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配合嵌入式軌道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及其夾持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拆式電子裝置及其夾持結構,尤指一種配合嵌入式軌
道(DINrail)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及其夾持結構。
背景技術:
一般而言,嵌入式軌道(DINrail)廣泛地應用于系統設備或各型機箱內, 為了使各式電子裝置,例如電源供應器等,能夠可拆卸地固定于嵌入式軌道 上,這些可拆式電子裝置的本體多設有夾持結構,以便利用夾持結構的輔助 而固定于嵌入式軌道上。
請參閱圖l(a)及圖l(b),其為公知可拆式電子裝置與嵌入式軌道的組裝 過程及組裝完成示意圖。如圖所示,可拆式電子裝置1的本體10上設有夾 持結構11,夾持結構11具有框架(bracket)lll,其利用框架111的凹部112 卡合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并通過施加一外力(如圖l(a)虛線箭頭所 示)使嵌入式軌道2的第二凸緣22卡合至相對于凹部112—端的固定組件U3 中,以完成夾持結構11與嵌入式軌道2的結合,從而使可拆式電子裝置1 通過夾持結構11夾持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中。
然而如圖l(b)所示,此一夾持結構11于搬運移動時,其夾持強度明顯 不足以令該可拆式電子裝置1固定于軌道,故于組裝過程中,于完成上述結 合固定后,必須再行施加外力強行使嵌入式軌道2的第二凸緣22與固定組 件113緊密卡合,此舉往往無可避免的造成嵌入式軌道2的變形,除破壞軌 道原有結構而不利于嵌入式軌道2的重復使用、或影響軌道原有結構強度外, 于多組組裝、或若使用者施力不當時,還可能造成嵌入式軌道2的損毀、固 定失效、或因而進-一步影響其它與嵌入式軌道2連結的設備結構。
此外,由于嵌入式軌道2的規格不一,換言之,每一個嵌入式軌道2的 寬度及其第一凸緣21或第二凸緣22的厚度可能有所差異,因此當可拆式電 子裝置1安裝于其它規格的嵌入式軌道2時,便可能因夾持結構11與嵌入
式軌道2的規格差異而無法確定地將可拆式電子裝置1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上。
再者,由于公知的夾持結構11僅利用框架111的凹部112與固定組件
113卡合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因此一般只能適用于 水平延伸的嵌入式軌道2,且由于公知的夾持結構11無法強而有力地將可拆 式電子裝置1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上,因此當可拆式電子裝置1受到外力沖 擊或設置于垂直延伸的嵌入式軌道2時,極有可能造成可拆式電子裝置l自 嵌入式軌道2上脫落或滑落,嚴重影響系統設備的作業穩定與安全。
鑒于此,如何發展一種適用于嵌入式軌道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及其夾持結 構來解決上述公知缺陷,為本領域技術人員目前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為提供一種適用于嵌入式軌道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及 其夾持結構,其利用連接于板件的彈性組件于受力時伸展的特性,使板件可 相對于框架移動,使嵌入式軌道能夠與基座相接觸,之后再利用彈性組件提 供彈性恢復力,使板件朝基座的方向移動形成夾持力而將嵌入式軌道的第一 凸緣及第二凸緣夾持固定于板件及基座之間,由此可穩固地夾持于不同寬度 的嵌入式軌道上。此外,本發明還利用抵頂組件的延伸臂上所設置的凸肋抵 頂第一凸緣及第二凸緣,減小板件和第一凸緣及第二凸緣之間的空隙,或利 用抵頂組件的延伸臂上所設置的軟塞來增加夾持結構與嵌入式軌道之間的 摩擦力,從而提升夾持結構夾持固定于嵌入式軌道上的能力。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一較廣義的實施形式為提供一種可拆式電子 裝置,其安裝于具有第-一凸緣與第二凸緣的嵌入式軌道上,可拆式電子裝置
包括本體;以及夾持結構,其固定于本體上,該夾持結構包括框架,其 包括基座及延伸于基座兩相對側邊的第一延伸部與第二延伸部,且基座與第 一延伸部鄰接處具有第一開口;第一板件,其可移動地設置于第一延伸部的 底面且部分自第一開口凸出于基座上;以及第一彈性組件,連接第一板件, 以形成夾持力,使第一板件得以將嵌入式軌道的第一凸緣夾持固定于第一板 件及基座之間,從而使可拆式電子裝置通過夾持結構夾持固定于嵌入式軌道 上。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框架或該本體還具有一第一耳件,借此該 第一彈性組件的一端連接于該第一板件,且該第一彈性組件的另一端連接于 該第一耳件。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第一板件還具有一第一凹口,用于夾持固 定該第一凸緣,以及其中該夾持結構還包括一突出部,設置于該第二延伸部 與該基座鄰接處,且該突出部與該基座間形成一第二凹口,該第二凹口用于 夾持固定該第二凸緣。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夾持結構還具有一抵頂組件,該抵頂組件 固定于該基座的底面,且該抵頂組件具有至少一延伸臂,其對應于該基座上 鄰近于該第一開口的一孔洞。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抵頂組件的該延伸臂還具有折彎的一凸 肋,其凸出于該孔洞,用以抵頂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一凸緣。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抵頂組件的該延伸臂還具有一穿孔,該穿 孔用以容置--軟塞,該軟塞用以抵頂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一凸緣,且該軟塞 由橡膠所構成。