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如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 行道。
背景技術:
通常通過鏈輪和支承輪實現自動扶梯階梯和自動人行道
(Fahrsteig)底板的支承,鏈輪和支承輪在各自配設的軌道上運行。 在返回行程中階梯或底板必須顛倒輸送,并且在自動人行道或自動扶 梯的端部必須進行轉向。這一點造成,使滾輪并因此使各自配設的軌 道有規則地側向相互錯置。因此鏈輪與鏈輪軌道在側面的平面中通常 相當遠得向外延伸,而支承輪在另一個側面的平面上運行,通常向里 錯置。另一方面還造成,由于這種側面的錯置使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 道在側向上所需的結構寬度增加。
為了避免這一點,早就已知,滾輪和配設的軌道可以至少部分地 在階梯或底板下方延伸。另 一方面這造成加大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 道結構高度,它證明是重要的,因為相關的自動扶梯或相關的自動人 行道不僅在向前行程方面而且也在返回行程方面都必須增大結構高 度。因此這種措施與致力于自動扶梯尤其是在框架區域內的細長構造 相違背。
為了減少結構寬度,而又不必增加結構高度,例如由DE-OS-23 42 849已知,鏈輪設置為緊靠相關階梯的旁邊。在這里當然也必須實現 階梯帶運行所需的轉向,并且返回行程在這里也需要在相反位置中的 階梯帶傳送。
為了實現在窄的結構寬度時自動扶梯的細長設計,也已經建議, 使自動扶梯的框架盡可能細長且緊靠自動扶梯軌道。例如在框架結構 中通過街架保證在相對微小的材料使用情況下剛性且抗彎的支承。
這種解決方案盡管可以實現相對緊湊的框架結構,但是結構寬度 或結構高度根據所選擇的鏈輪或支承輪布局還是相對較大。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實現一種如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自 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它在結構高度和寬度方面與已知的解決方案相 比得到改進,而無須忍受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運行安全性方面的 損失。
按照本發明尤其有利的是,通過鏈輪特別的布局能夠使目前可選 的布局即或者在階梯或底板的下方或者在階梯或底板的旁邊的優點組
合
鏈輪設置在相關階梯或底板的底面與側面之間的過渡處,而且是 它不僅側面而且向著底面略微突出于階梯或底板。在這里底面是通常 的階梯或底板狀態,即階梯或底板的踩踏面是上面的狀態。這種結構 能夠令人驚奇地通過簡單的方法盡管滿載也實現緊湊的設計
在向前行程中支承輪的整個寬度用于支承,并且相應寬度地實現 支承輪軌道。這一點也可以提供所期望的側面允差,因此向前行程鏈 輪軌道的寬度可以例如兩倍于鏈輪寬度,并且鏈輪具有一個相當寬的 用于其運行的軌道。
按照本發明規定,對于未承載乘客和其它重物的階梯或底板返回 行程,僅僅使用鏈輪的外側部分。通過這個措施能夠明顯減少自動扶 梯的結構寬度,按照本發明尤其可以在兩側相應減少結構寬度。
而且可以不強制地實現按照本發明自動扶梯的轉向范圍,其中支 承輪軌道對于向前行駛可以以全寬且在階梯或底板的下方設置至少直 到沖危齒板(Kammplatte)的區域。
對于階梯或底板的返回行程輸送,支承也達到大致一半的支承輪 寬度,并且按照本發明的自動扶梯或按照本發明的自動人行道的結構 高度實際上對應于包括側面延伸的鏈輪和支承輪的解決方案。
由下面借助于附圖描述本發明的兩個實施例給出其它優點、細節
和特點。附圖中
圖1以示意圖示出按照本發明的自動扶梯實施例的細節,其中示 出了懸掛的自動扶梯階梯;和
圖2以對應于圖1的視圖示出本發明自動扶梯的改變的實施例。
具體實施例方式
按照本發明的自動扶梯10具有自動扶梯階梯,在圖1中示出其中 的一個自動扶梯階梯12。每個階梯在每個側面各具有一個支承輪14 和一個鏈輪16,它們分別支承在軸頸上。鏈輪16的軸頸18可從圖1 中看出,而支承輪14的相關軸頸被階梯12的視圖覆蓋且僅通過支承 輪14的簡要示出的軸線20表示。
鏈輪16以公知的方式經由一個鏈輪軌道22支承。該鏈輪軌道22 側向足夠遠地在外面延伸且具有一個任意的寬度,并且明顯寬于鏈輪 16。鏈輪16在按照圖1的情況下支撐在軌道22內部的一半上,即面 朝階梯12的一半上。
支承輪14,在按照圖1的懸掛視圖中,相對于自動扶梯階梯12 略微突出,例如突出其直徑的約十分之一。支承輪14這樣支承,使得 它在圖l所示的自動扶梯階梯12的正視圖中大面積搭接自動扶梯階梯 12,例如超過三分之一,其中在按照圖1的視圖中搭接尺寸在極端情 況下也可以略大于支承輪14面積的一半。
