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手持式電子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子裝置,且特別是涉及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
背景技術:
手持電子裝置是指讓使用者用手執持及操作的電子裝置,例如移動電話、多媒體播放器、個人數字助理器、掌上型計算機、掌上型游戲機及手持式衛星導航器等。這類型的電子裝置通常具有較小的體積及較輕的重量,以便于使用者隨身攜帶。以移動電話為例,為了提高移動電話的攜帶便利性,同時維持移動電話的屏幕和鍵盤的面積,折疊式移動電話及滑蓋式移動電話便被發展出來。就滑蓋式移動電話而言,目前所見到的滑蓋式移動電話不外乎其兩機體經由滑動機構來作相對垂直或水平的運動,因而讓兩機體呈現出多種不同的外觀型態。目前的滑蓋式移動電話通常通過使用者手動地將其兩機體彼此相對滑動,以轉換至展開或閉合狀態, 并可整合彈簧及扣件等構件以使其兩機體可半自動地彼此相對滑動。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其兩機體可全自動地彼此相對滑動。為達上述目的,本發明提出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其包括一第一機體、一第二機體、一對壓電馬達以及一對摩擦件。第二機體滑設于第一機體。壓電馬達配設在第一機體上。摩擦件配設在第二機體上。壓電馬達分別施力于摩擦件而驅動摩擦件相對于壓電馬達移動,以使第一機體與第二機體彼此相對滑動。基于上述,在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中,手持式電子裝置通過一對壓電馬達分別施力于一對摩擦件,而使其第一機體與第二機體可全自動地彼此相對滑動。為讓本發明的上述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圖IA及圖IB分別是依照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于閉合及展開狀態的示意圖;圖2A及圖2B分別是對應圖IA與圖IB的手持式電子裝置的內部構件示意圖;圖3A與圖:3B分別是依照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的局部構件于閉合及展開狀態的示意圖;圖4是圖3A的彈性件的示意圖;圖5是依照本發明又一實施例的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的局部構件示意圖。主要組件符號說明101、102、103 手持式電子裝置
110:第一機體112:第一機架114:輸入組件120:第二機體122:第二機架122a 支梁124:顯示組件130 第一滑動組件140:壓電馬達142 撥動部150 摩擦件160 彈性件162 端部164 弧部170 第二滑動組件Al 第一軸線A2:第二軸線F 分力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IA及圖IB分別是依照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于閉合及展開狀態的示意圖。請參考圖IA及圖1B,在本實施例中,手持式電子裝置101包括一第一機體110 及一第二機體120,其中第二機體120滑設于第一機體110,故第一機體110及第二機體120 可彼此相互滑動,以在圖IA的閉合狀態及圖IB的展開狀態之間轉換。圖2A及圖2B分別是對應圖IA與圖IB的手持式電子裝置的內部構件的示意圖。 請參考圖1A、圖1B、圖2A及圖2B,在本實施例中,第一機體110具有一第一機架112、第二機體120具有一第二機架122,而手持式電子裝置101還包括一對第一滑動組件130。第一機架112固設至第一機體110,而第二機架122固設至第二機體120。第一滑動組件130配設在第一機架112與第二機架122之間,使得第二機架122可通過第一滑動組件130沿第一軸線Al相對于第一機架112滑動,進而使第一機體110及第二機體120能在圖IA的閉合狀態與圖IB的展開狀態之間轉換。惟本發明并未限制于上述這對第一滑動組件130,任何讓第一機體110及第二機體120能彼此相對滑動的滑動機構皆可適用于本發明。在本實施例中,第一機體110具有一輸入組件114,而第二機體120還具有一顯示組件124。當第二機體120相對于第一機體110展開時,輸入組件114暴露于第一機體110 夕卜。相反地,當第二機體120相對于第一機體110閉合時,第二機體120覆蓋在輸入組件 114上,且第一機體110與第二機體120具有一致的外形輪廓。在本實施例中,手持式電子裝置101還包括一對壓電馬達140與一對摩擦件150, 用于構成驅動第一機體Iio及第二機體120(第一機架112及第二機架12 進行相對全自動滑動的動力來源。在本實施例中,此對壓電馬達140配設在第一機架112上以間接地配設在第一機體Iio上,而此對摩擦件150配設在第二機架122上以間接地配設在第二機體120上。更詳細而言,壓電馬達140具有由壓電材料所構成的尖端,而此尖端抵住摩擦件 150。當尖端因電壓改變而產生振動或是微小的變形時,尖端與摩擦件150之間能夠產生相對移動。因此,第一機架112能夠相對于第二機架122滑動。值得注意的是,這對壓電馬達140分別施加在這對摩擦件105上的沿著垂直于第一軸線Al的一第二軸線A2的分力F彼此大小相等且方向相反。因此,在機架112、122(及機體110、120)相對滑動的過程中,這對壓電馬達140分別施加在這對摩擦件150上的分力F設定為相互抵銷以達到平衡,因而有助于達成第一機體110與第二機體120(第一機架 112及第二機架12 能彼此相互平順地滑動。在本實施例中,第二機架122具有一對支梁122a,且此對支梁12 的延伸方向平行于第一軸線Al,而摩擦件150分別配置在這對支梁12 上且彼此相對。壓電馬達140則位在這對支梁12 之間且其撥動部142分別接觸于對應的摩擦件150。圖3A與圖:3B分別是依照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的局部構件于閉合及展開狀態的示意圖。在此省略機體以能清楚辨識其內部構件。圖4是圖3A與圖;3B 中彈性件的示意圖。請同時參考圖3A、圖;3B與圖4,與上述實施例不同的是,本實施例的手持式電子裝置102還包括一對彈性件160與一對第二滑動組件170,其中每個彈性件160分別具有固設在第一機架112上的兩端部162,以及位于兩端部162之間的一弧部164。此外,這對第二滑動組件170分別位在第一機架112與這對壓電馬達140之間。