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顯示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有效提高各色光源的穿透率及色彩飽和度,并降低耗電量及提高生產成品率。
背景技術:
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OLED)儼然已成為下一代的平面顯示器主流。相比于液晶顯示器,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具有廣視角、高對比及低電耗的優點,未來將可能取代液晶顯示器并成為平面顯示器的另一選擇。然而如何達到全彩顯示效果的技術,將會是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發展的重要課題之一,并可能成為影響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在市場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
目前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達到全彩顯示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首先,分別將可產生紅(R)、綠(G)、藍(B)三原色的有機電激發光組件獨立設置(Side by Side)于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的單一次像素,并將此三種色光以適當比例混合搭配而產生全彩的顯示效果。然而,在制作過程當中必須將紅、綠及藍三種不同的發光材料分開蒸鍍,對每一個像素而言在蒸鍍過程中所使用的屏蔽開口一般只有數十微米左右,因此將會增加屏蔽對位時的困難度,使得制作流程成品率無法獲得提升相對之下將造成制作成本的提高。且,對可產生紅(R)、綠(G)、藍(B)三原色的有機電激發光組件而言,其使用壽命具有相當大的差異,在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后容易有色偏的問題產生。
請參考圖1,是另一種常用的有機電激發光裝置的剖面示意圖,有機電激發光裝置200主要是在一彩色濾光片10上設置有至少一有機電激發光組件20。彩色濾光片10在一基板11上,彩色濾光片10具有至少一黑色矩陣13(Black Matrix)、一彩色濾光層15及一平坦障蔽單元17。黑色矩陣13及彩色濾光層15設置在基板11上,彩色濾光層15系具有色光過濾功能,例如,第一彩色光刻膠151(紅色光刻膠)、第二彩色光刻膠153(綠色光刻膠)及第三彩色光刻膠155(藍色光刻膠)。而黑色矩陣13及彩色過濾層15上方覆蓋有一平坦障蔽單元17,例如平坦化層(overcoat)及障蔽層(barrier layer)。又,于彩色濾光片10上設置有機電激發光組件20的第一電極21,并依序在第一電極21上設有一有機發光單元23及一第二電極25。
其中,有機發光單元23可產生白色光源S,而白色光源S將分別穿透第一彩色光刻膠151、第二彩色光刻膠153及第三彩色光刻膠155。白色光源S在穿透第一彩色光刻膠151后被過濾成為一第一色光(紅色光)L1;在穿透第二彩色光刻膠153后將被過濾產生一第二色光(綠色光)L2;及在穿透第三彩色光刻膠155后過濾產生一第三色光(藍色光)L3。并利用第一色光L1、第二色光L2及第三色光L3的適當比例的搭配,將可以達到全彩化顯示的目的。
相比于將可產生紅(R)、綠(G)、藍(B)三原色的有機電激發光組件獨立設置的構造而言,以彩色濾光片10過濾產生紅、綠、藍三原色的結構將可有效減少蒸鍍及對位的次數,并可減低于屏蔽對位過程中所產生的誤差,而造成有機電激發光裝置成品率損失的問題產生。
然而,以彩色濾光片10過濾白色光源S雖然可有效降低蒸鍍及屏蔽對位的困難度,但仍有以下的缺點有待進一步去解決1.彩色濾光片10會過濾掉相當比例的白色光源S,使得經彩色濾光片10過濾產生的第一色光L1、第二色光L2、第三色光L3,容易有色彩飽和度不佳及顯示亮度不足等問題。
2.一般有機電激發光組件20所產生的白色光源S為雙波長的光源。例如借助將產生藍色光源的有機發光層與產生橙色光源的有機發光層層迭設置以形成一白色光源S。白色光源S在藍色光的波長分布區域及橘色光的波長分布區域具有較高的亮度,相對之下白色光源S在綠色光的波長分布區域的光強度將明顯不足,借此,將會影響有機發光顯示裝置200的色彩飽和度及顯示過程中的綠色光的亮度。
為此,如何針對上述公知構造所遭遇的問題,而設計出一種新穎的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相對于白光加彩色濾光片的有機發光顯示裝置可有效提高有機電激發光裝置的顯示亮度及色彩飽和度,為本發明的發明重點。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由此架構的全彩化顯示技術,相對于R、G、B有激發光材料分別蒸鍍得有機發光顯示裝置,可減少有機電激發光裝置的蒸鍍次數及屏蔽對位的困難度,而有利于制造成本的降低及制作流程成品率的提升。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單一像素由四個次像素區域所組成,其中一次像素區域所過濾產生的色光為白色光,借此提高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的顯示色階及顯示亮度。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中彩色濾光片對各色光源而言具較佳穿透率,使得有機電激發光裝置具有較佳的發光效率與色彩飽和度。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中借助發光效率的提升以有效解決顯示面板所面臨的耗電問題,并延長顯示面板的使用壽命。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具有數個像素位在一基板上,每一像素在基板上依序設置一第一電極、第一有機發光單元及第二電極。第一電極具有一第一次像素區域、一第二次像素區域、一第三次像素區域及一第四次像素區域。有機發光單元包括一第一有機發光單元及一第二有機發光單元,第一有機發光單元設置在第一次像素區域、第二次像素區域、第三次像素區域及第四次像素區域上,而第二有機發光單元設置在第一次像素區域、第二次像素區域、第三次像素區域及第四次像素區域的其中之一上。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詳細描述,但不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
