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用智能外置音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家電設備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特別涉及一種家庭用智能外置音響。
【背景技術】
[0002]現代家庭中的電視都是采用超薄設計,為此,不得不縮減揚聲器的體積,導致音響效果降低,使得電視機沒有高低音和豐富的音響效果。
[0003]為電視機搭載的外置音響,一般都是采用有線連接,其功能也僅僅具有放音功能,不僅使其安裝受到線路限制,其功能也較為單一。
【實用新型內容】
[0004](一 )技術方案
[0005]—種家庭用智能外置音響,包括有殼體,所述殼體內設置有揚聲器以及與所述揚聲器連接用于控制其播放音頻的音頻處理器,還包括有用于運行安卓系統的中央處理器、用于信息儲存的儲存器、用于進行藍牙通信的藍牙通信組件、用于進行紅外通信的紅外通信組件、用于連接WIFI網絡的收發器以及紅外遙控器;
[0006]所述紅外遙控器與所述紅外通信組件無線連接;
[0007]所述儲存器、所述藍牙通信組件、所述紅外通信組件、所述收發器以及所述音頻處理器均與所述中央處理器信號連接。
[0008]優選地,本實用新型還包括有視頻系統;所述視頻系統包括有顯示器以及與所述顯示器連接用于控制其進行圖像顯示的視頻處理器,所述顯示器嵌入式設置于所述殼體上,所述視頻處理器與所述中央處理器信號連接。
[0009]優選地,本實用新型還包括有用于構建家庭內部物聯網的物聯網網關芯片,所述物聯網網關芯片與所述中央處理器信號連接。
[0010](二)有益效果
[0011]通過上述結構設計,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家庭用智能外置音響可與無線網絡連接,利用藍牙與電視機、手機等設備連接實現無線通信,解除了有線連接的束縛,可隨意安裝、擺放。另外,設置中央處理器,可運行智能系統,使得本實用新型具有較強的可玩性,功能得到拓展。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家庭用智能外置音響的結構簡圖。
[0013]圖1中部件名稱與附圖標記的對應關系為:
[0014]殼體1、揚聲器2、音頻處理器3、中央處理器4、儲存器5、藍牙通信組件6、紅外通信組件7、收發器8、紅外遙控器9、顯示器10、視頻處理器11。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能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0016]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術語“上”、“下”、“左”、“右”、“內”、“外”、“前端”、“后端”、“頭部”、“尾部”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0017]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018]請參考圖1,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家庭用智能外置音響的結構簡圖。
[0019]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家庭用智能外置音響,包括有殼體1,殼體1內設置有揚聲器2以及與揚聲器2連接用于控制其播放音頻的音頻處理器3,還包括有用于運行安卓系統的中央處理器4、用于信息儲存的儲存器5、用于進行藍牙通信的藍牙通信組件6、用于進行紅外通信的紅外通信組件7、用于連接WIFI網絡的收發器8以及紅外遙控器9 ;紅外遙控器9與紅外通信組件7無線連接;儲存器5、藍牙通信組件6、紅外通信組件7、收發器8以及音頻處理器3均與中央處理器4信號連接。
[0020]本實用新型是基于傳統音響結構對其進行了優化設計,即增設了:中央處理器4,用于運行智能系統,從而提高本實用新型的智能性,以及使得本實用新型可與其他智能設備互聯;儲存器5,儲存器5用于儲存信息以及用于安裝系統,例如現有技術中主流的安卓系統;藍牙通信組件6,采用藍牙通信組件6可使得本實用新型與其他安裝有藍牙裝置的設備互聯,用以進行無線通信等操作;收發器8,能夠與家庭中的WIFI發射器連接,使得音響能夠對互聯網進行訪問;紅外通信組件7,用于與紅外遙控器9連接,使得本實用新型具有遠程控制的功能。
[0021]本實用新型可與無線網絡連接,利用藍牙與電視機、手機等設備連接實現無線通信,解除了有線連接的束縛,可隨意安裝、擺放。另外,設置中央處理器4,可運行智能系統,使得本實用新型具有較強的可玩性,功能得到拓展。
[0022]具體地,本實用新型還包括有視頻系統;視頻系統包括有顯示器10以及與顯示器10連接用于控制其進行圖像顯示的視頻處理器1,顯示器10嵌入式設置于殼體1上,視頻處理器1與中央處理器4信號連接。
[0023]具體地,本實用新型還包括有用于構建家庭內部物聯網的物聯網網關芯片,物聯網網關芯片與中央處理器4信號連接。
[0024]通過上述結構設計,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
[0025]1.獨立音響,多聲道優質音效,彌補電視存在的音質較差的缺點;
