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用電子控制單元的外殼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輛用電子控制單元的外殼。
背景技術:
車輛具有多個電子控制單元。電子控制單元分別容納在外殼中,并且安裝在車輛的位置處。電子控制單元具有電子電路,而如果電路接收水,則可能會引起故障。因此,需要該外殼具有用于電子單元的防水功能。特別地,該殼體具有開口,電子控制單元的連接器從該開口露出至外部,并且存在水經由連接器的鄰接部進入外殼的內部的可能性。作為連接器的鄰接部處的防水功能,JP-2002-539027A描述了一種篷蓋,該篷蓋通過延伸罩體的安裝板而被限定。JP-2000-159053A描述了一種防水薄板,該防水薄板設置在連接器上方,從而可以防止水從連接器的上側進入到外殼中。然而,在將連接器裝配至車輛側連接器或者從車輛側連接器移出之時,設置在連接器上方的篷蓋成為阻礙。在此情況下,降低了制造效率。此外,因為防水薄板可能會朝向連接器向下垂下,防水薄板可能會阻礙連接器的附連/拆卸操作。如果在完成連接器的裝配之后固定防水薄板,薄板的固定操作消耗時間和工作量,從而降低了制造效率。此外,防水薄板成本高,從而將提高制造成本。鑒于前述和其它問題,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車輛用電子控制單元的外殼,其具有防水性并且可以提高附連/拆卸連接器的操作的作業性。
發明內容
根據本發明的示例,一種車輛用電子控制裝置的外殼包括殼體、蓋和防水篷蓋。殼體容納電子控制單元,并且在殼體的下部分具有底部開口以及在殼體的側部分具有側開口。蓋封閉底部開口,而電子控制單元具有與側開口配合的連接器。防水篷蓋限制連接器接收水。防水篷蓋位于殼體的上部位置處,并且當電子控制單元安裝至車輛時,該上部位置沿豎直方向定位成比側開口靠上。防水篷蓋具有篷蓋構件,該篷蓋構件以離開殼體的側部分的方式從殼體的上部位置向外伸出。根據本發明的示例,一種車輛用電子控制單元的外殼包括殼體、蓋和防水篷蓋。殼體容納電子控制單元,并且在殼體的上部分具有上開口以及在殼體的側部分具有側開口。 蓋封閉上開口,并且電子控制單元具有與側開口配合的連接器。防水篷蓋限制連接器接收水,并且具有篷蓋構件。篷蓋構件以離開殼體的側部分的方式從蓋向外伸出。
從參照附圖進行的下文詳細描述,本發明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優點將變得更為清楚。在所述附圖中圖1是圖示了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子控制單元的外殼的示意性立體圖2是圖示了該外殼的側視圖;圖3是圖示了該外殼的修改示例的平面圖;圖4是圖示了該外殼的修改示例的側視圖;圖5是圖示了根據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子控制單元的外殼的立體圖;圖6是圖示了第二實施方式的外殼中的連接器的裝配方向的平面圖;圖7是圖示了根據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子控制單元的外殼的側視圖;圖8A是圖示了第三實施方式的外殼的正常裝配狀態的側視圖,而圖8B是圖示了第三實施方式的外殼的半裝配狀態的側視圖;圖9是圖示了第三實施方式的外殼的修改示例的側視圖;以及圖10是圖示了根據第四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子控制單元的外殼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如下實施方式中,電子控制單元(下文稱為ECU)例如控制氣囊的充脹。(第一實施方式)如圖1中示出的,車輛用E⑶的外殼1包括殼體2、蓋3和防水篷蓋4。殼體2由樹脂制成,并且具有近似直角平行六面體形狀。在內部容納ECU的殼體2 中下部分和側部分(例如前部分)敞口。具體地,殼體2具有上壁21、右壁22、左壁23和后壁24。蓋3是由金屬或樹脂制成的板部件,并且封閉殼體2的下部分中的開口。蓋3例如通過螺釘(未示出)固定至殼體2的下部分。E⑶固定至蓋3,并且容納在殼體2中。防水篷蓋4是由樹脂制成的板部件,并且與殼體2 —體地形成。防水篷蓋4具有篷蓋構件41和可動保持部42。篷蓋構件41從殼體2的上壁21的前端向前伸出,并且防止 ECU從上側接收水。例如,篷蓋構件41具有近似等于殼體2的橫向寬度的橫向寬度(左右寬度),并且篷蓋構件41的橫向寬度稍大于殼體2的前開口的寬度。篷蓋構件41和上壁 21可以相互平行。