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分別設置了驅動踏板的驅動機與驅動扶手的驅動機的乘客輸送機中 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
以往的乘客輸送機及其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具備驅動踏板的行駛驅動源;對踏板 的速度進行檢測的踏板速度檢測器;驅動扶手驅動裝置的扶手驅動電機;對扶手的速度進 行檢測的扶手速度檢測器;根據由踏板速度檢測器與扶手速度檢測器檢測出的速度來控制 扶手驅動電機的控制部;對扶手驅動電機的驅動速度進行校正,以使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 同步的速度校正單元;以及根據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來判斷扶手速度的異常的異常判斷單 元(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通過這樣的結構,在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之差小于規定的設定閾值時,對扶手驅 動電機的驅動速度進行校正,以使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同步。另一方面,在踏板速度與扶手 速度之差是規定的設定閾值以上時,作為扶手驅動裝置的異常而發出警告、或者停止裝置。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7-308271號公報
發明內容
但是,在以往技術中,存在以下那樣的課題。在分別設置了驅動踏板的驅動機(踏板驅動機)與驅動扶手的驅動機(扶手驅動 機)的結構中,為了使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同步,根據由踏板速度檢測器檢測出的踏板速 度,來決定驅動扶手的驅動機的速度。另外,在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中產生了速度差的情況 下,對扶手驅動機的速度進行校正,以使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同步。因此,在這樣的結構中,在踏板速度檢測器由于某種原因而檢測出與實際的踏板 速度不同的速度的情況下,以錯誤的速度來驅動扶手,而成為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不同步 的結果。同樣地,在扶手速度檢測器由于某種原因而檢測出與實際的扶手速度不同的速度 的情況下,認為扶手速度與踏板速度不同步,進行異常的速度校正,而成為踏板速度與扶手 速度不同步的結果。另外,在由于某種原因而扶手在與踏板相反的方向上以相同的速度動 作時,無法僅通過對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的大小之差進行比較來檢測異常。本發明是為了解決上述那樣的課題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得到一種扶手驅動控制 裝置,可以可靠地檢測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不同步的狀態,根據速度偏差恰當地進行速度 校正處理、停止處理。本發明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在分別設置有踏板驅動機與扶手驅動機的乘客輸送 機中,根據由踏板速度檢測器檢測出的踏板速度、以及由扶手速度檢測器檢測出的扶手速 度,進行踏板驅動機以及扶手驅動機的驅動控制,其中,踏板速度檢測器輸出相位不同的2 個踏板速度用脈沖信號而作為與踏板速度對應的脈沖信號,扶手速度檢測器輸出相位不同的2個扶手速度用脈沖信號而作為與扶手速度對應的脈沖信號,還具備比較控制部,該比 較控制部根據2個踏板速度用脈沖信號以及2個扶手速度用脈沖信號,判斷踏板速度的檢 測結果以及扶手速度的檢測結果是否正常,在判斷為所有檢測結果都是正常的情況下,以 使扶手速度與踏板速度一致的方式求出校正后的速度指令值,并對扶手驅動機進行驅動控 制。根據本發明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能夠得到通過將各速度檢測器設為冗余結構, 可以可靠地檢測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不同步的狀態,根據速度偏差恰當地進行速度校正處 理、停止處理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
圖1是示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配置的圖。圖2是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速度檢測器的結構的剖面圖。圖3是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速度檢測器的結構的側面圖。圖4是示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的扶手速度檢測器的2個檢測器的脈沖信號的相 位差的圖。圖5是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踏板驅動機5以及踏板速度檢測器的結 構的剖面圖。圖6是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踏板速度檢測器的結構的側面圖。圖7是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結構圖。