圖1為公知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的剖面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剖面示意圖;圖3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剖面示意圖;圖4為本發明又一實施例的剖面示意圖;以及圖5為本發明又一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
其中,附圖標記
10彩色濾光片 11 基板13黑色矩陣 15 彩色濾光層151 第一彩色光刻膠 153第二彩色光刻膠155 第三彩色光刻膠 17 平坦障蔽單元20有機電激發光組件 21 第一電極23有機發光單元 25 第二電極30彩色濾光片 31 基板33黑色矩陣 35 第一彩色濾光層351 第一彩色光刻膠 353第二彩色光刻膠355 第三彩色光刻膠 357第四彩色光刻膠37平坦障蔽單元 38 第二彩色濾光層381 第五彩色光刻膠 383第六彩色光刻膠385 第七彩色光刻膠 387第八彩色光刻膠39封裝蓋板 40 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1第一電極 411第一次像素區域413 第二次像素區域 415第三次像素區域417 第四次像素區域 43 有機發光單元431 第一有機發光單元 4311 第一有機發光層4313 第二有機發光層 432空穴注入層433 第二有機發光單元 434空穴傳輸層436 電子傳輸層 438電子注入層45第二電極 501第一次像素區域503 第二次像素區域 505第三次像素區域507 第四次像素區域200 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0 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1 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3 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
具體實施例方式
首先,請參考圖2,為本發明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一實施例的剖面示意圖。為了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實施例,本發明的圖式均以一個像素為例。如圖2所示,本發明所述的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0包括一基板31及一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包括一第一電極41、一有機發光單元43及一第二電極45。其中,有機發光單元43包括有一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及一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的層迭。
第一電極41在基板31上,第一電極41被定義出一第一次像素區域411、一第二次像素區域413、一第三次像素區域415及一第四次像素區域417。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設置于第一次像素區域411、第二次像素區域413、第三次像素區域415及第四次像素區域417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設置于第一次像素區域411、第二次像素區域413、第三次像素區域415及第四次像素區域417其中之一上,以圖2為例,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設置于第二次像素區域413上。第一有機電激發光單元431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以層迭方式設置,因此,可選擇如圖2所示一樣,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設置在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及第一電極41之間,也可以選擇將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設置在第一有機電激發光單元431上方,而第二電極45設置于有機發光單元43上方。
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0還包括一彩色濾光片30在基板31及第一電極41之間,彩色濾光片30具有一具有光色過濾功能的第一彩色濾光層35、數個黑色矩陣33及一平坦障蔽單元37。
黑色矩陣33設置于基板31上,而黑色矩陣33及基板31上設有第一彩色濾光層35。第一彩色濾光層35包括有一第一彩色光刻膠351、一第二彩色光刻膠353、一第三彩色光刻膠355及一第四彩色光刻膠357,第一彩色光刻膠351位于第一次像素區域411的垂直延伸位置,第二彩色光刻膠353位于第二次像素區域413的垂直延伸位置,第三彩色光刻膠355位于第三次像素區域415的垂直延伸位置,第四彩色光刻膠357位于第四次像素區域417的垂直延伸位置,其依設計的不同,而配置不同顏色的光刻膠,例如各彩色光刻膠351、353、355、357依序使用紅色光刻膠、綠色光刻膠、藍色光刻膠、透光部或鏤空部等。在黑色矩陣33及第一彩色濾光層35上方覆蓋有平坦障蔽單元37,平坦障蔽單元37為一平坦化層、一障蔽層或兩者的層迭。