可動保持部42將上壁21的前端連接至篷蓋構件41,并且保持篷蓋構件41使之向前延伸。此外,以將上壁21與篷蓋構件41之間的連接部用作軸的方式,篷蓋構件41能夠向上運動。具體地,如圖2中示出的,可動保持部42通過切割篷蓋構件41的下側而形成, 使得可動保持部42具有比篷蓋構件41的厚度和上壁21的厚度薄的厚度。篷蓋構件41在平時保持為與殼體2的上壁21平行,并且在附連/折卸連接器時以可動保持部42為中心的方式向上運動。容納在外殼1中的E⑶用于控制車輛的氣囊。如圖1中示出的,E⑶主要具有基板X和連接器Y。連接器Y裝配至車輛的連接器Z。例如,圖6的連接器Z連接至氣囊。E⑶固定至蓋3,并且經由殼體2的下開口布置在殼體2中。此時,E⑶的連接器Y 與殼體2的前開口配合。根據本實施方式,在ECU容納在外殼中之后,當使ECU的連接器Y與車輛的連接器 Z相互裝配時,向前伸出的防水篷蓋4可以向上彎折。即,防水篷蓋4不干涉裝配工作,并且操作工可以容易地使連接器Y、Z相互裝配。通過使防水篷蓋4向上彎折,例如可以防止操作工的手指與防水篷蓋4相撞。當連接器Y、Z相互拆開時,也可以獲得此優點。此外,連接器Y的鄰接部不被防水篷蓋4遮蔽,使得操作工可以從上側容易地檢查連接器Y、Z是否完全相互裝配。因此,根據本實施方式,改進了附連/拆卸連接器Y、Z的作業性。在連接器Y、Z相互裝配之后,防水篷蓋4向下返回至平常狀態,使得上壁21和篷蓋構件41變成相互平行。在此狀態下,防水篷蓋4可以為E⑶防水。因為篷蓋構件41由可動保持部42保持,故而篷蓋構件41不向下垂下。因此,在通過篷蓋構件41使ECU防水的同時,第一實施方式的外殼1可以提高附連/拆卸連接器Y、Z的作業性。此外,第一實施方式不局限于上述構造。例如,可動保持部42可以通過在防水篷蓋4的上側形成切除部來限定。替代性地,切除部可以限定在上側和下側兩者。然而,特別是當切除部限定在防水篷蓋4的下側時,上壁21的前端可以用作止動件,使得可以有效地防止篷蓋構件41向下垂下。殼體2和防水篷蓋4可以相互分開地生產。在此情況下,如圖3中示出的,可動保持部42可以是設置在上壁21的頂面和篷蓋構件41的頂面上的鉸鏈。此外,殼體2與篷蓋構件41之間的連接位置不局限于上壁21的前端。替代性地, 連接位置可以是上壁21的頂面。在此情況下,可以獲得與上述構造類似的優點。即,可動保持部42恰好布置在定位成比殼體2的前開口靠上的上部位置處。如上文描述的,例如上部位置可以是上壁21的前端或者頂面。此外,如圖4中示出的,在平常狀態下,防水篷蓋4可以相對于殼體2的上壁21向上傾斜。此時,可動保持部42用作傾斜軸。例如,此構造可以通過使篷蓋4在制造時具有預定角度而實現。因此,可以防止防水篷蓋4向下掉落成超出平行于上壁21的位置。艮口, 可以防止降低作業性和防水效果,因為限制了防水篷蓋4變成低于上文提及的平行位置。(第二實施方式)如圖5中示出的,在第二實施方式中,車輛用E⑶的外殼10具有殼體20、蓋3和防水篷蓋40。在圖示了防水篷蓋40向上彎折的狀態的圖5中省略了 ECU。殼體20具有與第一實施方式幾乎相同的構造,并且具有上壁21、右壁22、左壁23、 后壁M和前邊緣部25。在殼體2前壁中限定開口之后,前邊緣部25由前壁的剩余部分限定。具體地,前邊緣部25具有從右壁22的前端向左突出的右部分251,以及從左壁23的前端向右突出的左部分252。鉤孔2 限定在右部分251和左部分252中的每一個中,并且對應于稍后將提及的鉤412a。防水篷蓋40由樹脂制成,并且具有篷蓋構件410、可動保持部42和引導部43。篷蓋構件410由平面部分411和側部分412構造而成。平面部分411具有板形狀,并且從上壁21的前端向前突出。平面部分411的橫向寬度稍大于前開口的橫向寬度。側部分412具有板形狀,并且從平面部分411的左/右端向下突出。在平常狀態下,側部分412的后端接觸殼體2。具體地,右側的側部分412接觸右部分251,而左側的側部分412接觸左部分252。側部分412的后端具有向后突出的鉤41加。當操作工向下按壓防水篷蓋40時,鉤41 與前邊緣部25中的鉤孔2 配合。此處,采用使用樹脂的彈性的卡扣配合結構。引導部43形成在側部分412的內側。當篷蓋構件410從上側向下側運動時,引導部43沿如圖6中示出的從前側向后側限定的裝配方向引導車輛的連接器Z。具體地,引導部43沿左右方向從側部分412的內側向內突出,并且引導部43的后端具有彎曲形狀。隨著引導部43向上延伸,引導部43的前后尺寸變得更長。當篷蓋構件 410從上側向下側運動時,車輛的連接器Z的左/右突出部(見圖6)接觸引導部43的后端,并且被引導部43向后推壓。引導部43的后端成形為使得當篷蓋構件410變成具有平常狀態時,連接器Y、Z完全相互裝配。