圖8是通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進行的一連串的同步控制 的流程圖。圖9是示出在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中在左右存在多臺扶手 驅動裝置的情況下的配置的圖。圖10是示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2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配置的圖。圖11是本發明的實施方式2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結構圖。圖12是通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2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進行的一連串的同步控 制流程圖。(附圖標記說明)1 乘客輸送機;2 踏板;3 踏板鏈條;4 鏈輪;5 踏板驅動機;6 鏈條;7 踏板速 度檢測器;8 鏈輪;10 扶手;11 扶手驅動機;12 鏈條;13 扶手驅動裝置;14 驅動滾子; 15 加壓滾子;20 扶手速度檢測器;21 檢測加壓滾子;22 檢測滾子;23 狹縫板;24a 檢 測器;24b 檢測器;30 比較控制部;31 比較部;32 控制部;33 速度可變部;51 電動機; 52 減速機;53 鏈輪;54 鏈條;55 鏈輪;56 鏈輪;71 狹縫板;72a 檢測器;72b 檢測 器;81 傳達軸;82 傳達鏈條。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使用附圖,對本發明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優選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實施方式1)圖1是示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配置的圖。乘客輸送機1的踏板2與踏板鏈條3連結。另外,在乘客輸送機1的上部,設置有驅動踏板2的踏板驅 動機5。而且,踏板驅動機5的動力經由鏈條6傳達至鏈輪8。其結果,與鏈輪8同軸地安 裝的鏈輪4旋轉,從而對踏板鏈條3進行驅動。另一方面,如下所述驅動扶手10。驅動扶手10的扶手驅動機11的動力經由鏈條 12傳達至扶手驅動裝置13。而且,扶手驅動裝置13通過驅動滾子14與加壓滾子15來夾 持扶手10,從而對扶手10進行驅動。另外,作為動力的傳達單元的鏈條12還可以設為與同 步帶(timing belt)、或者驅動滾子14直接連接的結構。由踏板速度檢測器7檢測踏板2的速度。另一方面,由扶手速度檢測器20檢測扶 手10的速度。圖2是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速度檢測器20的結構的剖面 圖,相當于圖1中的剖面A-A。構成為通過檢測滾子22與檢測加壓滾子21來夾持扶手10, 檢測滾子22與扶手10驅動的速度匹配地旋轉。另外,還可以設為沒有檢測加壓滾子22,而 通過檢測滾子22的自重來按壓到扶手10的結構。通過檢測滾子22旋轉,與檢測滾子22同軸地安裝的狹縫板23旋轉。另外,與狹 縫板23對置地,安裝了 2個檢測器24a、24b (相當于扶手速度檢測器)。因此,從2個檢測 器24a、24b,得到與扶手速度對應的脈沖信號(相當于扶手速度用脈沖信號)。圖3是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速度檢測器的結構的側面圖,相當 于圖2中的剖面C-C。另外,圖4是示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的扶手速度檢測器的2個檢 測器的脈沖信號的相位差的圖。2個檢測器24a、24b如圖3所示,配置在狹縫板23的缺口 的有無不同的位置。其結果,如圖4所示,可以在由2個檢測器24a、24b檢測的脈沖信號之 間,產生相位差T。另外,作為2個檢測器24a、24b,例如,可以應用光電傳感器、或者非接觸式傳感 器。另外,作為扶手速度檢測器20,還可以應用可以輸出2相的脈沖信號的編碼器。圖5是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踏板驅動機5以及踏板速度檢測器7的 結構的剖面圖,相當于圖1中的剖面B-B。電動機51的動力通過在電動機51上安裝的鏈輪 53、鏈條54、以及鏈輪55,傳達至減速機52。進而,傳達至減速機52的動力經由鏈輪56與 鏈條6,傳達至圖1所示的鏈輪8。在鏈輪55上,同軸地安裝了狹縫板71,進而,與該狹縫板71對置地安裝了 2個檢 測器72a、72b (相當于踏板速度檢測器)。因此,從2個檢測器72a、72b,得到與踏板速度對 應的脈沖信號(相當于踏板速度用脈沖信號)。圖6是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踏板速度檢測器的結構的側面圖,相當 于圖5中的剖面D-D。2個檢測器72a、72b如圖6所示,配置在狹縫板71的缺口的有無不 同的位置。其結果,與說明了扶手速度檢測器中的檢測結果的前面的圖4同樣地,可以在由 2個檢測器72a、72b檢測的脈沖信號之間,產生相位差T。另外,作為動力的傳達單元的由鏈輪53、鏈條54、以及鏈輪55構成的結構還可以 設為滑輪與V帶、或者滑輪與同步帶的結構。另外,作為2個檢測器72a、72b,例如,可以應 用光電傳感器、或者非接觸式傳感器。另外,作為踏板速度檢測器7,還可以應用可以輸出2 相的脈沖信號的編碼器。接下來,使用附圖,對本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結構以及一連串的 處理動作進行說明。圖7是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結構圖。