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電梯速度控制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梯速度控制系統,屬于電梯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電動機是速度控制系統中的執行單元,它根據變頻器供電電壓與頻率的變化輸出不同的轉矩,通過減速器帶動轎廂運行。目前,應用于電梯速度控制的電機有異步電動機和同步電動機,同步電動機各方面的性能要優于異步電動機,但由于現階段的價格較高,目前普遍使用的還是異步電動機。電梯系統中通過變頻器來驅動電機按要求轉動。變頻器主要根據速度指令改變電動機供電頻率與電壓以控制電動機的旋轉速度, 從而達到變頻變壓調速的功能。以時間為原則的速度控制方式是依據理想給定曲線按時間值給變頻器發送速度控制指令。給定速度曲線是由存貯在EEPROM中的速度控制點和存貯在變頻器中速度頻率值及加減速時間和S字特性時間構成。以相對距離為原則的速度控制方式的電梯理想曲線是按照時間原則設計的,由于電梯運行的速度曲線與位移曲線是一一對應的,我們已經知道了電梯需要停靠的位置,并且可以通過增量編碼器很精通地測量出轎廂的位置,所以我們可以按照距離為原則對電梯進行精確地控制。其控制原理如圖1所示。在圖1中,變頻器通過旋轉編碼器獲得電梯速度信號的同時計算電梯運行總時間內旋轉編碼器發出的脈沖數,并將此信號經過整型、分頻發給電梯主控制器,從而實現了電梯的位置反饋。這種方式獲得的位置反饋信號是連續的實時轎廂位置值,可以據此進行按距離原則的速度控制,理論上能做到無爬行的直接停靠。但是,這種方式是通過安裝在電動機軸上的旋轉編碼器間接獲得轎廂位置,由于曳引輪槽與鋼絲繩之間存在著打滑現象,控制器極易失去轎廂當前準確位置,當進入減速段運行時它不得不通過井道磁開關不斷校正電梯轎廂的位置,故它在實際停靠時也存在著爬行停靠,如果打滑嚴重的話,還會造成電梯事故。另外,由于干擾的存在,增量編碼器的丟失脈沖也可使電梯失去自身的正確位置。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梯速度控制系統。它可以準確獲得電梯轎廂的位置和實時速度來調節系統的給出速度,提高電梯速度控制的實時性,同時提高了電梯的運行效率和舒適感。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一種電梯速度控制系統,其特點是包括與電梯變頻器相連的主控制器,主控制器上連接有設在曳引機上的旋轉編碼器;變頻器上連接有設在電梯轎廂上的絕對值編碼器。前述的電梯速度控制系統中,所述變頻器與曳引機相連。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了絕對值編碼器直接獲得轎廂位置信號, 它不受鋼絲繩打滑的影響;同時,絕對值編碼器給出的是二進制編碼,故它不存在丟失脈沖現象。系統根據測得的絕對剩余距離實時計算電梯運行速度,給變頻器發出速度控制指令, 控制電梯的運行。在電梯平層時,系統根據電梯的實時位置值計算出剩余距離,在足夠短的距離內給出減速信號,并給出相應的速度,達到減速點到平層位置速度的平滑過渡,做到無爬行停靠。與此同時,旋轉編碼器又把電梯速度反饋給變頻器,以便系統根據電梯的實時速度來調節系統的給出速度,提高電梯速度控制的實時性,同時提高了電梯的運行效率和舒適感。
圖1是現有技術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但并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限制的依據。實施例。一種電梯速度控制系統,如圖2所示,包括與電梯變頻器相連的主控制器,主控制器上連接有設在曳引機上的旋轉編碼器;變頻器上連接有設在電梯轎廂上的絕對值編碼器。所述變頻器與曳引機相連。工作原理采用了絕對值編碼器直接獲得轎廂位置信號,它不受鋼絲繩打滑的影響;同時,絕對值編碼器給出的是二進制編碼,故它不存在丟失脈沖現象。系統根據測得的絕對剩余距離實時計算電梯運行速度,給變頻器發出速度控制指令,控制電梯的運行。在電梯平層時,系統根據電梯的實時位置值計算出剩余距離,在足夠短的距離內給出減速信號, 并給出相應的速度,達到減速點到平層位置速度的平滑過渡,做到無爬行停靠。與此同時, 旋轉編碼器又把電梯速度反饋給變頻器,以便系統根據電梯的實時速度來調節系統的給出速度,提高電梯速度控制的實時性,同時提高了電梯的運行效率和舒適感。
權利要求1.一種電梯速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與電梯變頻器相連的主控制器,主控制器上連接有設在曳引機上的旋轉編碼器;變頻器上連接有設在電梯轎廂上的絕對值編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速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頻器與曳引機相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梯速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與電梯變頻器相連的主控制器,主控制器上連接有設在曳引機上的旋轉編碼器;變頻器上連接有設在電梯轎廂上的絕對值編碼器。本實用新型可以準確獲得電梯轎廂的位置和實時速度來調節系統的給出速度,提高電梯速度控制的實時性,同時提高了電梯的運行效率和舒適感。
文檔編號B66B1/28GK202072364SQ201120184289
公開日2011年12月14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2日 優先權日2011年6月2日
發明者夏偉, 沈玉華, 沈鼎康 申請人:恒達富士電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