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梯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電梯設備,該電梯設備在升降通道內具有卷揚機,其電梯轎廂和平衡重沿著升降通道內的導軌移動。
背景技術:
作為傳統技術,已經公開有卷揚機設置在升降通道內,轉向滑輪設置在卷揚機附近的電梯設備。
例如,在下述專利文獻1的日本國發明專利特開2004-26424號公報中公開了一種電梯設備,在該電梯設備中,二個轉向滑輪并排設置在卷揚機的下方,從卷揚機繩輪的兩側分別往下延伸的吊索卷繞在所述二個轉向滑輪上,之后分別延伸并卷繞在上部的轉向滑輪上。
此外,例如在下述專利文獻2的國際公開第2004/050528號專利公報中公開了一種電梯設備,在該電梯設備中,二個轉向滑輪并排設置在卷揚機的上方,從卷揚機的驅動繩輪的兩側分別往上延伸的吊索卷繞在所述二個轉向滑輪上,通過使該等轉向滑輪與驅動繩輪之間的直徑的關系和距離變化,來調節驅動繩輪上的吊索的卷繞角度。
專利文獻1-日本國發明專利特開2004-26424號公報(圖1、圖2以及圖4等)專利文獻2-國際公開第2004/050528號專利公報(圖4以及圖5等)可是,在上述專利文獻1和專利文獻2公開的電梯設備中,卷揚機設置在升降通道的頂部,對于維修作業人員在電梯坑內進行卷揚機維修作業的方面,上述專利文獻沒有做出任何考慮。并且,在上述專利文獻1和專利文獻2公開的電梯設備中,二個轉向滑輪設置在相同的高度上,所以不容易縮小包括該等轉向滑輪在內的整個驅動機構的左右方向的尺寸。并且,如果轉向滑輪的軸間距離設置得過小,則在維修作業的方便性和安全性方面存在問題,因此,在上述專利文獻1和專利文獻2公開的電梯設備中,不容易在吊索與驅動繩輪之間設置大的卷繞角度,其結果,難以獲得驅動電梯轎廂等所需的足夠的摩擦力。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無機械室的電梯設備,其驅動機構的左右方向的尺寸小,并且吊索與驅動繩輪之間的摩擦力大。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在本發明的電梯設備中,在升降通道內由吊索懸吊的電梯轎廂和平衡重通過卷揚機的繩輪驅動,其中,在所述升降通道中央的下方設置卷揚機,在該卷揚機的下方設置第一轉向滑輪和第二轉向滑輪,所述第一轉向滑輪的軸位于所述第二轉向滑輪的軸的右側,且與所述第二轉向滑輪的軸處于不同的高度位置,所述第一轉向滑輪的左端位于所述繩輪右端的左側,并且所述第二轉向滑輪的右端位于所述繩輪左端的右側,從所述繩輪的右端朝下方伸出的所述吊索延伸通過所述第一轉向滑輪后朝上方延伸,經由第三轉向滑輪而延伸到達所述電梯轎廂,從所述繩輪的左端朝下方伸出的所述吊索延伸通過所述第二轉向滑輪后朝上方延伸,經由第四轉向滑輪而延伸到達所述平衡重。
根據本發明,能很容易地提供一種電梯設備,在該電梯設備中,使用設置在卷揚機下方的第一轉向滑輪和第二轉向滑輪,可以很容易地將吊索在繩輪上的卷繞角度設定成大于180度,所以能夠提高吊索與繩輪之間的摩擦力。并且,根據本發明,還能夠提供一種電梯設備,其通過將第一轉向滑輪和第二轉向滑輪設置在不同的高度上,能夠縮小包括該等轉向滑輪在內的驅動機構的左右方向的尺寸。
圖1是表示本發明第一實施形式中的電梯設備的吊索的卷繞方法的示意圖;圖2是本發明第一實施形式中的電梯設備的升降通道的俯視剖面圖;圖3是表示本發明第二實施形式中的電梯設備的吊索的卷繞方法的示意圖;
圖4是表示本發明第三實施形式中的電梯設備的吊索的卷繞方法的示意圖。
符號說明1電梯轎廂2平衡重3卷揚機4繩輪5吊索6升降通道7第一轉向滑輪8、8a、8b第二轉向滑輪9第三轉向滑輪10第四轉向滑輪11升降通道墻壁12、13吊索固定部分14上推滑輪15平衡重的懸吊滑輪16a、16b電梯轎廂導軌17a、17b平衡重導軌18基座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參照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形式進行說明。
