防脫孔70內松脫。當然,本實施例中防脫銷71與防脫孔70之間也可以不采用過盈配合的方式,而是在防脫銷71嵌入防脫孔70時,在防脫銷71的兩端設置上類似于上述防脫結構7的結構以避免防脫銷71脫出防脫孔70。如圖2所示, 本實施例中銷軸連接結構包括至少三個連接體5以及位置介于至少其中兩個連接體5之間的連接板8或連接架,其中至少其中兩個連接體5之間通過連接板8或連接架固定連接或者至少其中兩個連接體5中的ー個或全部連接體5與連接板8或連接架為一體式結構。本實施例中單獨的一個連接體5構成了ー個箱型結構,且該箱型結構的連接體5與另外兩個連接體5與連接板8構成的組件分別構成了轉臺主體結構上的兩個箱型結構,箱型結構安裝、維修空間比較大。本實施例中銷軸連接結構優選為包括如圖2所示三個連接體5,三個連接體5其中的兩個連接體5通過焊接、鉸接或通過螺釘連接固設于同一連接板8上。連接板8不僅僅起到了連接不同的兩個連接體5的作用,而且其上還可以用于安裝其他的零部件,例如吊臂、回轉機構等。當然,連接板8也可以為連接架或箱體狀的連接件所取代。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中第一組件I和/或第二組件2包括兩個以上分體式構件9,其中兩個以上分體式構件9之間通過緊固結構固定連接;兩個以上分體式構件9在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上和/或長度方向上和/或厚度方向上被緊固結構固定連接在一起。緊固結構可以為銷軸連接結構、螺栓連接結構、螺釘連接結構或卡扣連接結構等可自由拆卸的連接結構,也可以為焊接結構、鉸接結構、膠水粘結結構等不可自由拆卸的連接結構,緊固結構也可以為上述連接結構其中的任意兩種或多種的組合。如圖2所示,分體式構件9相對于完整的第一組件I和/或第二組件2而言體積小、重量輕,便于加工制造。除此之外,當緊固結構為可自由拆卸的連接結構時,與第一組件I以及第ニ組件2克服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尺寸所受到的限制同理,本實施例中也可以根據實際安裝空間的需要,選擇分體式構件9的裝配方向,進而解除轉臺主體結構在寬度尺寸上和/或長度尺寸上和/或厚度尺寸上受到的限制。當緊固結構為不可自由拆卸的連接結構時,分體式構件9之間的連接強度會更為牢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起重機,包括上述本實用新型任一實施例所提供的如圖2所示轉臺主體結構以及吊臂、回轉機構、卷揚機構、動カ系統、液壓系統和駕駛室的回轉平臺,其中至少吊臂、回轉機構、卷揚機構、動カ系統、液壓系統以及駕駛室的回轉平臺其中之一安裝于轉臺主體結構上,優選為吊臂、回轉機構、卷揚機構、動カ系統、液壓系統以及駕駛室的回轉平臺均安裝于轉臺主體結構上。如圖2所示第一組件I以及第ニ組件2分別為轉臺主體結構的左側立板以及右側立板。左側立板以及右側立板分別位于轉臺主體結構寬度方向上位置相対的邊沿處,左側立板以及右側立板可以自由拆卸時,可以大大減小轉臺主體結構運輸時的寬度尺寸。[0104]上述起重機中,回轉機構安裝于上下車之間,用于帶動上下車旋轉的機構。動カ系統包括發動機系統、油箱等。本實施例中起重 機優選為履帶式起重機,履帶式起重機是指采用履帶行走底盤的桁架式臂架結構的起重機。由于履帶式起重機上的轉臺寬度尺寸較大,重量較重,所以適宜應用本實施例所提供的上述技術方案來克服履帶式起重機上的轉臺寬度尺寸受限制的缺陷。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轉臺主體結構至少存在以下優點I、該轉臺主體結構可以在寬度方向上分拆為至少兩個單獨的組件,單獨的組件可以分別単獨運輸,使轉臺主體結構在寬度方向上不受運輸尺寸的限制,由于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尺寸可以設計更大,所以能夠為零部件的裝配、維修提供更為充足的空間;2、減小了轉臺單件(或稱単獨的組件)的運輸尺寸和重量,解決了設置該轉臺主體結構的起重機尤其是超大噸位的履帶式起重機轉場時,受運輸尺寸的限制而運輸困難的問題,可以使用載重量較小的交通工具進行運輸,降低了對交通工具的要求,進而運輸更為簡單、方便;3、減小了轉臺的單件尺寸和重量,解決了設置該轉臺主體結構的起重機尤其是超大噸位的履帶式起重機內結構件因為體積太大無法找到合適的加工設備進行加工,加工難度較大的問題,從而降低了加工難度以及對加工設備的要求。當然,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上述技術方案也可以應用于其他起重機上,乃至應用于與起重機類似的重型機械上。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依然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進行修改或者對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范圍當中。
權利要求1.一種轉臺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組件以及第ニ組件,其中 所述第一組件與所述第二組件通過可拆卸連接結構相連接; 所述轉臺主體結構存在長度方向、寬度方向以及厚度方向; 所述第一組件以及所述第二組件至少在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上被所述可拆卸連接結構鎖定在一起。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轉臺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組件與所述第二組件以所述轉臺主體結構上沿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延伸的邊沿上的垂直中分線對稱設置;和/或, 所述第一組件和/或所述第二組件各自為分體式構件組裝而成或者各自為一體式結構;和/或, 所述可拆卸連接結構為銷軸連接結構、螺栓連接結構、螺釘連接結構或卡扣連接結構其中之一或多種的組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轉臺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銷軸連接結構包括至少ー個連接體、分別開設于所述連接體位置相反的兩端上的第一通孔、分別開設于所述第一組件上、所述第二組件上的第二通孔以及銷軸,其中 