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所產生的第一光源S1將穿透第一彩色光刻膠351,并過濾產生一第一色光L1,層迭的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與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所產生的第二光源S2將穿透第二彩色光刻膠353,并過濾產生一第二色光L2,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所產生的第一光源S1將穿透第三彩色光刻膠355,并過濾產生一第三色光L3,而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所產生的第一光源S1將穿透第四彩色光刻膠357,并過濾產生一第四色光L4。
在第二次像素區域413中,因為在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之外,多加了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將使第二光源S2對第二彩色光刻膠353的穿透率提升。但是,較佳者,在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需考慮其所產生的光源的發光波長(顏色)為可完全通過彩色光刻膠的波長(顏色),例如第二彩色光刻膠353使用綠色光刻膠,則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需要使用產生綠色光源的材料來制作。而在第四彩色光刻膠357設置為透光部或鏤空部時,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只能設置于第一次像素區域411、第二次像素區域413、第三次像素區域415其中之一上。
依上述所言,有機發光單元43所產生的光源的發光波長(顏色)配合各彩色光刻膠351、353、355、357,例如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產生一白色光源,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產生一綠色光源。第一彩色光刻膠351、第二彩色光刻膠353及第三彩色光刻膠355將分別為一紅色光刻膠、綠色光刻膠及藍色光刻膠,而第四彩色光刻膠357則為一透光部或一鏤空部。
經第一彩色濾光層35過濾所產生的第一色光L1、第二色光L2、第三色光L3及第四色光L4將分別為一紅色光、綠色光、藍色光及白色光。其中,借助第四色光L4,即白色光與其它色光的混合,將提高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0的顯示色階及顯示亮度。
相對于公知構造將紅(R)、綠(G)、藍(B)三原色獨立設置的有機電激發光組件而言,本發明中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的設置方式,將有效減少蒸鍍及對位的次數,同時也降低了屏蔽對位的準確度的要求,例如,即便于對位過程不太準確,致使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的設置位置有些許的誤差產生,也不會對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0的使用造成太大的影響,而達到提高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0的制作流程成品率。
再有,在本發明上述實施例中,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為一產生綠光光源的有機發光單元,而第二彩色光刻膠353則為一綠色光刻膠。然而,依設計不同,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也可為一產生藍色光源或紅色光源的有機發光單元,而第二彩色光刻膠353則相對應為一藍色光刻膠或紅色光刻膠,借此將同樣提高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0的某一色光的發光亮度。
在本實施例中,還包括數個薄膜晶體管(圖中未示),每一個薄膜晶體管分別與第一次像素區域411、第二次像素區域413、第三次像素區域415或第四次像素區域417的第一電極41電性連接以形成主動式(Active Matrix)的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0。而主動式的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可以使用彩色濾光片在薄膜晶體管上COA(color filter on array)或彩色濾光片在薄膜晶體管下AOC(array on color filter)的方式制作。
請參考圖3,為本發明又一實施例的剖面示意圖。此實施例與圖2中,基板31、彩色濾光片30及第一電極41的設置相同,因此不再贅述。如圖3所示,本發明所述的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1包括基板31及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在基板31上方,而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1還包括彩色濾光片30設置在基板31及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之間。
