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調速器及使用該調速器的升降機的制作方法
發明的領域本發明涉及能夠檢知升降機籠或平衡錘(配重)走行速度的超速的調速器,及使用該調速器的升降機。
圖1是顯示設置有緊急停止裝置的一般升降機機構概略的圖,升降機的籠101由主鋼絲繩102懸吊,由卷揚機(未圖示)使其在升降道中升降,同時由設置在升降道中的導軌103引導其升降。在籠101中裝著有緊急停止裝置104。在因主鋼絲繩切斷或卷揚機回轉速度異常增大造成升降機籠101的速度超過額定速度時,緊急停止裝置104夾住導軌103,使籠101機械地停止。
即,在機械室中設置的調速器105檢知升降機超速時,組裝在調速器105中的鋼絲繩夾106動作,把持卷裝在鋼絲繩滑車上的調速器鋼絲繩107。在調速器鋼絲繩107被把持時,經由裝著在籠101上的安全聯桿108使緊急停止裝置104動作。
圖2示出高速升降機中使用的一般的調速器。該調速器是一種離心調速器。在卷裝調速器鋼絲繩107的鋼絲繩滑車108回轉時,該回轉由齒輪112傳遞給沿著鉛直方向的回轉軸113。在回轉軸113上安裝有構成調速器聯桿機構110一部分的第1聯桿110A,在第1聯桿110A的腕部前端安裝著回轉錘(飛動配重)109。在鋼絲繩滑車108回轉時,對回轉錘109起作用,離心力C使安裝在回轉錘109上的聯桿腕部張開,藉此使裝著在回轉軸113上的軸滑筒上下動作。在軸滑筒上,安裝著構成調速器聯桿機構110另一部分的第2聯桿110B的一個支軸。第2聯桿110B隨著軸滑筒上下方向變位而運動,在軸滑筒的變位量超過一定值時,設在第2聯桿110B末端的夾子(圖中不能清楚地看見)從鋼絲繩夾106掉下。鋼絲繩夾106藉此把持住調速器鋼絲繩107,使調速器鋼絲繩107的運動停止。于是,通過裝著在籠101上的安全聯桿108,使緊急停止裝置104動作(參照圖1)。
可是,為了防止不必要的動作而進行穩定的動作,一般要按照在升降機籠超過額定運轉速度之前第1和第2聯桿110A、110B即調速器聯桿機構110不運動那樣的方式,對調速器進行調整。為此目的,在第1聯桿110A上設置速度調整彈簧111,在升降機籠101處于額定走行速度時,該速度調整彈簧111產生與作用于回轉錘109的離心力C對抗的平衡力。而在籠101的速度超過規定值時,為了第2聯桿110B恰好使鋼絲繩夾106動作,速度調整彈簧111的調整要使得能夠產生限制調速器聯桿機構110運動的彈簧力。
圖2所示的調速器,由于回轉錘109的回轉軸113是沿鉛直方向的,所以稱為“縱型”。與此相對,也有回轉錘的回轉軸沿水平方向的“橫型”離心調速器。將其一例示于圖3。再有,圖3所示的調速器的構成,可以由“發明實施例最佳實施方式”一項之后的詳細敘述,并參照圖5所示的調速器的構成加以理解。在后面“最佳實施方式”一項中,圖3所示的調速器是以與本發明的調速器的作用效果進行對比作為目的加以描述,圖3所示的調速器的構成全體并不是公知的。
圖2所示的縱型離心調速器,由于要把鋼絲繩滑車108的繞水平方向軸線的回轉變換成繞鉛直方向的回轉,所以必須設齒輪112。因此具有機構復雜部件數目多的缺點。但另一方面,回轉錘109和聯桿機構110A的自身質量,作為對抗作用于回轉錘109的離心力C的平衡力而起作用,因此具有能夠由這些質量抑制調速器運動的優點。
與此相對照,在圖3所示的橫型離心調速器中,由于回轉錘19可以與鋼絲繩滑車共有回轉軸,所以不必齒輪等機構。因此與縱型相比能夠減少部件數。另外,由于鋼絲繩滑車11的回轉軸能直接使回轉錘回轉,所以對于升降機運轉速度的變化,具有能使調速器更加線性地動作的優點,即具有提高調速器精度的優點。但是,由于一對回轉錘19及其附帶的聯桿16是與回轉軸13周圍的重量取平衡的狀態配置的,所以回轉軸19和聯桿16等的質量起不到對抗離心力C的平衡力的作用。因此,具有不能不僅由速度調整彈簧26產生的彈簧力抑制即控制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這樣的缺點。