例如,當篷蓋構件410向上折彎時,在鉤41 從鉤孔2 移出之后,在不受防水篷蓋40干涉的情況下,連接器Y、Z相互拆開。在使連接器Y、Z具有相互半裝配狀態之后,如果操作工使篷蓋構件410向下返回, 則引導部43可以向后推壓車輛的連接器Ζ,使得連接器Y、Z完全相互裝配。此外,操作工可以通過將鉤41 配合至鉤孔2 而知道連接器Y、Z完全相互裝配。相反,如果鉤41 和鉤孔2 不相互配合,則篷蓋構件410向上傾斜,并且連接器Y、Z 不完全相互裝配。即,在第二實施方式中,鉤41 和鉤孔25a的組合用作檢測部,該檢測部檢測連接器Y、Z是否相互裝配。根據第二實施方式,除了第一實施方式的優點以外,還獲得如下優點。在第二實施方式中,可以通過防水篷蓋40的側部分412防止來自橫向側的水。此外,在平常狀態下,側部分412接觸殼體20的前邊緣部25。因此,可以可靠地維持防水篷蓋40的平常位置,從而與上壁21平行。此外,由于鉤41 和鉤孔25a,故而在車輛駕駛時當產生振動時,防水篷蓋40不具有位置偏離。此外,由于引導部43,故而防止了連接器Y、Z具有半裝配狀態。此外,通過鉤 412a與鉤孔2 相互配合,操作工可以容易地檢查連接器Y、Z相互裝配。從當進行配合時產生的聲音和手感,操作工可以容易地檢查連接器Y、Z的裝配。類似于第一實施方式的修改,第二實施方式不局限于上述構造。例如,可動保持部 42可以通過切割防水篷蓋4的上側(或者上側和下側兩者)而限定。此外,殼體20和防水篷蓋4可以相互分開地生產。在此情況下,可動保持部42可以由鉸鏈制成。此外,殼體20 和篷蓋構件410可以經由上壁21的頂面相互連接。(第三實施方式)如圖7中示出的,與第一實施方式相比,在第三實施方式中,車輛用E⑶的外殼IA 具有檢測部44,該檢測部44設置在篷蓋構件41上。檢測部44在前側從篷蓋構件41的下表面向下突出。如圖8Β中示出的,例如,當連接器Y、Z具有半裝配狀態時,檢測部44接觸車輛側連接器Z的突出部分。此時,防水篷蓋4不能具有圖8Α中示出的正常狀態。具體地,如圖 8Β中示出的,篷蓋4不能變成與上壁21平行。S卩,當連接器Y、Z處于半裝配狀態時,防水篷蓋4相對于上壁21向上傾斜。相反,如圖8Α中示出的,當連接器Y、Z完全相互裝配時,檢測部44不接觸車輛側連接器Z的突出部分,而且不接觸車輛側連接器Z的其它部分。即,當連接器Υ、Ζ處于正常裝配狀態時,防水篷蓋4與上壁21平行。如果防水篷蓋4處于正常裝配狀態,則操作工可以確定連接器Y、Z相互裝配。如果防水篷蓋4處于篷蓋4的邊緣傾斜的傾斜狀態,則可以檢測到半裝配狀態。S卩,根據第三實施方式,檢測部44可以檢測連接器Y、Z是否相互裝配。此外,類似于第一實施方式的修改(圖4),如圖9中示出的,在防水篷蓋4在平常狀態下傾斜的情況下,檢測部44可以具有鉤形狀。具體地,檢測部44成形為使得當防水篷蓋4通過從平常狀態(傾斜狀態)進一步向下運動而變成平行于上壁21時,檢測部44 被車輛側連接器Z的前端部分抓住或者與車輛側連接器Z的前端部分配合。因此,在防水篷蓋4向下運動的同時,如果檢測部44不與車輛側連接器Z配合,則檢測到連接器Y、z具有半裝配狀態。通過使檢測部44從配合狀態釋放,防水篷蓋4自動返回至平常狀態(傾斜狀態)。通過使防水篷蓋4從平常狀態向上運動,操作工可以容易地執行連接器附連/拆卸工作。此外,第三實施方式的檢測部44可以設置在第二實施方式的防水篷蓋40中。(第四實施方式)如圖10中示出的,與第一實施方式相比,在第四實施方式中的車輛用ECU的外殼 100中,殼體2和蓋3顛倒地定位。防水篷蓋4(或40)設置于蓋3。即,在第四實施方式中, 蓋3對應于第一實施方式的上壁21。E⑶板布置在殼體2的內部。連接器Y與外殼的前開口配合,而上開口由蓋3封閉。如同第一實施方式,蓋3可以由金屬制成。在此情況下,防水篷蓋4與蓋3分開生產,并且篷蓋4與蓋3例如利用鉸鏈相互連接。因此,可以獲得與第一實施方式相同的優點。 相反,當蓋3由樹脂制成時,還可以一體地生產蓋3和防水篷蓋4。本發明的防水篷蓋4、40恰好布置在定位成比E⑶的連接器Y配合至其中的開口靠上的位置處,并且可以安裝至殼體2或者蓋3。