因此,這對壓電馬達140分別是可滑動地設置在第二滑動組件170上且彈性件160的弧部164 分別抵靠于這對壓電馬達140。如此一來,通過彈性件160施力于壓電馬達140,以確保壓電馬達140分別施加在摩擦件150上沿著第二軸線A2的分力彼此大小相等且方向相反。圖5是依照本發明又一實施例的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的局部構件示意圖。請參考圖5,相較于上述圖3A與圖;3B的實施例,手持式電子裝置103的第二機架122僅具有一支梁122a,其延伸方向亦平行于第一軸線Al,而摩擦件150則是配置在此支梁12 的相對兩側。此外,第二滑動組件170與設置在第二滑動組件170上的壓電馬達140亦分別相對配置在此支梁12 的相對兩側,而彈性件160則分別固設在支梁12 相對兩側的第一機架 112處以使其弧部164(標示于圖4)分別抵靠至壓電馬達140。另一方面,在本發明另一未繪示的實施例中,手持式電子裝置(10 的第二支架(122)亦可具有如上述圖2A與圖2B的實施例并不具有彈性件(160)及第二滑動組件 (170),同樣能達到與上述實施例相同的效果。綜上所述,在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中,手持式電子裝置通過一對壓電馬達分別施力于一對摩擦件,而使其第一機體與第二機體能彼此全自動地相對滑動。此外,這對壓電馬達分別施加在這對摩擦件上且沿著非移動方向的分力設定為相互抵銷以達到平衡,因而有助于讓第一機體與第二機體(第一機架及第二機架)能彼此相互平順地滑動。另外,通過這對彈性件分別施力于這對壓電馬達,以確保這對壓電馬達分別施力至這對摩擦件,以使壓電馬達隨時能與摩擦件接觸。雖然結合以上實施例揭露了本發明,然而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所屬技術領域中熟悉此技術者,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可作些許的更動與潤飾,故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以附上的權利要求所界定的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包括第一機體;第二機體,滑設于該第一機體;一對壓電馬達,配設在該第一機體上;以及一對摩擦件,配設在該第二機體上,其中該對壓電馬達分別施力于該對摩擦件而驅動該對摩擦件相對于該對壓電馬達移動,以使該第一機體與該第二機體彼此相對滑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二機體沿一第一軸線滑設于該第一機體,且該對壓電馬達分別施加在該對摩擦件上的力沿著垂直于該第一軸線的一第二軸線的分力彼此大小相等且方向相反。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一機體具有第一機架,該第二機體具有第二機架,該第二機架沿著一第一軸線滑設于該第一機架,該對壓電馬達配設在該第一機架上,該對摩擦件配設在該第二機架上,且該對壓電馬達分別施加在該對摩擦件上的力沿著垂直于該第一軸線的一第二軸線的分力彼此大小相等且方向相反。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還包括一對第一滑動組件,配設在該第一機架及該第二機架之間,以使該第二機架通過該對第一滑動組件沿該第一軸線相對于該第一機架滑動。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二機架具有一對支梁,該對支梁的延伸方向平行于該第一軸線,且該對摩擦件分別配置在該對支梁上。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第二機架具有一支梁,而該對摩擦件分別配置在該支梁的相對兩側。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還包括一對彈性件,配置在該第一機體上,其中該第二機體沿一第一軸線滑設于該第一機體, 該對壓電馬達分別沿著垂直于該第一軸線的一第二軸線滑設于該第一機體,該對彈性件分別施力于該對壓電馬達,以使該對壓電馬達分別施加在該對摩擦件上的力沿著垂直于該第一軸線的一第二軸線的分力彼此大小相等且方向相反。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還包括一對第二滑動組件,分別配設在該第一機體及該對壓電馬達之間,以使該對壓電馬達分別通過該對第二滑動組件沿該第二軸線相對于該第一機體滑動。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各該彈性件具有固設在該第一機體上的兩端部及位于該兩端部之間的一弧部,且該對彈性件通過該對弧部分別抵靠于該對壓電馬達。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一機體具有第一機架,該第二機體具有第二機架,該第二機架沿著該第一軸線滑設于該第一機架,該對壓電馬達及該對彈性件配設在該第一機架上,且該對摩擦件配設在該第二機架上。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還包括一對第一滑動組件,配設在該第一機架及該第二機架之間,以使該第二機架通過該對第一滑動組件沿該第一軸線相對于該第一機架滑動。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二機架具有一對支梁,該對支梁的延伸方向平行于該第一軸線,且該對摩擦件分別配置在該對支梁上。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第二機架具有一支梁,而該對摩擦件分別配置在該支梁的相對兩側。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其包括第一機體、第二機體、一對壓電馬達以及一對摩擦件。第二機體滑設于第一機體。壓電馬達配設在第一機體上。摩擦件配設在第二機體上。壓電馬達分別施力于摩擦件而驅動摩擦件相對于壓電馬達移動,以使第一機體與第二機體彼此相對滑動。
文檔編號H05K5/00GK102480859SQ201010558190
公開日2012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19日 優先權日2010年11月19日
發明者黃哲宏 申請人: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