在該圖7中,分別設置踏板驅動部、右側扶手驅動部、左側扶手驅動部這3個驅動部,以下說明可靠 地進行它們的同步控制的方法。另外,在圖7以及以下的說明中,對與右側扶手相關的部分 附加字符(R),對與左側扶手相關的部分附加字符(L),來區分兩者。踏板驅動部如前面的圖5、圖6所示,具備2個檢測器72a、72b。另外,右側扶手驅 動部如前面的圖2、圖3所示,具備2個檢測器24a (R)、24b (R)。同樣地,左側扶手驅動部也 如前面的圖2、圖3所示,具備2個檢測器24a (L)、24b (L)。另外,圖7所示的本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為了進行3個驅動部的同 步控制,具備比較控制部30。而且,該比較控制部30具有比較部31、控制部32、以及在左右 的扶手中分別設置的速度可變部33 (R) ,33 (L)。 比較部31接收從3個驅動部內的各2個檢測器中輸出的脈沖信號(參照圖4),執 行比較處理。而且,控制部32根據由比較部31進行的比較處理,控制速度可變部33 (R)、 33 (L)而使扶手驅動機Il(R)Ul(L)的速度變化,以使踏板與扶手的速度一致。另外,控制 部32還具備在輸入到比較部31的各脈沖信號中存在異常的情況下,使踏板驅動機5與扶 手驅動機11 (R) >11 (L)停止的功能。接下來,根據流程圖,對這樣的同步控制的具體的處理進行說明。圖8是通過本發 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進行的一連串的同步控制的流程圖。在步驟Sl中,比較控制部30根據踏板速度檢測器7的檢測器72a的脈沖信號 pls-sl與檢測器72b的脈沖信號pls-s2,分別計算出踏板速度Vsl與Vs2。接下來,在步驟S2中,比較控制部30判斷踏板速度Vsl與Vs2之差是否在規定的 設定值士 Δ Vs (相當于踏板速度差容許范圍)以內。而且,比較控制部30在判斷為滿足步 驟S2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步驟S3,在判斷為不滿足步驟S2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步 驟 S11。在進入到步驟S3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根據設置在右側的扶手的扶手速度檢 測器20的檢測器24a (R)的脈沖信號pls-hrl與檢測器24b (R)的脈沖信號pls-hr2,分別 計算出右側的扶手速度Vhrl與Vhr2。接下來,比較控制部30在步驟S4中,判斷右側的扶 手速度Vhrl與Vhr2之差是否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Δ Vh (相當于扶手速度差容許范圍)以內。 而且,比較控制部30在判斷為滿足步驟S4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步驟S5。在判斷為不滿 足步驟S4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步驟S12。在進入到步驟S5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接下來根據設置在左側的扶手的扶手 速度檢測器20的檢測器24a (L)的脈沖信號pls_hll與檢測器24b (L)的脈沖信號pls_hl2, 分別計算出左側的扶手速度Vhll與Vhl2。接下來,比較控制部30在步驟S6中,判斷左側 的扶手速度Vhll與Vhl2之差是否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Δ Vh以內。而且,比較控制部30在 判斷為滿足步驟S6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步驟S7。在判斷為不滿足步驟S6的條件的情 況下,進入到步驟S13。在進入到步驟S7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進行3個驅動部中的運轉方向的檢測。 具體而言,比較控制部30根據踏板速度檢測器7的檢測器72a的脈沖信號pls-sl與檢測 器72b的脈沖信號pls-s2的相位,檢測踏板的運轉方向。另外,比較控制部30根據右側的扶手速度檢測器20的檢測器24a(R)的脈沖信號 pls-hrl與檢測器24b (R)的脈沖信號pls-hr2的相位,檢測右側的扶手的運轉方向。同樣地,比較控制部30根據左側的扶手速度檢測器20的檢測器24a(L)的脈沖信號pls_hll與 檢測器24b(L)的脈沖信號pls_hl2的相位,檢測左側的扶手的運轉方向。接下來,在步驟S8中,比較控制部30判斷踏板的運轉方向、右側的扶手的運轉方 向和左側的扶手的運轉方向是否相同。而且,比較控制部30在判斷為運轉方向一致的情況 下,進入到步驟S9,在判斷為運轉方向不一致的情況下,判斷為產生了重故障,進入到后述 的步驟S17。在進入到步驟S9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在此后的處理中,進行速度校正處理。 在該速度校正處理中,首先,進行基于踏板的速度與右側的扶手的速度的比較的速度校正 處理,接下來,進行基于踏板的速度與左側的扶手的速度的比較的速度校正處理。其中,為 簡化說明,在圖8的流程中,僅圖示出基于踏板的速度與右側的扶手的速度的比較的速度 校正處理。以下,對該速度校正處理進行詳細說明。在步驟S9中,比較控制部30判斷踏板速度Vsl與右側的扶手速度Vhrl之差是否 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ΔV(相當于第1容許范圍)以內。而且,比較控制部30在判斷為滿足 步驟S9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步驟S10,在判斷為不滿足步驟S9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 步驟S14。