圖1是局部表示本發明第一實施形式中的電梯設備的吊索5卷繞方法的圖,圖2是本實施形式的電梯設備中的升降通道6的俯視剖面圖。本實施形式的電梯設備被構成為,電梯轎廂1沿電梯轎廂導軌16a、16b升降,平衡重2沿平衡重導軌17a、17b升降。并且,電梯轎廂1與平衡重2由吊索5懸吊,并且由卷揚機3的繩輪4驅動。
卷揚機3設置在升降通道6中央的下方靠近電梯坑的位置上,其位于電梯轎廂1的移動區域與升降通道墻壁11之間的間隙的空間內。在該卷揚機3的下方設置第一轉向滑輪7和第二轉向滑輪8,第一轉向滑輪7的軸位于第二轉向滑輪8的軸的右側,且與第二轉向滑輪的軸處于不同的高度位置,第一轉向滑輪7的左端位于繩輪4右端的左側,并且第二轉向滑輪8的右端位于繩輪4左端的右側。而且,第一轉向滑輪7的左端位于第二轉向滑輪8右端的左側。在此,本發明的右側是指如圖1所示,從卷揚機3的正面觀察時,以繩輪4為基準位于右側的位置。
并且,從繩輪4的右端朝下方伸出的吊索5延伸通過第一轉向滑輪7后朝上方延伸,經由固定并設置在升降通道6頂部的二個第三轉向滑輪9而延伸通過設置在電梯轎廂1底部的二個上推滑輪14,并到達升降通道6頂部的吊索固定部分12。另一方面,從繩輪4的左端朝下方伸出的吊索5延伸通過第二轉向滑輪8后朝上方延伸,經由固定并設置在升降通道6頂部的二個第四轉向滑輪10后,延伸通過安裝在平衡重2上部的懸吊滑輪15,之后到達升降通道6頂部的吊索固定部分13上。并且,如圖2所示,第三轉向滑輪9的鉛直投影被設置成與第四轉向滑輪10的鉛直投影以及繩輪4的鉛直投影基本垂直。
而且,第一轉向滑輪7和第二轉向滑輪8在一體的基座18上設置在高低不同的位置,兩個滑輪的軸在上下位置上不同。所述第一轉向滑輪7和所述第二轉向滑輪8被設置成,兩個滑輪的軸以及軸承的固定部分的螺栓孔在上下方向上具有多個,由此,能夠對兩個滑輪的位置進行調節(未圖示)。
并且,所述卷揚機3是一種薄型卷揚機。在此,所謂薄型卷揚機是指,具有框架外形的徑向尺寸大于軸向厚度尺寸這一特點的卷揚機。
根據本實施形式,由于第一轉向滑輪7和第二轉向滑輪8設置在高低不同的位置上,所以,與第一轉向滑輪7和第二轉向滑輪8并排設置在相同高度的情況相比,能夠很容易地使第一轉向滑輪7的旋轉軸和第二轉向滑輪8的旋轉軸在水平方向上相互接近。具體來說,當繩輪4的直徑與第一轉向滑輪7以及第二轉向滑輪8的直徑相等時,如果該等轉向滑輪并排設置在相同的高度上,則各個轉向滑輪的軸之間的水平距離d將大于繩輪4的直徑D,但也可以如本實施形式那樣,將水平距離d設置成小于繩輪4的直徑D。因此,可以縮小由卷揚機3和在其下方的二個轉向滑輪組成的整個驅動機構的左右尺寸。
并且,即使第一轉向滑輪7和第二轉向滑輪8在水平方向上接近,但由于該等滑輪的軸間距離本身能夠保持較大的值,所以能夠確保維修作業的方便性和安全性。其結果,可以很方便地將繩輪4上的吊索5的卷繞角度設定得大于180度,進而提高繩輪4與吊索5之間的摩擦力,所以能夠增大傳動效率。因此,具有能夠在一定的負荷條件下,構成更為小型的驅動機構的效果。并且,作為其結果,具有可以構成更為小型的升降通道的效果。
并且,根據本實施形式,由于吊索5的自重作用在繩輪4上,所以與轉向滑輪不設置在卷揚機3下方的結構相比,具有能夠提高作用在繩輪4上的摩擦力的效果。
進而,根據本實施形式,與卷揚機3設置在升降通道6頂部的情況相同,由于從吊索5對繩輪4作用有向下的負荷,所以,如果存在被設計成設置在升降通道6頂部的卷揚機3,則具有可以直接使用該卷揚機3的效果。
進而,根據本實施形式,由于設置在電梯轎廂1的移動區域與升降通道墻壁11之間的間隙的空間內的所述卷揚機3采用薄型的卷揚機,所以還具有能夠將整個升降通道設置得更為小型化的效果。
以下參照圖3對本發明的第二實施形式進行說明。電梯設備的整體結構與第一實施形式大致相同。與第一實施形式的不同之處在于,第二轉向滑輪8由多個滑輪即滑輪8a和8b構成,滑輪8a和8b并排鄰近設置,并且該等滑輪的軸的高度大致相同。
