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齒條吊裝專用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吊裝工具,具體地說是一種整體吊裝門機變幅機構齒條的專用工具。
背景技術:
港口碼頭上為了吊運集裝箱等大型貨物,都配備有多臺門式起重機。在安裝或維修門式起重機的變幅機構齒條時,需要將變幅機構齒條在地面上整體組裝好,然后再起吊運到門式起重機架上固定。由于所述齒條重量大、尺寸長,起吊高度大,吊裝很不方便。傳統的吊裝方法是用鋼絲繩或者吊帶捆綁在組裝好的齒條上,用起重機勾住鋼絲繩或者吊帶進行吊裝。由于齒條邊緣非常鋒利,很容易將捆綁用的鋼絲繩或吊帶割劃損傷,吊運如此大重量的齒條部件, 鋼絲繩和吊帶一旦斷裂,齒條掉落下來后果不堪設想,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用鋼絲繩或者吊帶捆綁門機的變幅機構齒條吊裝,齒條邊緣易割傷鋼絲繩或吊帶不安全的缺點,提供一種齒條吊裝專用工具。為了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是采用下述技術方案實現的在使變幅機構齒條可軸向插入的鋼制方形吊框的頂部設有吊耳。本實用新型還具有以下技術特征所述方形吊框的下邊為活動連接邊;所述活動連接邊的連接方式是,在倒“U”字型的框架上、位于近其下端開口的兩側邊上設有通孔,銷釘可插拔地穿在框架兩側邊上的通孔內;所述銷釘可穿過框架內被吊齒條的兩齒之間;所述框架頂部的吊耳,為沿所述倒“U”型框架上邊的長度設置、豎立固定的吊板上。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由于吊運變幅機構齒條的工具,為使變幅機構齒條可軸向插入的鋼制吊框,吊框包圍在變幅機構齒條的橫向周圈,比起合股制成的鋼絲繩或吊帶來,吊框要牢固得多,不會被齒條邊緣割劃損傷,也不會有如鋼絲繩或吊帶一樣的斷裂、使齒條掉落的現象發生。上述工具結構簡單,使用安全可靠。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示意圖;圖2為圖1的右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述。[0015]圖1中,在可使變幅機構齒條3的軸向插入的鋼制方形吊框的頂部,設有起吊用的吊耳4,吊耳4的中間設有吊孔4. 1。為了方便齒條3的裝卸,所述方形吊框的下邊為活動連接邊,其連接方式為,在倒 “U”字型的框架2上、位于近其下端開口的左右兩側邊上設有通孔,銷釘1可插拔地穿在框架2左右兩側邊上的通孔內,開口銷1. 1插在銷釘1端頭位于露出側邊的孔內,可擋住銷釘 1從側面滑脫;當然,所述吊框的活動連接邊,也可以是方便開合的其他活動連接形式。為了起吊齒條3時的安全,所述銷釘1的直徑大小為可穿過框架2內被吊齒條3 的兩齒3. 1之間(參見圖2),這樣,由于齒條3的重量大,齒條3騎在銷釘1上,其中的兩個齒3. 1可牢牢地壓住銷釘1,保證了齒條3在吊運中不會發生軸向滑移,當然銷釘1的直徑大小是根據其能承受的強度設計的。為了使吊鉤勾框架2更加牢固,所述框架2頂部的吊耳4,為沿所述倒“U”型框架 2上邊的長度豎立固定設置的吊板。使用上述工具吊裝變幅機構齒條3時,先將倒“U”型框架2扣在齒條3的橫截面方向上,將封住倒“U”字型框架2下開口用的銷釘1,穿過框架2兩側邊上的透孔,銷釘1 露出框架2的端頭用開口銷1. 1鎖住,形成對齒條3的包圍,齒條3上的兩個齒3. 1間還可卡在銷釘1上,使齒條3不會軸向滑動,然后將吊車的吊鉤勾在所述框架2上吊耳4的吊孔 4.1上即可起吊。上述吊裝工具結構簡單,使用安全可靠。當吊運到目的地后,松開吊車的吊鉤,拔除開口銷1. 1抽出銷釘1,即可非常方便地將齒條3卸在合適的位置就位。
權利要求1.一種齒條吊裝專用工具,其特征在于在使變幅機構齒條可軸向插入的鋼制方形吊框的頂部設有吊耳。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齒條吊裝專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形吊框的下邊為活動連接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齒條吊裝專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連接邊的連接方式是,在倒“U”字型的框架上、位于近其下端開口的兩側邊上設有通孔,銷釘可插拔地穿在框架兩側邊上的通孔內。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齒條吊裝專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銷釘可穿過框架內被吊齒條的兩齒之間。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齒條吊裝專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頂部的吊耳,為沿所述倒“U”型框架上邊的長度設置、豎立固定的吊板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齒條吊裝專用工具,是為克服現有技術用鋼絲繩或者吊帶捆綁門機的變幅機構齒條吊裝,齒條邊緣易割傷鋼絲繩或吊帶不安全的缺點提供的,在可使變幅機構齒條軸向插入的鋼制方形吊框的頂部設有吊耳。由于吊運變幅機構齒條的工具,為使變幅機構齒條可軸向插入的鋼制吊框,吊框包圍在變幅機構齒條橫向的周圈,比起合股制成的鋼絲繩或吊帶來,吊框要牢固得多,不會被齒條邊緣割劃損傷,也不會有如鋼絲繩或吊帶一樣的斷裂、使齒條掉落的現象發生。上述工具結構簡單,使用安全可靠。
文檔編號B66C1/22GK202072394SQ20112015964
公開日2011年12月14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19日 優先權日2011年5月19日
發明者丁勇, 王建成, 王景儀, 羅世禮, 苗發榮, 馬平, 高躍龍 申請人: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