在進入到步驟SlO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按照下式(1),生成右側的扶手的指令 速度Vr。另外,在求出左側的扶手的指令速度Vl的情況下,使用下式(2)。Vr = Vsl+(Vsl-Vhrl) (1)Vl = Vsl+(Vsl-Vhll) (2)比較控制部30通過對速度可變部33(R)、33(L)提供這樣求出的新的指令速度 (相當于校正后的速度指令值),控制成使踏板與扶手的速度一致。接下來,對尚未詳細說明的步驟Sll S18進行說明。在從步驟S2進入到步驟Sll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判斷踏板速度Vsl與Vs2 之差不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AVs以內的狀態是否繼續了規定時間tl (相當于第1規定時間) 秒以上。而且,在判斷為沒有繼續(即,在經過規定時間tl前踏板速度Vsl與Vs2之差恢 復到規定的設定值士 AVs以內)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進行上述步驟S3以后的處理。 另一方面,在判斷為繼續的情況下,判斷為產生了重故障,進入到后述步驟S17。接下來,在從步驟S4進入到步驟S12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判斷右側的扶手速 度Vhrl與Vhr2之差不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AVh以內的狀態是否繼續了規定時間t2(相當 于第2規定時間)秒以上。而且,在判斷為沒有繼續(即,在經過規定時間t2前右側的扶 手速度Vhrl與Vhr2之差恢復到規定的設定值士 Δ Vh以內)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進 行上述步驟S5以后的處理。另一方面,在判斷為繼續的情況下,判斷為產生了重故障,進入 到后述步驟S17。接下來,在從步驟S6進入到步驟S13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判斷左側的扶手速 度Vhll與Vhl2之差不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AVh以內的狀態是否繼續了規定時間t3(相當 于第2規定時間)秒以上。而且,在判斷為沒有繼續(即,在經過規定時間t3前左側的扶 手速度Vhll與Vhl2之差恢復到規定的設定值士 Δ Vh以內)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進 行上述步驟S7以后的處理。另一方面,在判斷為繼續的情況下,判斷為產生重故障,進入到 后述步驟S17。
接下來,在從步驟S9進入到步驟S14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判斷踏板速度Vsl 與右側的扶手速度Vhrl之差是否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Δ Ve (相當于第2容許范圍)以內。而 且,比較控制部30在判斷為滿足步驟S14的條件的情況下,判斷為產生了輕故障,進入到步 驟S15,在判斷為不滿足步驟S14的條件的情況下,判斷為產生了重故障,進入到步驟S17。此處,作為AVe,設定了比在步驟S9的判斷中使用的AV大的值。而且,在比較控 制部30中,如果差分在士 AVe以內,則判斷為輕故障而轉移到步驟S15、S16的處理,如果 差分超過了 士 Δ%,則判斷為重故障而轉移到步驟S17、S18的處理。在進入到步驟S15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產生通知踏板與右側的扶手速度是輕 故障異常的警報L。另外,比較控制部30將該警報L顯示到乘客輸送機自身,并且作為警報 信號而發送到維修中心(未圖示)。進而,比較控制部30在步驟S16中,作為右側的扶手速 度指令值Vr而生成踏板速度Vsl。接下來,在從步驟Sl 1、S12、S13、S14中的某一個進入到步驟S17的情況下,比較 控制部30產生重故障警報H而作為踏板速度的檢測異常。另外,比較控制部30將該警報 H顯示到乘客輸送機自身,并且作為警報信號而發送到維修中心(未圖示)。進而,在步驟 S18中,比較控制部30使踏板與扶手停止。上述步驟S9、S14的比較處理,首先,根據踏板的速度與右側的扶手的速度的比較 來進行,接下來,根據踏板的速度與左側的扶手的速度的比較來進行。而且,根據基于各個 比較處理的判斷結果,執行步驟S10、S16的速度校正處理、步驟S15、S17的警報處理、以及 步驟S18的停止處理。這樣,本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分別使用2個檢測器來求出踏板、右側 扶手、左側扶手的各速度。這樣,通過將各檢測器設為冗余結構,可以正確地判斷檢測速度 是否正常。其結果,不會產生由于踏板速度檢測器7的速度檢測異常而引起的扶手速度異 常,也不會產生由于扶手速度檢測器20的速度檢測異常而引起的扶手速度校正異常。艮口, 可以防止在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不一致的狀態下乘客輸送機1動作的狀態。另外,通過將各檢測器設為冗余結構,可以分別檢測踏板2與扶手10的運轉方向 (旋轉方向)。其結果,還可以防止踏板2與扶手10以相同的速度在反方向上運轉的狀態。另外,具備可以將規定的設定值士 ΔΥ設定為扶手速度的校正界限值、將規定的 設定值士 △ Ve設為乘客輸送機的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的偏差界限值,進行2個階段的比較 判斷處理的結構。