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隱藏式卡托裝置及電子設備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子設備的工業設計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隱藏式卡托裝置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電子設備的SIM (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客戶識別模塊)卡和閃存卡的卡托設計多為單獨設計,比如圖1中示出手機,其主框架側面設有兩個并排的卡托:第一卡托I和第二卡托2,這樣設計雖盡力使設計美觀但依然存在瑕疵,明顯的缺點有如下幾占.V.
[0003]一、電子設備的外觀無法達到極簡,總是有卡托的存在。
[0004]二、由于卡托需要在電子設備主框架側面開孔,降低整機的強度,不利于手機可靠性的提升。
[0005]三、在電子設備主框架的增加加工的工序,導致生產成本提升。
【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隱藏式卡托裝置及電子設備,提升電子設備整機強度,減低成本。
[0007]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所述隱藏式卡托裝置,包括卡托、以及:
[0008]按鍵,與所述卡托連接,所述按鍵上設有開孔;
[0009]撥桿件,包括設置于電子設備中框中的撬桿和第一轉軸,其中,所述第一轉軸位于撬桿中部,所述撬桿與所述開孔的對應一端在外力作用下,使所述撬桿繞所述第一轉軸轉動,使所述撬桿的另一端推抵所述按鍵,以使所述卡托與所述按鍵一起推出電子設備中框。
[0010]進一步的,所述按鍵,包括:音量按鍵、或者屏幕亮度調節按鍵。
[0011]進一步的,作為一種可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按鍵與卡托之間通過彈性材料連接、或者通過第二轉軸連接。
[0012]進一步的,作為另一種可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按鍵分為三截:上端部、中間部、下端部,所述上端部與所述中間部之間、以及所述中間部與下端部之間均通過彈性材料連接;
[0013]所述按鍵的中間部與卡托之間固定連接。
[0014]進一步的,所述彈性材料均通過模內注塑成型。
[0015]進一步的,所述裝置還包括:
[0016]連接器,設置于電子設備主板上且與所述按鍵的位置相對應,所述連接器用于容設所述卡托。
[0017]進一步的,所述撥桿件中的第一轉軸固定在所述連接器上、或者固定在所述連接器下方的電子設備主板上。
[0018]進一步的,所述開孔設置在所述按鍵的中部。
[0019]進一步的,所述卡件包括:客戶識別模塊SIM卡或者閃存卡。
[0020]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電子設備,包括上述隱藏式卡托裝置。
[0021]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至少具有下列優點:
[0022]本實用新型所述隱藏式卡托裝置及電子設備,通過將卡托和狹長的音量按鍵或者屏幕亮度調節按鍵合并,可將一個或多個卡托隱藏設置,取消直觀感受到的卡托,達到外觀極簡的視覺效果;由于電子設備中框的開孔減少了,可以提升電子設備殼體強度,進而整機強度得到加強,同時減少加工工序,節約成本。
【附圖說明】
[0023]圖1為現有技術中一臺雙卡手機的主框架側面設有兩個并排的卡托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2 (a)、(b)分別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隱藏式卡托裝置的正面和背面結構示意圖;
[0025]圖3 (a)、(b)、(c)分別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按鍵與卡托之間通過彈性部件連接時按下按鍵的上端部、未按下按鍵、按下按鍵的下端部的結構變化示意圖;
[0026]圖4(a)、(b)、(C)分別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按鍵與卡托之間通過第二轉軸連接時按下按鍵的上端部、未按下按鍵、按下按鍵的下端部的結構變化示意圖;
[0027]圖5(a)、(b)分別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頂針插入之間和頂針插入之后的結構變化示意圖;
[0028]圖6(a)、(b)、(C)分別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的按鍵與卡托之間固定連接時按下按鍵的上端部、未按下按鍵、按下按鍵的下端部的結構變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9]為更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為達成預定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如后。
[0030]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一種隱藏式卡托裝置,如圖2(a)、(b)所示,包括卡托3、以及:
[0031]按鍵4,與卡托3連接,按鍵4的中部設有開孔5 ;
[0032]卡托3,連接于按鍵4的中部,卡托3用于承載卡件;所述卡件包括:客戶識別模塊SIM卡或者閃存卡。
[0033]撥桿件,如圖2(b)以及圖5(a)、(b)所示,包括頂針12、以及設置于電子設備中框中的撬桿8和第一轉軸9,其中,第一轉軸9位于撬桿8的中部,當頂針12從開孔5中插入后按壓撬桿8的一端時,撬桿8繞第一轉軸9轉動,撬桿8的另一端通過推抵卡托3以使卡托3連同按鍵4 一起被推出電子設備中框。
[0034]優選的,本實施例的所述裝置,還包括:
[0035]連接器6,設置于電子設備主板7上且與按鍵4的位置相對應,連接器6用于容設卡托3,以使卡托3中的卡件與電子設備主板7形成電連接;
[0036]具體的,按鍵4可以是音量按鍵、或者屏幕亮度調節按鍵。
