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及使用其的應急報警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該鬧鐘包括鬧鈴功能和遠程報警功能,當所述鬧鈴在工作了設定的時間/次數后未被人為關閉時,啟動遠程報警程序,發出遠程報警信息,其中,具體來說,遠程報警功能通過預設的報警內容,向預設的緊急聯系人撥打電話,和向預設的短信接收人發送報警內容信息,以達到報警的作用。遠程報警功能使用者可自行選擇是否開啟。
【專利說明】
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及使用其的應急報警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鬧鐘功能的電子設備,尤其涉及一種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及其所在的電子設備和報警方法。
【背景技術】
[0002]鬧鐘是帶有定時裝置的時鐘。既能指示時間,又能按人們預定的時刻發出音響信號或其他信號以提醒人們做某些事情。
[0003]目前大部分電子產品都配備有鬧鐘功能,尤其是在手機等通訊設備上,但是該鬧鐘功能都比較單一,有些特殊人群需要一些更為特別的功能。如當早上起床時突發意外,沒有能力人為報警或求助,普通的鬧鐘無法帶來任何的幫助,現有技術中也沒有良好的解決方案。
[0004]由于上述原因,本發明人對現有的鬧鐘做了深入研究,設計出一種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
【發明內容】
[0005]為了克服上述問題,本發明人進行了銳意研究,設計出一種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該鬧鐘包括鬧鈴部和遠程報警部,當所述鬧鈴部工作預定時間/次數后未被認為關閉時,遠程報警部發出遠程報警信息,其中,遠程報警部包括信息存儲模塊和信息發送模塊,所述信息存儲模塊中存儲有報警內容和聯系人的聯系信息,所述信息發送模塊用于將所述報警內容發送至所述聯系人,所述鬧鐘還包設置部,其用于設置所述報警部是否自行啟動工作,還用于設置所述預定時間/次數,從而完成本發明。
[0006]具體來說,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以下方面:
[0007](I)—種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其特征在于,該鬧鐘包括鬧鈴部I和遠程報警部2,
[0008]其中,所述遠程報警部2用于在鬧鈴部I工作設定時間/次數后發出遠程報警信息。
[0009](2)根據上述(I)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其特征在于,該鬧鐘還包括計時部3,
[0010]所述計時部3用于顯示時間,并存儲預設的鬧鈴時間,當時間顯示為預設的鬧鈴時間時,控制鬧鈴部I作業,并發出鈴聲。
[0011](3)根據上述(I)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其特征在于,所述鬧鐘還包括鬧鈴關閉部4,其用于人為關閉鬧鈴部I。
[0012](4)根據上述(I)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其特征在于,所述鬧鐘還包括設置部5,其用于設置所述報警部2是否自行啟動工作,還用于設置所述預定時間/次數。
[0013](5)根據上述(3)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其特征在于,所述鬧鈴部I啟動并發出鈴聲一定時間后自動停止為一次作業,當所述報警部2被設置為自行啟動時,所述鬧鈴部在所述報警部2啟動前需作業多次。
[0014](6)根據上述(I)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其特征在于,遠程報警部2包括信息存儲模塊21和信息發送模塊22,
[0015]其中,所述信息存儲模塊21中存儲有報警內容和聯系人的聯系信息,所述信息發送模塊22用于將所述報警內容發送至所述聯系人。
[0016](7) —種具有鬧鐘功能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鬧鐘為如上述(1)-(6)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
[0017](8)根據上述(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0018]該電子設備包括移動終端、平板電腦、智能手環和可穿戴的電子設備。