此處,作用在回轉錘上的離心力C的大小以下列形式表示C=mrω2=mv2/rC離心力,m回轉錘的質量,r回轉錘的回轉半徑,ω回轉錘的角速度,v升降機的速度由此式可知,離心力C與回轉速度的二次方成比例增大。近年來,出現了額定速度超過600m/min的超高速升降機,在這樣的超高速升降機的調速器中,如圖4所示,不僅作用于回轉錘的離心力C的大小本身,而且離心力的幅度(即額定速度下的離心力和欲使緊急停止裝置動作的超速狀態下的離心力之差)與過去的類型相比特別大。因此,要求具有在寬的速度范圍內能確實控制回轉錘和調速器聯桿機構動作的功能的調速器。
即,升降機的額定運轉速度越高,則在調速器聯桿機構由開始運動到使緊急停止裝置動作的狹窄的速度區域中,離心力急劇增加。因此,為了得到穩定的特性,必須使速度調整彈簧的彈性系數小,使得對抗離心力的控制力的變化穩定。
另一方面,由于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開始速度變高,所以調速器聯桿機構開始運動時的離心力C也變大,為抑制調速器聯桿機構的動作的必要的平衡力也變大。因此,在回轉錘和調速器聯桿機構等的質量不起對抗離心力C作用的橫型離心調速器中,必需有能產生大的力的速度調整彈簧。
從而,在橫型離心調速器中,必需有彈性系數小、并且能夠產生大的平衡力的速度調整彈簧。就是說必需外形尺寸非常大的速度調整彈簧。因此在有限的空間內不能構成調速器。而且即使能構成,由于速度調整彈簧的彈性系數小,所以大大顯現出速度調整彈簧制造誤差和調速器個體差等的影響,不能提供穩定性能的調速器。
因而,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鑒于這樣的問題,提出一種能使速度調整彈簧和調速器本體小型化的、制造性和保養性優良的、可靠性高的橫型調速器,及使用該調速器的升降機。
為達成上述目的,本發明由以下構成組成。即,升降機的調速器,其特征在于,具備鋼絲繩夾,它能夠把持調速器鋼絲繩,使設置在升降機籠上的緊急停止裝置動作,鋼絲繩滑車和回轉錘,前者卷裝上述調速器鋼絲繩并以與上述籠的速度對應的速度回轉,后者與上述鋼絲繩滑車的回轉聯動并以沿水平方向的回轉軸線作為中心回轉、同時因離心力從上述回轉軸線離開而變位,調速器聯桿機構,它安裝上述回轉錘、隨著上述回轉錘的變位而運動、在該運動超出一定范圍時使上述鋼絲繩夾動作,速度調整機構,它設置在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上、隨著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而變位、由對應于該變位量產生的彈性力產生抑制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的第1平衡力,和平衡錘,是設在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上的平衡錘,它使得對作用在該平衡錘的重力引起的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進行抑制的第2平衡力加載在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上。
圖11是顯示圖7所示調速器的另一變型例的圖;圖12是顯示本發明的升降機調速器的第3實施例的圖;圖13是本發明的升降機調速器的第4實施例的側面圖;圖14是本發明的升降機調速器的第4實施例的正面現在參照附圖、特別是參照其中圖5說明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其中相同的標出數字,在所有的幾個視圖中代表同一或相應的部件。