這些改變和修改應當被理解為處于如由所附權利要求限定的本發明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用電子控制單元的外殼(1、10、1A),包括殼體(2、20),所述殼體O、20)容納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并且所述殼體O、20)在所述殼體的下部分具有底部開口以及在所述殼體的側部分具有側開口;蓋(3),所述蓋(3)封閉所述底部開口,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具有與所述側開口配合的連接器⑴;以及防水篷蓋(4、40),所述防水篷蓋0、40)限制所述連接器接收水,其中, 當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安裝至所述車輛時,所述防水篷蓋位于所述殼體的上部位置處, 所述上部位置沿豎直方向定位成比所述側開口靠上,并且所述防水篷蓋具有篷蓋構件(41、410),所述篷蓋構件01、410)以離開所述殼體的側部分的方式從所述殼體的所述上部位置向外伸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殼,其中,所述防水篷蓋還具有可動保持部(42),所述可動保持部0 將所述篷蓋構件連接至所述殼體的所述上部位置,所述可動保持部在保持位置處將所述篷蓋構件保持在所述殼體的側部分上,并且所述可動保持部允許所述篷蓋構件以將所述保持位置用作軸的方式向上運動。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外殼,其中, 所述篷蓋構件(410)具有平面部011),所述平面部Gll)以離開所述殼體的側部分的方式從所述殼體的所述上部位置向外伸出,以及側部012),所述側部012)從所述平面部的側端向下伸出,并且所述側部G12)接觸所述殼體。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外殼,其中,所述篷蓋構件的側部和所述殼體中的一者具有鉤,而另一者具有要與所述鉤配合的鉤孔。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外殼,其中,所述防水篷蓋具有引導部(43),當所述防水篷蓋向下運動時,所述引導部沿裝配方向引導要與所述電子控制單元的連接器(Y)裝配的所述車輛的連接器(Z)。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外殼,其中,所述防水篷蓋具有檢測部(44),所述檢測部04)檢測所述車輛的連接器(Z)是否與所述電子控制單元的連接器(Y)裝配。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外殼,其中, 所述防水篷蓋相對于所述殼體的頂面向上傾斜。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外殼,其中,所述殼體構件和所述防水篷蓋相互一體地形成,并且所述可動保持部具有比所述篷蓋構件的厚度薄的厚度。
9.一種車輛用電子控制單元的外殼(100),包括殼體O),所述殼體( 容納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并且所述殼體( 在所述殼體的上部分具有上開口以及在所述殼體的側部分具有側開口;蓋(3),所述蓋(3)封閉所述上開口,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具有與所述側開口配合的連接器⑴;以及防水篷蓋G),所述防水篷蓋限制所述連接器接收水,其中, 所述防水篷蓋具有篷蓋構件(41),所述篷蓋構件Gl)以離開所述殼體的側部分的方式從所述蓋向外伸出。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外殼,其中,所述防水篷蓋還具有可動保持部(42),所述可動保持部0 將所述篷蓋構件連接至所述蓋,所述可動保持部在保持位置處將所述篷蓋構件保持在所述殼體的側部分上,并且所述可動保持部允許所述篷蓋構件以將所述保持位置用作軸的方式向上運動。
11.如權利要求1、2、9和10中任一項所述的外殼,其中,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用于控制所述車輛的氣囊。
全文摘要
一種車輛用電子控制單元的外殼,包括殼體(2、20)、蓋(3)和防水篷蓋(4、40)。殼體在殼體的下部分具有底部開口并且在殼體的側部分具有側開口。蓋封閉底部開口,而電子控制單元具有布置在側開口中的連接器。防水篷蓋限制連接器接收水。防水篷蓋位于側開口上方,并且具有篷蓋構件(41、410),該篷蓋構件(41、410)離開殼體的側部分向外伸出。
文檔編號H05K5/02GK102573370SQ20111035973
公開日2012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9日 優先權日2010年11月12日
發明者三原孝 申請人:株式會社電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