[0019](9) 一種應急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
[0020]該方法包括使用如上述(1)-(6)所述的鬧鐘進行應急報警,或者使用如上述(7)-
(8)所述的電子設備進行應急報警。
[0021](10)根據上述(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0022]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0023]步驟I,通過設置部5設置所述遠程報警部2自行啟動,工作,還設置所述所述遠程報警部2啟動的條件,
[0024]步驟2,通過所述計時部3預設鬧鈴時間,
[0025]步驟3,所述計時部3顯示的時間為預設的鬧鈴時間時,鬧鈴部I作業,并發出鈴聲;
[0026]步驟4,通過鬧鈴關閉部4關閉鬧鈴部I,
[0027]或者,所述鬧鈴部工作預定時間/次數后所述遠程報警部2啟動。
[0028]本發明所具有的有益效果包括:
[0029](I)本發明中所述的鬧鐘能夠在緊急情況下自動報警呼叫;
[0030](2)本發明中所述的遠程報警部可以任選地開啟或關閉,能夠避免造成資源浪費。
【附圖說明】
[0031]圖1示出根據本發明一種優選實施方式的具有報警功能鬧鐘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32]圖2示出根據本發明一種優選實施方式的鬧鐘設置界面示意圖;
[0033]圖3示出根據本發明一種優選實施方式的鬧鐘上遠程報警部啟動確認界面示意圖。
[0034]附圖標號說明:
[0035]1-鬧鈴部
[0036]2-遠程報警部
[0037]21-信息存儲模塊
[0038]22-信息發送模塊
[0039]3-計時部
[0040]4-鬧鈴關閉部[0041 ]5-設置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42]下面通過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詳細說明。通過這些說明,本發明的特點和優點將變得更為清楚明確。
[0043]在這里專用的詞“示例性”意為“用作例子、實施例或說明性”。這里作為“示例性”所說明的任何實施例不必解釋為優于或好于其它實施例。盡管在附圖中示出了實施例的各種方面,但是除非特別指出,不必按比例繪制附圖。
[0044]根據本發明提供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如圖丨中所示,該鬧鐘包括鬧鈴部I和遠程報警部2,其中,所述遠程報警部2用于在鬧鈴部I工作預定/設定時間/次數后發出遠程報警信息。
[0045]在一個優選的實施方式中,如圖1中所述,該鬧鐘還包括計時部3,所述計時部3用于顯示時間,并存儲預設的鬧鈴時間,當時間顯示為預設的鬧鈴時間時,控制鬧鈴部I作業,并發出鈴聲,其中,所述預設的鬧鈴時間可用有多個,由使用者自行設置,所述計時部中顯示的時間優選地與國際標準一致,在中國范圍內優選地為北京時間,所述鬧鈴部作業發出的鈴聲可用是音樂、電話鈴聲、預存的語音信息等等。
[0046]在一個優選的實施方式中,如圖1中所述,所述鬧鐘還包括鬧鈴關閉部4,其用于人為關閉鬧鈴部I,即在所述鬧鈴部工作時,如果所述鬧鈴關閉部受到人為觸碰,即可產生鬧鈴關閉指令,所述鬧鈴部就會停止作業,并且在下一個預設的鬧鈴時間之前不會自行啟動工作。
[0047]在一個優選的實施方式中,如圖1、圖2和圖3中所示,所述鬧鐘還包括設置部5,其用于設置所述遠程報警部2是否自行啟動工作,還用于設置所述預定/設定的時間/次數,當所述設置部將所述報警部2設置為自行啟動時,當所述鬧鈴部I工作預定時間/次數以后所述遠程報警部2啟動工作,即可以設置所述鬧鈴部I工作預定時間后所述遠程報警部2啟動工作,也可以設置所述鬧鈴部I作業預定次數后所述遠程報警部2啟動工作;當所述設置部將所述報警部2設置為不自行啟動時,所述遠程報警部2不啟動,優選地此時鬧鈴部也只在一次鬧鈴時間進行一次作業。
[0048]在一個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鬧鈴部I啟動并發出鈴聲一定時間后自動停止為一次作業,當所述報警部2被設置為自行啟動時,所述鬧鈴部在所述報警部2啟動前需作業多次,本發明中優選的為3次,該次數可以由使用者通過設置部自行設置。
[0049]在一個優選的實施方式中,遠程報警部2包括信息存儲模塊21和信息發送模塊22,其中,所述信息存儲模塊21中存儲有報警內容和聯系人的聯系信息,所述信息發送模塊22用于將所述報警內容發送至所述聯系人。所述報警內容可以包括時間信息、地點信息等,還可以包括預先輸入的其他文字、語音信息等,所述聯系的聯系信息同樣是預存的,包括聯系人的聯系電話等,所述聯系人可以是使用者的監護人、直系親屬,還可以是醫務工作者或者警務機關等,即所述發送遠程報警信息的方式包括向預設的聯系人撥打電話和向預設的信息接收人發送報警內容信息,所述信息包括手機短信,還包括qq、微信等即使通訊信息。
