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乘客運載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乘客運載器,諸如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或者移動坡道。
背景技術:
在本領域中公知的是包括手動手柄的乘客運載器,當該手動手柄移動離開正常位置時,會導致發起乘客運載器的停止,例如,電動機的停止和/或制動器的致動。本領域中公知的手動手柄較大,并且在不伸展身體的情況下,難以訪問該手動手柄所在的位置。歸因于手動手柄的較大尺寸,手動手柄不得不進行不利定位(除了其他以外)。同樣地,其結構實現起來較復雜,并且除此之外實現起來也較昂貴。
發明內容
本發明旨在產生一種乘客運載器,該乘客運載器在其安全布置方面得到改進。除了其他以外,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消除現有技術方案的前述缺陷。本發明的目的進一步在于產生除了其他之外的一個或多個下述優點-就其放置而言易于被訪問和注意到(例如,兒童可以觸及到)的手動手柄。-簡單的安全裝置和手動手柄結構。-制造起來不那么昂貴的乘客運載器。-具有整齊的外觀的乘客運載器。-其中碰撞危險非常小的乘客運載器。-在空間使用方面較為有利的安全裝置和手動手柄結構。本發明基于這樣的構思,S卩,乘客運載器的安全裝置的手動手柄可以布置為在垂直方向中、從下方至少延伸至扶手帶的旁邊,其中乘客運載器可以經由該手動手柄而停止。 由此,使該手動手柄足以從運載器內部可見,并且該手動手柄位于從其致動的視角看來有利的高度。在本發明原理的一個基本實施方式中,一種乘客運載器,如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或者坡道,包括運輸帶部分和運輸帶部分側面上的扶手,該扶手包括所述扶手的固定靜止框架部分和移動扶手帶,該乘客運載器進一步包括用于移動運輸帶部分的機器和安全裝置,其包括乘客運載器可經由其停止的可移動手動手柄。可移動手動手柄在垂直方向中、從下方(即,向上)至少延伸至扶手帶的旁邊。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可移動手動手柄在垂直方向中、從低于扶手帶的水平面至少延伸至扶手帶的旁邊。以這種方式,其可被簡單支撐,并且形成的裝置較緊致。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手動手柄在垂直方向中、從下方至少延伸至扶手帶的旁邊,使得其頂面基本上與扶手帶的頂表面齊平或者高于扶手帶的頂表面。當該頂面與扶手帶的頂表面齊平時,其仍然可見,但不會擋路。當其高于扶手帶的頂表面時,該頂面更加可見,但是該結構仍是緊致的。該手柄優選地不會延伸至高于扶手帶頂表面5cm
3的位置處。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手動手柄在垂直方向中可移動。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可移動手動手柄在垂直方向中、從下方至少延伸至扶手帶的旁邊,并且在扶手帶旁邊與該扶手帶相距水平距離。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手動手柄的向下移動發起乘客運載器的停止。由此,通過按壓便可以容易地致動停止,并且手柄可以形成得較簡單。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向上移動手動手柄發起乘客運載器的停止。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乘客運載器包括用于確定手動手柄的位置的裝置,和用于如果手動手柄離開預定正常位置則停止乘客運載器的裝置。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手動手柄可移動地支撐在安全開關框架上, 其包括用于確定手動手柄位置的安全開關,該安全開關優選地連接至安全電路,并且布置用于如果手動手柄離開預定正常位置則斷開該安全電路。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在扶手帶旁邊的手動手柄的至少部分在自動人行道的橫向中是扁平的。由此,該結構是緊致的。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手動手柄是板狀構件,其較大側是垂直的,并且處于自動人行道的行進方向中。由此,該結構是緊致的。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在扶手帶旁邊的手動手柄的至少部分為紅色。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可移動手動手柄在垂直方向中延伸至扶手帶與墻壁或自動人行道的其他部分(例如,扶手帶旁邊的扶手帶)之間。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安全裝置包括固定保護器部分,該固定保護器部分固定不動地支撐在其位于手動手柄旁邊的位置中(該位置例如可以基本上位于至多2cm水平距離處附近),該保護器部分至少延伸(向上,S卩,從下方)得與手動手柄的最高點齊平,優選地,延伸得高于手動手柄的最高點。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手動手柄可移動地支撐在安全開關框架上, 該安全開關框架固定不動地固定至扶手的框架部分。