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包括第一電極41、有機發光單元43及第二電極45,在第一電極41上依序設置有機發光單元43及第二電極45,而有機發光單元43包括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設置于第一次像素區域411、第二次像素區域413、第三次像素區域415及第四次像素區域417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系設置于第一次像素區域411、第二次像素區域413、第三次像素區域415及第四次像素區域417其中之一上。
有機發光單元43的內部可分別選擇包括有至少一空穴注入層432(HoleInjecting Layer)、至少一空穴傳輸層434(Hole Transporting Layer)、至少一有機發光層(Emitting Layer)、至少一電子傳輸層436(ElectronTransporting Layer)、至少一電子注入層438(Electron Injecting Layer)或上述各組件組合式的其中之一。例如,于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設置前,于第一電極41上依序設置空穴注入層432及空穴傳輸層434,而后再于空穴傳輸層434上設有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最后,再于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之上依序設有電子傳輸層436及電子注入層438。
而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與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可為一單層型有機發光單元或一數層迭型有機發光單元。例如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為一第一有機發光層4311及一第二有機發光層4313層迭而成的一數層迭型有機發光單元。
請參考圖4,為本發明又一實施例的剖面示意圖。如圖所示,有機電激發光顯示顯示裝置403包括一基板31及一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與圖2的基板31及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設置相同,即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設置在基板31上,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包括第一電極41、有機發光單元43及第二電極45。有機發光單元43包括第一有機電激發光單元431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
與圖2實施例相同地,在基板31上依序設置第一電極41、有機發光單元43及第二電極45,然而,與不同處在于,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設置在第一有機電激發光單元431上方,當然,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也可像圖2一樣,設置在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及第一電極41之間。
而有機電激發光顯示顯示裝置403還包括一封裝蓋板39,在該基板31上,以覆蓋在有機電激發光顯示組件40上方,借此以保護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并防止外界之空氣及水氣進入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3內部。
封裝蓋板39的底層設一第二彩色濾光層38,第二彩色濾光層38包括一第五彩色光刻膠381、一第六彩色光刻膠383、一第七彩色光刻膠385及一第八彩色光刻膠387,借此以過濾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所產生的第一光源S1及第二光源S2。第五彩色光刻膠381位于第一次像素區域411的垂直延伸位置,第六彩色光刻膠383位于第二次像素區域413的垂直延伸位置,第七彩色光刻膠385位于第三次像素區域415的垂直延伸位置,第八彩色光刻膠387位于第四次像素區域417的垂直延伸位置。
第五彩色光刻膠381、第六彩色光刻膠383、第七彩色光刻膠385及第八彩色光刻膠387分別過濾有機發光單元43所產生的第一光源S1及第二光源S2。第二電極45可選擇由一具透光導電特性的材質所制成,借此第一光源S1及第二光源S2將可穿透第二電極45。
而第一光源S1及第二光源S2在穿透第二電極45后,將再穿透封裝蓋板39底層所設置的第二彩色濾光層38,以根據第二彩色濾光層38的各彩色光刻膠381、383、385、387過濾成為不同色光。
例如,第五彩色光刻膠381、第六彩色光刻膠383及第七彩色光刻膠385分別為紅色光刻膠、綠色光刻膠及藍色光刻膠,第八彩色光刻膠387為透光部或鏤空部,則第一光源S1及第二光源S2經由第二彩色濾光層38的各彩色光刻膠381、383、385、387過濾所產生的第一色光L1、第二色光L2、第三色光L3及第四色光L4將分別為一紅色光、綠色光、藍色光及白色光,借此以達到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3頂部發光(Top-Emission)的目的。
在第二彩色濾光層38的彩色光刻膠使用透光部或鏤空部時,例如本發明設置第八彩色光刻膠387為透光部或鏤空部,則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設置在第一次像素區域411、第二次像素區域413及第三次像素區域415其中之一的垂直延伸位置。即是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須設置在第五彩色光刻膠381、第六彩色光刻膠383及第七彩色光刻膠385其中之一的垂直延伸位置。
