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有機發光裝置及電極基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關于一種發光裝置及電極基板,特別關于一種頂面發光的有機發光裝置及電極基板。
背景技術:
有機發光裝置(Organic Electroluminescent Device)是一種利用有機官能性材料(organic functional materials)的自發光特性來達到顯示效果的元件,其可依照有機官能性材料的分子量不同分為小分子有機發光裝置(small molecule OLED,SM-OLED)與高分子有機發光裝置(polymerlight-emitting device,PLED)兩大類。有機發光裝置以其自發光、無視角、省電、制程容易、成本低、高應答速度以及全彩化等優點,使有機發光裝置具有極大的應用潛力,可望成為下一代的平面顯示器。
請參閱圖1所示,現有習知的有機發光裝置1包括一基板11、一第一電極12、一有機官能層13、一第二電極14以及一輔助電極15。當施以一直流電流于有機發光裝置1時,電洞與電子是分別由第一電極12與第二電極14注入有機官能層13,此時,由于外加電場所造成的電位差,使得載子在有機官能層13中移動、相遇而產生再結合,而由電子與電洞結合所產生的激子(exciton)能夠激發有機官能層13中的發光分子,然后激發態的發光分子以光的形式釋放出能量。于此,有機官能層13的發光色度是依照材料基態和激發態之間的能階差而有所不同。另外,輔助電極15的設置是用以增加第二電極14的導電度。
當有機發光裝置1為頂面發光時,第二電極14的厚度必須小于100以增加透光的效率。然而,當第二電極14的厚度小于100時,容易產生不連續的電極表面,而導致第二電極14的電阻值升高以及電子注入效率的下降。為解決此一問題,目前的技術是藉助輔助電極15以提高第二電極14的導電效率以及降低有機發光裝置1的操作電壓值。然而,目前的解決方法具有下列兩項缺點(1)由于有機發光裝置1為頂面發光,所以設置于頂面的輔助電極15會降低畫素的開口率;(2)由于輔助電極15是利用光罩(mask)沉積于第二電極14上,為了制造高解析度的有機發光裝置1,輔助電極15的尺寸勢必得相對縮小,然而目前的技術若要將光罩的孔洞縮成相對應的尺寸有其困難度,同時花費亦高,且若輔助電極15的尺寸太細,亦無法有效增加導電性。
為解決目前技術上的瓶頸,本發明亟思一種可以解決此項課題的有機發光裝置及電極基板,幾經研究實驗終至完成此項發明。
發明內容
有鑒于上述課題,本發明的目的為提供一種有機發光裝置及電極基板,其中輔助電極是設置于有機官能層下方而不會影響畫素的開口率。
為達上述目的,依據本發明的一種有機發光裝置,依序包括一基板、一輔助電極、一絕緣層、一第一電極、至少一有機官能層以及一第二電極,其中,至少一部分的第二電極是與輔助電極相接合。
為達上述目的,依據本發明的一種電極基板,依序包括一基板、一輔助電極、一絕緣層以及一電極。
承上所述,本發明的有機發光裝置及電極基板,其中輔助電極是設置于有機官能層的下方。與習知技術相比,由于本發明的輔助電極是設置于有機官能層的下方,是以當發光方向為頂面發光時,輔助電極的設置并不會影響到畫素的開口率。另外,輔助電極的設置面積亦無需配合畫素的尺寸,是以當畫素的尺寸縮小時,沉積輔助電極之用的光罩無需改變設計,且輔助電極亦可具有較大的設置面積,可以大幅增加導電性與電流承載能力。
圖1為一示意圖,顯示習知的有機發光二極管。
圖2為一示意圖,顯示依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有機發光裝置。
圖3為另一示意圖,顯示依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有機發光裝置。
圖4為一示意圖,顯示依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電極基板。
圖5為另一示意圖,顯示依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電極基板。
1有機發光裝置 11基板12第一電極13有機官能層14第二電極15輔助電極2有機發光裝置 21基板22輔助電極23絕緣層24第一電極25有機官能層26第二電極27保護層3電極基板 31基板32輔助電極33絕緣層34電極35保護層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將參照相關圖式,說明依據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有機發光裝置及電極基板。
為方便說明,以下是以但不限定為頂面發光的有機發光裝置為例。
第一實施例請參閱圖2所示,是依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有機發光裝置2,依序包括一基板21、一輔助電極22、一絕緣層23、一第一電極24、一有機官能層25以及一第二電極26,其中,至少一部分的第二電極26是與輔助電極22相接合。
于本實施例中,基板21可以是柔性(flexible)基板或是剛性(rigid)基板。同時,基板21亦可以是塑膠(plastic)基板或是玻璃基板。其中,柔性基板與塑膠基板可為聚碳酸酯(polyearbonate,PC)基板、聚酯(polyester,PET)基板、環烯共聚物(cyclic olefin copolymer,COC)基板或金屬鉻合物基材-環烯共聚物(metallocene-based cyclic olefincopolymer,mCOC)基板。另外,基板21亦可以是硅基板。
另外,如圖2所示,輔助電極22是形成于基板21之上。其中,輔助電極22材質可為導電物質或導電的金屬氧化物,其中導電的金屬氧化物是選自銦錫氧化物(ITO)、鋁鋅氧化物(AZO)、銦鋅氧化物(IZO)及鎘錫氧化物(CdSnO)至少其中之一,其中導電物質是選自鋁、鈣、鎂、銦、錫、錳、鉻、銅、銀、金及其合金至少其中之一,含鎂的合金包括但不限定為鎂銀合金、鎂銦合金、鎂錫合金、鎂銻合金及鎂碲合金。于此,輔助電極22是用以增加第二電極26的導電性與電流承載能力。