第1實施例圖5是顯示本發明的升降機調速器的第1實施例的圖。而且,該調速器10可以代替圖1所示的調速器105設在升降機上。調速器10有卷掛調速器鋼絲繩107的鋼絲繩滑車11。鋼絲繩滑車11以沿水平方向的回轉軸12作為中心,以對應于調速器鋼絲繩107的移動速度、即對應于籠的速度回轉。回轉軸12沿水平方向支持在支柱10a、10b上。
連接器13以可沿回轉軸12的軸線方向移動地安裝在回轉軸12上。連接器13由可沿回轉軸12的軸線方向移動且與回轉軸12一起回轉的第1筒體14、和可與第1筒體14一起沿回轉軸12的軸線方向移動且可相對于第1筒體14回轉的(也就是說,即使第1筒體14回轉也不回轉)的第2筒體15構成。
在回轉軸12和第1筒體14上,安裝調速器聯桿機構一部分的第1聯桿16。第1聯桿16具有呈V字結合的臂17、18。臂17的一端樞著在回轉軸12上。臂18的一端樞著在第1筒體14上。各臂17、18的另一端以臂17、18可相對回轉的方式結合,在臂17、18的結合點安裝回轉錘(飛動配重)19。臂17、18和回轉錘19的組合在相對回轉軸12的對稱位置設置2組。從而,無論回轉軸12存在于怎樣的位置,臂17、18和回轉錘19的質量都不會起作用使連接器13沿回轉軸12的軸線方向移動。這就是上述的“橫型”調速器的特征。
在鋼絲繩滑車11的回轉軸12回轉使回轉錘回轉時,作用在回轉錘19上的離心力使回轉錘19向回轉軸12的放射方向外側變位。與此同時,構成第1聯桿機構16的臂17、18向合攏方向變位,因此使連接器13向圖5左側方向變位。
調速器聯桿機構的一部分的第2聯桿20的一端,結合在第2筒體15上。第2聯桿20,是將第2筒體15的動作傳遞到使鋼絲繩夾106的夾子卸開,即,是使鋼絲繩夾106動作的臂(圖5未詳細圖示)的聯桿。第2聯桿20包括臂21、L字形臂22、臂23、桿24而構成。
再有,第2聯桿20在桿24的下方有使鋼絲繩夾106的夾子卸開的臂和碰觸限位開關的臂(這些均未明確圖示)。但是,該部分的構成與本發明的要點沒有直接關系,因此在本說明書中省略說明。該部分可以采用本領域人員公知的任意的構成,例如可以采取圖2下側表示的構成。
第2聯桿20的L字形臂22,能夠以固著在支柱10b上的不動的軸25作為中心搖動。L字形臂22的第1邊22a的前端,樞著在將其一端樞著在第二筒體15上的臂21的另一端上。平衡錘30樞著在L字形臂22的第2邊22b的前端。臂23的一端樞著在L字形臂22的第2邊22b的前端和軸25之間。臂23的另一端樞著在桿24的一端(上端)。桿24僅能垂直方向動作。從而,在離心力使回轉錘變位時,桿24向鉛直方向上方變位。
桿24收容在支柱10b的內部。在桿24上裝著速度調整彈簧26。在桿24上,設置支承速度調整彈簧26下端的座27。另外,在支柱10b上,與座27對向安裝不動的座28。從而,在桿24向上方變位時,速度調整彈簧26被壓縮,因此速度調整彈簧26產生抑制回轉錘19的變位、即抑制第1聯桿16和第2聯桿20運動的方向的力。
另外,如上所述,為了防止調速器不必要的動作并進行穩定的動作,優選的是,其構成要使升降機籠在超過額定運轉速度之前,調速器聯桿機構不運動。因而,由聯桿的構成和尺寸上考慮,將平衡錘30的質量設定為以下值是適宜的,即,在升降機籠以剛剛超過額定運轉速度時作用在回轉錘19上的離心力和平衡錘30產生的平衡力大約一致的值。
在本說明書中,為了說明方便,將調速器中包括的調速器聯桿機構分為與回轉軸12同時回轉的部分(第1聯桿16)和此外的部分(第2聯桿20)進行說明,但在本說明書中,僅說“調速器聯桿機構”時,則表示由第1和第2聯桿16、20和將這些聯桿16、20相互結合的連接器13構成的聯桿結構的全體。
接著,將圖5所示調速器的作用與不適用于本發明的圖3所示的比較例對比進行說明。圖5所示的調速器與圖3所示調速器的不同之處,是將平衡錘30設置在L字形臂22的第2邊22b的前端。
在圖3所示的調速器和圖5所示的調速器中,作用于回轉錘19的離心力C和與其對抗的平衡力B,可以表達如下。
圖3的調速器C=2Btanα=2PStanα圖5的調速器C=2Btanα=2(PB+PS)tanα其中,PS速度調整彈簧26的平衡力PB平衡錘30的平衡力α安裝回轉錘19的臂17和回轉軸12所構成的角度。