[0026]2.設置中央處理器4,可運行安卓系統,基于Android系統對系統再深入優化定制,實現上網、運行各種app應用等功能;
[0027]3.有豐富的影視內容,支持4K影視和卡拉ok功能,且整合了游戲平臺,是名符其實的家庭娛樂中心;
[0028]4.打造智能豕居控制中心:本廣品內置有物聯網中心控制芯片,可以打造以盒子為網關的家庭物聯網并作為該物聯網的控制中心:將家里的所有智能燈,智能音箱,智能電子稱,智能空調等等連接在一起并能使智能燈等這些智能外圍設備實現上網和共享網絡資源,同時也實現了集手勢、聲音、遙控器等各種方式的控制方式,適合全家各個年齡段的成員便捷地使用和控制各種電子設備。
[0029]在本實用新型中:
[0030]1、技術路線:打造集0ΤΤ、尚質首響和家庭物聯網網關為一體的智能家居控制中心設備
[0031]2、產品硬件規格:
[0032]CPU:Allwinner H3 四核
[0033]GPU:Mali400
[0034]內存:1GLPDDR2
[0035]存儲容量:8G
[0036]W1-Fi:rtl8703 802.11
[0037]BT:BTv2.1 rtl8703
[0038]以太網:10.0Mbps/lO0.0Mbps IEEE 802.3
[0039]按鍵配置:RECOVERY,UB00T
[0040]紅外:紅外遙控接收器(帶屏蔽鐵殼)
[0041]HDM1:TYPE-A型接口,支持HDMI1.4,支持1080P、3D輸出,屏幕全屏輸出,即插即用
[0042]HOST:2個USB HOST接口,可直接支持硬盤、數碼相機、手機、U盤、讀卡器等數據相互共孚,支持連接打印機、鍵盤、鼠標、等功能
[0043]音頻功放芯片:Ti5731
[0044]物聯網關芯片
[0045]3、產品軟件
[0046]1.兼容Android和阿里云0S。
[0047]2.基于Android系統為TV作了深入定制,涉及Android從app到底層Linux內核各層次。
[0048]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是為了示例和描述起見而給出的,而并不是無遺漏的或者將本實用新型限于所公開的形式。很多修改和變化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是顯而易見的。選擇和描述實施例是為了更好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實際應用,并且使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理解本實用新型從而設計適于特定用途的帶有各種修改的各種實施例。
【主權項】
1.一種家庭用智能外置音響,包括有殼體(1),所述殼體內設置有揚聲器(2)以及與所述揚聲器連接用于控制其播放音頻的音頻處理器(3),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有用于運行安卓系統的中央處理器(4)、用于信息儲存的儲存器(5)、用于進行藍牙通信的藍牙通信組件¢)、用于進行紅外通信的紅外通信組件(7)、用于連接WIFI網絡的收發器(8)以及紅外遙控器(9); 所述紅外遙控器與所述紅外通信組件無線連接; 所述儲存器、所述藍牙通信組件、所述紅外通信組件、所述收發器以及所述音頻處理器均與所述中央處理器信號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庭用智能外置音響,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有視頻系統; 所述視頻系統包括有顯示器(10)以及與所述顯示器連接用于控制其進行圖像顯示的視頻處理器(11),所述顯示器嵌入式設置于所述殼體上,所述視頻處理器與所述中央處理器信號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庭用智能外置音響,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有用于構建家庭內部物聯網的物聯網網關芯片,所述物聯網網關芯片與所述中央處理器信號連接。
【專利摘要】一種家庭用智能外置音響,包括有殼體,殼體內設置有揚聲器以及與揚聲器連接用于控制其播放音頻的音頻處理器,還包括用于運行安卓系統的中央處理器、用于信息儲存的儲存器、用于進行藍牙通信的藍牙通信組件、用于進行紅外通信的紅外通信組件、用于連接WIFI網絡的收發器以及紅外遙控器;紅外遙控器與紅外通信組件無線連接;儲存器、藍牙通信組件、紅外通信組件、收發器以及音頻處理器均與中央處理器信號連接。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家庭用智能外置音響可與無線網絡連接,利用藍牙與電視機、手機等設備連接實現無線通信,解除了有線連接的束縛,可隨意安裝、擺放。另外,設置中央處理器,可運行智能系統,使得本實用新型具有較強的可玩性,功能得到拓展。
【IPC分類】H04R1/20
【公開號】CN205071283
【申請號】CN201520505198
【發明人】劉平
【申請人】深圳市芯舞時代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2日
【申請日】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