再者,請參閱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絕緣層23是設置于輔助電極22之上,用以防止輔助電極22與第一電極24相接觸而短路,絕緣層23材質是為不導電物質,例如但不限定為氧化硅、氮化硅、氮氧化硅、類鉆石薄膜(diamond-like carbon)、光阻材料、硫化鋅(ZnS)、硫化硒(ZnSe)或聚亞酰胺(polyimide)。
第一電極24通常作為陽極且其材質可為導電物質或導電的金屬氧化物,其中導電的金屬氧化物是選自銦錫氧化物、鋁鋅氧化物、銦鋅氧化物及鎘錫氧化物至少其中之一,其中導電物質是選自鋁、鈣、鎂、銦、錫、錳、鉻、銅、銀、金及其合金至少其中之一,含鎂的合金包括但不限定為鎂銀合金、鎂銦合金、鎂錫合金、鎂銻合金及鎂碲合金。
另外,有機官能層25通常包含一電洞注入層、一電洞傳遞層、一發光層、一電子傳遞層以及一電子注入層(圖中未顯示)。其中,有機官能層25是利用蒸鍍(evaporation)、旋轉涂布(spin coating)、噴墨印刷(inkjet printing)、移轉(transfer)或是印刷(printing)等方式形成于第一電極24上。此外,有機官能層25所發射的光線可為藍光、綠光、紅光、白光、其他的單色光或單色光組合成的彩色光。
第二電極26是可透光,其通常作為陰極且材質可為導電物質或導電的金屬氧化物,其中導電的金屬氧化物是選自銦錫氧化物、鋁鋅氧化物、銦鋅氧化物及鎘錫氧化物至少其中之一,其中導電物質是選自鋁、鈣、鎂、銦、錫、錳、鉻、銅、銀、金及其合金,含鎂的合金包括但不限定為鎂銀合金、鎂銦合金、鎂錫合金、鎂銻合金及鎂碲合金。第一電極24亦可作為陰極,而第二電極26則作為陽極另外,如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有機發光裝置2更包括一保護層27,其是設置于基板21與輔助電極22之間。于此,保護層27除了具有防水氣入侵的效果之外,亦可具有絕緣的功效,保護層27材質是為不導電物質,例如但不限定為氧化硅、氮化硅、氮氧化硅、類鉆石薄膜、光阻材料、硫化鋅、硫化硒或聚亞酰胺。
于本實施例中,因為輔助電極22是設置于有機官能層25的下方,所以當有機官能層25所發出的光由第二電極26方向射出時,輔助電極22的設置位置以及面積大小并不會影響光的路徑,是以輔助電極22可依照實際需求來設計所設置的面積大小以及形狀。
第二實施例另外,如圖4與圖5所示,依據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一種電極基板3依序包括一基板31、一輔助電極32、一絕緣層33以及一電極34。
如圖5所示,本實施例的電極基板3更包括保護層35,其是設置于基板31與輔助電極32之間。
本實施例的基板31、輔助電極32、絕緣層33、電極34以及保護層35的特征與功能皆與第一實施例的相同元件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承上所述,本發明的有機發光裝置及電極基板,其中輔助電極是設置于有機官能層的下方。與習知技術相比,由于本發明的輔助電極是設置于有機官能層的下方,是以當發光方向為頂面發光時,輔助電極的設置并不會影響到畫素的開口率。另外,輔助電極的設置面積亦無需配合畫素的尺寸,是以當畫素的尺寸縮小時,沉積輔助電極之用的光罩無需改變設計,且輔助電極亦可具有較大的設置面積,可大幅增加導電性與電流承載能力。
以上所述僅為舉例性,而非為限制性者。任何未脫離本發明的精神與范疇,而對其進行的等效修改或變更,均應包括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中。
權利要求
1.一種有機發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依序包括一基板;一輔助電極;一絕緣層;一第一電極;至少一有機官能層;以及一第二電極;其中,至少一部分的第二電極是與輔助電極相接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其更包括一保護層,設置于基板與輔助電極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第一電極及/或第二電極的材質是為導電物質或導電的金屬氧化物。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輔助電極的材質是為導電物質或導電的金屬氧化物。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絕緣層是選自氧化硅、氮化硅、氮氧化硅、類鉆石薄膜、光阻材料、硫化鋅、硫化硒或聚亞酰胺至少其中之一。
6.一種電極基板,其特征在于其依序包括一基板;一輔助電極;一絕緣層;以及一電極。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極基板,其特征在于其更包括一保護層,設置于基板與輔助電極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極基板,其特征在于其中保護層的材質是為不導電物質。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極基板,其特征在于其中不導電物質是選自氧化硅、氮化硅、氮氧化硅、類鉆石薄膜、光阻材料、硫化鋅、硫化硒或聚亞酰胺至少其中之一。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極基板,其特征在于其中電極的材質是為導電物質或導電的金屬氧化物。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極基板,其特征在于其中輔助電極的材質是為導電物質或導電的金屬氧化物。
12.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極基板,其特征在于其中絕緣層是選自氧化硅、氮化硅、氮氧化硅、類鉆石薄膜、光阻材料、硫化鋅、硫化硒或聚亞酰胺至少其中之一。
全文摘要
一種有機發光裝置,其依序包括一基板、一輔助電極、一絕緣層、一第一電極、至少一有機官能層以及一第二電極;其中,至少一部分的第二電極是與輔助電極相接合。
文檔編號H05B33/26GK1942032SQ20051010539
公開日2007年4月4日 申請日期2005年9月27日 優先權日2005年9月27日
發明者徐玉女, 楊富祥, 陳建興 申請人: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