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抵頂組件還具有至少一連接部,借此該第 一彈性組件的一端與該第一板件連接,且該第一彈性組件的另一端與該連接 部連接。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夾持結構還包括一擋板,用以將該抵頂組 件固定于該擋板與該框架的該基座之間,且該擋板還具有至少一連接部,借 此該第一彈性組件的一端與該第一板件連接,且該第一彈性組件的另一端與 該連接部連接。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第一彈性組件為彈簧,以及該夾持結構還 包括一第一托架,設置于該第一延伸部底面,用于設置該第一板件。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基座與該第二延伸部鄰接處還具有一第二 開口,且該夾持結構還包括 一第二板件,其可移動地設置于該第二延伸部 的底面且部分自該第二開口凸出于該基座上;以及一第二彈性組件,連接該 第二板件,以形成夾持力,使該第二板件得以將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二凸緣 夾持固定于該第二板件及該基座之間。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框架或該本體還具有一第一耳件與一第二 耳件,借此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的一端分別連接于該第一板件
與該第二板件,且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的另一端分別連接于該 第一耳件與該第二耳件。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第一板件與該第二板件分別具有一第一凹 口與一第二凹口,用于分別夾持固定該第一凸緣與該第二凸緣。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夾持結構還具有一抵頂組件,該抵頂組件 固定于該基座的底面,且該抵頂組件的兩相對側分別具有一延伸臂,其分別 對應于該基座上鄰近于該第一開口與該第二開口的孔洞。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抵頂組件的該延伸臂還具有折彎的一凸 肋,其凸出于該孔洞,用以抵頂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一凸緣與該第二凸緣。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抵頂組件的該延伸臂還具有一穿孔,用以 容置一軟塞,該軟塞用以抵頂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一凸緣與該第二凸緣,以 及該軟塞由橡膠所構成。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抵頂組件還具有一第一連接部與一第二連 接部,借此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的一端分別與該第一板件與該 第二板件連接,且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的另一端分別與該第--連接部與該第二連接部連接。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夾持結構還包括一擋板,用以將該抵頂組 件固定于該擋板及該框架的該基座之間,以及該擋板還具有一第一連接部與 一第二連接部,借此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的一端分別與該第-板件與該第二板件連接,且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的另一端分別 與該第一連接部與該第二連接部連接。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為彈簧, 以及該夾持結構還包括 一第一托架,設置于該第一延伸部底面,用于設置 該第一板件;以及一第二托架,設置于該第二延伸部底面,用于設置該第 二板件。
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中,該基座與該第二延伸部鄰接處還具有一第二 開口,且該夾持結構還包括 一第二板件,其可移動地設置于該第二延伸部 的底面且部分自該第二開口凸出于該基座上,其中該第一彈性組件的一端與 該第一板件連接,且該第一彈性組件的另一端與該第二板件連接,借此以該
第二板件形成夾持力,從而使該第二板件得將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二凸緣夾 持固定于該第二板件及該基座之間。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另一較廣義實施形式為提供一種夾持結構, 其用以將可拆式電子裝置固定于具有第一凸緣與第二凸緣的嵌入式軌道上, 該夾持結構包括框架,其包括基座及延伸于基座兩相對側邊的第一延伸部 與第二延伸部,且基座與第一延伸部鄰接處具有第一開口;第一板件,其可 移動地設置于第一延伸部的底面且部分自第一開口凸出于基座上;以及第--彈性組件,連接第一板件,以形成夾持力,使第一板件得以將嵌入式軌道的 第一凸緣夾持固定于第一板件及基座之間,從而使可拆式電子裝置通過夾持 結構夾持固定于嵌入式軌道上。
綜上所述,由于本發明的板件可相對于框架活動,因此可針對不同寬度 的嵌入式軌道做動態調整,故無須如公知技術般,必須強行施力使夾持結構 與嵌入式軌道結合,因此可避免嵌入式軌道的變形,同時防止嵌入式軌道因 施力不當所造成的結構破壞。此外,本發明亦可通過彈性組件提供彈性恢復 力,使板件能夠穩固地夾持于不同寬度的嵌入式軌道上,且由于本發明的板 件具有凹口,因此所述凹口也可隨著嵌入式軌道的凸緣厚度而變化。再者, 通過抵頂組件的延伸臂上的凸肋或軟塞的輔助,可提升可拆式電子裝置的夾 持結構夾持嵌入式軌道的力量,從而以彌補公知夾持結構因夾持力量薄弱而 容易自嵌入式軌道上脫落或無法固定于垂直式的嵌入式軌道上的不足。因此 相較于公知技術,本發明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及其夾持結構具有相當大的優 點。
