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鋼鋁比最佳的格構式抱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輸電線路施工技術領域,是一種鋼鋁比最佳的格構式抱桿,它 特別適用于輸電線路鐵塔組立施工。
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輸電線路施工鐵塔組立施工使用的抱桿有鋼格構式、鋁格構式。鋼 格構式雖然強度高、成本較低,但重量大、運輸和施工較困難,尤其在山區運輸和 施工更為困難;鋁格構式具有重量輕的特點,便于運輸和施工,但強度較低,不能 滿足抱桿強度的使用要求。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鋼鋁比最佳的格構式抱桿,它結構設計經濟合 理,即在重量最輕時、強度最高,因而具有運輸方便、施工成本低的特點。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以下設計方案
一種鋼鋁比最佳的格構式抱桿,它包括有底托、鋼段標準節、腰環、頂部拉板、 頂部滑車,被吊重物通過鋼絲繩與懸掛在頂部拉板上的頂部滑車相連,其特征在于
在底托上端連接有下鋁段節,在下鋁段節上端連接有鋁段標準節,在鋁段標 準節的上端連接鋼段標準節,在鋼段標準節的上端連接有鋁段標準節,在該鋁段標 準節的上端連接上鋁段節,在該上鋁段節的上端連接頂部拉板,在頂部拉板的上端 連接頂部滑車。
所述的鋼段標準節總長度是占本格構式抱桿總長度的69.97% 70. 44%,鋼段 標準節上下兩端的鋁段標準節、下鋁段節、上鋁段節的總長度是占本格構式抱桿總 長度的29.56% 30. 03%。
采用上述鋁鋼比最佳的鋁鋼組合格構式抱桿,使鋼段標準節總長度占本格構式 抱桿總長度的69.97% 70.44%,鋼段標準節上下兩端的鋁段標準節、下鋁段節、 上鋁段節的總長度是占本格構式抱桿總長度的29.56% 30. 03%。
該比例為最佳組合比例,即可滿足強度要求和實際結構要求,又可滿足重量輕, 便于施工和運輸的要求。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結構設計經濟合理、運輸方便、施工成本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l所示 一種鋼鋁比最佳的格構式抱桿,它包括有底托l、鋼段標準節
4、頂部拉板7,在頂部拉板7的上端連接頂部滑車8,被吊重物通過鋼絲繩9與固 定在頂部拉板7上的頂部滑車8相連;
在底托1上端連接有下鋁段節2,在下鋁段節2上端連接有鋁段標準節3,在 鋁段標準節3的上端連接鋼段標準節4,在鋼段標準節4的上端連接有鋁段標準節 3,在該鋁段標準節3的上端連接上鋁段節6,在該上鋁段節6的上端連接頂部拉 板7,在頂部拉板7端連接頂部滑車8;
所述的鋼段標準節4的總長度是占本格構式抱桿總長度的69.97% 70. 44%, 鋼段標準節4上下兩端的鋁段標準節3、下鋁段節2、上鋁段節6的總長度是占本 格構式抱桿總長度的29.56% 30. 03%。
具體實施例底托1的厚度是30mm,底托1上端連接的下鋁段節2的長度是 3470 mm,下鋁段節2上端連接的鋁段標準節3長度選定3500mm,鋁段標準節3 上端連接的鋼段標準節4的總長度選定是33000mm (鋼段標準節4的總長是單節 長度2200X15節二33000 mm),鋼段標準節4上端連接的鋁段標準節3長度選定 3500mm,在鋁段標準節3上端連接的上鋁段節6長度是3470mm,上鋁段節6上 端連接的頂部拉板7的厚度是30mm,頂部拉板7上連接的滑輪8的高度是160 mm;
本格構式抱桿總長度是:底托1的厚度30mm加上下鋁段節2的長度3470 mm 加上鋼段標準節4的總長度33000mm和兩端鋁段標準節3的總長度7000mm,在 加上上鋁段節6的長度3470 mm和頂部拉板7的厚度30mm、滑輪8的高度160 mm, 是30mm + 3470 mm+33000mm+7000mm+3470 mm+30mm + 160 mm=47160 mm;
鋼段標準節4的總長度33000mm除以本格構式抱桿總長度47160 mm等于 0.6997,滿足在69.97 % 70.44%之內。
鋼段標準節4的兩端鋁段標準節3總長度7000mm加上下鋁段節2的長度3470 mm、上鋁段節6的長度3470 mm等于13940除以本格構式抱桿總長度47160 mm
等于0.2956,滿足在29.56% 30.03%之內。
理論值鋼段標準節4的總長度應占本格構式抱桿總長度的70%,實際生產的 鋼段標準節4的總長度數值是近似70。%;
理論值鋁段標準節3、下鋁段節2、上鋁段節6的總長度應占本格構式抱桿總 長度的30%,實際生產出的總長度數值是近似30%;
采用上述格構式抱桿的鋁鋼組合比例為最佳組合比例,即可滿足強度要求,又 可滿足重量輕,便于施工和運輸。
權利要求1、一種鋼鋁比最佳的格構式抱桿,它包括有底托(1)、鋼段標準節(4)、頂部拉板(7),在頂部拉板(7)的上端連接頂部滑車(8),被吊重物通過鋼絲繩(9)與懸掛在頂部拉板(7)上的頂部滑車(8)相連,其特征在于在底托(1)上端連接有下鋁段節(2),在下鋁段節(2)上端連接有鋁段標準節(3),在鋁段標準節(3)的上端連接鋼段標準節(4),在鋼段標準節(4)的上端連接有鋁段標準節(3),在該鋁段標準節(3)的上端連接上鋁段節(6),在該上鋁段節(6)的上端連接頂部拉板(7);所述的鋼段標準節(4)的總長度是占本格構式抱桿總長度的69.97%~70.44%,鋼段標準節(4)上下兩端的鋁段標準節(3)、下鋁段節(2)、上鋁段節(6)的總長度是占本格構式抱桿總長度的29.56%~30.03%。
專利摘要一種鋼鋁比最佳的格構式抱桿,它包括有底托、鋼段標準節、頂部拉板,在頂部拉板的上端連接滑輪,被吊重物通過鋼絲繩與懸掛在頂部拉板的滑輪相連;在底托上端連接有下鋁段節,在下鋁段節上端連接有鋁段標準節,在鋁段標準節的上端連接鋼段標準節,在鋼段標準節的上端連接有鋁段標準節,在該鋁段標準節的上端連接上鋁段節,在該上鋁段節的上端連接頂部拉板;所述的鋼段標準節的總長度是占本格構式抱桿總長度的69.97%~70.44%,鋼段標準節上下兩端的鋁段標準節、下鋁段節、上鋁段節的總長度是占本格構式抱桿總長度的29.56%~30.33%。該比例為最佳組合比例,既可滿足強度要求和實際生產要求,又可滿足重量輕,便于施工和運輸的要求。
文檔編號B66D1/60GK201183706SQ20082007842
公開日2009年1月21日 申請日期2008年1月4日 優先權日2008年1月4日
發明者明 江, 謙 繆 申請人:國網北京電力建設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