此外,將作用于圖3所示的調速器及圖5所示的調速器的回轉錘19上的離心力C和對抗離心力C的平衡力B的關系,分別示于圖6A和圖6B。再有,圖6A和圖6B所示的關系是概略的,依存于安裝平衡錘30的L字形臂的搖動角度等,實際上更為復雜。
如圖6A所示,圖3的調速器,在籠的全部速度區域,與離心力C的大小無關,都僅由速度調整彈簧26產生的平衡力PS提供必要的平衡力B。
與此相對照,如圖6B所示,圖5的調速器,在籠的速度不足一定速度(該所謂一定速度是比具體額定速度稍高的速度),僅由平衡錘30產生的平衡力PB提供必要的平衡力B,在一定速度以上的場合(此時調速器聯桿機構開始運動),由平衡錘30產生的平衡力PB和速度調整彈簧26產生的平衡力PS二者提供必要的平衡力B。
由圖6A和圖6B可以理解,在圖3的調速器中,速度調整彈簧26必須對籠的全部速度區域(由速度0到必須使緊急停止裝置動作的一定速度的速度區域)產生全部對抗作用于回轉錘19的離心力C的平衡力,因此如前面背景技術項中所述的那樣,引起速度調整彈簧26大型化的問題。
另外,由于速度調整彈簧26必須產生全部平衡力B,因此必需能夠產生大的力的速度調整彈簧26,又派生出速度調整彈簧26的保持件(座)大型化的問題。因此,要將調速器納入某個確定空間是困難的。
但是,按照圖5所示的調速器,由于由平衡錘30產生抑制調速器聯桿機構出動必要的平衡力,所以速度調整彈簧26可以僅產生只為控制調速機聯桿機構動作速度的平衡力,因此能夠使速度調整彈簧26小型化。另外也不要強固的彈簧保持件。結果可以使調速器本體小型化。
第2實施例接著,參照圖7至圖9說明第二實施例。第二實施例相對于圖5所示的第1實施例而言,按照平衡錘30產生的平衡力隨調速器聯桿機構的變位量增大而變小那樣構成調速器聯桿機構,因此主要不同點在于將L字形臂22置換成別的方式的臂22A,其它則與實施例1同樣。在顯示第二實施例構成的圖7和圖8中,對與表示第1實施例的圖5的同樣的部分標以同一符號,并省略重復的說明。
以下參照顯示本實施例要件的圖8、和說明本實施例作用的圖9的曲線圖進行說明。
如圖8所示,在本實施例中,調速器聯桿機構的構成滿足以下條件(1)(2)。
(1)與調速器聯桿機構的狀態無關,連接平衡錘30的重心和軸25的直線C,和與作用于平衡錘30的重力方向一致的直線G構成的角度α始終為銳角。(而在圖5的調速器中,調速器聯桿機構的變位量為0時,角度α為鈍角,然后移行為銳角。)即,平衡錘產生的平衡力隨著調速器聯桿機構的變位量的增大而變小。
(2)連接臂22A和臂23的樞著點29(安裝位置)和軸25的直線,和與臂23因速度調整彈簧26產生的平衡力FS賦予樞著點29的力的方向一致的方向的直線構成的角度β,在90度近旁推移。
這里,速度調整彈簧26和平衡錘30產生的平衡力B可以表示如下,B=(d/a)FSλS+(c/a)FBλB=(d/a)kδλS+(c/a)FBλB
其中,FS是速度調整彈簧26產生的平衡力[N]FB是平衡錘30產生的平衡力(作用于平衡錘上的重力)[N]λS是與速度調整彈簧連結部相關的聯桿效率λB是與平衡錘連結部相關的聯桿效率a是臂22A和臂21的樞著點和軸25之間的距離[m]c是平衡錘30對臂22A的固定點和軸25之間的距離[m]d是臂22A和臂23的樞著點和軸25之間的距離[m]k是速度調節彈簧26的彈性系數[N/m]δ是因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產生的速度調整彈簧26的變位。
聯桿效率λ是由臂22A的變位(臂22A的旋回角度)決定的值,該值因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而變化。這里,本實施例的調速器由于其構成滿足上述(2)的條件,所以與速度調整彈簧26相關的聯桿效率λS隨調速器聯桿機構運動的變化小,并且由于其構成滿足上述(1)的條件,所以與平衡錘連結部相關的聯桿效率λB隨調速器聯桿機構變位的增大而減小。