圖l(a):其為公知可拆式電子裝置與嵌入式軌道的組裝過程示意圖。
圖l(b):其為圖l(a)的組裝完成示意圖。
圖2(a):其為本發明第一較佳實施例的可拆式電子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2(b)與圖2(c):它們分別為圖2(a)所示的可拆式電子裝置的夾持結構 示意圖。
圖2(d):其為圖2(a)所示的夾持結構及嵌入式軌道的結合示意圖。 圖3(a):其為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夾持結構示意圖。
圖3(b):其為圖3(a)所示的夾持結構及嵌入式軌道的結合示意圖。 圖4:其為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夾持結構示意圖。
圖5(a):其為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夾持結構示意圖。
圖5(b):其為圖5(a)所示的夾持結構及嵌入式軌道的結合示意圖。
圖6:其為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夾持結構示意圖。
圖7(a):其為本發明第二較佳實施例的可拆式電子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7(b)與圖7 (c):它們分別為圖7(a)所示的可拆式電子裝置的夾持結構
示意圖。
圖7(d):其為圖7(a)所示的夾持結構及嵌入式軌道的結合示意圖。
圖8(a):其為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夾持結構示意圖。
圖8(b):其為圖8(a)所示的夾持結構及嵌入式軌道的結合示意圖。
圖9:其為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夾持結構示意圖。
圖10(a):其為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夾持結構示意圖。
圖10(b):其為圖10(a)所示的夾持結構及嵌入式軌道的結合示意圖。
圖ll:其為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夾持結構示意圖。 圖12:其為本發明又一較佳實施例的夾持結構示意圖。 其中,附附圖記說明如下
可拆式電子裝置1
夾持結構11, 3, 5 凹部112 嵌入式軌道2 第二凸緣22 第一延伸部312,512 第一開口 314,514 第一托架315,516 孔洞318,518 第一板件33,53 第一凹口 331,531 第一彈性組件35, 55 第一彈性組件的一端351
本體,10
框架,111,31,51
固定組件113 第一凸緣21 基座311,511 第二延伸部313,513 第二開口 515
第二托架517
軸孔319,371,391, 519, 571, 591 第二板件54 第二凹口 317,541 第二彈性組件56
551
第一彈性組件的另一端352,552 第二彈性組件的一端561 第二彈性組件的另一端562 第一耳件320,520 抵頂組件37,57 凸肋373,573 軟塞376,577
連接部374,392,574,575,592,593 鎖固組件4,6
第二耳件521 延伸臂372572 穿孔375,576 擋板39,59
出部31具體實施例方式
體現本發明特征與優點的一些典型實施例將在后段的說明中詳細敘述。 應理解的是本發明能夠在不同的形式上具有各種的變化,其皆不脫離本發明 的范圍,且其中的說明及附圖在本質上用于說明,而非用以限制本發明。
請參閱圖2(a),其為本發明第一較佳實施例的可拆式電子裝置結構示意 圖。如圖2(a)所示,可拆式電子裝量1具有本體10以及夾持結構3,其中夾 持結構3固定于本體10上,借此可拆式電子裝置1可通過夾持結構3夾持 于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 ,進而將可拆式電子裝置1的 本體10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上。于一些實施例中,夾持結構3利用至少一 個鎖固組件4固定于本體10的一側,且不以此為限。
請參閱圖2(b)與圖2(c),它們分別為圖2(a)所示的可拆式電子裝置的夾 持結構示意圖。如圖2(b)與圖2(c)所示,夾持結構3主要包括框架31、第一 板件33以及第一彈性組件35,其中框架31由一剛性金屬板材折彎而形成基 座31K第一延伸部312以及第二延伸部313等部分。第一延伸部312與第 二延伸部313位于基座311的兩相對側邊且相對于基座3]1具有一高度,而 第一延伸部312與基座311的鄰接處則設有第一開口 314。此外,第一延伸 部312還具有第一托架315,其自第一延伸部312的底面延伸而出,由此第 一板件33可通過第一托架315設置于第一延伸部312的底面并穿過第-一開 口 314而部分凸出于基座311上。另夕卜,第二延伸部313與基座311鄰接處 具有一突出部316,其中該突出部316由第二延伸部313往平行基座311的方向延伸,并與基座311間形成第二凹口 317,該第二凹口 317用于容置與 固定嵌入式軌道2的第二凸緣22。基座311設有至少一孔洞318及軸孔319, 其中孔洞318鄰近于第一開口 314設置,而軸孔319則位于基座311的幾何 中心。
請繼續參閱圖2(b)與圖2(c),第一板件33由一聚合物所制成,例如尼 龍(Nylon),但不以此為限。此外,第一板件33于凸出框架31的第一開口 314的一端設有第一凹口 331,使夾持結構3夾持于嵌入式軌道2時,可通 過第一板件33的第一凹口 331卡合于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來加強夾 持結構3夾持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的能力。此外,第一彈性組件35的一端 351與第一板件33連接,而第一彈性組件35的另一端352(請參閱圖2(c))則 與框架31的第一耳件320連接或者與本體10的第一耳件連接(未圖示)。于 本實施例中,第一彈性組件35為彈簧,但不以此為限,因此第一板件33可 通過第一彈性組件35的伸展或壓縮而相對于框架31活動。