在本實施例中,還包括數個薄膜晶體管(圖中未示),每一個薄膜晶體管分別與第一次像素區域411、第二次像素區域413、第三次像素區域415或第四次像素區域417的第一電極41電性連接以形成主動式的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3。
請同時參考圖2及圖4,在基板31及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的結構下,若在基板31及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之間設置具有第一彩色濾光層35的彩色濾光片30時,即為圖2的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0,也為底部發光(Bottom-Emission)的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0。若在基板31上設置具有第二彩色濾光層38的封裝蓋板39以覆蓋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時,即為圖4的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3,也為頂部發光的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3。當然,本發明在基板31及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之間設置具有第一彩色濾光層35的彩色濾光片30時,可同時在基板31上設置具有第二彩色濾光層38的封裝蓋板39以覆蓋有機電激發光組件40,借此以達到有機電激發光顯示顯示裝置雙向發光的目的。
在雙向發光的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中,也可增設數個薄膜晶體管(圖中未示),每一個薄膜晶體管分別與第一次像素區域411、第二次像素區域413、第三次像素區域415或第四次像素區域417的第一電極41電性連接以形成主動式的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
在上述的各實施例中,第一次像素區域411、第二次像素區域413、第三次像素區域415及第四次像素區域417的位置可以加以改變,而各對應的彩色光刻膠351、353、355、357、381、383、385、387及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等所對應的擺設位置均需隨之變更,依此以達到全彩化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雙向發光的目的。
在公知的有機電激發光組件中,借助一產生藍色光源的有機發光層與一產生橙色光源、黃色光源或紅色光源的有機發光層層迭設置,以形成白色光源。然而,白色光源的光源分布主要集中在藍色光波長范圍及橘色光波長范圍內,相對之下白色光源在綠色光的波長分布區域的光強度將明顯不足,因此過濾綠色光的亮度,將明顯低于由過濾紅色光及藍色光的亮度。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主要是在有機發光單元43中設置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為可產生固定色光源的有機發光單元,例如,為一可產生綠色光源的有機發光單元。借助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的設置將可解決公知構造中綠色光(L2)亮度不足的情形,而提高由第二彩色光刻膠353(綠色光刻膠)過濾產生的第二色光L2(綠色光)的亮度,以增加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401的色彩飽和度。
針對上述問題,有機發光單元43的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由在圖2到圖4中,第一有機發光單元431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433可選擇于至少一主發光體(Host Emitter;H)中摻雜有至少一摻雜物(Dopant;D)的摻雜型有機發光單元,同樣可達到產生各色光源的目的。
最后,請參考圖5,為本發明又一實施例的俯視圖。本發明所述實施例與上述實施例相異之處在于,單一像素中的各次像素區域的設置位置并非以一直線方式排列,如圖所示,第一次像素區域501、第二次像素區域503、第三次像素區域505及第四次像素區域507以一矩陣方式排列(田字型),借此以提高各色光的混和均勻度。
由于第一次像素區域501、第二次像素區域503、第三次像素區域505及第四次像素區域507以矩陣方式排列(田字型),因此第一有機發光單元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圖中未示)必須根據依照前述各實施例的設置方式作位置的安排,而在前述各實施例中,第一彩色濾光層及第二彩色濾光層的各彩色光刻膠也需對應各次像素區域501、503、505、507的垂直延伸距離作位置的安排。當然,第一次像素區域501、第二次像素區域503、第三次像素區域505及第四次像素區域507的排列方式將不局限于直線或矩陣方式排列(田字型),也可為菱形或其它各式各樣的排列方式。本實施例所述的排列方式可應用于上述的任一實施例。