支承輪14按照本發明支承在一個支承輪軌道26上,它在自動扶 梯階梯14的側旁延伸。但是這樣實現支承,使得在返回行程中僅僅支 承輪14的一部分,例如約支承輪14外部的一半得到支撐。因此能夠 提供總體上明顯更窄的支承輪軌道26供使用。因此也可以使鏈輪軌道 22更向內地安置,即向自動扶梯階梯12那邊偏移,因此使得結構的 結構寬度與已知側面支承的自動扶梯階梯相比明顯減小。
軌道22和26可以以任意適合的方式實現。在按照圖2的實施例 中可以看出實現的另一種方法。在那里支承輪軌道26由L形型材實 現,其中L形的垂直側邊鄰近支承輪的中軸線28延伸。鏈輪軌道22
也在其寬度上減少。它設計成T形型材,其中水平側邊構成用于鏈輪 l6的移動面。通過垂直側邊的支承可以保證在這個實施例中對兩個軌 道22和26所需的穩定性。
權利要求
1. 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它具有一個循環的階梯或底板帶,其中每個階梯或底板在每個側面上分別具有一個支承輪和一個鏈輪,所述支承輪和鏈輪在向前行程和返回行程中在支承輪軌道和鏈輪軌道上導引,其特征在于,支承輪-返回行程軌道(26)僅部分支承所述支承輪(14)。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其特征在于,所 述支承輪-返回行程軌道(26)比支承輪(14)具有更小的寬度,尤其 是小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的寬度。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輪(14),在階梯(12)或底板的正視圖中觀察,部分地搭接 階梯(12)或底板,并且不僅在側面而且向下面突出于階梯或底板地 支承。
4. 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其特 征在于,所述階梯(12)或底板與支承輪(14)之間的搭接尺寸,在 正視圖中觀察,大于支承輪(14)寬度的20%且小于支承輪(14)寬 度的70%,尤其約為支承輪(14)寬度的40%。
5. 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其特 征在于,所述支承輪(14)相對于階梯(12)或底板向下面突出幾毫 米,尤其是突出小于其直徑的一半,和優選小于其直徑的20%,并且 特別優選以其直徑的約十分之一突出。
6. 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其特 征在于,所述支承輪(14)安置在階梯(12)或底板的下端部上,并 且向前行程-支承輪軌道部分地在階梯(12)或底板的下方延伸。
7. 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其特 征在于,所述鏈輪-向前行程軌道(22)在側面相對于階梯(12)或底 板在支承輪-向前行程軌道的外面延伸,而且是直接連接在支承輪-向 前行程軌道上、但在高度上錯置。
8. 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其特 征在于,所述鏈輪-軌道和支承輪-向前行程軌道在其內側面上、即在 其面對階梯(12)或底板的側面上,分別基本上與配設的滾輪平齊地 延伸,并且在其外側面上明顯地終止在相關滾輪的外部,且尤其是顯 著大于相關滾輪。
9. 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其特 征在于,所述支承輪-返回行程軌道(26)這樣在支承輪(14)下面延 伸,使其支承所述支承輪(14)寬度的外部的約一半,尤其是約40%。
10. 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其 特征在于,所述支承輪-返回行程軌道(26)比支承輪(14)具有更小 的寬度、尤其是在支承輪寬度的一半與90%之間,且優選為支承輪寬 度的約80%。
11. 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其 特征在于,所述返回行程軌道和向前行程軌道設計成L形或T形軌道, 其中垂直的側邊分別基本上在滾輪的中心下面延伸。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循環的階梯或底板帶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其中每個階梯或底板在每個面上各具有一個支承輪和一個鏈輪,所述支承輪和鏈輪在向前行程和返回行程中在支承輪軌道和鏈輪軌道上導引。支承輪返回行程的軌道(26)僅部分支承所述支承輪(14)。
文檔編號B66B23/14GK101395082SQ200780007156
公開日2009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07年5月14日 優先權日2006年5月16日
發明者F·內爾胡特, G·范德韋夫, H·維爾瑙, M·蒂爾科恩, R·路德維希 申請人:蒂森克虜伯電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