圖2(d)為本發明圖2(a)所示的夾持結構及嵌入式軌道的結合示意圖。請 參閱圖2(d)并配合圖2(b)與圖2(c),當使用者欲將可拆式電子裝置1設置于 嵌入式軌道2上時,須先利用可拆式電子裝置1的夾持結構3的突出部316 與基座311之間的第二凹口 317容置與固定嵌入式軌道2的第二凸緣22。然 后,使用者朝遠離基座311的方向對第一板件33施予一外力(如圖2(b)的虛 線箭頭所示),則第一彈性組件35將承受外力而伸展,使第一板件33相對于 基座311產生位移,亦即使部分凸出于第一開口 314的第一板件33沒入第 一開口314中,當第一板件33移動至與嵌入式軌道2同寬時,嵌入式軌道2 的第一凸緣21便不會受到凸出于第一開口 314的第一板件33的阻擋而能夠 與框架31的基座311接觸,此時僅需移除外力,第一板件33便會因第--彈 性組件'35的彈性恢復力作用而朝基座311的方向移動(如圖2(d)的虛線箭頭 所示),形成夾持力,并利用第一板件33的第一凹口 331卡合于第一凸緣21 的側邊,以將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確定地夾持固定于第一板件33及 框架31的基座311之間,由此夾持結構3可夾持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上, 而可拆式電子裝置1則可通過夾持結構3進一步地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上。
由于第一板件33可活動地設置于框架31的第一延伸部312底面,且利 用第一彈性組件35的伸展及彈性恢復力作為調節,因此夾持結構3能夠夾持于各種不同寬度的嵌入式軌道2上。舉例而言,當夾持結構3欲夾持的嵌
入式軌道2較寬時,使用者僅需施加較大的外力使第一板件33朝遠離基板 311的方向產生較大的位移,便可使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與基座311 接觸,而后僅需將外力移除,便可利用第一彈性組件35的彈性恢復力牽動 第一板件33形成夾持力,而以第一板件33的第一凹口 331卡合于第一凸緣 21上;反之,當夾持結構3欲夾持的嵌入式軌道2較窄時,使用者僅需施加 少許外力,便可使第一板件33產生位移而使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與 基座311接觸,并利用第一彈性組件35的彈性恢復力作用而將第一凸緣2! 夾持固定于第一板件33及基座311之間。
于一些實施例中,如圖3(a)所示,本發明的夾持結構3除了具有框架31 、 第一板件33及第一彈性組件35夕卜,還可增設抵頂組件37,其中抵頂組件 37設置于本體10的一側面與框架31之間或者固定于框架31上,且由例如 剛性金屬板材折彎而形成。抵頂組件37的幾何中心設有軸孔371且兩相對 側邊各自延伸有一延伸臂372,其中軸孔371對應于基座311的軸孔319, 而延伸臂372實質上則對應于基座311的孔洞318。此外,于本實施例中, 延伸臂372還具有一折彎的凸肋373。
請參閱圖3(b),其為圖3(a)組裝完成的夾持結構與嵌入式軌道的結合示 意圖。如圖3(b)并配合圖3(a)所示,夾持結構3利用例如鎖固組件(未圖示) 貫穿框架31的基座311的軸孔319以及抵頂組件37的軸孔371,使框架31 及抵頂組件37彼此間連接固定,其中,抵頂組件37貼附于基座311的底面。 由于抵頂組件37的延伸臂372對應于基座311的孔洞318,因此延伸臂372 的凸肋373便會凸出于基座311的孔洞318中。
請再參閱圖3(b),當夾持結構3與嵌入式軌道2組合時,首先須利用可 拆式電子裝置1的夾持結構3的突出部316與基座311間的第二凹口 317容 置與固定嵌入式軌道2的第二凸緣22。然后,將第一板件33朝遠離基座311 的方向移動,并使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與框架31的基座311接觸。 接著,將外力移除,使第一板件33利用第一彈性組件35所提供的彈性恢復 力而朝基座311的方向移動以形成夾持力,借此第一板件33可利用第一凹 口 331卡合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上,從而穩固地將嵌入式軌道2的 第一凸緣21、第二凸緣22分別夾持固定于第一板件33及基座311之間以及
突出部316與基板311之間。于本實施例中,由于夾持結構3具有抵頂組件
37,且抵頂組件37的凸肋373凸出于基座311的孔洞318中,因此可進- 步利用凸肋373抵頂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的另--- 面, 以加強夾持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的力量,換言之,通 過第一板件33與凸肋373以及突出部316與凸肋373分別夾持于第一凸緣 21與第二凸緣22的兩相對側面,夾持結構3可更加穩固地夾持固定于嵌入 式軌道2上。此外,于一些實施例中,抵頂組件37還可包括第一連接部374, 如圖4所示,因此,第一彈性組件35的一端351可與第一板件33連接,而 第一彈性組件35的另一端352可與該第一連接部374連接,借此第一彈性 組件35可以利用彈性恢復力使第一板件33提供夾持力。
于一些實施例中,如圖5(a)所示,本發明的夾持結構3除了具有框架31、 第一板件33、第一彈性組件35以及抵頂組件37外,還可增設擋板39,其 中擋板39設置于本體10的一側面與抵頂組件37之間或者擋板39與抵頂組 件37—同固定于框架31上。擋板39的幾何中心設有軸孔391,且擋板39 的側邊延伸有至少一連接部392,其中軸孔391對應于基座311的軸孔319 以及抵頂組件37的軸孔371,而連接部392則與第一彈性組件35的另一端 352連接。
請參閱圖5(b),其為圖5(a)組裝完成的夾持結構與嵌入式軌道的結合示 意圖。如圖5(b)并配合圖5(a)所示,夾持結構3利用例如鎖固組件(未圖示) 貫穿框架31的基座3U的軸孔319、抵頂組件37的軸孔371以及擋板39的 軸孔391,使框架31、抵頂組件37與擋板39彼此間連接固定,其中,抵頂 組件37與擋板39貼附于基座311的底面。于此實施例中,夾持結構3夾持 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的原理與圖3(b)所示結構的原理實質上相似,于此不再 贅述。