其結果,在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之差不在設定值士 AV以內的情況下,可 以探測產生了假想以上的扶手行駛負荷的輕故障狀態。而且,如果是由于乘客引起的負荷 增加,則可以喚起乘客的注意。進而,如果繼續產生該警告,則還可以考慮到扶手行駛系統 的異常,所以可以計劃維護作業的進度表(schedule)。另外,如果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之差不在設定值士 AVe以內的情況下,與以往同 樣地,乘客輸送機上的乘客有可能跌倒,所以判斷為重故障,立即使乘客輸送機停止,從而 可以防止乘客跌倒。由此,不會出現乘客輸送機以踏板與扶手的速度不一致的方式動作的 現象,所以可以防止乘客跌倒。如上所述,根據實施方式1,具備通過將各速度檢測器設為冗余結構,可以可靠地 實施速度校正處理、警報處理、停止處理的結構。其結果,能夠得到可以可靠地檢測踏板速 度與扶手速度未同步的狀態,執行與速度偏差對應的適當的處理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進而,可以根據使用了 2種設定值的比較判斷結果來區別并判斷輕故障、重故障,可以進行與 故障狀態對應的適當的處理。另外,本發明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還可以適用于在左右設置了多臺扶手驅動機的 情況。圖9是示出在本發明的實施方式1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中在左右存在多臺扶手驅 動裝置的情況下的配置的圖。即使在如圖9所示,在左右設置了多臺扶手驅動機的情況下, 也可以應用本發明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可以得到同樣的效果。(實施方式2)圖10是示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2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配置的圖。乘客輸送 機1的踏板2與踏板鏈條3連結。另外,在乘客輸送機1的上部,設置有驅動踏板2的踏板 驅動機5。而且,踏板驅動機5的動力經由鏈條6傳達至鏈輪8。其結果,通過與鏈輪8同 軸地安裝的鏈輪4旋轉,驅動踏板鏈條3。另一方面,如下所述驅動扶手10。驅動扶手10的扶手驅動機11的動力經由傳達 軸81a、傳達鏈條82、傳達軸81b、鏈條12傳達至扶手驅動裝置13。而且,扶手驅動裝置13 通過驅動滾子14與加壓滾子15來夾持扶手10,從而驅動扶手10。另外,作為動力的傳達 單元的鏈條12還可以設為與同步帶、或者驅動滾子14直接連接的結構。由踏板速度檢測器7檢測踏板2的速度。另一方面,由扶手速度檢測器20檢測扶 手10的速度。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2中的扶手速度檢測器20的結構的剖面圖與前 面的圖2相同,相當于圖10中的剖面A-A。構成為通過檢測滾子22與檢測加壓滾子21夾 持扶手10,檢測滾子22與扶手10驅動的速度匹配地旋轉。另外,還可以設為沒有檢測加壓 滾子22,而通過檢測滾子22的自重來按壓到扶手10的結構。通過檢測滾子22旋轉,與檢測滾子22同軸地安裝的狹縫板23旋轉。另外,與狹 縫板23對置地安裝了 2個檢測器24a、24b (相當于扶手速度檢測器)。因此,從2個檢測器 24a、24b,得到與扶手速度對應的脈沖信號(相當于扶手速度用脈沖信號)。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2中的扶手速度檢測器的結構的側面圖與前面的圖3 相同,相當于圖2中的剖面C-C。另外,示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2的扶手速度檢測器的2個 檢測器的脈沖信號的相位差的圖與前面的圖4相同。2個檢測器24a、24b如圖3所示,配 置在狹縫板23的缺口的有無不同的位置。其結果,如圖4所示,可以在由2個檢測器24a、 24b檢測的脈沖信號之間,產生相位差T。另外,作為2個檢測器24a、24b,例如可以應用光電傳感器、或者非接觸式傳感器。 另外,作為扶手速度檢測器20,還可以應用可以輸出2相的脈沖信號的編碼器。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2中的踏板驅動機5以及踏板速度檢測器7的結構的 剖面圖與前面的圖5相同,相當于圖10中的剖面B-B。電動機51的動力通過在電動機51 上安裝的鏈輪53、鏈條54、以及鏈輪55,傳達至減速機52。進而,傳達至減速機52的動力 經由鏈輪56與鏈條6傳達至圖10所示的鏈輪8。在鏈輪55上,同軸地安裝了狹縫板71,進而,與該狹縫板71對置地安裝了 2個檢 測器72a、72b (相當于踏板速度檢測器)。因此,從2個檢測器72a、72b,得到與踏板速度對 應的脈沖信號(相當于踏板速度用脈沖信號)。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2中的踏板速度檢測器的結構的側面圖與前面的圖6 相同,相當于圖5中的剖面D-D。2個檢測器72a、72b如圖6所示,配置在狹縫板71的缺口