因而,速度調整彈簧26產生的彈性力繞賦予臂22A的軸25的力矩Ms、和作用于平衡錘30的重力繞賦予臂22A的軸的力矩Mb與調速器聯桿機構的變位量的關系,大致成為圖9那樣的關系。
即,如圖9所示,隨著調速器聯桿機構變位量的增大,速度調整彈簧26產生的平衡力變大,但平衡錘30的平衡力卻變小。因此即使在使用彈性系數大的速度調整彈簧26時,也能夠得到與使用彈性系數小的彈簧時同樣的特性。
因而,按照本發明,即使是在必須使用彈性系數特別小的速度調整彈簧26的超高速升降機用調速器中,也能用彈性系數大的速度調整彈簧26。因而能夠謀求速度調整彈簧26的小型化,進而謀求調速器整體的小型化。另外,使速度調整彈簧26的制造變得容易。而且由于能夠減小彈性系數制造誤差的影響,所以可以制造性能穩定的調速器。
此外,在本實施例中,將平衡錘30的形狀取為圓筒形或球形等回轉對稱形狀,采取在其對稱軸固定調速器聯桿的臂22A的結構。藉此,即使平衡錘30隨調速器聯桿進行回轉運動,平衡錘30的重心和臂22A的位置關系也不變化(平衡錘30的重心始終處于相對于臂22A的固定點),平衡錘30相對于調速器聯桿不能自由回轉,同時不會在調速器上產生不必要的力。因此,容易設計調速器聯桿,同時可以由平衡錘30產生穩定變化的平衡力。而且由于平衡錘30自身不必回轉,所以不必在平衡錘30的固定部使用軸承等部件,僅將平衡錘30固定在調速器聯桿上即可,因此提高了制造性和保養性。
再有,如圖10所示,也可以將平衡錘30做成中空,在平衡錘30的內部任意封入油等液體或粒狀金屬等封入體31,使得可以任意調整平衡錘30的質量。通過使用這樣的平衡錘30,在調整調速器時必須調整平衡錘30的質量的場合,不必由調速器聯桿機構取出平衡錘30自身,僅調整內部封入體31的量即可對應,因此可以容易地進行調整操作。另外,不必對平衡錘30的質量進行準確加工,同時在任何時候也不必制作質量不同的平衡錘30,因此還能夠降低成本。
而且,在平衡錘30的內部封入一定量的液體時,由于該液體在平衡錘30的內部可以運動,所以可對平衡錘30具有減震功能。也就是說,在調速器處于不穩定狀態、調速器聯桿機構處于異常振動狀態時,由于平衡錘30內的封入體的慣性向著抵銷振動的方向起作用,所以能夠衰減、抑制異常振動,可以使調速器移行到原來的穩定狀態。從而可以提供能使調速器的錯誤動作或破損防患于未然、外部干擾強也具有穩定性能的可靠性高的調速器。
此外,如圖11所示那樣,設置支持處于初期狀態(調速器聯桿機構未變位的狀態)的平衡錘30的緩沖件40(由橡膠等彈性體或沖擊吸收體或者緩沖器等構成)也是適宜的。在升降機籠處于超速狀態鋼絲繩夾106動作時,由于鋼絲繩滑車8的回轉緊急停止,所以作用在回轉錘19上的離心力也急劇消失。于是,調速器聯桿機構因平衡錘30和速度調整彈簧26急劇復歸到初期狀態,此時,大的沖擊荷重將負荷在調速器聯桿機構上。
但是,如果設置緩沖件40,則能夠由慣性最大的平衡錘30承受阻止此時的沖擊荷重,因此可以高效地緩沖沖擊。因此能夠保護調速器,從而可以提供可靠性更高的調速器。
第3實施例以下參照圖12說明第3實施例。第3實施例相對于圖7所示的第2實施例而言,平衡錘30的構成和安裝結構不同,其它則與圖7所示的第2實施例同樣。在第3實施例中,對與圖7所示的第二實施例同樣的部分標注同一符號,并省略重復說明。
在本實施例中,如圖12所示,平衡錘30通過處于偏離平衡錘30重心的位置的軸32,可回轉地安裝在臂22A上。在平衡錘30的側面,描出多根調整線33。通過辨認多根調整線33中哪根調整線與臂22A的輪廓一致,就能確認調速器聯桿機構的狀態。
即,由于平衡錘30以可繞軸32回轉的狀態安裝,所以平衡錘30的重心始終位于平衡錘30的固定點(軸32)之下。因而,在調速器水平設置的范圍內,通過確認與臂22A的輪廓一致的是哪根調整線33,就能確認調速器聯桿機構的調整狀態。
因而,通過使用調整線33,不用測定構成調速器聯桿機構的各部件的角度和尺寸,就能容易地進行調速器聯桿機構的調整。因此能夠在設置調速器時提高調整操作性。