于一些實施例中,如圖6所示,本發明的抵頂組件37的凸肋373還可 以軟塞取代。于此實施例中,夾持結構3的抵頂組件37的延伸臂372朝基 座311的孔洞318方向傾斜延伸并穿過孔洞318,且于終端略為彎折,使延 伸臂372平行于基座311,此外,延伸臂372的終端靠近例如第一板件33處 還設有穿孔375,用以容置軟塞376。于一些實施例中,軟塞376由具有高 摩擦系數的材質所構成,例如橡膠,但不以此為限,由此當第一板件33
利用第一彈性組件35提供的彈性恢復力形成夾持力而夾持嵌入式軌道2的
第一凸緣21上時,可進一步通過設置于抵頂組件37的延伸臂372上的軟塞 376抵頂嵌入式軌道2鄰近第一凸緣21處,以增加嵌入式軌道2及夾持結構 3之間的摩擦力,使夾持結構3在承受外力時不會相對于嵌入式軌道2移動, 由此夾持結構3可通過第一板件33、突出部316及抵頂組件37的軟塞376 而更穩固地夾持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上。
請參閱圖7(a),其為本發明第二較佳實施例的可拆式電子裝置結構示意 圖。如圖所示,可拆式電子裝置1具有一本體10以及一夾持結構5,其中夾 持結構5利用至少一個鎖固組件6固定于本體10的一側面上,由此可拆式 電子裝置1可通過夾持結構5夾持于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 緣22 ,進而將可拆式電子裝置1的本體10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上。
請參閱圖7(b)與圖7(c),它們分別為圖7(a)所示的可拆式電子裝置的夾 持結構示意圖。如圖所示,夾持結構5主要包括框架51、第一板件53、第 二板件54、第一彈性組件55以及第二彈性組件56。框架51由一剛性板材 折彎而形成基座511、第一延伸部512以及第二延伸部513等部分,其中第 一延伸部512與第二延伸部513位于基座511的兩相對側邊且相對于基座 511具有一高度,而第一延伸部512及第二延伸部513與基座511的鄰接處 分別設有第一開口 514與第二開口 515,此外,第一延伸部512與第二延伸 部513還分別具有第一托架516與第二托架517,它們分別自第一延伸部512 與第二延伸部513的底面延伸而出,由此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可分別 通過第一托架516與第二托架517設置于第-一延伸部512與第二延伸部513 的底面并分別穿過第一開口 514與第二開口 515而部分凸出于基座511匕 基座511則設有至少二孔洞518及至少一軸孔519,其中孔洞518鄰近于第 一開口 514與第二開口 515設置,而軸孔519則位于基座511的兒何中心。
請再參閱圖7(b)與圖7(c),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由一聚合物所制 成,例如尼龍(Nylon),但不以此為限,此外,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 于凸出框架51的第一開口 514與第二開口 515的一端分別設有第一凹口 531 與第二凹口 541 ,使夾持結構5夾持于嵌入式軌道2時,可通過第一板件53 的第--凹口 53以及第二板件54的第二凹口 541分別卡合于嵌入式軌道2 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來加強夾持結構5夾持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的
能力。此外,第一彈性組件55與第二彈性組件56分別以一端551、 561與 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連接。第一彈性組件55與第二彈性組件56的另 一端552、 562分別與框架51的第一耳件520與第二耳件521連接或者與本 體10的第一耳件與第二耳件連接(未圖示)。于此實施例中,第一彈性組件 55與第二彈性組件56為彈簧,但不以此為限,因此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 54分別可通過第一彈性組件55與第二彈性組件56的伸展或壓縮而相對于框 架51活動。
圖7(d)為本發明圖7(a)所示的夾持結構及嵌入式軌道的結合示意圖。請 參閱圖7(d)并配合圖7(b)與(c),當使用者朝遠離基座511的方向對第一板件 53與第二板件54施予一外力時(如圖7(b)的虛線箭頭所示),第一彈性組件 55與第二彈性組件56將承受外力而伸展,使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相 對于基座511產生位移,亦即使部分凸出于第一開口 514與第二開口 515的 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沒入第一開口 514與第二開口 515中。當第一板 件53與第二板件54移動至兩者的距離與嵌入式軌道2同寬時,嵌入式軌道 2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便不會受到凸出于第一開口 514與第二開口 515的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的阻擋而能夠與框架51的基座511接觸, 此時僅需移除外力,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便會因第一彈性組件55與 第二彈性組件56的彈性恢復力作用而朝基座511的方向移動(如圖7(d)的虛 線箭頭所示),形成夾持力,并利用第一板件53的第一凹口 531與第二板件 54的第二凹口 541卡合于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的側邊,以將嵌入式軌 道2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確定地夾持固定于第一板件53及基座511 之間以及第二板件54及基座511之間,由此夾持結構5可夾持固定于嵌入 式軌道2上,而可拆式電子裝置1則可通過夾持結構5進一步地固定于嵌入 式軌道2上。