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手動手柄可移動地支撐在安全開關框架上, 該安全開關框架固定至扶手帶的垂直突出部內的固定點處,該框架優選地從該固定點處延伸至垂直突出部外側。由此,該結構是緊致的。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安全開關框架固定在低于扶手帶的位置處, 使得該框架的底表面位于距扶手帶的頂表面最遠的15cm處。由此,該結構是緊致的,并且框架部分的可見性最小。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手動手柄可移動地支撐在框架上,該框架固定不動地固定至扶手的框架部分中包括的側面玻璃。由此,該結構是緊致的。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扶手帶的手動手柄包括頂面,其在扶手帶所在的點處與該扶手帶具有相同的上傾角度。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至少延伸至扶手帶旁邊的手動手柄的部分是一個連續構件,優選地是塑料板。由此,其可以有利地例如通過模壓來制造。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手動手柄是固態構件,優選地是塑料。
在本發明原理的更優選實施方式中,上述定義的手動手柄3之一優選地放置在向上傾斜部分上,優選地放置在向上傾斜部分的端部,優選地放置在頂端和底端。由此,在到達梳齒板之前,其易于致動。在本申請的描述部分和附圖中還給出了一些發明性實施方式。本申請的發明性內容也可以按照與所附權利要求不同的方式進行限定。發明性內容還可以包括若干單獨的發明,尤其是在表達或隱含的子任務方面中、或者從實現優勢的類別或優勢的視角考慮本發明的情況下更是如此。在這種情況下,從單獨發明性原理的視角看來,所附權利要求中包含的一些屬性可能是多余的。結合其他實施方式、在基礎發明性原理的框架中,可以應用各種實施方式的特征。每個實施方式也可以是單獨的,以及與其他實施方式分離,以便形成單獨的發明。
在下文中,將參考附圖、借助于某些實施方式來詳細描述本發明。圖1呈現出根據本發明的、在行進方向中從側面觀察的乘客運載器。圖2呈現出根據第一實施方式實現的、圖1中乘客運載器的A-A截面。圖3呈現出根據第二實施方式實現的、圖1中乘客運載器的A-A截面。圖4以三維方式呈現出根據圖2的解決方案。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呈現出根據本發明的乘客運載器1的側視圖,該乘客運載器1是自動扶梯、 自動人行道或者坡道,其包括運輸帶10和運輸帶側面的扶手,該扶手包括扶手的固定靜止框架部分6和移動扶手帶5。乘客運載器1進一步包括用于移動運輸帶部分的機器和安全裝置2,該安全裝置2包括可移動手動手柄3,可以經由該可移動手動手柄3使乘客運載器 1停止。可移動手動手柄3在垂直方向中、從下方(即,向上)至少延伸至扶手帶5的旁邊 (在行進方向中位于其點處)。手動手柄3優選地放置在均勻向上傾斜的部分上,優選地放置在均勻向上傾斜的部分的端部,優選地放置在兩端。手動手柄3在垂直方向中移動,并且在垂直方向中移動手動手柄會發起乘客運載器1的停止。優選地,向下移動觸發前述停止。 優勢在于手柄可以形成得較簡單。圖2通過根據第一實施方式實現的圖1的乘客運載器的A-A截面更詳細地呈現出該乘客運載器。可移動手動手柄3在垂直方向中、從低于扶手帶5的位置延伸至高于扶手帶5的頂表面的水平面。圖3通過根據第二實施方式實現的圖1的乘客運載器1的A-A截面更詳細地呈現出該乘客運載器1。可移動手動手柄3在垂直方向中、從下方至少延伸至扶手帶5的旁邊, 使得其頂面基本上與扶手帶5的頂表面齊平。安全裝置2可以包括固定保護器部分,其固定不動地支撐在其位置中,該位置例如可以基本上位于手動手柄3旁邊至多2cm水平距離處附近,該保護器部分至少延伸得與手動手柄的最高點齊平,優選地,延伸得高于手動手柄的最高點。以此方式,可以避免手柄的意外致動。一般而言,優選的是,在扶手帶5旁邊的手動手柄的至少部分在自動人行道的橫向中是扁平的。換言之,其在橫向中的厚度遠小于其長度(在行進方向中)。手動手柄3是板狀構件,其較大側是垂直的并且處于自動人行道的行進方向中。在呈現的實施方式中,手動手柄3可移動地支撐在安全開關框架7上,該安全開關框架7在扶手帶的垂直突出部內的固定點處、固定不動地固定至扶手帶的框架部分,該框架7從該固定點處延伸至垂直突出部外側。安全開關框架7固定至的框架部分的部分優選地是側面玻璃6,如所示。安全開關框架7包括安全開關8,其用于確定手動手柄3的位置,該安全開關8優選地連接至乘客運載器1的安全電路(未示出),并且布置用于在手動手柄離開預定正常位置的情況下斷開安全電路。安全開關框架7優選地固定得低于扶手帶5,使得該框架的底表面位于距扶手帶的頂表面最遠的15cm處。安全開關框架可以利用膠14或者利用機械緊固件15進行固定。可移動手動手柄3可以在垂直方向延伸至扶手帶與墻壁或自動人行道的其他部分(例如,扶手帶旁邊的扶手帶(未示出))之間。在這種情況下,前述結構對于實現緊致結構而無需限制而言是優選的。在所示實施方式中,手動手柄位于扶手帶旁邊距扶手帶一定水平距離處,使得手指碰撞危險較小。優選地,該距離至少是3cm,更優選的是至少5cm,然而,優選地不超過 20cm。手動手柄3優選地是塑料材質的固態連續構件。手動手柄3的整體,或者手動手柄在扶手帶旁邊的至少部分,優選為紅色,以改進其醒目程度。手動手柄3包括頂面,其優選地在扶手帶所在的點處與該扶手帶具有相同的上傾角度。如上文所述,當該手柄的位置位于正常位置時,在該位置處,乘客運載器不會被手柄停止。根據上文描述的,在已致動位置處,該手柄已經優選地向上或向下移動了。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的是,本發明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在其中使用示例描述了本發明),本發明的很多調整和不同實施方式在所附權利要求所定義的本發明原理的框架內是可能的。由此,例如,顯然的是,乘客運載器也可以是沒有上傾坡度的水平運載器。
