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機及其后背板和外設模組安裝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電視機領域,并公開了一種電視機及其后背板和外設模組安裝結構。電視機的后背板、一種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和一種電視機,所述后背板(3)包括主體(4)和一體地設置在所述主體(4)上的用于安裝電視機的外設模組(1)的殼體(2),所述殼體(2)具有用于安裝所述外設模組(1)的空腔和用于接納所述外設模組(1)的開口,所述外設模組(1)通過所述開口插入安裝于所述空腔中。本實用新型的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具有整體性效果,從而大大增加電視機的美感和市場競爭力。
【專利說明】
電視機及其后背板和外設模組安裝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電視機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電視機的后背板。此外,本實用新型還涉及一種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和一種電視機。
【背景技術】
[0002]電視機是指利用電子技術以及設備傳送活動的圖像畫面和音頻信號的視頻通信工具。為了便于電視機傳輸、轉送、存儲數據和信息,電視機通常都設置有多種外設模組,USB模塊即是多種外設模組中的一種,而電視機的USB模塊是電視機與外部設備的連接和通訊的插接口。
[0003]如圖1和圖2所示,現有的USB模塊M直接通過緊固件安裝在電視機的后背板3上,由此導致USB模塊M與電視機的后背板3不具有整體性效果,安裝的位置存在間隙和段差,使得電視機無法達到完美的整體性效果。
[0004]有鑒于此,需要提供一種具有整體性的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需要提供一種具有整體性的電視機的后背板。
[0006]此外,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要解決的另一個技術問題是需要提供一種具有整體性的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和一種具有整體性的電視機。
[0007]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電視機的后背板,所述后背板包括主體和一體地設置在所述主體上的用于安裝電視機的外設模組的殼體,所述殼體具有用于安裝所述外設模組的空腔和用于接納所述外設模組的開口。
[0008]可選的,所述殼體與所述主體之間形成為圓角過渡連接。
[0009]可選的,所述殼體突出地形成在所述主體的外表面上。
[0010]可選的,所述殼體形成在所述主體的外表面上的頂部中心位置,所述開口位于所述殼體的頂部。
[0011]可選的,所述殼體形成在所述主體的外表面上的側部,所述開口位于所述殼體的與所述外表面上的側部對應的側部。
[0012]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該外設模組安裝結構包括外設模組和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電視機的后背板,所述外設模組通過所述開口插入安裝于所述空腔中。
[0013]可選的,所述外設模組過盈配合于所述空腔中。
[0014]可選的,所述外設模組設置有外設插接口,所述外設插接口通過所述開口從所述殼體暴露出。
[0015]此外,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電視機,所述電視機包括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
[0016]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電視機的后背板由于包括主體和一體地設置在主體上的殼體,殼體具有用于安裝外設模組的空腔和用于接納外設模組的開口,外設模組通過開口插入安裝于空腔中,從而使得外設模組與電視機的后背板具有整體性效果,安裝的位置不存在間隙和段差,進而大大增加電視機的美感和市場競爭力。此外,本實用新型的電視機及其外設模組安裝結構由于包括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電視機的后背板,因此其同樣具有以上優點。
[0017]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其它特征和優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0018]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但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0019]圖1是現有技術的電視機的USB模塊安裝結構的示意圖;
[0020]圖2是圖1中的A區域的放大視圖;
[0021]圖3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的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的安裝前的示意圖;
[0022]圖4是圖3中的B區域的放大視圖;
[0023]圖5是圖3中的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的安裝后的示意圖;
[0024]圖6是圖5中的C區域的放大視圖。
[0025]附圖標記說明
[0026]1、外設模組2、殼體
[0027]3、后背板4、主體
[0028]M、USB 模塊
【具體實施方式】
[0029]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
[0030]實施例一
[003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電視機的后背板,具體地,如圖3至圖6所示,所述后背板3包括主體4和一體地設置在所述主體4上的用于安裝電視機的外設模組I的殼體2,所述殼體2具有用于安裝所述外設模組I的空腔和用于接納所述外設模組I的開口。
[0032]需要說明的是,外設模組I的具體類型以及殼體2和后背板3的具體結構形式可以根據需要設置,這些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范圍之內。例如,外設模組I可以為USB模組或者其他模組。
[003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電視機的后背板由于包括主體4和一體地設置在主體4上的殼體,殼體具有用于安裝外設模組的空腔和用于接納外設模組的開口,外設模組通過開口插入安裝于空腔中,從而使得外設模組與電視機的后背板具有整體性效果,安裝的位置不存在間隙和段差,進而大大增加電視機的美感和市場競爭力。
[0034]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電視機的后背板中,可選地,所述殼體2與所述主體4之間形成為圓角過渡連接,從而能夠提高電視機的美感和市場競爭力并且便于加工制造。
[0035]在上述電視機的后背板中,具體地,所述殼體2突出地形成在所述主體4的外表面上,從而便于使用者快速找到并利用設置在殼體2的空腔中的外設模組I。
[0036]在上述電視機的后背板中,可選地,所述殼體2形成在所述主體4的外表面上的頂部中心位置,所述開口位于所述殼體2的頂部,從而便于使用者從電視機的頂部將外部設備插入到外設模組I的外設插接口中。
[0037]可以理解的是,殼體2的具體設置位置并不僅限于以上位置,例如所述殼體2可以形成在所述主體4的外表面上的側部,同時所述開口位于所述殼體2的與所述外表面上的側部對應的側部,從而便于使用者從電視機的側部將外部設備插入到外設模組I的外設插接口中。
[0038]實施例二
[0039]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該外設模組安裝結構包括外設模組I和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電視機的后背板3,所述外設模組I通過所述開口插入安裝于所述空腔中。
[0040]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由于包括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電視機的后背板,因此其同樣具有后背板的以上優點。
[0041]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中,具體地,所述外設模組I過盈配合于所述空腔中,從而將外設模組I固定在空腔中,防止外設模組I從空腔中非正常脫出(例如從外設插接口上拔出外部設備時)。
[0042]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中,更具體地,所述外設模組I設置有外設插接口,所述外設插接口通過所述開口從所述殼體2暴露出,從而便于使用者插拔外部設備。
[0043]實施例三
[0044]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電視機,該電視機包括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
[0045]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電視機由于包括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因此其同樣具有外設模組安裝結構的以上優點。
[0046]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可選實施方式,但是,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47]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實用新型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
[0048]此外,本實用新型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實用新型所公開的內容。
【主權項】
1.一種電視機的后背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背板(3)包括主體(4)和一體地設置在所述主體(4)上的殼體(2),所述殼體(2)具有用于安裝電視機的外設模組(I)的空腔和用于接納所述外設模組(I)的開口。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視機的后背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2)與所述主體(4)之間形成為圓角過渡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視機的后背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2)突出地形成在所述主體(4)的外表面上。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視機的后背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2)形成在所述主體(4)的外表面上的頂部中心位置,所述開口位于所述殼體(2)的頂部。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視機的后背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2)形成在所述主體(4)的外表面上的側部,所述開口位于所述殼體(2)的與所述外表面上的側部對應的側部。6.—種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外設模組安裝結構包括外設模組(I)和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視機的后背板(3),所述外設模組(I)通過所述開口插入安裝于所述空腔中。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設模組(I)過盈配合于所述空腔中。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設模組(I)設置有外設插接口,所述外設插接口通過所述開口從所述殼體(2)暴露出。9.一種電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視機包括根據權利要求6至8所述的電視機的外設模組安裝結構。
【文檔編號】H04N5/64GK205647760SQ201620500247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5月27日
【發明人】徐兆前
【申請人】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樂視致新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