由于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可活動地設置于框架51的第一延伸部 512與第二延伸部513底面,且利用第一彈性組件55與第二彈性組件56的 伸展及彈性恢復力作為調節,因此夾持結構5能夠夾持于各種不同寬度的嵌 入式軌道2上。舉例而言,當夾持結構5欲夾持的嵌入式軌道2較寬時,使 用者僅需施加較大的外力使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朝遠離基板511的方 向產生較大的位移,便可使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與基
座511接觸,而后僅需將外力移除,便可利用第一彈性組件55與第二彈性
組件56的彈性恢復力牽動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形成夾持力,而以第 一板件53的第一凹口 531與第二板件54的第二凹口 541卡合于第一凸緣21 及第二凸緣22上;反之,當夾持結構5欲夾持的嵌入式軌道2較窄時,使 用者僅需施加少許外力,便可使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產生位移而使嵌 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與基座511接觸,并利用第一彈性 組件55與第二彈性組件56的彈性恢復力作用而將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 22夾持固定于第一板件53及基座511之間以及第二板件54及基座511之間。
于一些實施例中,如圖8(a)所示,夾持結構5除了框架51、第一板件53、 第二板件54、第一彈性組件55及第二彈性組件56夕卜,還可增設抵頂組件 57,其中抵頂組件57設置于本體10的一側面與框架51之間或者固定于框 架51上,且由例如剛性金屬板材折彎而形成。抵頂組件57的幾何中心設有 軸孔571且兩相對側邊各自延伸有一延伸臂572,其中軸孔571對應于基座 511的軸孔519,而延伸臂572實質上則對應于基座511的孔洞518。此外, 于本實施例中,延伸臂572還具有一折彎的凸肋573。
請參閱圖8(b),其為圖8(a)組裝完成的夾持結構與嵌入式軌道的結合示 意圖。如圖8(b講配合圖8(a)所示,夾持結構5利用例如鎖固組件(未圖示) 貫穿框架51的基座511的軸孔519以及抵頂組件57的軸孔571,使框架51 及抵頂組件57彼此間連接固定,其中,抵頂組件57貼附于基座511的底面。 由于抵頂組件57的延伸臂572對應于基座511的孔洞518,因此延伸臂572 的凸肋573便會凸出于基座511的孔洞518中。
請再參閱圖8(b),當夾持結構5與嵌入式軌道2組合時,首先須施力使 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朝遠離基座511的方向移動,使嵌入式軌道2的 第一凸緣21與第二凸緣22能夠與框架51的基座511接觸,接著僅須將外 力移除,第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便可利用第一彈性組件55與第二彈性 組件56提供彈性恢復力而朝基座511的方向移動以形成夾持力,由此第一 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可分別利用第一凹口 531與第二凹口 541卡合嵌入式 軌道2的第一凸緣21與第二凸緣22上,借此可穩固地將嵌入式軌道2的第 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分別夾持固定于第一板件53及基座511之間以及 第二板件54與基板511之間。于本實施例中,由于夾持結構5具有抵頂組
17件57,且抵頂組件57的凸肋573凸出于基座511的孔洞518中,因此可進 一步利用凸肋573抵頂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的另一面. 以加強夾持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的力量,換言之,通 過第一板件53與凸肋573以及第二板件54與凸肋573分別夾持于第- - 凸緣 21與第二凸緣22的兩相對側面,夾持結構5可更加穩固地夾持固定于嵌入 式軌道2上。此外,于一些實施例中,抵頂組件57還可包括第一連接部574 與第二連接部575,如圖9所示,該第一連接部574與第二連接部575分別 與第一彈性組件55的另一端552與第二彈性組件56的另一端562連接,借 此第一彈性組件55與第二彈性組件56可以利用彈性恢復力使第--板件53 與第二板件54提供夾持力。
于一些實施例中,如圖10(a)所示,本發明的夾持結構5除了具有框架 51、第一板件53、第二板件54、第一彈性組件55、第二彈性組件56以及抵 頂組件57外,還可增設擋板59,其中擋板59設置于本體10的一側面與抵 頂組件57之間或者擋板59與抵頂組件57 —同固定于框架51上。擋板59 的幾何中心設有軸孔591且兩相對側邊分別延伸有第一連接部592與第二連 接部593,其中軸孔591對應于基座511的軸孔519以及抵頂組件57的軸孔 571,而第一連接部592與第二連接部593則分別與第一彈性組件55的另--端552以及第二彈性組件56的另一端562連接。
請參閱圖10(b),其為圖10(a)組裝完成的夾持結構與嵌入式軌道的結合 示意圖。如圖10(b)并配合圖10(a)所示,夾持結構5利用例如鎖固組件(未圖 示)貫穿框架51的基座511的軸孔519、抵頂組件57的軸孔571以及擋板59 的軸孔591,使框架51、抵頂組件57與擋板59彼此間連接固定,其中,抵 頂組件57與擋板59貼附于基座5U的底面。于此實施例中,夾持結構5夾 持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的原理與圖8(b)所示結構的原理實質上相似,于此不 再贅述。
于一些實施例中,如圖11所示,本發明的抵頂組件57的凸肋573還可 以軟塞取代。于此實施例中,夾持結構5的抵頂組件57的延伸臂572朝基 座511的孔洞518方向傾斜延伸并穿過孔洞518,且于終端略為彎折,使延 ^f申臂572平行于基座511。此外,延伸臂572的終端靠近第一板件53與第二 豐及件54處還設有穿孔576,用以容置軟塞577。于一些實施例中,軟塞577
