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便攜式電視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電視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便攜式電視機。
【背景技術】
[0002]LED電視是指完全采用LED做為顯像器件的電視機。LED電視又稱為LED背光源液晶電視,是指以LED做為背光源的液晶電視,仍是LCD的一種。
[0003]現有LED電視多安裝在客廳供人們收看,不能對LED電視進行移動,在室外或者無法安裝LED電視的場所無法滿足人們收看電視節目的要求。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發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攜式電視機,本實用新型將電視的一體化設置,提高了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度,實現電視隨時隨地收看電視節目。
[0005]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0006]一種便攜式電視機,包括電視殼體,在所述電視殼體內設置有高頻調諧器、電源電路。特別的,在所述電視殼體上設置有接收天線;所述接收天線與所述高頻調諧器連接;所述接收天線,用于接收電視節目高頻信號,并傳輸至所述高頻調諧器;所述高頻調諧器,用于將接收天線接收的高頻信號轉換為電視中放信號,并且傳送至電視機內的控制電路;在所述電源電路上設置有移動電源,用于為電視提供工作電能。
[0007]進一步的,在所述電視殼體上設置有提手。
[0008]更進一步的,所述電視殼體封閉式設置。
[0009]本實用新型將接收天線和電源一體化設置,為電視正常工作提供電視信號和電能,使得電視能夠移動放置,達到便攜式效果,實現電視隨時隨地收看電視節目。
【附圖說明】
[0010]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電視殼體示意圖;
[0012]圖2為本實用新型接收天線電路連接示意框圖;
[0013]圖3為本實用新型電源電路連接示意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5]實施例1:
[0016]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便攜式電視機,包括電視殼體10,在電視殼體10內設置有高頻調諧器20、電源電路30。
[0017]獨特的,在電視殼體10上設置有接收天線40,接收天線40與高頻調諧器20連接。接收天線40,用于接收電視節目高頻信號,并傳輸至高頻調諧器20 ;高頻調諧器20,用于將接收天線40接收的高頻信號轉換為電視中放信號,并且傳送至電視機內的控制電路。在電源電路30上設置有移動電源50,用于為電視提供工作電能。
[0018]作為優選的一種技術方案,在電視殼體10上設置有提手60,方便電視的攜帶。電視殼體10封閉式設置,使得本實用新型適用于不同環境,提高了本實用新型實用性。
[0019]本實施例將接收天線和電源一體化設置,為電視正常工作提供電視信號和電能,使得電視能夠移動放置,達到便攜式效果,實現電視隨時隨地收看電視節目。
[0020]以上所述的實施方式,并不構成對該技術方案保護范圍的限定。任何在上述實施方式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該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便攜式電視機,包括電視殼體,在所述電視殼體內設置有高頻調諧器、電源電路,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電視殼體上設置有接收天線; 所述接收天線與所述高頻調諧器連接; 所述接收天線,用于接收電視節目高頻信號,并傳輸至所述高頻調諧器; 在所述電源電路上設置有移動電源,用于為電視提供工作電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電視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電視殼體上設置有提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便攜式電視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視殼體封閉式設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便攜式電視機,包括電視殼體,在所述電視殼體內設置有高頻調諧器、電源電路,在所述電視殼體上設置有接收天線;所述接收天線與所述高頻調諧器連接;所述接收天線,用于接收電視節目高頻信號;所述高頻調諧器,用于將接收天線接收的高頻信號轉換為電視中放信號,并且傳送至電視機內的控制電路;在所述電源電路上設置有移動電源,用于為電視提供工作電能。本實用新型的發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攜式電視機,本實用新型將電視的一體化設置,提高了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度,實現電視隨時隨地收看電視節目。
【IPC分類】H04N21-41, H04N5-50, H04N5-44
【公開號】CN204408492
【申請號】CN201420846859
【發明人】李甲新
【申請人】李甲新
【公開日】2015年6月17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