所述連接體位置相反的兩端上的每一端上至少開設有一個所述第一通孔; 所述第一通孔的數目與所述第二通孔數目以及所述銷軸的數目相同; 所述銷軸依次嵌入所述第一通孔、所述第二通孔或者依次嵌入所述第二通孔、所述第一通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轉臺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體呈條形,且其橫截面呈U形、長方形或正多邊形,所述第一通孔貫穿所述連接體上位置相對的側壁; 所述第一組件上固設有至少ー個第一凸沿,所述第一凸沿沿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朝接近所述第二組件的方向延伸,所述第一組件上的所述第二通孔開設于所述第一凸沿上; 所述第二組件上固設有至少ー個第二凸沿,所述第二凸沿沿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朝接近所述第一組件的方向延伸,所述第二組件上的所述第二通孔開設于所述第二凸沿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轉臺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沿和/或所述第二凸沿嵌于所述連接體內,且嵌于所述連接體內的部分與所述連接體的側壁的內側相抵接;和/或; 所述第一凸沿和/或所述第二凸沿呈板狀,且其延展平面與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長度方向相垂直;和/或, 所述第一凸沿與所述第一組件為一體式結構或者所述第一凸沿與所述第一組件為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凸沿與所述第二組件為一體式結構或者所述第二凸沿與所述第二組件為固定連接;和/或, 所述銷軸與液壓動カ機構相連接,所述銷軸嵌入或拔出所述第一通孔以及所述第二通孔的動力為所述液壓動カ機構提供;和/或, 所述銷軸包括銷軸本體以及止位凸起,其中 所述銷軸本體呈圓柱狀、棱柱狀、圓錐狀或管狀,所述止位凸起位于所述銷軸本體其中一端的周向外表面上,所述銷軸本體與所述止位凸起為一體式結構或者所述銷軸本體與所述止位凸起固定連接,所述銷軸本體依次嵌入所述第一通孔以及所述第二通孔或者依次嵌入所述第二通孔以及所述第一通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轉臺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止位凸起呈環狀或圈狀,且環繞于所述銷軸本體其中一端的周向外表面上,所述止位凸起的外徑大于所述第一通孔以及所述第二通孔的內徑; 和/或,所述第一通孔的內徑與所述第二通孔的內徑相同;和/或,所述銷軸本體嵌入所述第一通孔以及所述第二通孔內的一端穿過所述第一通孔并延伸出所述第二通孔,且銷軸本體延伸出所述第二通孔的部分設置有用于防止所述銷軸本體沿其嵌入方向的反方向脫出所述第二通孔的防脫結構;或者,所述銷軸本體嵌入所述第二通孔以及所述第一通孔內的一端穿過所述第二通孔并延伸出所述第一通孔,且銷軸本體延伸出所述第一通孔的部分設置有用于防止所述銷軸本體沿其嵌入方向的反方向脫出所述第二通孔的防脫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轉臺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脫結構包括開設于所述銷軸本體延伸出所述第二通孔的部分上的防脫孔以及嵌于所述防脫孔內的防脫銷或防脫螺栓。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轉臺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銷軸連接結構包括至少三個所述連接體以及位置介于至少其中兩個所述連接體之間的連接板或連接架,其中 至少其中兩個所述連接體之間通過所述連接板或連接架固定連接或者至少其中兩個所述連接體與連接板或連接架為一體式結構。
9.根據權利要求2至8任一所述的轉臺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組件和/或所述第二組件包括兩個以上分體式構件,其中 兩個以上所述分體式構件在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上和/或長度方向上和/或厚度方向上通過所述緊固結構固定連接在一起; 所述緊固結構為銷軸連接結構、螺栓連接結構、螺釘連接結構或卡扣連接結構、焊接結構、鉸接結構、膠水粘結結構其中之一或多種的組合。
10.一種起重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I至9任一所述的轉臺主體結構以及吊臂、回轉機構、卷揚機構、動カ系統、液壓系統和駕駛室的回轉平臺,其中 至少所述吊臂、所述回轉機構、所述卷揚機構、所述動カ系統、所述液壓系統以及所述駕駛室的回轉平臺其中之一安裝于所述轉臺主體結構上; 所述第一組件以及所述第二組件分別為所述轉臺主體結構的左側立板以及右側立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公開了一種轉臺主體結構,其包括第一組件以及第二組件,第一組件與第二組件通過可拆卸連接結構相連接;轉臺主體結構存在長度方向、寬度方向以及厚度方向;第一組件以及第二組件至少在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方向上被可拆卸連接結構鎖定在一起。本實用新型還公開了設置有這種轉臺主體結構的起重機。本申請解決了現有技術存在轉臺主體結構的寬度尺寸受到運輸尺寸的限制,導致無法滿足零部件裝配、維修的空間需求的技術問題,還解決了轉臺主體結構因為體積太大無法找到合適的加工設備進行加工,加工難度較大的問題。
文檔編號B66C23/36GK202358854SQ20112050618
公開日2012年8月1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8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8日
發明者任海燕, 余欽偉, 孫麗, 孟朝鈺, 李玲, 李聰, 林華, 章琢 申請人: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