由具有高摩擦系數的材質所構成,例如橡膠,但不以此為限,由此當第一 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分別利用第一彈性組件55與第二彈性組件56提供的 彈性恢復力形成夾持力而夾持嵌入式軌道2的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丄 時,可進一步通過設置于抵頂組件57的延伸臂572上的軟塞577抵頂嵌入 式軌道2鄰近第一凸緣21及第二凸緣22處,以增加嵌入式軌道2及夾持結 構5之間的摩擦力,使夾持結構5在承受外力時不會相對于嵌入式軌道2移 動,由此夾持結構5可通過第一板件53及抵頂組件57的軟塞577以及第二 板件54及抵頂組件57的軟塞577而更穩固地夾持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上。
請參閱圖12,其為本發明又一較佳實施例的夾持結構示意圖。于此實施 例中,夾持結構5的主要結構的功能與原理與前述實施例相似,于此不再贅 述,僅在于夾持結構5以第一彈性組件55的一端551與第一板件53連接, 且第一彈性組件55的另一端552與第二板件54連接,此外,第一板件53 與第二板件54可分別受第一托架515與第二托架516的側邊限位,借此第 一板件53與第二板件54便可通過第一彈性組件55所提供的彈性恢復力形 成夾持力,從而達成夾持結構5夾持固定于嵌入式軌道2上。
由上述說明應可理解,本發明利用板件的可活動性以及彈性組件的特 質,使板件于受力時可通過彈性組件的伸展而產生位移,而使嵌入式軌道的 第一凸緣及第二凸緣得以接觸框架的基座,而當外力移除時,便可利用彈性 組件提供彈性恢復力作用而牽動板件朝基座的方向移動,形成夾持力,以將 嵌入式軌道的第一凸緣及第二凸緣夾持固定于板件及基座之間。另一方面, 于本發明的某些實施例中,夾持結構還利用抵頂組件的延伸臂上所設置的凸 肋抵頂第一凸緣及第二凸緣以強化板件的夾持力量,或利用延伸臂上所設置 的軟塞增加摩擦力,以提升嵌入式軌道與夾持結構之間的結合強度。
通過本發明抵頂組件的輔助,可拆式電子裝置不僅可裝設在水平式的嵌 入式軌道上,亦可夾持于垂直式的嵌入式軌道上,換言之,抵頂組件的延伸 臂的凸肋或設置于延伸臂上的軟塞可強化板件夾持第一凸緣及第二凸緣的 力量,因此即便可拆式電子裝置設置于垂直式的嵌入式軌道上時,亦不會有 因夾持力不足而滑落的危險。
綜上所述,由于本發明的板件可相對于框架活動,因此可針對不同寬度 的嵌入式軌道做動態調整,故無須如公知技術般,必須強行施力使夾持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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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嵌入式軌道結合,因此可避免嵌入式軌道的變形,同時防止嵌入式軌道因 施力不當所造成的結構破壞。此外,本發明亦可通過彈性組件提供彈性恢復 力,使板件能夠穩固地夾持于不同寬度的嵌入式軌道上,且由于本發明的板 件具有凹口,因此所述凹口也可隨著嵌入式軌道的凸緣厚度而變化。再者, 通過抵頂組件的延伸臂上的凸肋或軟塞的輔助,可提升可拆式電子裝置的夾 持結構夾持嵌入式軌道的力量,從而以彌補公知夾持結構因夾持力量薄弱而 容易自嵌入式軌道上脫落或無法固定于垂直式的嵌入式軌道上的不足。因此 相較于公知技術,本發明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及其夾持結構具有相當大的優 點。
雖然本發明已由上述的實施例詳細敘述,然而由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做 的各種修改均不脫離如所附權利要求書所要求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拆式電子裝置,其安裝于具有一第一凸緣與一第二凸緣的一嵌入式軌道上,該可拆式電子裝置包括一本體;以及一夾持結構,其固定于該本體上,該夾持結構包括一框架,其包括一基座及延伸于該基座兩相對側邊的一第一延伸部與一第二延伸部,且該基座與該第一延伸部鄰接處具有一第一開口;一第一板件,其可移動地設置于該第一延伸部的底面且部分自該第一開口凸出于該基座上;以及一第一彈性組件,連接該第一板件,以形成夾持力,使該第一板件得以將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一凸緣夾持固定于該第一板件及該基座之間,從而使該可拆式電子裝置通過該夾持結構夾持固定于該嵌入式軌道上。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框架或該本體還具有一 第一耳件,借此該第一彈性組件的一端連接于該第一板件,且該第一彈性組件的另-一端連接于該第一耳件。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一板件還具有一第--凹口,用于夾持固定該第一凸緣,以及其中該夾持結構還包括一突出部,設 置于該第二延伸部與該基座鄰接處,且該突出部與該基座間形成一第二凹 口,該第二凹口用于夾持固定該第二凸緣。
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夾持結構還具有一抵頂 組件,該抵頂組件固定于該基座的底面,且該抵頂組件具有至少一延伸臂, 其對應于該基座上鄰近于該第一開口的一孔洞。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抵頂組件的該延伸臂還 具有折彎的--凸肋,其凸出于該孔洞,用以抵頂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一凸緣。
6.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抵頂組件的該延伸臂還 具有一穿孔,該穿孔用以容置一軟塞,該軟塞用以抵頂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 一凸緣,且該軟塞由橡膠所構成。
7.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抵頂組件還具有至少一 連接部,借此該第一彈性組件的一端與該第一板件連接,且該第一彈性組件 的另一端與該連接部連接。
8.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夾持結構還包括一擋板, 用以將該抵頂組件固定于該擋板與該框架的該基座之間,且該擋板還具有至 少一連接部,借此該第一彈性組件的一端與該第一板件連接,且該第一彈性 組件的另 一端與該連接部連接。