當然,本發明還可有其他多種實施例,在不背離本發明精神及其實質的情況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根據本發明作出各種相應的改變和變形,但這些相應的改變和變形都應屬于本發明所附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數個像素位在一基板上,其中每一該些像素包括一第一電極,設置于該基板上,該第一電極具有一第一次像素區域、一第二次像素區域、一第三次像素區域及一第四次像素區域;一有機發光單元,在該第一電極上,該有機發光單元包括一第一有機發光單元,在該第一次像素區域、該第二次像素區域、該第三次像素區域及該第四次像素區域上;以及一第二有機發光單元,在該第一次像素區域、該第二次像素區域、該第三次像素區域及該第四次像素區域其中之一上;以及一第二電極,設置于該有機發光單元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有機發光單元在該第一有機發光單元的上方或在該第一有機發光單元及該第一電極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彩色濾光片在該基板及該第一電極之間,該彩色濾光片具有一第一彩色濾光層,該第一彩色濾光層包括一第一彩色光刻膠、一第二彩色光刻膠、一第三彩色光刻膠及一第四彩色光刻膠分別對應該第一次像素區域、該第二次像素區域、該第三次像素區域及該第四次像素區域的垂直延伸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四彩色光刻膠選擇為一透光部及一鏤空部的其中之一。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有機發光單元設置于該第一次像素區域、該第二次像素區域及該第三次像素區域的其中之一上。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數個薄膜晶體管,每一該些薄膜晶體管與該第一次像素區域、該第二次像素區域、該第三次像素區域或該第四次像素區域,以與該第一電極電性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彩色濾光片選擇有至少一平坦層、至少一障蔽層及其組合式的其中之一。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封裝蓋板設置于該基板之上,并于該封裝蓋板的底層設置一第二彩色濾光層,該第二彩色濾光層包括一第五彩色光刻膠、一第六彩色光刻膠、一第七彩色光刻膠及一第八彩色光刻膠分別對應該第一次像素區域、該第二次像素區域、該第三次像素區域及該第四次像素區域的垂直延伸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四彩色光刻膠及該第八彩色光刻膠系選擇為一透光部及一鏤空部的其中之一。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有機發光單元設置于該第一次像素區域、該第二次像素區域及該第三次像素區域的其中之一上。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數個薄膜晶體管,每一該些薄膜晶體管與該第一次像素區域、該第二次像素區域、該第三次像素區域或該第四次像素區域,以與該第一電極電性連接。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封裝蓋板設置于該基板之上,并于該封裝蓋板的底層設置一第二彩色濾光層,該第二彩色濾光層包括一第五彩色光刻膠、一第六彩色光刻膠、一第七彩色光刻膠及一第八彩色光刻膠分別對應該第一次像素區域、該第二次像素區域、該第三次像素區域及該第四次像素區域的垂直延伸位置。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八彩色光刻膠選擇為一透光部及一鏤空部的其中之一。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有機發光單元設置于該第一次像素區域、該第二次像素區域及該第三次像素區域的其中之一上。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數個薄膜晶體管,每一該些薄膜晶體管與該第一次像素區域、該第二次像素區域、該第三次像素區域或該第四次像素區域,以與該第一電極電性連接。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有機發光單元及第二有機發光單元系分別選擇為一單層型有機發光單元及一數層迭型有機發光單元的其中之一。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有機發光單元選擇有一空穴注入層、一空穴傳輸層、一有機發光層、一電子傳輸層、一電子注入層及其組合式的其中之一。
1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有機發光單元及該第二有機發光單元分別為一摻雜型有機發光單元。
1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次像素區域、該第二次像素區域、該第三次像素區域及該第四次像素區域系選擇以一直線、矩陣及菱形的其中之一的方式排列設置。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具有數個像素位在一基板上,每一像素在基板上依序設置一第一電極、有機發光單元及第二電極。第一電極具有一第一次像素區域、一第二次像素區域、一第三次像素區域及一第四次像素區域。有機發光單元包括一第一有機發光單元及一第二有機發光單元,第一有機發光單元設置在第一次像素區域、第二次像素區域、第三次像素區域及第四次像素區域上,而第二有機發光單元設置在第一次像素區域、第二次像素區域、第三次像素區域及第四次像素區域其中之一上,以增加全彩有機電激發光顯示裝置的光源穿透率及色彩飽和度。
文檔編號H05B33/12GK1921139SQ20061011123
公開日2007年2月28日 申請日期2006年8月15日 優先權日2006年8月15日
發明者張家曄, 馮建源, 石升旭, 藍文正, 江建志 申請人:悠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