10的有無不同的位置。其結果,與說明了扶手速度檢測器中的檢測結果的前面的圖4同樣地, 可以在由2個檢測器72a、72b檢測的脈沖信號之間,產生相位差T。另外,作為動力的傳達單元的由鏈輪53、鏈條54、以及鏈輪55構成的結構還可以 設為滑輪與V帶、或者滑輪與同步帶的結構。另外,作為2個檢測器72a、72b,例如,可以應 用光電傳感器、或者非接觸式傳感器。另外,作為踏板速度檢測器7,還可以應用可以輸出2 相的脈沖信號的編碼器。接下來,使用附圖,對本實施方式2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結構以及一連串的 處理動作進行說明。圖11是本發明的實施方式2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結構圖。在該 圖11中,分別設置了踏板驅動部、右側扶手驅動部、左側扶手驅動部這3個驅動部,以下說 明可靠地進行它們的同步控制的方法。另外,在圖11以及以下的說明中,對與右側扶手相 關的部分附加字符(R),對與左側扶手相關的部分附加字符(L),來區別兩者。另外,本實施方式2中的圖11的結構與前面的實施方式1中的圖7的結構比較時 不同之處在于,比較控制部30內的速度可變部由1臺速度可變部33構成,進而,扶手驅動 機由在右側扶手驅動部與左側扶手驅動部中共用的1臺扶手驅動部11構成。而且,如后所 述,進行速度控制,以使踏板與扶手的速度差成為最小。踏板驅動部如前面的圖5、圖6所示,具備2個檢測器72a、72b。另外,右側扶手驅 動部如前面的圖2、圖3所示,具備2個檢測器24a (R)、24b (R)。同樣地,左側扶手驅動部也 如前面的圖2、圖3所示,具備2個檢測器24a (L)、24b (L)。另外,圖11所示的本實施方式2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為了進行3個驅動部的同 步控制,而具備比較控制部30。而且,該比較控制部30具有比較部31、控制部32、以及速度 可變部33。比較部31接收從3個驅動部內的各2個檢測器輸出的脈沖信號(參照圖4),執行 比較處理。而且,控制部32根據通過比較部31進行的比較處理,控制速度可變部33而使 扶手驅動機11的速度變化,以使踏板與扶手的速度差成為最小。另外,控制部32還具備在 輸入到比較部31的各脈沖信號中存在異常的情況下,使踏板驅動機5與扶手驅動機11停 止的功能。接下來,根據流程圖,對這樣的同步控制的具體處理進行說明。圖12是通過本發 明的實施方式2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進行的一連串的同步控制的流程圖。另外,本實施 方式2中的圖12的流程圖與前面的實施方式1中的圖8的流程圖比較時,步驟SlOa以及 步驟S16a這2個步驟中的處理不同。在步驟Sl中,比較控制部30根據踏板速度檢測器7的檢測器72a的脈沖信號 pls-sl與檢測器72b的脈沖信號pls-s2,分別計算出踏板速度Vsl與Vs2。接下來,在步驟S2中,比較控制部30判斷踏板速度Vsl與Vs2之差是否在規定的 設定值士 Δ Vs (相當于踏板速度差容許范圍)以內。而且,比較控制部30在判斷為滿足步 驟S2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步驟S3,在判斷為不滿足步驟S2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步 驟 S11。在進入到步驟S3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根據設置在右側的扶手的扶手速度檢 測器20的檢測器24a (R)的脈沖信號pls-hrl與檢測器24b (R)的脈沖信號pls-hr2,分別 計算出右側的扶手速度Vhrl與Vhr2。接下來,比較控制部30在步驟S4中,判斷右側的扶
11手速度Vhrl與Vhr2之差是否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Δ Vh (相當于扶手速度差容許范圍)以內。 而且,比較控制部30在判斷為滿足步驟S4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步驟S5。在判斷為不滿 足步驟S4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步驟S12。在進入到步驟S5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接下來根據設置在左側的扶手的扶手 速度檢測器20的檢測器24a (L)的脈沖信號pls_hll與檢測器24b (L)的脈沖信號pls_hl2, 分別計算出左側的扶手速度Vhll與Vhl2。接下來,比較控制部30在步驟S6中,判斷左側 的扶手速度Vhll與Vhl2之差是否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AVh以內。而且,比較控制部30在 判斷為滿足步驟S6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步驟S7,在判斷為不滿足步驟S6的條件的情況 下,進入到步驟S13。在進入到步驟S7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進行3個驅動部中的運轉方向的檢測。 具體而言,比較控制部30根據踏板速度檢測器7的檢測器72a的脈沖信號pls-sl與檢測 器72b的脈沖信號pls-s2的相位,檢測踏板的運轉方向。另外,比較控制部30根據右側的扶手速度檢測器20的檢測器24a(R)的脈沖信號 pls-hrl與檢測器24b (R)的脈沖信號pls-hr2的相位,檢測右側的扶手的運轉方向。同樣 地,比較控制部30根據左側的扶手速度檢測器20的檢測器24a(L)的脈沖信號pls_hll與 檢測器24b (L)的脈沖信號pls_hl2的相位,檢測左側的扶手的運轉方向。接下來,在步驟S8中,比較控制部30判斷踏板的運轉方向、右側的扶手的運轉方 向和左側的扶手的運轉方向是否相同。而且,比較控制部30在判斷為運轉方向一致的情況 下,進入到步驟S9,在判斷為運轉方向不一致的情況下,判斷為產生了重故障,進入到后述 步驟S17。在進入到步驟S9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在此后的處理中,進行速度校正處理。 以下,詳細說明該速度校正處理。在步驟S9中,比較控制部30判斷踏板速度Vsl與右側的扶手速度Vhrl之差是否 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ΔV(相當于第1容許范圍)以內。