另外,因經年變化或其它重要原因造成的調速器聯桿機構失常,既能一眼作出判斷,并且也容易進行再調整。因此不僅能使調速器的保養性提高,而且能使調速器的可靠性提高。
第4實施例以下參照圖13和圖14說明本發明的第4實施例。在第4實施例中,將圖7所示的第2實施例中的平衡錘30分成兩個,成為一對平衡錘30A。這兩個平衡錘30A相對于通過回轉軸12的鉛直面配置在對稱位置。隨著將平衡錘設為兩個,第2實施例中各一個設置的臂21、22A和23,也設置為各兩個。在顯示本實施例的圖13和圖14中,對與第二實施例的臂21、22A和23相當的臂分別標以21、22A’和23’。這些臂21、22A’和23’相對于通過回轉軸12的鉛直面配置在對稱位置。如圖14所示,平衡錘30A配置在臂22A’的外側,藉此在一對臂22A’間確保充分的間隔。在一對臂22A’之間,配置為檢出連接回轉軸12的籠的位置的編碼器60。兩個平衡錘30A由連結棒40結合。連結棒40位于與臂22A’的位置無關且不干涉編碼器60的位置,連結兩個平衡錘30A。
按照本實施例,由于將平衡錘30A分割配置,所以能夠確保可在回轉軸的延長線上配置部件的空間,通過在該空間配置部件,使得可以緊湊地構成調速器。特別是在本實施例中,在上述空間配置與回轉軸12良好連接的編碼器60,因此效果顯著。
另外,在本實施例中,一對平衡錘30A通過連結棒40結合,因此由平衡錘30A和連結棒40構成的組裝體的重心位置位于通過回轉軸12的鉛直面上。而且平衡錘30A、臂21、22A’和23’相對于通過回轉軸12的鉛直面配置在對稱位置。因此能夠使聯桿機構更穩定地動作。
如上所述,按照本發明的調速器和使用該調速器的升降機,就能夠得到具有穩定特性的橫型調速器。
顯然,按照上述技術,可以對本發明作出許多附加的變型和改變。因而可以理解的是,除了本說明書特別敘述的之外,只要是在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內,就可以實施本發明。
權利要求
1.升降機的調速器,其特征在于,具備鋼絲繩夾,它能夠把持調速器鋼絲繩,以便使設置在升降機籠上的緊急停止裝置動作,鋼絲繩滑車,它卷裝上述調速器鋼絲繩并以與上述籠的速度對應的速度回轉,回轉錘,它與上述鋼絲繩滑車的回轉聯動并以沿水平方向的回轉軸線作為中心回轉、同時因離心力從上述回轉軸線離開那樣變位,調速器聯桿機構,它安裝上述回轉錘、隨著上述回轉錘的變位而運動、在該運動超出規定范圍時使上述鋼絲繩夾動作,速度調整機構,它設置在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上、隨著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而變位、由對應于該變位量產生的彈性力產生抑制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的第1平衡力,和平衡錘,是設在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上的平衡錘,它使得對作用在該平衡錘的重力引起的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進行抑制的第2平衡力加載在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上。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速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籠的速度不足規定速度時,僅由上述第2平衡力進行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的抑制,上述籠的速度在上述規定速度以上時,由上述第2平衡力和上述第1平衡力二者進行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的抑制。