權利要求
1.一種乘客運載器(1),如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或者坡道,其包括運輸帶(10)和所述運輸帶側面上的扶手,所述扶手包括所述扶手的固定靜止框架部分(6)和移動扶手帶(5); 以及安全裝置O),其包括所述乘客運載器可經由其停止的可移動手動手柄(3),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動手動手柄C3)在垂直方向中、從下方至少延伸至所述扶手帶(5)的旁邊。
2.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乘客運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動手柄C3)在所述垂直方向中、從下方至少延伸至所述扶手帶( 的旁邊,使得其頂面基本上與所述扶手帶(5)的頂表面齊平或者高于所述扶手帶(5)的頂表面。
3.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乘客運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動手柄在所述垂直方向中可移動。
4.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乘客運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動手動手柄C3)在所述垂直方向中、從下方至少延伸至所述扶手帶(5)的旁邊,并且與其旁邊的所述扶手帶相距水平距離。
5.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乘客運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動手柄(3)的向下移動發起所述乘客運載器(1)的停止。
6.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乘客運載器,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用于確定所述手動手柄 (3)的位置,以及用于如果所述手動手柄離開預定正常位置則停止所述乘客運載器(1)的裝置。
7.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乘客運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帶C3)旁邊的所述手動手柄的至少部分在所述自動人行道的橫向中是扁平的。
8.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乘客運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裝置( 包括固定保護器部分(11),其固定不動地支撐在其位置中,所述位置基本上位于所述手動手柄(3)附近和旁邊,所述保護器部分至少延伸得與所述手動手柄(3)的最高點齊平,優選地,延伸得高于所述手動手柄(3)的最高點。
9.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乘客運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動手柄C3)可移動地支撐在安全開關框架(7)上,所述安全開關框架(7)固定至所述扶手帶(5)的垂直突出部內的固定點。
10.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乘客運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動手柄可移動地支撐在所述安全開關框架(7)上,所述安全開關框架(7)固定不動地固定至所述扶手的框架部分中包括的側面玻璃(6)。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乘客運載器(1),如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或者坡道,其包括運輸帶部分和運輸帶部分側面上的扶手,該扶手包括該扶手的固定靜止框架部分和移動扶手帶;以及安全裝置,其包括乘客運載器可經由其停止的可移動手動手柄。該可移動手動手柄(3)在垂直方向中、從下方至少延伸至扶手帶(5)的旁邊。
文檔編號B66B29/00GK102190241SQ20111006244
公開日2011年9月21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3日 優先權日2010年3月3日
發明者R·韋伯, 華先鐸, 尚睿 申請人:通力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