9.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一彈性組件為彈簧,以及該夾持結構還包括一第一托架,設置于該第一延伸部底面,用于設置該 第一板件。
10.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基座與該第二延伸部鄰接處還具有一第二開口,且該夾持結構還包括一第二板件,其可移動地設置于該第二延伸部的底面且部分自該第二開口凸出于該基座上;以及一第二彈性組件,連接該第二板件,以形成夾持力,使該第二板件得以 將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二凸緣夾持固定于該第二板件及該基座之間。
11. 如權利要求io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框架或該本體還具有一第一耳件與一第二耳件,借此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的一端分 別連接于該第一板件與該第二板件,且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的 另一端分別連接于該第一耳件與該第二耳件。
12. 如權利要求IO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一板件與該第二板 件分別具有一第一凹口與一第二凹口,用于分別夾持固定該第一凸緣與該第 二凸緣。
13. 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夾持結構還具有一抵 頂組件,該抵頂組件固定于該基座的底面,且該抵頂組件的兩相對側分別具 有一延伸臂,其分別對應于該基座上鄰近于該第一開口與該第二開口的孔 洞。
14.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抵頂組件的該延伸臂 還具有折彎的一凸肋,其凸出于該孔洞,用以抵頂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一凸 緣與該第二凸緣。
15.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抵頂組件的該延伸臂 還具有一穿孔,用以容置一軟塞,該軟塞用以抵頂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凸 緣與該第二凸緣,以及該軟塞由橡膠所構成。
16.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抵頂組件還具有一第一連接部與一第二連接部,借此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的一端分 別與該第一板件與該第二板件連接,且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的 另一端分別與該第一連接部與該第二連接部連接。
17.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夾持結構還包括一擋 板,用以將該抵頂組件固定于該擋板及該框架的該基座之間,以及該擋板還 具有一第一連接部與一第二連接部,借此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 的一端分別與該第一板件與該第二板件連接,且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 性組件的另一端分別與該第一連接部與該第二連接部連接。
18. 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一彈性組件與該第二彈性組件為彈簧,以及該夾持結構還包括一第一托架,設置于該第一延伸部底面,用于設置該第一板件;以及 一第二托架,設置于該第二延伸部底面,用于設置該第二板件。
19.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式電子裝置,其中該基座與該第二延伸部 鄰接處還具有一第二開口 ,且該夾持結構還包括一第二板件,其可移動地設置于該第二延伸部的底面且部分自該第二開 口凸出于該基座上,其中該第一彈性組件的一端與該第一板件連接,且該第 一彈性組件的另一端與該第二板件連接,借此以該第二板件形成夾持力,從 而使該第二板件得將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二凸緣夾持固定于該第二板件及 該基座之間。
20. —種夾持結構,其用以將一可拆式電子裝置固定于具有一第一凸緣與 一第二凸緣的一嵌入式軌道上,該夾持結構包括一框架,其包括一基座及延伸于該基座兩相對側邊的一第一延伸部與一 第二延伸部,且該基座與該第一延伸部鄰接處具有一第一開口;一第一板件,其可移動地設置于該第一延伸部的底面且部分自該第 -開 口凸出于該基座上;以及一第一彈性組件,連接該第一板件,以形成夾持力,使該第一板件得以 將該嵌入式軌道的該第一凸緣夾持固定于該第一板件及該基座之間,從而使 該可拆式電子裝置通過該夾持結構夾持固定于該嵌入式軌道上。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揭示了一種可拆式電子裝置及其夾持結構,其中可拆式電子裝置安裝于具有第一凸緣與第二凸緣的嵌入式軌道上,并包括本體以及固定于本體上的夾持結構,其中夾持結構具有框架,其包括基座及延伸于基座兩相對側邊的第一延伸部與第二延伸部,且基座與第一延伸部鄰接處具有第一開口;第一板件,其可移動地設置于第一延伸部的底面且部分自第一開口凸出于基座上;以及第一彈性組件,連接第一板件,以形成夾持力,使第一板件得以將嵌入式軌道的第一凸緣夾持固定于第一板件及基座之間,從而使可拆式電子裝置能夠通過夾持結構穩固地夾持固定于嵌入式軌道上。
文檔編號H05K7/14GK101179915SQ200610144640
公開日2008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2006年11月9日 優先權日2006年11月9日
發明者林祖書, 福佳察伊斯律 申請人:泰商泰達電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