而且,比較控制部30在判斷為滿足 步驟S9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到步驟SlOa,在判斷為不滿足步驟S9的條件的情況下,進入 到步驟S14。在進入到步驟SlOa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按照下式(3),生成扶手的指令速度 Vh。Vh = Vsl+((Vsl-Vhrl)+ (Vsl-Vhll))/2 (3)比較控制部30通過對速度可變部33提供這樣求出的新的指令速度(相當于校正 后的速度指令值),控制成使踏板與扶手的速度差最小。接下來,對尚未詳細說明的步驟Sll S18進行說明。在從步驟S2進入到步驟Sll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判斷踏板速度Vsl與Vs2 之差不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Δ Vs以內的狀態是否繼續了規定時間tl (相當于第1規定時間) 秒以上。而且,在判斷為沒有繼續(即,在經過規定時間tl前踏板速度Vsl與Vs2之差恢 復到規定的設定值士 AVs以內)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進行上述步驟S3以后的處理。 另一方面,在判斷為繼續的情況下,判斷為產生了重故障,進入到后述步驟S17。接下來,在從步驟S4進入到步驟S12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判斷右側的扶手速 度Vhrl與Vhr2之差不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AVh以內的狀態是否繼續了規定時間t2(相當于第2規定時間)秒以上。而且,在判斷為沒有繼續(即,在經過規定時間t2前右側的扶 手速度Vhrl與Vhr2之差恢復到規定的設定值士 Δ Vh以內)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進 行上述步驟S5以后的處理。另一方面,在判斷為繼續的情況下,判斷為產生了重故障,進入 到后述步驟S17。接下來,在從步驟S6進入到步驟S13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判斷左側的扶手速 度Vhll與Vhl2之差不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AVh以內的狀態是否繼續了規定時間t3(相當 于第2規定時間)秒以上。而且,在判斷為沒有繼續(即,在經過規定時間t3前左側的扶 手速度Vhll與Vhl2之差恢復到規定的設定值士 Δ Vh以內)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進 行上述步驟S7以后的處理。另一方面,在判斷為繼續的情況下,判斷為產生了重故障,進入 到后述步驟S17。接下來,在從步驟S9進入到步驟S14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判斷踏板速度Vsl 與右側的扶手速度Vhrl之差是否在規定的設定值士 Δ Ve (相當于第2容許范圍)以內。而 且,比較控制部30在判斷為滿足步驟S14的條件的情況下,判斷為產生了輕故障,進入到步 驟S15,在判斷為不滿足步驟S14的條件的情況下,判斷為產生了重故障,進入到步驟S17。此處,作為AVe,設定了比在步驟S9的判斷中使用的AV大的值。而且,在比較控 制部30中,如果差分在士 AVe以內,則判斷為輕故障而轉移到步驟S15、S16a的處理,如果 差分超過了 士八%,則判斷為重故障而轉移到步驟317、318的處理。在進入到步驟S15的情況下,比較控制部30產生通知踏板與右側的扶手速度是輕 故障異常的警報L。另外,比較控制部30將該警報L顯示到乘客輸送機自身,并且作為警 報信號而發送到維修中心(未圖示)。進而,比較控制部30在步驟S16a中,生成踏板速度 Vsl而作為扶手速度指令值Vh。接下來,在從步驟Sll、S12、S13、S14中的某一個進入到步驟S17的情況下,比較 控制部30產生重故障警報H而作為踏板速度的檢測異常。另外,比較控制部30將該警報 H顯示到乘客輸送機自身,并且作為警報信號而發送到維修中心(未圖示)。進而,在步驟 S18中,比較控制部30使踏板與扶手停止。上述步驟S9、S14的比較處理,首先,根據踏板的速度與右側的扶手的速度的比較 來進行,接下來,根據踏板的速度與左側的扶手的速度的比較來進行。而且,根據基于各個 比較處理的判斷結果,來執行步驟SlOa、S16a的速度校正處理、步驟S15、S17的警報處理、 以及步驟S18的停止處理。這樣,本實施方式2中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分別使用2個檢測器來求出踏板、右側 扶手、左側扶手的各速度。這樣,通過將各檢測器設為冗余結構,可以正確地判斷檢測速度 是否正常。其結果,不會產生由于踏板速度檢測器7的速度檢測異常而引起的扶手速度異 常,也不會產生由于扶手速度檢測器20的速度檢測異常而引起的扶手速度校正異常。艮口, 可以防止在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不一致的狀態下乘客輸送機1動作的狀態。另外,通過將各檢測器設為冗余結構,可以分別檢測踏板2與扶手10的運轉方向 (旋轉方向)。其結果,還可以防止踏板2與扶手10以相同的速度在反方向上運轉的狀態。另外,具備可以將規定的設定值士 Δν設定為扶手速度的校正界限值、將規定的 設定值士 △ Ve設定為乘客輸送機的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的偏差界限值,進行2個階段的比 較判斷處理的結構。其結果,在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之差不在設定值士 AV以內的情況下,