根據本實施形式,與所述實施形式相同,具有在提高傳動效率的同時,縮小驅動機構的沿著升降通道墻壁11的方向上的橫向尺寸的效果。尤其是,由于第一轉向滑輪7和第二轉向滑輪8的高低位置不同,并且兩個第二轉向滑輪8a、8b在水平方向上并排設置,所以具有能夠將吊索5在繩輪4上的卷繞角度維持在較大的角度,并且同時能夠自由調節吊索5的上升開始點位置這一新的效果。
最后,參照圖4對本發明的第三實施形式進行說明。電梯設備的整體結構與第二實施形式大致相同。與第二實施形式的不同之處在于,第二轉向滑輪8a、8b中,靠近升降通道墻壁11的轉向滑輪8b的軸比另一個轉向滑輪8a的軸高,從而并排設置在高低不同的位置上。
根據本實施形式,與所述各個實施形式相同,具有能夠在提高傳動效率的同時,縮小驅動機構的沿著升降通道墻壁11的方向上的橫向尺寸的效果。
尤其是,兩個第二轉向滑輪8a、8b被設置在高低不同的位置上,所以,與第二實施形式相比,具有能夠縮短吊索5全長這一新的效果。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梯設備,在升降通道內由吊索懸吊的電梯轎廂和平衡重通過卷揚機的繩輪驅動,該電梯設備的特征在于,在所述升降通道中央的下方設置卷揚機,在該卷揚機的下方設置第一轉向滑輪和第二轉向滑輪,所述第一轉向滑輪的軸位于所述第二轉向滑輪的軸的右側,且與所述第二轉向滑輪的軸處于不同的高度位置,所述第一轉向滑輪的左端位于所述繩輪右端的左側,并且所述第二轉向滑輪的右端位于所述繩輪左端的右側,從所述繩輪的右端朝下方伸出的所述吊索延伸通過所述第一轉向滑輪后朝上方延伸,經由第三轉向滑輪而延伸到達所述電梯轎廂,從所述繩輪的左端朝下方伸出的所述吊索延伸通過所述第二轉向滑輪后朝上方延伸,經由第四轉向滑輪而延伸到達所述平衡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卷揚機位于所述電梯轎廂的移動區域與升降通道墻壁之間的間隙的空間內。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卷揚機為薄型卷揚機。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轉向滑輪的左端位于所述第二轉向滑輪右端的左側。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轉向滑輪以及/或者所述第二轉向滑輪被設置成上下方向的位置可以調節。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卷揚機、所述第一轉向滑輪以及所述第二轉向滑輪設置在一體的基座上。
7.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轉向滑輪以及/或者所述第二轉向滑輪設置有多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滑輪的軸位于基本相同的高度位置。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滑輪中靠近所述升降通道墻壁的滑輪的軸位于比其他滑輪的軸高的位置上。
全文摘要
提供一種無機械室的電梯設備,其驅動機構的左右方向的尺寸小,并且吊索與驅動繩輪之間的摩擦力大。在該電梯設備中,在升降通道(6)內由吊索(5)懸吊的電梯轎廂(1)和平衡重(2)通過卷揚機(3)的繩輪(4)驅動,其中在升降通道的下方設置卷揚機,在該卷揚機下方的左右分別設置第一轉向滑輪(7)和第二轉向滑輪(8),且使兩者處于高度不同的位置,第一轉向滑輪的左端位于繩輪右端的左側,且第二轉向滑輪的右端位于繩輪左端的右側,從繩輪的右端伸出的吊索延通過第一轉向滑輪后朝上延伸,經第三轉向滑輪(9)而到達電梯轎廂,從繩輪的左端伸出的吊索通過第二轉向滑輪后朝上延伸,經第四轉向滑輪(10)而到達平衡重。
文檔編號B66B7/06GK101062744SQ200710100898
公開日2007年10月31日 申請日期2007年4月24日 優先權日2006年4月25日
發明者富田正道, 萩谷知文, 藤野篤哉, 荒堀升 申請人:株式會社日立制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