[0050]本發明中所述的發出遠程報警信息包括向聯系人的號碼中發送短信,或者呼叫所述聯系人的號碼,在接通后語音報警。
[0051]根據本發明提供的一種電子設備,該電子設備中設置有鬧鐘,所述鬧鐘為如上文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該電子設備包選自移動終端、平板電腦、智能手環和可穿戴的電子設備等,本發明中優選的移動終端,如手機等。
[0052]根據本發明提供的一種應急報警方法,該方法包括使用如上文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進行應急報警,或者使用如上文所述的電子設備進行應急報警。
[0053]具體來說,在一個優選的實施方式中,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0054]步驟I,通過設置部5設置所述遠程報警部2自行啟動,還設置所述所述遠程報警部2啟動的條件,其中所述啟動條件為鬧鈴部工作預定時間/次數,如鬧鈴部工作5分鐘,或者作業3-5次;
[0055]步驟2,通過所述計時部3預設鬧鈴時間,
[0056]步驟3,所述計時部3顯示的時間為預設的鬧鈴時間時,鬧鈴部I作業,并發出鈴聲;
[0057]步驟4,通過鬧鈴關閉部4關閉鬧鈴部I,
[0058]或者,所述鬧鈴部工作預定時間/次數后所述遠程報警部2啟動。
[0059]以上結合了優選的實施方式對本發明進行了說明,不過這些實施方式僅是范例性的,僅起到說明性的作用。在此基礎上,可以對本發明進行多種替換和改進,這些均落入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其特征在于,該鬧鐘包括鬧鈴部(I)和遠程報警部(2), 其中,所述遠程報警部(2)用于在鬧鈴部(I)工作設定的時間/次數后發出遠程報警信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其特征在于,該鬧鐘還包括計時部(3), 所述計時部(3)用于顯示時間,并存儲預設的鬧鈴時間,當時間顯示為預設的鬧鈴時間時,控制鬧鈴部(I)作業,并發出鈴聲。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其特征在于,所述鬧鐘還包括鬧鈴關閉部(4),其用于人為關閉鬧鈴部(I)。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其特征在于,所述鬧鐘還包括設置部(5),其用于設置所述遠程報警部(2)是否啟動工作,還用于設置所述預定時間/次數。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其特征在于,所述鬧鈴部(I)啟動并發出鈴聲一定時間后自動停止為一次作業,當鬧鈴部(I)工作滿足預設的時間/次數后,所述遠程報警部(2)被設置為自行啟動。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其特征在于,遠程報警部(2)包括信息存儲模塊(21)和信息發送模塊(22), 其中,所述信息存儲模塊(21)中存儲有報警內容和聯系人的聯系信息,所述信息發送模塊(22)用于將所述報警內容發送至所述聯系人。7.—種具有鬧鐘功能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鬧鐘為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具有報警功能的鬧鐘。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該電子設備包括移動終端、平板電腦、智能手環和可穿戴的電子設備。9.一種應急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 該方法包括使用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鬧鐘進行應急報警,或者使用如權利要求7-8所述的電子設備進行應急報警。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I,通過設置部(5)設置所述遠程報警部(2)自行啟動,還設置所述所述遠程報警部(2)啟動的條件, 步驟2,通過所述計時部(3)預設鬧鈴時間, 步驟3,所述計時部(3)顯示的時間為預設的鬧鈴時間時,鬧鈴部(I)作業,并發出鈴聲; 步驟4,通過鬧鈴關閉部(4)關閉鬧鈴部(I), 或者,所述鬧鈴部工作預定時間/次數后所述遠程報警部(2)啟動。
【文檔編號】G08B21/02GK105915682SQ201610478642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7日
【發明人】陳蔭, 官雅明, 郭勝榮
【申請人】深圳市嘉蘭圖設計股份有限公司