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包括本體、翻轉塊、第一攝像頭、第二攝像頭及第三攝像頭,所述本體具有相對設置的一正面及一背面,所述翻轉塊與所述本體活動連接,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設于所述翻轉塊且位于所述本體正面或背面,所述第三攝像頭固定于所述本體的背面。本實用新型將可通過翻轉塊實現正面與背面翻轉的第一攝像頭、第二攝像頭和固定的第三攝像頭搭配,可實現豎屏自拍3D攝像功能以及豎屏、橫屏拍攝其他影像的3D攝像功能,既節省了攝像頭的硬件成本又給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留出了更多的空間。
【專利說明】
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移動終端技術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不斷的從生物身上學習各種知識,進行仿生研究;科學家通過模擬人眼睛對信號的捕捉和處理發明了 3D攝像。隨著3D技術的普及以及人們對觀看效果越來越高的要求,手機實現3D拍攝和呈現3D效果也成為必然的趨勢。
[0003]目前已有一種3D技術應用于手機技術領域,通過設置兩個攝像頭實現3D攝像,但目前能實現3D攝像的手機只能實現橫屏或豎屏拍攝,并不能同時滿足橫屏和豎屏均可拍攝3D影像,顯然不能滿足用戶多樣化需求。
[0004]所以,有必要對上述結構的3D攝像手機進行進一步的改進,以避免上述缺陷。【實用新型內容】
[0005]為解決上述3D攝像手機只能橫屏或豎屏拍攝3D影像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活動攝像頭和固定攝像頭搭配的方式實現橫屏和豎屏均能拍攝3D影像的移動終端。
[0006]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包括本體、翻轉塊、第一攝像頭、第二攝像頭及第三攝像頭,所述本體具有相對設置的一正面及一背面,所述翻轉塊與所述本體活動連接,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間隔設置于所述翻轉塊且位于所述本體正面或背面,所述第三攝像頭固定于所述本體的背面。
[0007]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水平排列。
[0008]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為矩形結構,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關于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的中軸線左右對稱。
[0009]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翻轉塊設于所述本體的頂部且所述翻轉塊的縱向中軸線與所述本體的縱向中軸線重入口 ο
[0010]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位于所述本體背面,所述第三攝像頭位于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的下方。
[0011]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三攝像頭與所述第一攝像頭或所述第二攝像頭垂直排列。
[0012]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為手機或平板電腦。
[0013]相較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4]—、在所述本體的背面設置固定的第三攝像頭,將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設于與所述本體活動連接的翻轉塊,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可位于所述本體的正面或背面,所述第一攝像頭、所述第二攝像頭及所述第三攝像頭的搭配可實現豎屏自拍3D攝像功能以及豎屏、橫屏拍攝其他影像的3D攝像功能,既節省了攝像頭的硬件成本又給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留出了更多的空間。
[0015]二、豎屏拍攝3D攝像時,同時啟用的兩個攝像頭水平排列,橫屏拍攝3D攝像時,同時啟用的兩個攝像頭垂直排列,可進一步保證拍攝的3D效果,滿足用戶需求。
【附圖說明】
[0016]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0017]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的一較佳實施例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0018]圖2是圖1所示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的背面結構示意圖;
[0019]圖3是圖1所示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的翻轉塊翻轉180度后的背面結構示意圖;
[0020]圖4是圖1所示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的工作流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2]請參閱圖1、圖2及圖3,其中,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的一較佳實施例的正面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所示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的背面結構示意圖,圖3是是圖1所示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的翻轉塊翻轉180度后的背面結構示意圖。
[0023]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包括本體110、翻轉塊130、第一攝像頭150、第二攝像頭170、第三攝像頭190及重力感應器,所述翻轉塊130與所述本體110活動連接。
[0024]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為需要進行自拍或其他拍攝的移動終端,具體可以為手機或平板電腦,其外輪廓為矩形結構。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而100為手機。
[0025]所述本體110具有相對設置的一正面111及一背面113,且在所述本體110的頂部開設有一與所述翻轉塊130配合設置的缺口,所述缺口設于所述本體110的頂部的中間位置,更進一步地,所述缺口的縱向中軸線與所述本體110的縱向中軸線重合。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本體110為手機殼體,所述正面111為手機正面。
[0026]所述本體110還包括設于所述正面111的顯示屏115,所述顯示屏115位于所述缺口下方,沿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的寬度方向,所述顯示屏115居中設置,即所述顯示屏115的縱向中軸線與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的縱向中軸線重合。優選的,所述顯示屏115為3D液晶顯示屏。
[0027]所述翻轉塊130的形狀與所述缺口的形狀相同,所述翻轉塊130設于所述缺口且與所述本體110活動連接,兩者配合形成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的完整的矩形結構。所述翻轉塊130可前后翻轉,即正面與背面180度翻轉。具體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翻轉塊130的縱向中軸線與所述本體110的縱向中軸線重合。
[0028]所述第一攝像頭150設于所述翻轉塊130且位于所述本體110的正面111或背面113,通過翻轉所述翻轉塊130可讓所述第一攝像頭150位于所述本體110的正面111或位于所述本體110的背面113,即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可作為前置攝像頭或后置攝像頭使用。