[0037]以按鍵4為音量按鍵為例,按鍵4與卡托3之間通過彈性材料10連接、或者通過第二轉軸11連接。按鍵4與卡托3之間通過彈性材料10連接的情況如圖3 (a)、(b)、(c)所示,當如圖3 (a)、(c)所示按下音量按鍵兩端的上端部和下端部時,該彈性材料10發生彈性形變,并不會使卡托3的位置發生變化。當按鍵4的類型為屏幕亮度調節按鍵時,由于也包含上端部和下端部,其結構變化方式與音量按鍵的結構變化方式相同。
[0038]按鍵4與卡托3之間通過第二轉軸11連接的情況如圖4(a)、(b)、(c)所示,第二轉軸11位于卡托3以及按鍵的中部,當如圖4(a)、(C)所示按下音量按鍵兩端的上端部和下端部時,憑借第二轉軸11的轉動,并不會使卡托3的位置發生變化。
[0039]上述彈性材料10均通過模內注塑成型。彈性材料10類似橡膠的材質,是一種軟連接,使得按鍵4可以按下,但不會推擠到卡托3。
[0040]如圖5 (a)、(b)所示,撥桿件中的第一轉軸9固定在連接器6上。或者,撥桿件中的第一轉軸9也可以固定在連接器6下方的電子設備主板7上。
[0041]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一種隱藏式卡托裝置,本實施例所述裝置與第一實施例大致相同,區別在于,如圖6(a)、(b)、(c)所示,按鍵4分為三截:上端部41、中間部42、下端部43,上端部41與中間部42之間、以及中間部42與下端部43之間均通過彈性部件10連接;
[0042]按鍵4的中間部42與卡托3之間固定連接,也可以通過彈性部件10連接、或者通過第二轉軸11連接。圖6(a)、(b)、(C)中均示出了固定連接的情況。
[0043]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一種隱藏式卡托裝置,本實施例所述裝置與第一實施例大致相同,區別在于,將開孔5設置于按鍵4的一端側,而不是設置于按鍵4的中部。
[0044]具體來說,是將開孔5設置于按鍵4的上端部41或者下端部43,此時,撥桿件中的第一轉軸9固定在電子設備主板7上,其位置與開孔5相對應。
[0045]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所述隱藏式卡托裝置及電子設備,通過將卡托和狹長的音量按鍵或者屏幕亮度調節按鍵合并,可將一個或多個卡托隱藏設置,取消直觀感受到的卡托,達到外觀極簡的視覺效果;由于電子設備中框的開孔減少了,可以提升電子設備殼體強度,進而整機強度得到加強,同時減少加工工序,節約成本。
[0046]通過【具體實施方式】的說明,應當可對本實用新型為達成預定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得以更加深入且具體的了解,然而所附圖示僅是提供參考與說明之用,并非用來對本實用新型加以限制。
【主權項】
1.一種隱藏式卡托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卡托、按鍵以及撥桿件: 所述按鍵,與所述卡托連接,所述按鍵上設有開孔; 所述撥桿件,包括設置于電子設備中框中的撬桿和第一轉軸,其中,所述第一轉軸位于撬桿中部,所述撬桿與所述開孔的對應一端在外力作用下,使所述撬桿繞所述第一轉軸轉動,使所述撬桿的另一端推抵所述按鍵,以使所述卡托與所述按鍵一起推出電子設備中框。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藏式卡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鍵,包括:音量按鍵或者屏幕亮度調節按鍵。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藏式卡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鍵與卡托之間通過彈性材料連接或者通過第二轉軸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藏式卡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鍵分為三截:上端部、中間部、下端部,所述上端部與所述中間部之間以及所述中間部與下端部之間均通過彈性材料連接; 所述按鍵的中間部與卡托之間固定連接。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隱藏式卡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材料均通過模內注塑成型。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藏式卡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連接器,設置于電子設備主板上且與所述按鍵的位置相對應,所述連接器用于容設所述卡托。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隱藏式卡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撥桿件中的第一轉軸固定在所述連接器上或者固定在所述連接器下方的電子設備主板上。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藏式卡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孔設置在所述按鍵的中部。9.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隱藏式卡托裝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隱藏式卡托裝置及電子設備,通過將現有設計中單獨設置的卡托和按鍵組合成一體,可將一個或多個卡托隱藏設置于按鍵之下,取消直觀感受到的卡托,達到外觀極簡的視覺效果;由于電子設備中框的開孔減少了,可以提升電子設備殼體強度,擴大了電子設備可堆疊空間,進而整機強度得到加強,同時減少加工工序,節約成本。
【IPC分類】H04B1/3816, H04B1/3818
【公開號】CN204681366
【申請號】CN201520267305
【發明人】張帥
【申請人】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