3.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速器,其特征在于,按照隨上述調速器聯桿的變位量增大上述第2平衡力變小的方式,在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上安裝上述平衡錘。
4.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速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平衡錘以中空方式形成,在上述平衡錘的內部可以收容物體。
5.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速器,其特征在于,還具備緩沖件,它在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不變位時設置于上述平衡錘存在的位置,根據上述鋼絲繩夾的動作使上述鋼絲繩滑車停止時,由上述緩沖件支持復原到初期位置的上述平衡錘。
6.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速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平衡錘在偏離其重心點的位置被安裝在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上,在上述平衡錘上設置顯示上述平衡錘傾斜情況的裝置。
7.升降機的調速器,其特征在于,具備鋼絲繩夾,它能夠把持調速器鋼絲繩,以便使設置在升降機籠上的緊急停止裝置動作,鋼絲繩滑車,它卷裝上述調速器鋼絲繩并以與上述籠的速度對應的速度回轉,回轉錘,它與上述鋼絲繩滑車的回轉聯動并以沿水平方向的回轉軸線作為中心回轉、同時因離心力從上述回轉軸線離開那樣變位,調速器聯桿機構,它安裝上述回轉錘、隨著上述回轉錘的變位而運動、在該運動超出規定范圍時使上述鋼絲繩夾動作,速度調整機構,它設置在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上、隨著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而變位、由對應于該變位量產生的彈性力產生抑制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的第1平衡力,平衡錘,是設在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上的平衡錘,它使得對作用在該平衡錘的重力引起的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的運動進行抑制的第2平衡力加載在上述調速器聯桿機構上,和連結部件,它將上述平衡錘分割成多數個、并在中央連結平衡錘。
8.升降機,其特征在于,有權利要求1到6中任一個所述的調速器,調速器具有籠,它在升降道內在導軌上被引導進行升降,調速器鋼絲繩,它與上述籠的移動聯動而動作,鋼絲繩滑車,它卷裝上述調速器鋼絲繩,和緊急停止裝置,它設置在上述籠上、在上述調速器的鋼絲繩夾動作時把持上述導軌、使籠停止。
全文摘要
在因作用于回轉錘19的離心力而變位的調速器聯桿機構中,為了產生對抗離心力的平衡力,除了速度調整彈簧26外,設置平衡錘30。籠的速度不足規定速度時,僅由平衡錘30的平衡力進行調速器聯桿機構運動的抑制,籠的速度在上述規定速度以上時,由平衡錘的平衡力和速度調整彈簧26的平衡力二者進行調速器聯桿機構運動的抑制。
文檔編號B66B5/04GK1401554SQ0212760
公開日2003年3月12日 申請日期2002年8月5日 優先權日2001年8月3日
發明者高井和彥, 小林英彥 申請人:東芝電梯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