13可以探測產生了假想以上的扶手行駛負荷的輕故障狀態。而且,如果是由于乘客引起的負 荷增加,則可以喚起乘客的注意。進而,如果繼續產生該警告,則還可以考慮到扶手行駛系 統的異常,所以可以計劃維護作業的進度表。另外,在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之差不在設定值士 AVe以內的情況下,與以往同樣 地,乘客輸送機上的乘客有可能跌倒,所以通過判斷為重故障,并立即使乘客輸送機停止, 可以防止乘客跌倒。由此,不會出現乘客輸送機以踏板與扶手的速度不一致的方式動作的 現象,可以防止乘客跌倒。如上所述,根據實施方式2,具備通過將各速度檢測器設為冗余結構,能夠可靠地 實施速度校正處理、警報處理、停止處理的結構。其結果,能夠得到可以可靠地檢測踏板速 度與扶手速度不同步的狀態,執行與速度偏差對應的適當的處理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進 而,可以根據使用了 2種設定值的比較判斷結果來區別并判斷輕故障、重故障,可以進行與 故障狀態對應的適當的處理。
權利要求
一種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在分別設置有踏板驅動機與扶手驅動機的乘客輸送機中,根據由踏板速度檢測器檢測出的踏板速度、以及由扶手速度檢測器檢測出的扶手速度,進行上述踏板驅動機以及上述扶手驅動機的驅動控制,該扶手驅動控制裝置的特征在于,上述踏板速度檢測器輸出相位不同的2個踏板速度用脈沖信號而作為與上述踏板速度對應的脈沖信號,上述扶手速度檢測器輸出相位不同的2個扶手速度用脈沖信號而作為與上述扶手速度對應的脈沖信號,還具備比較控制部,該比較控制部根據上述2個踏板速度用脈沖信號以及上述2個扶手速度用脈沖信號,判斷上述踏板速度的檢測結果以及上述扶手速度的檢測結果是否正常,在判斷為所有檢測結果都是正常的情況下,以使上述扶手速度與上述踏板速度一致的方式求出校正后的速度指令值,并對上述扶手驅動機進行驅動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比較控制部在判斷為所有檢測結果都是正常,并且判斷為上述扶手速度與上述踏 板速度的差分在第1容許范圍內的情況下,求出以上述踏板速度為基準、利用上述差分校 正上述踏板速度的值而作為上述校正后的速度指令值,對上述扶手驅動機進行驅動控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比較控制部在判斷為所有檢測結果都是正常,并且判斷為上述扶手速度與上述踏 板速度的差分在上述第1容許范圍外,且在表示比上述第1容許范圍寬的范圍的第2容許 范圍內的情況下,求出上述踏板速度的值而作為上述校正后的速度指令值,對上述扶手驅 動機進行驅動控制,并且輸出通知輕故障的警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比較控制部在判斷為所有檢測結果都是正常,并且判斷為上述扶手速度與上述踏 板速度的差分在上述第2容許范圍外的情況下,使上述踏板驅動機以及上述扶手驅動機停 止,并且輸出通知重故障的警報。
5.根據權利要求1 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比較控制部根據從上述踏板速度檢測器輸出的上述2個踏板速度用脈沖信號的 每一個,計算出第1踏板速度以及第2踏板速度,在上述第1踏板速度與上述第2踏板速度 的差分不在規定的踏板速度差容許范圍內的狀態經過了第1規定時間以上的情況下,判斷 為踏板速度的檢測結果是異常,使上述踏板驅動機以及上述扶手驅動機停止,并且輸出通 知重故障的警報。
6.根據權利要求1 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比較控制部根據從上述扶手速度檢測器輸出的上述2個扶手速度用脈沖信號的 每一個,計算出第1扶手速度以及第2扶手速度,在上述第1扶手速度與上述第2扶手速度 的差分不在規定的扶手速度差容許范圍內的狀態經過了第2規定時間以上的情況下,判斷 為扶手速度的檢測結果是異常,使上述踏板驅動機以及上述扶手驅動機停止,并且輸出通 知重故障的警報。
7.根據權利要求1 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比較控制部對根據從上述踏板速度檢測器輸出的上述2個踏板速度用脈沖信號 來確定的上述踏板驅動機的旋轉方向與根據從上述扶手速度檢測器輸出的上述2個扶手速度用脈沖信號來確定的上述扶手驅動機的旋轉方向進行比較,在兩者的旋轉方向相反的 情況下,判斷為踏板速度的檢測結果或者扶手速度的檢測結果是異常,使上述踏板驅動機 以及上述扶手驅動機停止,并且輸出通知重故障的警報。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可以可靠地檢測踏板速度與扶手速度不同步的狀態,根據速度偏差恰當地進行速度校正處理、停止處理的扶手驅動控制裝置。在分別設置有踏板驅動機(5)與扶手驅動機(11)的乘客輸送機中,在根據踏板速度以及扶手速度進行踏板驅動機以及扶手驅動機的驅動控制時,踏板速度檢測器輸出相位不同的2個踏板速度用脈沖信號而作為與踏板速度對應的脈沖信號,扶手速度檢測器輸出相位不同的2個扶手速度用脈沖信號而作為與扶手速度對應的脈沖信號,還具備比較控制部(30),該比較控制部(30)在根據各個脈沖信號判斷為速度檢測結果是正常的情況下,以使扶手速度與踏板速度一致的方式求出校正后的速度指令值,并對扶手驅動機進行驅動控制。
文檔編號B66B29/00GK101934968SQ20101021738
公開日2011年1月5日 申請日期2010年6月23日 優先權日2009年6月26日
發明者宮崎嘉壽也, 長岡孝彥 申請人:三菱電機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