[0029]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同樣也設于所述翻轉塊130且位于所述本體110的正面111或背面113,通過翻轉所述翻轉塊130可讓所述第二攝像頭170位于所述本體110的正面111或位于所述本體110的背面113,即所述第二攝像頭170也可作為前置攝像頭或后置攝像頭使用。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和所述第一攝像頭150間隔設置,呈水平排列,更進一步地,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和所述第一攝像頭150關于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的中軸線左右對稱。所謂水平排列是指連接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的直線與水平線平行。
[0030]當所述翻轉塊130未翻轉時,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位于所述本體110的正面111,此時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為前置攝像頭,兩者單獨使用可用于自拍2D攝像,兩者搭配使用可用于自拍3D攝像。
[0031]當所述翻轉塊130翻轉180度后,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位于所述本體110的背面113,此時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為后置攝像頭,兩者搭配使用可用于豎屏拍攝3D影像。
[0032]所述第三攝像頭190固定于所述本體110的背面113,為后置攝像頭。所述第三攝像頭190位于所述翻轉塊130的下方。具體地,當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位于所述本體110的背面113時,所述第三攝像頭190位于第一攝像頭150或第二攝像頭170的下方,更進一步地,所述第三攝像頭190與所述第一攝像頭150或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垂直排列。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三攝像頭190與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垂直排列。所謂垂直排列是指所述連接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和所述第三攝像頭190的直線與水平線垂直。
[0033]當所述翻轉塊130翻轉180度后,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位于所述本體110的背面113,此時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為后置攝像頭,此時,所述第一攝像頭150或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和所述第三攝像頭190垂直排列,垂直排列的兩個攝像頭搭配可用于橫屏拍攝3D影像,即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三攝像頭190垂直排列,則兩者搭配可用于橫屏拍攝3D影像;或者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和所述第三攝像頭190垂直排列,則兩者搭配可用于橫屏拍攝3D影像。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和所述第三攝像頭190垂直排列,兩者搭配用于橫屏拍攝3D影像。
[0034]所述重力感應器設于所述本體110內部,用于判斷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處于豎屏狀態還是橫屏狀態。
[0035]請參閱圖4,是圖1所示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的工作流程示意圖。
[0036]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可實現三種狀態下的3D攝像功能,具體地:一、用戶可豎屏自拍3D圖像,二、用戶可豎屏拍攝其他(風景或他人)3D圖像,三、用戶可橫屏拍攝(風景或他人)3D圖像。當然,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也可拍攝2D模式的圖像。具體工作過程如下:
[0037]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進入拍照模式,此時,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為前置攝像頭。
[0038]用戶首先手動選擇采用前置攝像頭還是后置攝像頭拍攝。
[0039]當用戶需要自拍的時候,先手動選擇前置攝像頭選項,再選擇是拍攝2D影像還是3D影像,如果選擇拍攝2D影像,設備軟件會根據預設的程序自動啟用第一攝像頭150或者第二攝像頭170中的一個用于拍攝;如果選擇拍攝3D影像,會同時啟用第一攝像頭150和第二攝像頭170用于拍攝豎屏模式的3D影像。
[0040]當用戶拍攝其他影像時,用戶首先手動選擇后置攝像頭選項,再選擇是拍攝2D影像還是3D影像,如果選擇拍攝2D影像,設備軟件會根據預設的程序自動啟用第三攝像頭190用于拍攝。如果選擇拍攝3D影像,設備首先會提示用戶翻轉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使其成為后置攝像頭,同時設備還會再根據所述重力感應器的數據來判斷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處于豎屏模式還是橫屏模式,當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處于豎屏模式時,根據預設的軟件調用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同時用于拍攝;當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處于橫屏模式時,根據預設的軟件調用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和所述第三攝像頭190同時用于拍攝。
[004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42]一、在所述本體110的背面113設置固定的第三攝像頭190,將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設于與所述本體110翻轉連接的翻轉塊130,所述第一攝像頭150和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可位于所述本體110的正面111或背面113,所述第一攝像頭150、所述第二攝像頭170及所述第三攝像頭190的搭配可實現豎屏自拍3D攝像功能以及豎屏、橫屏拍攝其他影像的3D攝像功能,既節省了攝像頭的硬件成本又給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100留出了更多的空間。
[0043]二、豎屏拍攝3D攝像時,同時啟用的兩個攝像頭水平排列,橫屏拍攝3D攝像時,同時啟用的兩個攝像頭垂直排列,可進一步保證拍攝的3D效果,滿足用戶需求。
[004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本體、翻轉塊、第一攝像頭、第二攝像頭及第三攝像頭,所述本體具有相對設置的一正面及一背面,所述翻轉塊與所述本體活動連接,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間隔設置于所述翻轉塊且位于所述本體正面或背面,所述第三攝像頭固定于所述本體的背面。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水平排列。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為矩形結構,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關于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的中軸線左右對稱。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轉塊設于所述本體的頂部且所述翻轉塊的縱向中軸線與所述本體的縱向中軸線重合。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位于所述本體背面,所述第三攝像頭位于所述第一攝像頭和所述第二攝像頭的下方。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攝像頭與所述第一攝像頭或所述第二攝像頭垂直排列。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多攝像頭實現3D攝像的移動終端為手機或平板電腦。
【文檔編號】H04N13/00GK205647831SQ201620249640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9日
【發明人】賀曙
【申請人】賀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